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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李秋蓉拿了个红纸条回来,柳婆婆掐算的日子在三天后,倒是比预期的要快上很多。
第二天一早,苏二凤在无月镇的小酒店里醒来,拉开窗帘眺望出去,昨夜不知不觉又下了一场大雪,此时,屋顶,树梢,路面都落满了厚厚的积雪,没有一丝风,也没有行人,安静极了,看上去就像在童话世界中一样。
她自前天下飞机以来,事情是一件接着一件,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
这会儿是她第一次好好打量这个地方,其实是一个挺美的小镇。
见她起床了,李允庆也从床上坐了起来,来来回回在床边找了一圈的衣服,这才想起他的GucciPrada都离他而去了,他绝望的看了眼那套从最时尚专卖店买的衣服,绝望的套在身上。
洗漱完毕,他垂头丧气的跟在兴高采烈的苏二凤身后去吃早饭,出门前还不忘问一句:“我裤子真的不短吗?”
第169章缘起(1)()
李允庆与苏二凤两人在无月镇上最热闹的街道优哉游哉的逛了一天,只等着三天后拿了太爷爷留下的册子,知道眼镜的来历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可没想到,人不找事,事找人,工程队下午来了电话,加固地基的时候,从李家宅子底下挖出一个坛子,打开一看里面装的全是白花花的骨头。
工头当即断定是人骨,他们做工程的,最忌讳遇到这种事情,弄不好倒霉的全是他们这些个卖力气干活的人。
于是,一伙人谁也不敢动铲子挥榔头了,全都缩着脖子蹲在路旁抽烟。
见雇主来了,工头站起来走到李允庆面前:“老板,这冬天地都冻上了,本来就不好施工,看你给的工钱高我们才干的,可现在这个坛子要是有什么说头,我们可不敢继续干了,先说好,定金不能退。”
见工头跟李允庆抱怨个没完,苏二凤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工地上,寻找他们口中的那个坛子。
那是一个有些年头的坛子,将近半米高,深褐色底带棕色花纹,窄口大肚,有点像北方用来腌咸菜的那种坛子。
苏二凤探身过去,发现封坛口的是一块画满奇怪花纹的布,不过因为年代久远,布已经糟烂了,此刻裂了一个大口子,正好可以看到里面直立的一根骨头。
“就几根骨头就可以断定是人骨啦?”苏二凤探着头自言自语说着,然后又向坛子靠近了一些,等看到更里面的东西,她登时吓得连退了几步,正好被走过来的李允庆扶住。
“怎么了?”李允庆看她神色惊恐。
“真是人骨!里面有个骷髅头!”苏二凤尖声说。
李允庆看了她一眼,也探头朝那坛子里看去,果然在几根较长的骨头中间的是一个人的头骨。
此时,得到消息的李秋蓉和赵长河也赶了过来,只不过李秋蓉一脸的担忧,而赵长河是一脸的兴奋。
“咱们家地底下怎么会有这个东西啊?”李秋蓉像是自言自语的说。
“妈,这坛子一看就有些年头了,我把坛子里的东西倒出来看看,万一里面有古董呢!”赵长河兴奋的说。
“那坛子里装的是死人,别瞎说话!”李秋蓉瞪了他一眼,然后双手合十,向坛子方向拜了拜说:“小孩子不懂事,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此时,已经将坛子里里外外看了个仔细的李允庆,抱着肩膀问:“堂姑,本地有将骨头单独收敛起来埋葬的习俗吗?”
他知道,有的地方的丧葬习俗是,人死之后先是土葬,若干年后等被葬的人的尸体腐烂干净,再把骨头收敛起来,重新入葬一次。
李秋蓉被他问的一愣:“没有啊,咱们这边以前就是土葬,现在火葬了,从来不会单独收敛骨头。”
李允庆看着坛子摸摸下巴,不以为意的说:“也许是以前住在无月镇的外来人保留的习俗吧,只不过刚好葬在咱们家的宅子下面。”
中国的丧葬形式千奇百怪,脚下随便一块土地下面就可能葬着一个先人,没必要大惊小怪。
李秋蓉却依然愁眉不展,絮叨着说:“那我也得找柳婆婆做场法式才行,毕竟做了这么多年的邻居,不行,我现在就得去,这事儿不能耽误。”她说完抬腿就要走。
就在这时,天上原本静止的云彩突然快速的移动起来,前一秒钟还一丝风都没有的天气,这一秒钟却狂风大作,直吹的人站不住脚。
苏二凤也被风吹的晃了晃,抬手遮住眼睛。
北方管这种突如其来的风叫做妖风。
妖风来得快去的也快,约莫一两分钟的时间就停了,风骤停,就听‘咣当’一声,盛着人骨的坛子突然倒了,一颗人头骨从里面滚了出来,骨碌骨碌正好滚到苏二凤脚下。
她一低头正好对上人头骨黑洞洞的眼眶……
就在那一瞬间,她怔住了,有种说不清楚又莫名强烈的感觉袭遍全身,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
在恍惚中,她呼着白气看了李允庆一眼,不知怎么回事,李允庆的身影变成了好几重,那影影重重的身影中,隐约浮现出一个穿着黑袄黑裙,梳着低髻的女人,在她的目光对上那女人的目光,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她失去了知觉。
“二十岁大姐十岁郎
夜夜困觉抱上床
说他夫来年太小
说他儿来不唤娘……”
不知是哪里来的孩童反复唱着这样的歌谣,吵得她脑仁疼,等苏二凤从晕眩中反应过来时,她竟发现自己蹲坐在一间烟熏火燎的土房子里,此刻正把手里的柴火不断送进灶膛,门口吹进来的冷风,让她头皮发麻。
确切的说,她的动作是不由自己的,她控制不了自己去做这些动作。
“良玉,饭好了你先拿给平儿吃,然后把院里的衣服洗了。”一个精瘦的妇人走进土房子对她说。
苏二凤低着头不由自主的站起身,将灶台上的玉米饼子和炖肉端起来,走出了土房子。
慢慢的她的脑袋逐渐清晰,那不是土房子那是厨房,刚才跟自己说话的妇人是自己的婆婆,现在自己正端着饭拿给自己的相公……这些事情,就在她的脑中,她自然而然就知道了!
天啊!苏二凤在心里惊呼。
她明白了,她在这个女人的思想里!怎么办?怎么才能出去!
“喂!能听见我说话吗?!喂!”苏二凤拼命的喊,可根本没人听得见。
身体的主人依然迈着有节奏的步子,穿过寒风,推开一间房门,将厚厚的棉帘子撩开。
房内的土炕上坐着一个梳着长辫子,带着瓜皮帽的十几岁的小童,就是“我”的相公。
这一瞬间,苏二凤感觉自己的思想完全跟这具身体的主人融为一体了……
现在是道光二十三年,我叫谢良玉,今年十九岁,是个孤儿。
出生乱世,自小被辗转卖了几次,终于在今年秋天被李家买做媳妇,只不过我的相公李寄平,今年才十一岁。
人们管我这种比相公大上很多岁的媳妇叫做“等郎媳”。
婆婆身体不好需要人伺候,相公年纪又小也需要人照顾,所以买下一个像我这样的“等郎媳”是最好的选择。
相公小时我可以做奶娘,相公大了我可以圆房,延续香火。
我本没有名字,公公是无月县的私塾先生,给我取了良玉这个名字,我很知足。
谢良玉坐在炕桌边,看着李寄平将碗里的炖肉往嘴里扒拉,不一会碗里连一滴油渣都不剩。
公公虽然是教书先生,但收入也仅够全家温饱,所以家里的肉都可相公吃,然后是公婆吃。
她将李寄平嘴边的油渍擦干净,端着空碗回了厨房,灶台上的野菜叶加玉米饼子才是她的饭食。
日子虽然过得清贫,却也稳定,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毕竟等相公长大了家里就会多一份收入,日子就会宽松些,要是相公未来可以考取个功名,那苦日子就算是到头了。
从厨房出来,谢良玉从井里打了水,在刺骨的冰水中开始浣洗全家的衣物。
苏二凤甚至能感觉到因为水太冷,指尖被冻得钻心的疼。
此时,脑中的思绪还在继续,接下来的事情让她觉得匪夷所思……
我有一个秘密,从来不敢告诉别人,不过,就算我说了也不一定有人信,说不定还会招来嫌弃。
婆婆不会相信,自家院中的井旁总会坐着一个掩面哭泣的穿花盆鞋的女人。
公公不会相信,他书房的房梁上吊着一个彪形大汉,瞪着眼睛,日日看着他做文章。
隔壁的春菊也不会相信,她死去的孩子,一直血淋淋的拖着脐带,跟在她脚边……
思绪到这,苏二凤讶然,这个谢良玉居然跟自己一样可以见到鬼?!
要知道之前所有看到鬼的情形,自己都是以第三者的角度看到事情是怎么发展的,除非对方告诉自己否则自己很难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可是她跟谢良玉之间,就好像有一种天然的纽带将她们联系在一些,她能感受她所有的感受,甚至是那些最最细微的。
不仅如此,谢良玉生活的地方叫无月县,跟她所处的无月镇是不是一个地方?
思及至此,苏二凤在谢良玉的思想里冷静了下来,既然因缘指引她来到这里,她不防等等看,这个生活在清代的女人要讲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李允庆眼见着妖风过后,苏二凤直挺挺的向后倒了下去,后脑重重的撞到地上。
他慌张的把她抱起来,拍她的脸,叫她的名字,可是苏二凤一点反应也没有。
抱着她,他方感觉到手中滑腻腻的,将手从苏二凤的头下抽出来一看,掌心竟然全是血!
施工的工人们此时也小心的围了过来,交头接耳的议论:“果然那坛子有问题,看刚才那股子妖风,这是触犯了冤魂了,这么快就拉了一个人下去,我看这姑娘悬了……”
第170章缘起(2)()
春去秋来,谢良玉在那方破旧的院子里一坐就是九年。
相公李寄平也从流着鼻涕的稚童,摇身一变成了翩翩的少年,眉目清朗,唇红齿白。
而谢良玉年近三十,早已风华不在。
当李寄平穿着月色长袍,站在院中的梨树下,手里拿着一卷书,含笑抬眼看过来时,苏二凤感觉到了谢良玉内心的悸动,不管两人开始是怎样的,中间又经历了什么,但此刻她在谢良玉的心里感受到了爱的情绪。
那一日,是年后的上元灯节,李寄平带着谢良玉去街市赏灯。
已经许久没有出门游玩过的谢良玉穿过一盏盏彩灯,内心的欢喜难以平复,这一刻没有了严厉刻薄的婆婆,身边的男人也终于长大到可以保护自己,她终于露出难得灿烂的笑容。
不知是谁放飞了第一盏孔明灯,跟着上百只孔明灯也缓缓升空而起。
谢良玉仰头看着天上灿若星火的孔明灯,她的手突然被一只干燥温暖的手轻轻拉过。
那双手此刻已经长的足够大,大到可以完完全全的将她的手握在掌心。
谢良玉侧头看着李继平的侧脸,眼底带着氤氲的湿气。
也就是那一晚,他们终于完成了成亲最后的仪式,成为了真正的夫妻。
李继平赴京赶考,一去又是三年。
归来时,不负众望高中进士,封了无月县的知县。
知县三年李寄平为官清廉,屡破奇案,受到上级嘉奖,晋升为知州,而后更是官至知府。
但种种案件背面,给李寄平一次次提供线索的是人却是谢良玉。
凭着可以见到亡者冤魂的能力,侦破案件自然是手到擒来。
暑去冬来,又是十年过去了。
李寄平从翩翩少年变成了自持稳重的中年,谢良玉年逾四十,已是人老珠黄,最重要的是,早年的辛劳疲累使她没有给李家添上一儿半女。
一方面是自己的愧疚,另一方面是公婆的冷眼,最后就连李寄平也对自己露出了不耐的神色。
于是在热烈的锣鼓和炮竹声中,李寄平迎娶了一位世家小姐,年轻貌美,作为正房太太,谢良玉只能为妾。
新人进门那天夜里,谢良玉独坐在案前,怔怔的看着窗外的残月,没有哭,也没有叹息,可苏二凤却觉得心如刀绞,心脏真的仿若被人用刀深深刺入还无情的绞动一般,那不是她的感觉,那是谢良玉的感觉。
苏二凤在虚空里也禁不住流下眼泪。
谢良玉以为那一夜是她经历过的最冷的一个冬夜,却没想到,人生最冷的夜晚要远比那一夜冰冷刺骨。
李寄平婚后,全家人都围着新妇嘘寒问暖,她在府内几乎已经成了一个摆设。
一日,府里来了一个道士,那道士自称来自松山村,长得俊美非凡,一派仙风道骨。
道士在府中一住就是月余,经常与李寄平在书房内彻夜长谈。
府上的丫鬟每天都为谁去给这个道士送吃食而争的面红耳赤。
而谢良玉知道,这个看似谪仙一样的人,却是自己的催命鬼。
因为有天夜里她做了这样一个梦,梦中道士告诉李寄平,他可以让他拥有通鬼神,知阴阳,甚至可以神游天宇的能力,而获得那种能力的原材料是叫做谢良玉的女人。
过程就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浸入一种可以加速肉体腐化的符水之后,待肉体化净,从头骨之中会自然淬出两颗精石。
道士再通过一种叫做锢魂术的法术,将亡者魂魄缚于一个人体内,那么这个人以及这个人的后代就可以通过那两颗精石,使用体内灵魂本身的异能。
体内灵魂?锢魂术?松山村来的漂亮男人?
苏二凤感觉头皮阵阵发麻,百里澈家乡的锢魂术居然出现在了千里之外的无月县。
使用精石后可以拥有异能,她不由的联想到了李允庆的眼镜上的那两颗“引石”,都姓李啊,他们难道有关系?
果然第二日夜里,李寄平破天荒的来了她的房间,那是他娶了世家小姐之后,第一次踏进这个房间。
他端了饭菜和酒,放在桌上,而后到了一杯酒递到她面前,目光殷切,不出一言。
谢良玉看着面前的酒菜,心底一片凄凉,她看向窗外,天空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鹅毛般大小的雪花,那年她被买进李家当媳妇的时候,也下着这般的鹅毛大雪。
“你要我的命?”谢良玉抬眸直直的看进他的眼里。
李寄平面露惊讶之色,目光有些闪躲,随后恢复了平静,他说:“既嫁进李家就是李家的人,跟这桌,这椅一样,都是李家的物件,这就是你的命。”
苏二凤感觉自己的牙已经快被自己咬碎了,眼前这个人简直就是禽兽,禽兽不如!
想到那坛白骨,她已经知道了谢良玉的结局,纵使心中再多唏嘘,她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我嫁与你二十余年,最后就落得个如桌如椅的下场……可悲,可叹啊……”谢良玉终于落下了两行清泪,泪眼朦胧中,她似乎看到这二十年来,她陪伴李寄平长大的点点滴滴,最终她将视线定格在门外的大雪中,踉跄着走出门去。
“不用你动手,我的命,给你。”谢良玉扔下这句话,便头也不回的走出门,走向那个,跟自己相伴走过二十余年的相公亲手给自己准备好的坟场。
当谢良玉纵身决绝跳入那缸水中时,苏二凤同时感觉到了削肉剔骨般的疼痛,那是人类难以忍受的疼痛极限,她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抖,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