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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一个异常幽静的地段,苏比停住了脚步。这里有一座古老的教堂,建筑古雅,不很规整,是有山墙的那种房子。柔和的灯光透过淡紫色花玻璃窗子映射出来,风琴师为了练熟星期天的赞美诗,在键盘上按过来按过去。动人的乐音飘进苏比的耳朵,吸引了他,把他胶着在螺旋形的铁栏杆上。
明月悬在中天中天:天空。光辉、静穆;车辆与行人都很稀少;檐下的冻雀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使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风琴师奏出的赞美诗使铁栏杆前的苏比入定入定:佛教用语。原意是僧人静坐修行,不怀杂念,使心定于一处。这里用来形容苏比当时的心情。了,因为当他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赞美诗对他来说是很熟悉的。
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会合在一起,使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他猛然对他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厌。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欲望,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现在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
一刹那间,新的意境醍醐灌顶醍醐灌顶:佛教用语,比喻给人灌输智慧,使人彻底醒悟。醍醐,酥酪上凝聚的油,味甘美。似地激荡着他。一股强烈迅速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把自己拉出泥坑,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儿的人。他要征服那已经控制了他的罪恶。时间还不晚,他还算年轻,他要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坚定不移地把它实现。管风琴管风琴:一种键盘乐器。由几种音色不同的管子构成,音域宽广,能奏多声部音乐,富有表现力,多固定建造于教堂或音乐厅等高大建筑物内。*而甜美的音调使他内心起了一场革命。明天他要到熙熙攘攘的商业区去找事做。有个皮货进口商曾经让他去赶车。他明天就去找那商人,把这差使接下来。他要做个烜赫一时的人。他要——
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按在他胳膊上。他霍地扭过头,只见是警察的一张胖脸。
“你在这儿干什么?”那警察问。
“没干什么。”苏比回答。
“那你跟我来。”警察说。“你因为闲荡的罪名被捕了。”
第二天早上,警察局法庭上的推事宣判道:“布莱克威尔岛,三个月。”
李文俊译
作品简析
第五章 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着名家。出生于加州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自幼饱受贫寒的煎熬,以坚强的毅力自学成才。二十岁时迫于生活,前往阿拉斯加淘金,翌年因健康原因,被迫回乡休养。但这一段经历却成了他日后取之不尽的创作源泉。成名后日渐消沉,于1916年服毒自尽。他一生共写了十九部长篇,主要的有铁蹄、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等;短篇一百五十多篇,其中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寂静的雪夜等均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优秀之作。
热爱生命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动乱;
能做到这样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颠一跛,痛苦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艰难,脸上都带着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的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同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走路的姿势,全是弯着腰,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有两三发在我们身边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拐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跟着他走下河去。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踝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激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
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摔下去,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像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像在心中盘算。接着,他就叫了起来:
“喂,比尔,我的脚踝扭伤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没有回头。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神却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
前面那个人一颠一跛,登上对面的河岸以后,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颠跛着,跌跌撞撞地前进,蹒跚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柔和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到他跨过山头,失去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雾同蒸汽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像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支着一条腿,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原之内。而他所站的地方,则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那铜矿河又向北流去,注入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的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因此他的两眼迅速地露出了恐惧。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像这片浩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像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竭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踝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像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颠一跛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显得更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山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像海绵一样,吸饱了水。他每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出来,他每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喳叭喳叭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像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里叫做“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也不是这样白茫茫的。溪上有灯芯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覆着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枝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渔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马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是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下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里去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哈得逊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食品也多得吃不完。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竭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想象着跑完了他和比尔向南逃避紧紧追来的冬天的每英寸路,而且跑了许多次。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哈得逊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好好地吃到他所要吃的东西的日子还绝不止两天。他常常要弯下腰,摘着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里的浆果只是一小粒包着一点浆水的种籽。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分,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常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由于极端的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便借着流连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七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池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六十七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踝胀得脉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个长条,把脚踝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就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没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直瞅着上面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个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英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不自觉地抓起了那枝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开那枝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像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像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蹒跚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个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也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前面的小山头就到了。
他于是回到原地去把包袱打好,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儿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挑战的眼光瞧着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摘沼地上的浆果吃。他的脚踝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像在啃着他的胃,痛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感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像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划破了他的裤子,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透湿,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些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只一定是睡着了的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蹿起来,他才发现。他像那只松鸡的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他一面瞅着它飞走,一面恨它,好像它做了什么非常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