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颓废了许久的闫家军终于热闹起来,没有人不知道,传说中的叶小姐送来了粮草药物,他们饿得都啃树皮了,如今终于能吃饱一顿饱饭!搬东西的搬东西,烧火的烧火,随着叶蓁而来得万人更是得到了最好的款待
这边热闹纷呈,叶蓁那儿也挺热闹的。
闫历让他的将领们也去外吃喝热闹,他带着叶蓁回了军帐,没了外人,他便能肆无忌惮的拥抱他的叶蓁。
“蓁蓁,我就知道你会来。”
“”
“你舍不得我死,对不对?”
“”
她一点儿也不想说话,在她轻而易举来到苍云地界,就该知道这个男人在这儿等着她。
他很聪明,功高盖主如何能想不到?肯定也想过这次出征势必会给小人可趁之机,如此又怎么能不备后手?可她没想到,他居然把这后手赌在她身上!
“你就不怕我不来?”
“你来了。”
“我来有别的目的”
“无论如何,你来了。”
“”
他只认这个。
叶蓁翻了个白眼,“大将军,你可别想太多,我来是因为你死了我也会有麻烦。唔——”
男人直接吻上她的唇,堵住了她的喋喋不休。
他吻得激烈而热情,勒在她腰肢上的手臂越收越紧,她无力的往后仰,他跟着追,弓起的弧度优美又脆弱,像是被风打的柳,颤颤巍巍的美丽
他转身,将少女抱起放在他的书桌上,大手解开她身上的斗篷。
隔着衣衫,抚摸少女稚嫩的身姿。
滚烫的呼吸,迫切又急躁。
叶蓁是一脚将闫历踹开的,没了男人的怀抱,她跌倒在书桌上,撑着手肘,唇瓣红肿,眸光潋滟,神色气恼。
闫历吸了口气,“可真狠,差点就被你断子绝孙了。”
叶蓁呵了声,跳下书桌,拿过披风再次披上,闫历想过来为她系上丝带,叶蓁侧开一步,三两下打了个蝴蝶结,“既然粮已送到,那我就先回去了。”
闫历想了想,道:“好,我让人先送你回去。”
叶蓁嗯了声,“谢了。”
男人摸了摸她的脑袋:“你我之间,何必言谢?”
叶蓁瞥他一眼:“亲兄弟还明算账,你和我就更要说清楚。”
闫历说:“蓁蓁都能为了我冒死前来,我怎么还能和你计较这种小事?”
叶蓁扭头就走了。
闫历失笑,前所未有的愉悦,他一个闪身上前,在少女稚嫩的脸颊亲了一口,然后一本正经的挑开了帐篷。
叶蓁:“”
叶蓁没有被送回叶城,而是到了两国的交界处,和她同来的士兵统统要求留下,他们被战场磅礴的气势所感染,到了前线怎么能不战斗?不过他们虽然在叶城经历过训练,但是没有经历过正统的闫家军的训练,就算要留下,也无法参与前线战斗,于是便作为后勤部队加入战场,将受伤的伤员运回来,上药处理伤口等不再话下,何况他们有枪械,也去森山开过荒,就算没怎么杀人,却也是真正见识过世间残酷的人,能力自然不再话下,无论是进化者还是普通人,他们井然有序,救下不少性命来。
而出乎叶蓁意料的是,在她到的当天夜里,吃饱喝足的闫家军,就向苍云发起了最猛烈的攻势!
他攻得突然又猛烈,直接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还以为是向之前那样的佯攻,应对起来自然有所保留,等真正发现他们的意图时,想要挽救已经来来不及了,大势所趋
这场战斗整整持续到次日天明,双方死伤无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在皑皑白雪之上,愈发显得血腥可怕。
清晨的日光洒落下来,一身铠甲的男人顶天而立:“降者,不杀!敢逆者,杀无赦!”
许久,一个人放下武器。
慢慢的,越来越多的人放下武器。
隔得老远,叶蓁仿佛都能感受到战场厮杀的可怕。
她一夜未眠,之前开门放她过关的将军让人为她准备了饭菜,也过来让她不要太担心,大将军定能大胜归来!
叶蓁点点头,她也不希望白跑这一趟。
可惜她一直没能等到闫历获胜的消息,反而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直到她醒来已是半夜,被浑身冰冷散发着血腥气的男人从梦里惊醒,她猛地醒来,然后被抱着压到床上,他亲吻她的耳垂:“蓁蓁,我的蓁蓁”
闫历的声音低低沉沉,像是还沉浸在战场的冰冷和血腥里,又仿佛缠着情愫,让人沉沦。
他好像有些神志不清。
叶蓁摸了摸男人的脑袋,病了?伤了?没烧啊?
“闫历?”
“嗯,我在。”
他好像又是清醒的。
叶蓁就要踹他,却被他一只脚压住双腿,没了力气,听得男人喉间愉悦的轻笑:“蓁蓁,哪里都可以打,这里不行。”
叶蓁一噎:“醒了就让开。”
闫历摇头,借着微弱的灯光细细打量身下的少女,大半年不见,好像又长变了,也高了些。
他突然亲吻少女的额头,和她瞪得圆圆的眼睛。
“蓁蓁,我说了要回来娶你。”
“你既然不想我死,想我回来,是不是在等我来娶你?”
叶蓁说:“没有。”
她果断又干脆。
闫历可不信。
他再次吻住她,然后坚定的扯坏了少女的衣衫。
进入的时候,他吻去了她所有细碎的轻吟。
“我的蓁蓁。”
叶蓁尖锐的指甲抓在男人肩头,抓出一道道痕迹。
她哼了声。
他愈发用力,在她身上留下吻痕。
明明是最缠绵,却也彼此博弈,互不相让。
酣畅淋漓。
叶蓁是由闫历派来的军队护送回到的叶城,她平安归来,让叶父激动地哭了一通,直说有脸去见地下的老婆了;叶萧也是大大松了口气,当然更高兴闫历凯旋而归;知事不少的叶竹也高兴得蹦蹦跳,他知道,如今的叶城都是因为有他二姐,没了二姐就没有叶城,她是叶城的精神支柱!有她在,就什么都不怕了。
叶蓁安抚好叶父,又和叶萧说了这次过去的事情,顺便让他奖励这次行动的有功者。
这次的最大目的是送粮,意外收获是普通人在进化者眼里地位的转变,原来普通人不只是会躲在城里苟且度日的,他们可以有勇有谋,可以英勇无畏,还可以上战场!
因为有了闫家军的宣传,直接让一些原本还战战兢兢的普通人信心大增。
他们是没有进化者那么强,可也没有那么弱!只要有伯乐赏识,他们就算不是千里马至少也能有个五百里!所以千万别自卑,这次就是最好的证明!
整个叶城洋溢在欢喜的氛围里。
而另一边的星城帝都,就完全不一样了。
闫历带回来的军队全都驻扎在之前的平民区,他们整齐划一,气势如虹!
凡是见者,都要退避三舍,不敢与之争锋。
闫历带着敌国政玺亲自去参拜总理,总理高兴又急躁,高兴的是他只需再灭掉漠北,就能一统大陆,急躁的是他原本想要除掉的闫历居然活着回来了!
这可怎么办?
有人提议,闫历进来没有带兵,只需关上大门,擒之即可,到时帅印到手,百万大军依然由总理您统领,您依然是帝国最强大的男人。反之,既然已经得罪了闫家,难保闫家不反,如果错过机会,想再抓闫历可就难了!还有叶蓁,她私下里偷偷摸摸给闫历送粮,这俩人只怕早就勾结在一起,天下迟早大乱
总理同意了,闫历的威望太高了,叶蓁又是民心所向,这俩人合在一起,那是心头大患啊!
在闫历带着手下将士进入正殿的时候,埋伏在此的人就将门关了起来,不仅有最强的进化者,还有最厉害的武器,必要至闫历于死地!
闫历看着五十岁的总理,他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没有成为慈祥的老人,反而愈发荒唐。
他不能死,不能被打压,不能被算计,更不能因为这些荒唐的人失去他的叶蓁。
所以他要权利,只有拥有最高的权利,才能肆无忌惮。
连自己女人的野心都满足不了,算什么男人?
总理沾沾自喜,“大将军,我被对你给予厚望,让你统帅百万大军,统一天下霸业,却没想到你居然联合外人来对付我,实在太让我失望了!”
当然要杀人了,就不需要太多理由了,随便编一个就好,至于通不通,那都无所谓,死人还要什么理由?
他一招手:“动手!”
就在他说出“动手”两个字时,突然听到外面传来震天的吼声,那不是一个人能发出来的,而是成千上万人一同发出来的声音,他们在喊:“杀啊!杀啊——”
——总理被小人挟持,他们要入宫救主啦!
总理心里一抖,立刻道:“还不动手!给我杀了闫历,没了闫历我看他们还听谁的!”
果然是功高盖主,当兵的只知道有大将军而不知道有总理,这算什么?篡位吗?!
都该死!
然而他的命令有人迟疑了。
那些黑衣人面面相觑,看着闫历,听着外面震天的吼声,迟疑了。
“你们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动手!”
“”
“”
闫历笑了声,冷冷的睥睨道:“你大势已去。”
大势已去?怎么可能!
可是看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大殿,他跌坐在坐高的位置上,看着那些人都站在闫历身后,心下凄惶又痛恨,他抖着手指着闫历,“你,你,你”
话未说完,已经仰头倒在了椅子上。
乱臣贼子啊!
一夕之间,帝国的天,变了。
星城热闹起来,叶城也热闹起来。
叶蓁在房间休息,被叶萧从梦中叫醒,他激动地语无伦次,“二妹,总理中风病倒,帝国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中投出由闫开成接任总理一职!”
叶蓁揉了下眼睛,拿过通讯器看了新闻,才知道这短短几天时间,帝都风起云涌,如今已经改朝换代了。
她笑了笑,说:“哦。”
哦什么哦?叶萧就觉得这挺好的,整个叶城都觉得挺好。
他们有冒死前去送粮之恩,闫家上了位,肯定不会亏待叶城。
闫历对叶蓁有情,他更不会怼叶蓁不利。
这样的保障让叶萧喜得情不自禁,他一直都觉得叶城的存在是异类,是威胁,感觉头顶随时悬了一把刀,现在不同了,不再是那个昏庸的总理,而是闫家,一切都将不一样了。
帝国虽然变了天,但是民众的生活和之前并没有太大区别,只除了高层内部的大变动,如今这些还影响不到他们的生活。
闫历很忙,忙着安置大军,忙着肃清奸诈小人,当然更重要的是飞去看叶蓁——她不来见他,只能他去了。
因为太忙,他大部分去的时间是晚上,天一亮就走,而每次打扰叶蓁睡觉都能让她不高兴,床上的缠绵弄得像打仗,他怎么都好的,就是看少女被他弄得痕迹斑斑,就心有不舍。
他还准备向她求婚,可她从来不应。
家族为了他的婚事急破了头,如果在以前,闫开成或许会让他在世家里选,可惜,这次被关还真没一家伸出援手,也没人来看过他,他对他们也就没了期望,联合世家确实能壮大自己的势力,可出事了就躲得老远要来干什么?反而是叶蓁,能在危急关头出面帮忙,这可就不一般了。恰好他儿子喜欢,那就随便他了。
就是他儿子好像在叶蓁面前没什么男人的尊严,连面子也没有,求个婚都求不到,真不是男人!
闫历咬咬牙,给他父亲说:“我们制定新的政令吧!”
他是看明白了,叶蓁那女人,喜欢的不是金钱,也不是浪漫,就算他跪在她面前求她,她也能面不改色。
只有一样。
她肯定会动容。
新的政令很快就发向全国。
叶蓁也听说了。
大概有几条最重要的:一,向帝国所有的学校普及古文字,无论普通人还是进化者,都有权学习古文字;二,制定救济政策,向所有困难的平民施以援助;三,无土栽培不该成为有钱人的特权,这是全人民的福祉,不应该在有了无土栽培的今天还有人吃不饱穿不暖!四,取消普通人和进化者之间的阶级划分,能力有强弱,人无等级
“叶蓁,你要普通人也能过得好,要公平,我们一起慢慢实现它。”
大小姐(1)()
第七十八章
新政的推出让叶城一跃成为帝国最繁华的城市;当然新政的推行势必会受到老旧势力的阻挡;他们的利益受到威胁;权益不被保障;自然要反对;且联合世家进行反对;幸亏闫开成有闫历支撑;那庞大又实力强劲的军队足够震慑任何一个反动者,纷扰寒冷的冬季过去,帝国终于在春来雪融之际迎来了它最好、也是最灿烂辉煌的时代。
举国人民走向新世纪——
叶蓁在五年后诞下一子;取名叶康。
叶康是个被宠坏的孩子,他的大舅舅小舅舅宠着他,爷爷宠着他;叔叔哥哥姐姐乃至于所有知道他身份的人都宠着他
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除了叶蓁,他就是叶城一霸;是最厉害的那个。
他很皮;调皮捣蛋样样来;就知道惹是生非;就连他父亲也管不了他;大人们都说,他姓叶、也姓闫;可他只姓叶,因为在他长大后会接管叶城。
所有人都这么告诉他。
除了叶蓁;他的母亲。她和他说;康儿,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实力和心胸,就不配掌管叶城,我会把它交给适合的人。
他很难过,觉得母亲不爱他。
在他调皮捣蛋许久的日子里,他是快活又欢喜的,直到七岁那年,他的母亲把他扔给了父亲——那是一个十分严厉的男人。他常年不苟言笑,气势冷硬,外人在他面前无法顺利的说出一句话。
他是有些怕闫历的,听说他是封国大将军,杀人如麻,西入苍云,北至漠北,天下归一,全仰仗于他。
他跟着母亲长大,和父亲的关系并不好,每次调皮捣蛋,父亲都会次责他、教训他,或者是让老师教他更严厉也更残酷的武艺,他如果做得不好,又会被罚。他在闫历面前成了小炮仗,什么都想对着干。
当然他更不满,为什么父亲不娶母亲呢?
明明他母亲又美又好,等他长大了,肯定给母亲介绍更多的好男人,把他父亲给甩了!
叶康的想法很好,可惜没有一次成功了。那些男人胆子太小,还没靠近母亲身边,或者是一听大将军威名,就被吓得屁滚尿流!简直丢天下男人的脸!
大将军虽然厉害,可他上面还有个爸啊,犯了罪——仗势欺人罪——同样可以写信上达天听,可不能因为权势就退缩了,可惜叶康这么想,别人不这么想,谁敢撬大将军的墙角?
闫历被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儿子气得差点儿呕血!
叶蓁怀上的时候,他就奉命出征,前方战事激烈,花了两年时间才将漠北甚至其他的边远小国收复,每次都来去匆匆,见老婆的时间都不够,更别提看儿子了,等他终于忙活完回来,儿子已经能跑能跳,他想亲近又不知该如何亲近,俩父子的关系就这么僵持着,一直不对付。
就算父子关系不好,闫历也没想到他儿子居然胆大包天的还想找人给他挖墙脚?!
这事坚决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