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种羁绊到灵魂的相知相爱。
盛信以前觉得苦,每日见着他爹,便总想着要把娘接回来。
但是突然的,他觉得这苦里又全部是甜的,是蜜糖,他的爹娘相知相爱,懂得彼此知道彼此,他们虽然分离,却也永远在一起,时隔再久也一如往昔。
盛信想,他也想要这样一个人,懂他知他,一如往昔。
盛信九岁生辰之后,战事越来越紧张,解放的地方越来越多,动荡的时局似乎就要落下帷幕,这段时日,盛信敏感的察觉到他爹的情绪有些压抑的激动,不仅他爹,就连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和姑姑也是如此。
动荡时局就要平息,没有纷争战乱,他的娘就要回来了。
是他盼了已久的一家团圆。
或许不用等到他长大了。
盛信每天都会看报纸,看啊看,算啊算,一边想着这一天怎么还不到来?
直到十月的第一天早晨醒来,盛信听到最热烈的欢呼,佣人在院子里狂欢,邻居们奔走庆贺,所有人都在兴奋欢喜,诉说着新时代的到来——新华夏成立了。
他激动的跑出房间去找他爹,书房门打开,他看见他单手撑在书桌,掌心捂住眼睛,肩膀轻微的颤动。
盛信知道,他期盼已久的团圆就要来了,以后他的爹娘终于能幸福的在一起。
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他伸长脖子望到了天也没见到她娘。
难道她不回来了么?
他开始担心,去问他爹:“我娘怎么还不回来?”
盛伦看着他,摸摸他尚且幼稚的脸颊:“爹爹背你去玩?”
盛信认真摇头:“爹,我长大了。”
他便笑笑:“小信,别着急,你娘会回来。”
盛信眨巴黝黑天真的眼睛,伸着小手抱住盛伦,“爹,我不急,我知道,我娘总会回来的。她舍不得我们。”
盛伦静了静,轻轻嗯了声。
他抱起盛信走到窗边,九岁的孩子长大了,抱起来也有些吃力。
盛信趴在他肩头,小手摸了摸他短短的发,数着他黑发里夹着的银丝:
一根,两根,三根
一年,两年,三年
盛信进了医学院,寒暑假的时候就去姑姑所在的医院实习。
姑姑有个外号叫魔女,因为她很严厉,一点错就能骂的你狗血淋头,她对他就有些精分,在家时温柔得不像话,一出门她就是寒冬腊月天,让人看见就害怕,就连最不听话的病人都见到她也害怕。
姑姑还成亲了,丈夫是个文弱书生,在大学教书,婚后第一年就生了个胖儿子。叔叔却没有成亲,他今年三十三,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是世界上最高最帅最有才华的残废。
爷爷奶奶为了叔叔很焦心,给他介绍了女孩子他都不见,他还说:他要找到与他最为契合的灵魂伴侣。
“什么灵魂伴侣?你就胡来!”
“像表妹和大哥那样的。”
“”
他便一直单到现在,因为上天的梦想破灭,他下海做起了生意来,三天两头不在家,满世界乱跑,每次回来也会带好多好多的礼物,说着他在外面的新奇见闻。
盛信觉得这样的叔叔没什么不好,他很开心,很快乐,从不因为外人的同情和厌恶而难堪自怜自哀,叔叔还特别自豪的说:“你以为我一直这么坚强吗?不是的,在曾经啊,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人生的终极目标是做老大,外人见了就要跪下喊饶命的人。那个时候我就幻想过,我是大哥,那也是个对别人对自己都很危险的大哥,没准哪天就缺胳膊断腿了后来真断了,我是已经做了好久好久心理准备了。”
其实也好,他上了天,就已经开始做着去死的准备,后来是没了手臂,反而是赚了。
盛信十五岁那年终于要从医学院毕业了,也就是这一年,新华夏城里的第六个年头,国内医学技术在全球首屈一指,不仅是医疗器材的先进占据高位,就连医学技术也遥遥领先,无人能出其右。
盛信每次抱着书,便觉得很幸福,因为他能在这里看到他娘,在语文课本上看见,在医书上看见,在同学口中听见她是他最爱的也是最崇拜的人。
如今他也能成为她一样有用的人。
盛信坚信。
盛信毕业这天,全家都来学校观看毕业典礼,他站在讲台上说着毕业致辞,看着底下热泪盈眶的家人,还有他不到四十却生了许多白发的爹爹,热泪便涌来。
“傻孩子,哭什么,你现在是大人了。”王明兰擦去盛信眼眼角的泪,“小信,这下你真的长大了,是大孩子了啊,时间真快,奶奶还盼着你长慢一些。”
这是盛信盼了已经的长大,他终于长大了。
盛信去看他爹,他温和的对他笑,习惯的摸着他脑袋,温润如玉,清冷高雅。
好像这十几年来,他从未变过。
盛信说:“爹,我想娘。”
盛伦说:“嗯,我也想。”
他时刻盼望着,与她再次重逢。
就像他每喊一次盛信的名字,他就知道她时刻记着他的回信。
我念你。
我想你。
我爱你。
我在等着与你相遇。
一分一秒的走,一天天时间过去。
直到这一天,它来了。
他盼了已久的妻终于推开家门,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仰头看着他:“夫君,你怎么都有白发了?”
“表妹也有。”
“我是太想你。”
“我也是。”
她便笑,上前抱着他,像往日无数次那样:“表哥,我们聚聚散散二十年,今后我想与你相守一生,可好?”
这一刻,他仿佛等了一生。
(一)
叶蓁在宛大医学院上课,做为最年轻、最著名的医学家,在医学上做出巨大贡献的人,她的课几乎座无虚席,就连走廊过道都站满了人,所以每次盛伦来接她下课,总是被挤在最后的那一个,就连课后,他也不能立刻见到他的妻子。
他站在人群外,看着她凯凯而谈,然后在学生们礼貌的相送中向他走来,他接过她的包,她牵着他的手,说话时温柔好听的声音萦绕在他耳边,是他最喜欢的。
学校几乎没人不知道单身几十年突然冒出个大儿子的盛教授现在又冒出了一个妻子,据说是他传说中的妻子,一直在等的那个女子,如今她回来了,而这个妻子竟然是叶蓁!
夫妻俩的感情太好,好到只要见到他们,他们的手便牵在一起,眼里只有彼此,眼神里全是爱情。
待到了家,他会下厨做上一桌饭菜,他的厨艺很好,她每次都能吃上很多,饭后抱着饱饱的肚子笑盈盈的说:“好幸福呀,我果然嫁了个好夫君。”
盛伦牵着她的散步,她便喜欢抱着他的手臂脸颊靠在他肩头,迈着懒散的步子一路走得摇摇晃晃,偶尔累了,她便跳到他背上来,他逆着夕阳背她回家,她在他背后数着他的白发。
“表哥,我们好像老得太快了。”
曾经的他觉得时间太长,他怎么也盼不来她。
如今的他觉得时间太短,他还没有爱够她。
他还没有爱够她,他们便要永远分离。
(二)
盛信把他爹娘写过的信全部整理出来,整整两大箱子,按照时间捆起来,在将其扫描存进文档。
他不舍得这些文字因为时间的推移变成一层粉末,也不舍得他爹娘的爱情被时间淹没,有人来找过他,希望能将书信制书发表,他思索许久,还是同意。
妻子和他说:“待我们也死了,会有人帮我们记住他们。”
可盛信总觉得,他的爹娘不曾离开,他们还在,他们永远在一起。
(三)
那本书取名重逢。
在文章最后,写着一句话。
这一次,他们或许再也无法重逢。
又或者,他们永远不曾分离。
111()
第一百四十九章
叶蓁和盛伦携手走过一生;白发苍苍时送走彼此。
她再次回到“虚无”;面对的依然是一片暗黑星空;戴着黑色斗篷的黑影还在远处。
她睁眼望着星空看了看;闭上眼睛再次陷入沉睡。
其实叶蓁很喜欢这里的静谧;虽然它看起来神秘又危险;却也安静的不闻半点风声;更没有半丝嘈杂,能让她真正的平静下来。
叶蓁也不再过多去关注黑影,从之前两次看来;他能将她送入宿主的世界,这说明他就是她任务的主使者,而且他似乎很不喜欢她说话。
虽然叶蓁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她去完全任务;其中又有什么目的;不过他应该是不喜欢她发问的,而她每次完全任务之后又能隐约感觉到他的高兴;这说明他很满意她的任务完成度;任务完成对他来说是有好处的;至于有什么好处;她暂且不知;不过总会知道的。
想清楚这些,那就叶蓁便不再关注他;她这次依然沉睡了很久很久。
待叶蓁再次醒来,她看见面前坐着一个身穿一身挺括黑色西服的男子;他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脸上干净俊美也无一丝瑕疵,举手抬足都透着优雅。
“叶蓁,我们分手吧。”
就连分手也说得如此温柔。
叶蓁问他:“为什么?”
贺梁看着叶蓁,她穿着当季最新款的小礼服,化着最精致的妆,做了几个小时的头发,脖子手腕手指都是金光闪闪的钻石珠宝,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也还保持着优雅风度。
“你不是我最初爱着的那个叶蓁了。”
他和她认识是在大学校园,她穿着白t恤牛仔裤,脸上是干净白皙的,头发是清晰自然的,就算什么都不戴,她浑身上下都是朝气蓬勃。
然而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变了,变得他都不认识了。
可爱活泼的性格没有了,就连笑也变得虚假。
叶蓁浅浅笑了笑:“你也不是那个说无论如何都会永远爱着我的贺梁了。”
贺梁脸色一暗:“叶蓁,我真的爱你,很爱你。”
叶蓁点点头,拿起刀叉慢条斯理的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谢谢。”
贺梁:“”
宿主和贺梁的爱情被说成是白马王子与灰姑娘。
她是麻雀飞上枝头变成了凤凰。
贺梁家世庞大,家里在电子行业首屈一指,而她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全家资产不超过五百万,他们相爱后当然会遇到很多阻碍,贺家人怎么会允许贺梁和她在一起,不过他们相爱啊,相爱便无所畏惧,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在一起。
这件事情在贺家闹了挺久,宿主也几次被贺梁的母亲叫去谈话,还被甩过几次钱,可惜都没能拆散他们。最后贺母终于妥协,说要先看看,要看看宿主有没有能力做贺家儿媳,她能面对各方应酬明争暗斗么?只怕只会给贺梁添麻烦!
不过这次贺母倒是想错了,宿主得到机会后,便努力背下了贺梁身边甚至贺家人的人际关系网,还主动了解了他们的公司,去学着怎么和这些人相处,努力得到贺家人的认可。
五年过去,宿主的努力没有白费,贺母终于同意他们结婚。
然后还来不及高兴,贺梁便说要分手,因为她不是从前的她了。
宿主当时是很绝望的,绝望又痛苦,还万分的茫然,她努力就是为了能永远和贺梁在一起,然而贺梁却说她变了,要和她分手,那她之前的努力又算什么?
所以谁说白马王子和灰姑娘欢喜大结局之后就一定是幸福的?没准他们还会离婚。
宿主和贺梁分了手,分手后半月发现自己怀孕一个多月,她很犹豫,最后还是决定生下孩子。
可惜事发意外,宿主怀孕八月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去商场买婴儿用品的时候,看见贺梁和一个单纯得像白纸一样的女孩牵手逛街,那个女孩穿着白t恤牛仔裤,干净的长发柔软,笑起来活泼可爱
宿主心神震动,孩子意外早产,她被送去医院时已经晚了,最后一尸两命。
叶蓁举起酒杯,声音很淡:“贺梁,这算我们之间最后一次用餐了吧,祝你恢复自由。”
“叶蓁,你以为我很开心吗?”
叶蓁笑了笑,仰头喝了口酒。
她从头至尾都优雅从容,贺梁虽然看惯了她的模样,此刻不免也钦佩于她的沉着冷静,以前的她不是这样,稍微有些情绪便都表现在脸上,如今他说分手,她都能无动于衷
就在他思索时,突然的,叶蓁一下将酒杯砸在地上!
砰的一声脆响,贺梁惊讶的看着她,餐厅里所有人都看来,服务生也立刻跑来。
叶蓁站起身,她垂眸睨着他:“贺梁,我变成今天这样,你觉得是因为什么?”
贺梁:“是因为我的家人”
她冷笑:“我为什么要因为你的家人改变我自己?他们对我来说算的了什么?早知有今天,我们应该在五年前就分手。”
“叶蓁,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是我后悔了,原来与我许下终生的男子,爱的不过表象,而我还为他浪费了五年光阴。”
“”
叶蓁冷声道:“贺梁,你以为你还和五年前一样?你以为你还是最初的你?你骗得了别人骗得了你自己吗?厌倦便直说,想要去找别的女子也不用找借口,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说什么我变了?冠冕堂皇的找借口!”
“分手吧,你变成今天这样也不是我曾经疯狂爱着的贺梁了。”
贺梁俊朗的脸色僵硬住,餐厅经理已经过来,有人将地上的玻璃残渣和酒渍清理干净。
经理想要劝,而且周围看戏的人太多,出入这地方的大部分都是有钱有势有名望的,没什么人是简单的,闹得开了,脸上多难看?
叶蓁无所谓,她不介意闹大些。
经理:“叶小姐,你看要不”
叶蓁说:“抱歉,我和我男朋友正在分手,说几句话就结束。”
经理:“”
贺梁心中抑郁,压着一口气,又气又痛。
再看叶蓁冷漠的表情,心里还有那么些羞恼:“叶蓁,我们有必要做仇人吗?”
叶蓁:“那你先说明白,那个让你想起以前的我的女孩是谁?你们互诉衷肠的时候,可有想过我这个当事人愿不愿意被比较?”
贺梁脸色一变:“你别乱说,我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
“对,一切都是酒的错,因为酒做了错事,不是你的本意,对么?”
“”他惊讶道,“你都知道了?”
宿主此刻当然不知道,不过叶蓁是知道的:“你那位纯洁的小女孩给我打过几次电话,她来道歉说对不起我,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但她不会和我争贺总,希望我能原谅她。贺总,你说,我该原谅她吗?”
贺梁皱着眉,柳玲是他的秘书,他和柳玲本就是意外,他因为心情不好喝醉了,柳玲送他去了酒店,他把柳玲当成了叶蓁,第二天一早柳玲说晚上是意外,希望都忘了。
他根本没想到柳玲会给叶蓁打电话!
“对不起,叶蓁,我她没有别的心思,那是误会。”
她笑了声,点头道:“喝了,其实我原来很同情你、心疼你,毕竟你醉了她没有,你也是被强了利用了对么?我想着你是被伤害的那个人所以才一直隐忍着不说,就是怕你会难受,没想到你居然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现在还为了强了你的人说情?还和她说她像曾经的我?说她纯洁可爱?说你和她是误会?说她没有坏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