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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了那个陈世美-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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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和爪子,把他的心抓挠得到处是伤口,有时冷艳的让他接近不得,却又在他意想不到的时候,乖顺安静地任由他捋毛。现在的她性情莫测,给他一种神秘感,和几年前端庄温婉的她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

    艾怜拿起勺子舀了一勺粥喝了,然后又拿筷子夹了一块凉拌得脆生生的芹菜吃了,然后又夹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皮薄馅大的小包子咬了一口,胃口很好地埋头开始吃起来。

    陈世美默默地喝着粥,同时暗暗地观察着她。以前的她吃饭时都是先伺候他,给他盛饭、拿筷子,把他爱吃的东西先夹给他,等他动筷子了,她才肯跟着吃,哪里像现在这样不管不顾,只顾自己吃得欢。

    一个人的性子怎么能变得如此之大?难道真的是狐狸精附体了?

    掌柜的惯会钻营,见他们两个吃得差不多了,便大着胆子请求:“大人,您和夫人驾临,令小店蓬荜生辉!能接待状元郎出身的相爷,草民真是三生有幸、祖坟都跟着冒青烟,小人斗胆恳请大人为小店题个字或是写句诗,这样小店就能闻名天下了,我们全家祝愿您和夫人恩恩爱爱、白头偕老。”说完朝他们跪了下来。

    陈世美原本是不轻易在外面写字的,不过后来心里一动,再加上认为掌柜的最后一句祝福的话是个好彩头,便爽快地说:“拿纸笔来。”

    然后命令艾怜:“请夫人磨墨。”

    等掌柜的拿来笔墨纸砚,艾怜耐着性子一圈一圈地磨起墨来,她的纤纤玉手拿着黑色的墨锭,荷叶边的袖口露出一段白皙的皓腕,让人看了赏心悦目。陈世美拿起笔写了“同福客栈”几个大字,然后贴身的侍从过来从一个锦囊里掏出他的印章盖了上去。

    掌柜的双手接过来,然后和店里的伙计一齐给陈世美磕头谢恩:“大人,你的字千金难得,我们全家一定把大人的墨宝当做传家宝世代传下去。”

    想不到陈世美还是一座金山,艾怜现在缺的就是跑路的银子,她急忙要求道:“我磨了这许久的墨,不能白干活,给我也写几张字。”

    陈世美宠溺地笑道:“我书房里有的是,你想要随时可以去拿。”

    他的书房除了驸马府里有一个,再就是京城外庄子上的那个,哪一个都不是艾怜想去的,“我现在就要,我再给你磨墨,你快写嘛。”她好声好气地哄着他,拿起墨锭又一圈一圈磨了起来。

    鉴于她难得这么主动地伺候自己,又是撒着娇地恳求自己,陈世美心情愉悦,略一沉思后写了首诗给她,之后,不管她再怎样耍赖相求,都不肯再动笔。

    真是个小气的男人,艾怜撅着嘴催促他的贴身侍从:“把大人的印章拿出来。”

    侍从见陈世美没反应,便当他默认了,恭恭敬敬地把锦囊打开,再一次掏出了印章盖在了纸上。

    艾怜拿起来纸张吹着气,等墨迹干透了,小心翼翼地折叠好,装在了她身边的包裹里。

    见她把自己的字当宝贝一样收藏,即使心知肚明她是为了这张字的价值,但陈世美心情还是很好的。等她忙完了这一切,试探说:“夫人的字也是极好的,好久不见你动笔了,你也写几个字让为夫看看如何?”

    艾怜拒绝了,冷傲地说:“不写,我的墨宝也是不轻易示人的。”

    陈世美笑了一笑,骗她道:“你写一张让我瞧瞧,如果让我高兴了,我可以把我的印章盖上去,这样你写的字同样值钱。”

    “真的吗?”艾怜眼睛一亮,马上听话地拿起笔,工工整整地写了句:“身世依然是落花”。

    陈世美拿过来细看,一笔一划,都是熟悉的笔迹,她是恩师的女儿,又曾是最亲密的枕边人,她的笔体早已印刻在了心里。她就是她,变的只是性情,难道女人受到被男人遗弃的打击,真的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吗?

    只要她还是那个潘氏,陈世美还是有信心把她的心再挽回来的,他拿起印章亲自在艾怜的字上落了印,然后学她的样子把纸张折叠好,掖进了自己的袖子里,见时间不早了,催促说:“启程吧,我要赶着去知府衙门。”

    艾怜气坏了:“你干嘛要把我的字揣走?还给我!”说完就去抢。

    陈世美把装有字的袖子背在身后,另一只手臂环住她的腰拦着,“夫人,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又凑近她低语:“你若想要,到了晚上我再给你。”

    特么的,敢调戏姑奶奶!艾怜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推开他,坐直了身体。

    很快在侍卫们的簇拥下,陈世美和艾怜出了客栈。车夫把小板凳放好,艾怜踩着凳子,手臂被陈世美扶着,进了马车,随后陈世美也跟着进来了,他坐在马车里,隔着车帘子下命令:“让秦永去前面开路,丁奎一断后!”

    门口的侍卫答应了一声,然后去找秦永和丁大官人传达命令去了。

    艾怜大吃一惊,秦永?他是被抓回来了还是自己回来的?这个傻瓜,为什么就不躲开?

    陈世美转头看见艾怜那吃惊和忧心的表情,不由搓火,沉声问道:“怎么?你想见他?”

    艾怜回过神来,看着陈世美瞬间阴冷的脸,还有他额头上醒目的伤痕,顿时警觉起来,便急忙转移话题:“孩子们还好么?瑛哥长多高了?冬妹有没有想我?”

    听她提起孩子们,陈世美的脸色缓了下来:“瑛哥比我的书案高出半个头了,冬妹也很好,每日在家里研读女戒。他们是你生的孩子,当然想你想得紧。”

    听说冬妹在读女戒,艾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那么小的女孩子就要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这辈子活得一定会很憋屈,但陈世美是她的父亲,他认可这样的教育,她当然无能为力。

    她闷闷不乐地对他说:“女孩子也就在出嫁前还能享受几年父母的宠爱,嫁了人后就身不由己,幸福还是不幸,就只能看命了。她在你身边的这几年,你可要好好地珍惜她。”

    陈世美当然不会告诉她他把冬妹禁足的事,想到她越来越出格的言行举止,便训了她一句:“冬妹一个小孩子都知道研读女戒,你是她娘,却行为不端,举止轻浮,多亏孩子们没交给你养着。”

    艾怜听了觉得刺耳,不满地白了他一眼,被他看个正着。“你这什么表情,这是对丈夫的态度吗?”虽然话里有对她不满的意思,但看得出来他并没有为她给的白眼生气。

    艾怜看着面前的陈世美,心里忽然有种感觉,她隐隐觉得他是真的有些喜欢自己的。她把他的头砸出了那么大的伤,他都没追究,带人捉拿她和秦永,虽说是没捉到,但不也应该表现得很是愤怒吗?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惩罚她,仍对她很是纵容,难道他对潘氏还真是真爱?

第113章 梨花白() 
如果陈世美真喜欢她;那她就可以借着他的喜欢;为自己和秦永开辟出一条逃离的路来;顺便虐一虐这个渣男人;让他也尝一尝被抛弃的滋味。

    艾怜打算试探一下他对自己容忍的底线;便决定先撩一撩他,于是凑近他细看了看他额头声的伤疤,关切地问:“还疼吗?”

    见她终于关心起自己的伤疤来,陈世美颇有些委屈地说:“哪家的女人像你这样动起手来没轻没重,你知道谋害亲夫会处以什么样的极刑吗?多亏我没事,否则;哼!”

    艾怜挤兑他道:“是啊;你可是公主的丈夫,大宋朝的驸马爷!你若是死于我手,我不得被公主给凌迟了?”

    陈世美听出她的话里带着刺儿;便断定她吃醋了:“哎呀,莫非我酿的梨花白发酵了?”说完,把马车里的一个包着铜边角的红漆小木箱子打开,木箱子里面一格一格的;每个格子里都装着不同的东西;他从里面取出一只巴掌大的小酒坛子,夸张地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

    艾怜反应很快地接话道:“是呀;我都快酸死了。”

    看陈世美眼角含着笑;她装模作样地继续审视他的额头;同时喃喃自语着:“要是伤口再大些就好了;可惜没破相。”

    陈世美的笑容凝固了,紧接着眉头一皱:“你这是什么意思?”

    艾怜离他的脸只有一只拳头远的距离,淡淡的清香迎面飘过来,她的眼睛像猫眼一样富有魔力,娇艳的红唇一张一合,散发着诱人的魅力,声音听上去也让人骨软身酥:“如果你破相了,公主会不会不要你?最好能把你踢出驸马府,再把你罢了官,那样你被打回原形,就可以回家乡种田去了。”

    这话让他听了很不舒服,但近在咫尺的美人又令他着迷,陈世美一时拿不定主意到底是撂下脸推开她,还是装做对她的话豪不在意而把她搂进怀。

    看着陈世美的眼神在犹豫,面上呈现尴尬之色,艾怜继续往下说:“那样你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到时候我要把你用链子锁上,不让任何女人见到你,等你老了不再好看时,才把你放出去见人。”

    这是陈世美这辈子听过的最打动他心灵的情话了,他一伸手,把艾怜揽进了怀里,激动又愧疚地说:“你这个妒妇!原来你心里始终是喜欢我的。”说完,把唇凑过去要吻她。

    艾怜及时伸手挡住了他的嘴,打击他说:“只可惜那一直是我想象中的情景,现实却是你是公主的男人,她恨不得把我碎尸万段。所以,你听好了,我不敢要你,也要不起你!”

    她挣脱出了他的怀抱,离他远远地坐着,透过车窗上不停地微微摆动的纱帘,看着外面朦胧的向后移动的景物不语。

    看着艾怜又开始远离他的冷艳的侧颜,陈世美叹了口气,他现在真的是无法掌控她,准确地说是越来越舍不得使用自己的强权去强迫她,每一次见面,她都让他对她有了更多的发现和认识,同时也深感自己太不了解她了,为什么以前做夫妻时,与她日夜相对,却没发现她身上的这些令他着迷的特点?难道那时候自己真的只顾读书而忽视她了?

    他心中很是惆怅,便把帕子铺平,扣掉酒坛子口的泥封,把泥土装在帕子上,然后挑起车帘子把伸出手臂把帕子里的泥土倒掉,又用力抖了几抖,手臂伸回来后,用帕子又仔细地擦擦手,又从柜子里取出一只精致的酒盏放好,接着解开酒坛子口上扎着的红绸布,把酒液缓缓倒进了酒盏里。

    他把酒盏凑近鼻子嗅了嗅,然后递给艾怜:“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艾怜转过身接过了酒盏,深棕色的透雕盘龙纹的犀角杯里,飘着梨花瓣的酒液看上去清凉透彻,她抿了一口,微辣中带着清甜,醇香无比,回味无穷,便一口接一口地品尝起来。

    陈世美向她介绍道:“这是犀角杯,用来饮酒再好不过,可以”

    艾怜打断他:“我知道,犀角杯可以增酒之香,不用你告诉我,我又不是没用过。”

    陈世美奇道:“这是贵族或富商才用得起的,你何时用过?”

    艾怜抢白他说:“王延龄可比你富贵得多,我在他府上时可是享受着贵宾级别的待遇,日常里就是用这种杯子还有碧玉杯喝酒的。他家老夫人和夫人没事就给我东西,不像你小气得很,求了半天,就只给我写一张字。”

    王延龄?陈世美眯起了眼睛,靠在车厢壁上打量着艾怜。那个人风流的名声传遍天下,又满腹经纶、富贵滔天,权势逼人,更可气的是还长得俊美绝伦,上天似乎把所有的好处都给了他。潘氏这样一个让男人着迷的女人,在他府里住了那么久,不知道他有没有骚扰她。一想到这,他的心里就忽然就不舒服起来。

    见她把酒喝得见了底,陈世美又给她倒了一杯,装作无意地问她:“王延龄是京城贵妇们心目中的偶像,就连未婚的小姐们也对他倾慕不已,但他性情狂傲,不受拘泥,行事难免会有些于礼不和。他虽是我的政敌,但我对他的才华很是仰慕,他若是对你有不妥当之处,你别放在心上,他对女人一向都是这个样子,没人会去真的计较。女人们甚至把能得到他的关注当成是种荣耀,可以在闺阁中向别人炫耀,以此证明自己的魅力。”

    啊?原来王延龄是这样的男人?原来他有意无意地调戏自己是他的本性,自己在他眼里同其他女人没什么不同,怪不得攻略不下来他,害得自己在他身上白搭那么多的功夫。

    艾怜有些气闷:“我才懒得理他!不过是个长得好看些的花心大萝卜,讨厌。”

    陈世美观察着她的脸色,见她忽然就气恼起来,而且也不知道她口里说的“讨厌”,是针对王延龄还是他,便继续说:“王延龄惯会同女子调笑,这是他的不羁之处,朝里的许多青年才俊都想像他一样风流倜傥,可惜都学不会他的那种浑然天成。怎么,你还真生他气了?”

    艾怜不屑地说:“什么风流倜傥,说白了就是在言语上占女人的便宜。”

    陈世美追问道:“那他可占过你的便宜?”

    艾怜刚想说话,忽然警觉起来,两人的谈话怎么跑偏到王延龄这儿了?陈世美是什么意思?难道在吃王延龄的醋?一直在套她和王延龄之间的关系?

    死男人,自己渣得逆天,还有脸调查别人是否忠诚。

    艾怜琢磨着,如果用王延龄引开陈世美的视线,让他不把精力用在秦永身上,倒是个不错的法子。但是,这事要讲究技巧,不能让陈世美认为自己轻浮,只让他认为王延龄对自己有暧昧的举动,从而专心去琢磨王延龄就行了。

    于是她很豪迈地把犀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装作得意地说,“他经常有意无意地说些不着调的话,不过我可不吃他那套,基本上每次都被我义正言辞地反驳回去了,你放心吧,没让他占到便宜。”

    陈世美很是恼火。这个该死的王延龄,果然敢调戏他的妻子。

    艾怜的话他并不信,以王延龄的口才,怎会让潘氏给反驳回去?他的话里经常绕着大弯子,就连他都经常把他的话咀嚼再咀嚼、琢磨再琢磨,最有可能的是她被占了便宜还不自知,还以为自己把王延龄给驳回了。

    他看着得意洋洋的潘氏,违心地夸道:“还是夫人聪慧。”

    说完把酒坛子里剩下的酒全都倒给了她,然后靠在车厢壁上闭目养神,心里却在琢磨着该做些什么,给在西北吃沙子的王延龄添堵。

    艾怜喝多了酒,加上马车里摇摇晃晃,很快困意上来。她打了个哈欠,心里想着千万不能睡着了,以免被陈世美占了便宜,想着想着,却不知不觉睡着了,头靠在车厢壁上,随着马车的摇晃儿微微摆动。突然,马车一阵颠簸,陈世美及时把她搂进了怀里,才没磕碰到她的头。见她睡得很沉,他把她轻轻放倒,把她的头枕在了自己的腿上,然后伸手一下一下抚着她浓密的头发,回忆着与她在陈家村时的美好时光。

    未嫁时的她像一朵微风中带着露珠的百合花,那么纯洁娇嫩,没有一丝杂质。后来嫁给了她,日夜操劳,变成了一朵坚强的、执着守候的芳香四溢的栀子花,几年过去了,她现在是一朵美艳的玫瑰,虽然美,却失了清纯,浑身是刺,无从下手。

    陈世美轻抚着艾怜的脸蛋,看着她迷人的睡姿,很想趁此次机会偷吻一下,试了一试,无奈他的腿被她枕着,他无法弯腰,更做不到用唇触碰她的脸,只得遗憾地作罢了。

第114章 波斯猫() 
秦永接到了命令;找了处平坦的地方;示意后面的人停下休息。

    他把马拴在一棵树上;然后拿着马鞭子;背靠着树,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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