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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重生:第一天后-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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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和程文君相聚,她便上街买菜做饭。

    现在这种安稳的小日子,她以前总渴望,等今天终于实现了,却觉得少了什么。

    大概又是内心那种得到什么,什么就不重要了的情绪在作怪。

    +++

    不得不说,程世凌这个经纪人没找错。程文君仅用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将流艺澜这个原先还普通不过的普通人推了出去。

    在她甚至还没有一场演出经验的时候,鹿城大街小巷已经贴满关于她的宣传海报。

    一种与其他广告完全不同的宣传。

第73章 ;赶到明城参加生日会() 
程文君的宣传方案,显得与众不同,色调也是经过精挑细选。这个时期,大多数是黑白排版简约的几个字。

    在这些平平的宣传里,流艺澜的那份显得如此别致。

    新鲜的事物总能成功引得人们的注意,海报贴出来的时候,蝶澜花此名,几乎成为所有人必谈的名字。

    蝶澜花是流艺澜的艺名,取其名中末尾的字。程文君原本要她叫欣云,被她一口回绝。这个名字听起来太普通,文绉绉的,她并不喜欢。

    辰君爵曾说过,安兰芝这名字不适合她。流艺澜,才有她的味道,她想保持自己原有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改头换面,舍弃自己原有的东西,只为迎合现代社会的种种,那么她就是可悲的,比将死之人还可悲。

    宣传她的海报不仅鹿城有,其它城镇同样布满印有她名字的海报。

    程文君说过,一个歌星最注重的就是有人喜欢。有可能的话,尽量将自己推出去,越多人知道她的存在,她就拥有更多机会。

    歌星没有固定的演出时间与地点,喜欢她的人越多,那请她去商演的地方就越多。

    那些崇拜者和二十一世纪的粉丝那样,他们往往愿意为了看自己喜欢的偶像一眼,做出颇高的消费。

    她之前在东城的那首天后,不少鹿城的人也听过。在看到她的海报,人人相传其歌声的美妙,为她进入圈子打下很好的基础。

    她的名气出来后,不少地方邀请她,都被程文君一一回绝。他说出道的第一个场合颇为重要,能为她将来铺路。

    选择好的话,一夜成名。

    程文君每个地方的宣传都不一样,比如东城。他知道她曾为了救辰君爵驻唱过,所以东城有不少人知道她的底子。他用这点做宣传,让东城的人瞬间认知此星。

    明城

    明城的宣传她从不去打听,程文君也没有要说的意思。

    程文君为了调足明城百姓的口味,拒绝在海报上展现她的真面目。加之宣传名字仅有澜这个字眼,那里的人定看不出端倪。

    程文君在明城的宣传很是与众不同,如他所预料,流艺澜在明城的海报一经推出,就成了他们眼中的迷。

    不清楚的事物,夸得又神乎其神,人们往往对这样的事在意。她的热度在推出后的几星期不但未退,反而越演越烈。

    直到两个月后,程文君终于应下一位大老板的活。谈演出的时候,流艺澜并不在场,他事后才告诉她。

    要去之地,是明城

    “我不去!”

    知道大老板从明城来的,流艺澜满口拒绝。那个地方,她躲都来不及,怎么能主动回去!

    “你非得去。”

    程文君的态度坚定,以往他为流艺澜安排事,她不认同后他便不会再提及。今天对这事,看来是没有商量的余地。

    “程文君,你没有命令我的权利。”

    “我知道你在忌惮什么,你大可放心。大老板不邀你抛头露面,希望你能去明城一趟,在他小儿子的生日会上出现,给他小儿子一个惊喜。他的小儿子非常喜欢你,所以才邀请你去满足儿子的心愿。你以为我真的是为了钱,才应下这件事的?”

    “真只是为了这事?”她保持怀疑。

    “你就是太多心,你是我亲手打造出来,又是我的嫂子,我能把你往火坑里推?真要这样,我大哥就算爬也要爬起来亲手杀了我才是。”

    他总称流艺澜是嫂子,她与程世凌并无夫妻之实夫妻之名。但每次他提到程世凌,她总没办法再说下去。

    “那就这样吧,只去参加生日会,宴会完成立即回鹿城。”

    “一定!我马上安排。”

    程文君的马上的确是马上,不似别人,说马上的时候还需精心准备或拖延。

    他的马上,快得像早安排好了一切,只等她点头。

    程文君请了个妇人专门照顾流七皖,加之还有程成这老小孩,所以她出趟远门,倒是放心这里的情况。

    程文君没有跟着一起去,做为当事人之一,且还是牵线的那个,他不去显得有点说不过去。偏偏关键时刻,他有事要办。所以跟来的,是辰云绝。

    说实话,自从被他一声不吭‘卖’给程文君后,她对这个人实在不大乐意过多交流。

    辰云绝大概也明白,所以一路上只顾认真开车。该吃饭的时候就停下找地方吃些东西,夜晚来到除非找不到人家,他睡在外面,让她待在车子里休息。

    几天下来,直到到了明城,两人也没真正说上几句话。

    终于到了明城,流艺澜显得有点不自然。她努力将程文君给她买的帽子延边压低,根本不想看这个久未回来的地方。

    这里毕竟是她重生后的第一个地方,且是安兰芝土生土长的城市,说不怀念,肯定是假话。

    她之前在明城太招摇了,认识她的人不少,她不希望被认出。

    “开快些吧。”

    按时间算,今天刚好是大老板小儿子的生日会。

    辰云绝都是算好了的,程文君在临走前千叮呤万嘱咐,一定要在今天到达,否则生日会就没有意义了。

    辰云绝按程文君给的地址行驶。他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来过明城,因为母亲不允许。至于其中缘由,他并没多问。

    流艺澜在这里生活过,对这里的地理位置还算熟悉,所以担任起导航,指挥辰云绝往哪哪开。

    在她的指引下,倒没走多少冤枉路,没多久便抵达指标位置。

    辰云绝将车开到举办宴会的酒店前。有人下来迎接,他甚是热情。

    “是澜小姐吗?”

    流艺澜轻点头,保持优雅。

    “这边请这边请。”

    来人领他们上楼。从外观来看,这位大老板的分量的确够大。能租用得起这种大酒楼的人,岂是普通富人。

    “确定是这?”

    进去后,流艺澜忽然觉得可能走错了地方。

    这个大堂的装扮很喜庆,看起来不像生日会的装饰,倒有点像西洋婚礼的装饰。

    小孩子的生日会,怎能是这种样式?

第74章 ;预谋的婚礼() 
“没错没错,便是这里。我们大哥只包下其中一间屋子,这儿的大厅被其他人包下,据说有场盛世婚礼。男方真是有心,要我是那女子,真真的羡慕。”

    听他一个大男人说这种话,着实好笑。但她并没有笑出来,当面笑话人,实在无礼。

    他的话,不无道理。

    路经大堂时,那里的精心装饰是用了心的。且不说他是男人,作为女人的她,如果身处其中,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不知哪家姑娘,真是幸福。

    带路男子走在前方,大概怕扰了这桩婚事,所以带他们走的是偏路。

    他没有带人去所谓的生日宴会,而是把人带进一间安静至极的屋子。

    这哪有半点生日会的样子,达官贵人的生日,不都是热热闹闹的?流艺澜不解的问:“大家还没来吗?”

    那人不知从哪拿来个大盒子,将盒子交给她,说道:“大家到齐了,就差姑娘你了。”

    “这是?”她不解的接过盒子,本以为会沉甸甸的东西,却出奇的轻巧。她打开盒子,眼前呈现折叠整齐的白色婚纱。

    有一段话曾这么说过,每个女人都渴望穿上婚纱的那天。

    美美的婚纱,是所有女人的向往。

    女人有两种东西是天生无法拒绝的。

    一是男人的爱。

    二是婚纱的诱惑。

    往往有许多女人被这两种糖衣炮弹骗到,后来幸福的少之又少,大多数在怨念里度过余生。

    所以婚纱不仅是向往的天堂,更是女人的地狱。

    “什么意思?”这件婚纱,为什么会出现在她面前?

    “澜小姐不要想多,今日不是正巧碰到喜事,我家那位小少爷瞧见新娘子着实喜欢。这不吩咐我们找来一件,希望澜小姐去见他的时候,穿着这身衣裳出现。”

    流艺澜本觉得自己又不是青楼女子,将自己拾捣成男人爱的样子取悦他们,客人要求穿什么便穿什么。

    开始不愿答应这事,后来想到自己如今的身份。

    民国时期大家心中的戏子,不正是这种人?不过换了个好听的名号而已。戏子终究是戏子,人们用来取乐的玩物罢了。

    既然踏上这条路,还装什么清高呢?不做什么出格的事便可。

    小孩子对新鲜的事物难免好奇,花钱请了她来,难不成连这点都不能满足?

    小孩子罢了,今天要换成大人,她定会拒绝这种无理的要求。

    “好。”她应下这事。

    对方好像觉得她应下这事,是种不可能的情况,所以听到她说好,多少没反应过来。直到她唤了唤他,他才恢复常色,“那澜小姐先换上行头,我在外面等候。”

    临走之前还将辰云绝拉了出去。

    就算他不拉,辰云绝也会出去。方才的发愣,不过觉得这事有些蹊跷。

    他的直觉好像在心底提醒自己,他们正一步步陷入一些陷阱。看来他要多加注意才是,以免她受到伤害。

    流艺澜换好衣裳出来,门外候着的两个人被其惊艳。他们的目光放在她身上,久久不能离开。

    她眸光流转,脸颊有些发热。她从未穿过婚纱,哪怕重生前。

    那次和安俊灏结婚时,公司出了点状况,他们连婚礼都没去成,直接赶去处理公司上的事。

    原本就没有多少,真心实意祝福他们这对的人,所以后面一直没补过婚礼,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可怜那婚纱现在不知躺在哪个角落,还没开始工作就退休,可伶可惜。

    她穿上婚纱的样子,如同普通女子,有点怯意。这哪是曾经与辰君爵,对抗过倭寇的强悍女子,分明是个即将出嫁的闺女。

    她未察觉两人眼底的不明情愫,害羞问道:“有什么不妥?”

    她的话说出来,两人才反应自己失了礼数。

    “并无不妥。”

    “澜小姐实在漂亮,是我见过的新娘子中,最美的一个。”

    他此话没有奉承的意识,实事求是。她的美,不是那些空有其表的女子能比的。

    她抿唇道:“带我见今天的主角吧。”

    “好好,这就去。”

    他在前面带路,走到半道,他拿出一个罩头交给她,“做戏做全。”

    她懂,所以并不多说,将东西戴到自己脑袋上。这样子,真有点像真正的新娘。

    她戴好东西后,看不清前路,只能听到那人说:“劳烦辰公子牵着澜小姐。”

    “失礼了。”接着,一个陌生温暖的手掌扣上她,将她的手握在手心。

    她被他牵着走,自己看不到情况。走了一会,才听到一些嘈杂热闹的声音,大概是到了。

    “新娘子终于来了。”

    “不知道新娘子长什么样呢?”

    “能长什么样,难不成你觉得是安家那位小姑娘吗?”

    “安家闺女不是失踪两年了吗?”

    “唉,我说的不是那位,是现在居住在她们家的小姑娘。”

    “哦,是那位温柔可人儿,她倒不错。”

    安家?

    闺女?

    怎么越听越觉得奇怪?

    她歇开盖头,却见两排并满了人,这些人正对她指指点点。

    往前望去,他一身西装,领口系一条简约的领结。

    这样简单的穿着,穿在他身上却拥有令人窒息的诱惑力。

    她从没见过哪个男人能将西装领带,穿戴得如此帅气好看。

    她本该花痴一会,事实却非如此。

    看到他的那刻,她的心猛地一颤,有种遭人凌辱般的屈辱感,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她并没有撒泼大闹一场,而是甩掉手中盖头,转身离去。

    她离开的步伐那样急促,好像后面有什么豺狼虎豹追上来似的。

    本只是茫然的挎着步子,几步后她开始大跑。

    “流艺澜,你给我站住!”

    那人见她调头便跑,迫切的追了上去。

    原有的期待,被她的冷漠全然收走。他生气了,真的生气了!

    辰云绝也追了上去,不为别的,怕她出事而已。他不清楚现在属于什么情况,却不想去了解。她的表情很奇怪,如果因此出了什么事,回到鹿城他不好向程文君交代。

    程文君将人交给他,无非出于信任。

第75章 ;原来是负心汉() 
很快,流艺澜被追上。整个过程,用不到三分钟。他就是他,没有人能试图从他眼皮底下逃走,除她之外。只有那一次,他不许再出现这种情况。

    “我就这么让你避之不及?”

    他抓住她的胳膊,神色痛苦。他是真的生气了,一点没错。他从不会如此粗暴的待她,不管是恨她,还是害怕她再次离开。

    “你究竟想怎样?”

    他气愤的样子本该让人害怕,她却一点不胆怯。她怒视他,如同看着一个将自己玩得团团转的恶人。

    “别再逃了好不好,留着我身边,做我的新娘。”

    他没见过她这种眼神,那种死灰般的瞳孔。他想,她是恨他的。在她眼中,他就是杀死程世凌的凶手,亦是欺骗她的骗子。

    以她的个性,是很难原谅他了。部署这些的时候想到过这些,却执意安排。他怕她逃,害怕极了。

    他何曾如此怕过。

    上次东城一别,她又像从前那样消失了。如果没看到明城那个澜字海报,他真的没有把握再次见到她。

    纵使他将天掀起,将地挖下千万尺,只要她有意躲,他肯定无法找到她。

    “你真幼稚!”

    面对他,她无法将他想象成杀死程世凌的凶手。

    程世凌死时的样子,一遍遍出现,怎么也摆脱不掉。她不能面对他,哪怕多一秒。

    “只要能将你留在身边。”幼稚也好,无赖也罢,只要她能留下,他认了,认栽了。

    “她的话你听不见?放开她!”

    辰云绝站出来,试图帮她摆脱这个烦恼。这事他本可以当看不见,他试过这么想,可他办不到。

    辰君爵轻轻瞧了他一眼,与方才对流艺澜的态度截然不同,“放手,这事与你无关。”

    “该放手的人是你,你是杀我丈夫的仇人。不杀你,已是我最大的容忍!”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她都不敢看他此刻的表情。

    此刻他的脸上布满阴霾,不是因她的误会,而是那句丈夫。

    “要报仇的话,杀了我!”

    他说得理所当然,整个人贴在她身上,在其腰间缓缓抚摸,直到触到那硬硬的东西才停止。他将东西拿出来,扳开她的手塞入她手心,用枪口指着自己,说道:“杀了我,为他报仇。”

    这是他送她的枪,她一直带在身上。凭这点,他相信她不会动手。她心里是有他的,他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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