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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是。
我从未见过她这样脆弱的模样,难受得让我心口一堵。她告诉我她终于找到了她的那个武功高强、举世无双的盖世英雄,可她那么多年来第一次喜欢上的人,却不是她的。她完完全全属于另一个人。
“我见到了她。”
“……在他心里。”
我却想起了很多年以前在那个永安镇里遇到归墨,他捧起一壶酒对着明月独酌。只是不知道醉的是人,还是那颗荒芜的心。
我那时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
如今我却是懂了。
瞧这世界上永远有人比我狼狈。
我不过守着一个空荡荡的衣冠冢。
而他护着一个载着她的灵魂的骨灰盒。此生只能阴阳相隔,触不到、摸不着。他过得永远比我艰难。
我想我该放下了。
我守着的,从头至尾不过我的执念。
……
一个月后我册封了京城里端庄淑慎的名门千金为后,她凤冠霞帔缓步向我走来,仪态万千,一颦一笑皆有母仪天下的风范。与那人是截然不同的。我挽过她的手,站在宫殿上笑,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再也没有人记得景和二十年的春天。
再也记不起那年轰动四国的十里红妆。
我也渐渐忘了。
从此那人只成了我心口的朱砂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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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情之所钟①()
吾妻阿颜。
展信佳。
今日我到了江南。
那时那说你最喜欢江南水乡,那里有着你最心心念念的美人儿。于是我便寻思着什么时候带你去看看江南的朦胧烟雨,只不过江南的美人你别想盯着看了,毕竟我会醋。之前那姓顾的跟你多说一句话我都不大乐意。你瞧,我果然是说到做到的人。我真的带你来了江南。
你喜欢热闹,但就我一个人在路上恐怕你会嫌我烦闷。我在路上顺手救了几个江湖人,不知怎么他们就赖上我了,真烦。尤其是那个只会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丑八怪。我本来想把他们给赶走的,但又一想,兴许你喜欢热闹。有人同你说说话也好,至少路上不会孤单。
谁让我聪明呢。
我走的时候就是春天,我来到江南时还是春天。你说这春天怎么那么阴魂不散,她带走了你,可我没办法杀了她。学了那么多年的武功,都白学了。
之前你跟我说江南美人儿多,那些江湖人喜欢逛什么劳什子的青楼楚馆,硬拉着我也去转了一圈儿,没瞧见有什么美人。你先别急着恼我,我只是在那里头吃酒,没人近得了我身。他们都说那些人长得美,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你,谁不知道楚家颜柔嘉举世无双呢。
但我跟他们说起时他们一个人也不信。你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喜欢上我完全是我在异想天开,所以我忍不住想问问你,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颜柔嘉。
不过你这辈子就算想跑也跑不掉了。
我不能再往南走了。
再往南就是南凉。
我怕我会忍不住想要杀人。
聂湛那小子还好端端地坐在他那皇位上,如花美眷,左拥右抱,恐怕早就把你丢到哪个爪哇国去了。不过他忘了也好,从此这世上只有我一人记着你。
就我一人。
够了。
*
“归大哥,你的酒。”
归墨方给颜曦写完信,盯着还未干涸的字迹发呆,墨色缓缓氤氲开来。密密麻麻的字看得他心烦意乱,瞧起来又着实像是嘲讽,索性将那墨汁尚未干涸的宣纸小心翼翼地搁到一旁,那颜字甚是眨眼。他取了一件黑色的披风行至海边,听着簌簌的风声,心底一片安宁。
但一切的好心情都在望见拎着一坛酒迈着轻快的步子向他走来的谢绾时消失殆尽了。他绷着脸,嘴角抿成一条平直的线。以前他就嫌归晚吵得紧,没想到原来归晚与这位谢姑娘比起来,着实是算不得什么。
聒噪的人似乎永远只会迟到,而不会缺席。
他紧蹙眉头,硬邦邦地道。
“谢姑娘。”
眼前这位谢姑娘原先是商家女,父亲富甲天下,她该是过着如名门千金般的富足生活,然而她偏偏却有着一颗行侠仗义的心。她是逃了亲事出来的,不曾想于江湖而言她涉世未深,被折腾得够呛,险些丧命。而归墨不过是顺手救了她一下,她却从此缠上了他,怎么挣脱都挣脱不了。以至于后来同行的那些人都以为谢绾与他是一对儿,他解释过很多遍,不大愿意同那位谢姑娘扯上什么关系,但他们玩笑依旧,他索性作罢,不与那些人多费口舌。
彼时谢绾已经缓步走到了归墨面前,掂了掂提在手中的酒坛,语气甚是熟稔。她红着脸道,“归大哥,你怎么都不与我们一起?一个人多无聊。你不是最喜欢吃酒了吗?你瞧,我特意给你留了美酒,够意思吧。”
“不必。”
归墨已然淡淡收回了视线。
他信步绕过僵硬地张着嘴巴的谢绾,想进船舱里躲躲清净。不曾想那谢绾也是个没有眼力见的,亦步亦趋跟上来,眼底的光闪烁可见。
她道,“归大哥,你不是最喜欢吃酒了吗?”
归墨脚步一顿。
慢慢捏紧了剑柄。
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过酒了。
“不喜欢。”
“你怎么会不喜欢呢?我那次分明望见你在酒楼里吃酒。”
谢绾还欲跟他说什么,归墨却用剑背抵到了她纤细的颈脖处,成功堵住了她喋喋不休的嘴巴。
“你跟踪我?”
“没、没有。”
谢绾被惊得魂飞魄散。
她知道归墨性子冷,却也知道他或许只是面冷心热,不然也不会在她孤立无援、面如死灰的时候救了她。可她心里知道的那个归墨跟眼前这个眼神狠戾的人根本不一样,那一刻他眼底真的闪过了杀意。
他是真的对她起了杀心。
归墨眼底的杀意渐浓。
他素来不喜多管闲事,当初顺手救下谢绾也不是心血来潮。
那时谢绾被那群江湖痞子围住,他站在角落里就在想,如若当初那人也能遇到一个像他一样伸出手的人,她或许就不会死。如若当初他早来一会儿,她或许就不至于用了自裁那么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如若当初他没有放手,没有发下那个毒誓,他要带她私奔时毫不犹豫地打晕了她,她或许根本就还好好地活着。
她或许,根本就不会扔下他一个人。
归墨握着剑的手松了,另一只手抚上胸膛,心脏的那个位置冷冰冰的,却还能察觉到跳动。
可是好疼。
剑“哐当”一声掉到了地上。
谢绾望着他失神的眼,眨眨眼,道,“归大哥,你怎么了?”
她眼睛里浓郁得快要溢出来的关心不似作伪,但归墨就是看着不舒服,她的一颦一笑,都觉得刺眼得很。
他甚至恶毒地想,凭什么呀,凭什么她还能笑,还能活得好好的。凭什么他心上的姑娘就要没入黄土,从此滚入尘埃里再也望不见。
可再一眨眼,眼前的人不是颜澈,不是聂湛,更不是穆漓笙。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他轻阖上眼,吐出来的字残忍如斯。
“与你无关。”
他说,“日后我的事,你少管。”
谢绾僵在原地,一动不动地望着归墨决绝的背影,站在船头一个人瞧着孤零零的。同行的有人瞧见了,便走过去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不要介意,他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她心口发涩,疼得紧。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怎么捂都捂不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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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情之所钟②()
展信佳。
吾妻阿颜。
今日那叫谢绾还是苏绾的动了我给你写的那一大沓信,我没忍住差点杀了她。我的脾气好像越来越差劲了,总想跟人红脸。但这次你确实不能是怪我,那人纯粹是活该,她最不该动的是我写给你的东西。
我把她赶了出去,然后看着满地散落的书信,忽然觉得我现在做的一切都失了原本的意义。至于是什么,我也想不清楚。看来你说我木讷也不无是信口胡诌。
我好像说得太多了,关于那个女人。
你怕是会生气。
你知道我是最怕你醋了的,不过也罢,无关的人我不该跟你多说。我有那样多的话想与你说,那样只会平白浪费我的墨。
对了,阿颜。
不知道你还记得那姓顾的吗?你怕是忘了,无关紧要的人还是不要记住的好。他如今已是西楚的丞相,当初你不遗余力地向颜澈举荐他,大概也是为了那么一天吧。他如你所愿站上了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可我却恨透了我对你是该死的了解。
听闻那么多年了他还未成亲,真是讨厌,也不知道是为了谁。
不过我又听闻京城出了名的女霸王瞧上了他,想要把他抢回来做夫婿。我本该喜闻乐见的,但他说他只喜欢这天下最美的女子,那个死不要脸的,居然把你拿去当挡箭牌,真是该死。
现在四国的人都知道西楚丞相顾承昀暗恋西楚柔嘉帝姬颜曦多年求而不得。我恨不得立马拎起剑跑到西楚去跟他理论,可惜我如今在江南。
便宜那小子了。
絮絮叨叨说了那么多,关于自己,却不知道怎么跟你讲。昔日你总嫌我话少,觉得我木讷,不过我前几日做了一件浪漫的事。
你一定没想到。
前几日是小镇的花灯节,我给你放了一盏花灯,我也不知道它会飘去哪儿。但我希望它飘到你那里,替我见见许久没见的你。不知道你有没有变了,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知道你有没有……忘了我。
你有没有忘了我呢颜柔嘉。
我还劫了摊子上摆着的烟花,全部点燃给放了。我想你一定很喜欢吧,它一定会把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的话,统统告诉你。
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会告诉你。
我愿意。
我愿意带你走颜柔嘉。
我有那样多的话想与你说,但一提笔却什么都忘了。
纵然我说再多的话,你也看不见了。
*
“归大哥。”
谢绾来找归墨的时候他没在。
她想起归墨先前那阴森森的眼神仍觉得发怵。但她毕竟也是千娇百宠着长大的,那只在脑海里晃过一瞬很快便掠过了。
她走进狭小的房间,总觉得那房间与他的主人一样,死气沉沉的,没有一丝生气。她觉着归墨就是一块怎么捂也捂不热的石头,忽地有些失望。她扭头就想出去,却望见了摆在桌上的书信。
捂着狂跳不止的心脏,谢绾蹑手蹑脚地走近。
然而她什么也没有看见。
只看见了那书信上模糊的两个字。
阿颜。
一听便是女孩的名字。
谢绾忽然有些失落,忍不住胡思乱想,这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吗?难怪他待她总是那样冷漠而不近人情。
她这样想着,夹在信里的纸便从手上抖落。
她弯腰去捡。
目光凝滞。
满页的名字让所有困惑的问题都有了准确答案。原来他不是没有心,只是他的心都在她之前给了旁的女子,那人恰巧不是她。所以他无需去承她莫名其妙的情。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拾起。
却在看清那两个字时滞住了。像是有什么死死攥住了呼吸。
颜曦。
那个颜曦。
“你在做什么?”
归墨猛地跑来抢回来那沓书信,谢绾再抬起头时已是泪流满面。他却是面无表情地把剑抵在她的颈脖上,双眸猩红。
谢绾眼泪掉得更凶了。
西楚柔嘉帝姬名唤颜曦。
没有人会比她更清楚,因为她曾在另一个人的庚帖上完完整整地看到过这个名字。只是她从来没有想过,命运会残忍如斯,悄无声息地将所有的人缠绕在一起。
归墨吐出一个字。
“滚。”
谢绾红着眼眶踉踉跄跄地跑了。
归墨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垂着眼眸温柔地抚平了书信一角的褶皱。他抱着那一沓从来没有送出去过的书信蹲到地上。
狼狈极了。
他蜷缩着身子蹲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该做的事,便又站了起来。只是蹲得久了腿有些麻,不由得往后倒去。他伸手去拿方才带回来的烟花。
方才出去时他听闻这里的人说今日是小镇的花灯节,他们都说把心愿写在花灯上,会实现愿望。所以他就去买了一盏花灯回来,他本来还想买烟花给阿颜瞧瞧,她平日里最喜欢这玩意儿了。
可买完花灯后他兜里的钱却不够了,他黑着脸劫完了一摊子的烟花,这才登了船。回来便瞧见了讨人厌的一幕。
他握着笔在花灯上认认真真地写下他的心愿。
长舒了一口气后又拎着大大小小的烟花走出船舱。
同行的人问他要做什么,他摇了摇头一言不发地走到外边点燃了烟花。他很少见烟花,只觉得那嘈杂得很,唯一的一次那还是颜曦生拉硬拽逼着他看的,却没想到仅有的一次,成了永恒的记忆。
烟花在半空中绽放。
归墨仰着头怔怔地想,它一定能帮他找回她,然后告诉她那些他来不及说出的话,告诉她那么多年来,他只要记起她的一颦一笑,差点就坚持不下去了。
他不大会说话,写信时或许是他这辈子说得最多的。
而今他只恨她当初不多说点。
陪她久一点。
哪怕一点也好。
他仰起头把泛在眼眶里的眼泪给憋了回去,视线却慢慢模糊了。他蹲下身放花灯到河里,闪烁着透明的光的花灯摇摇晃晃地在湖泊上飘着。
清晰地映着两个字。
颜曦。
……
方才他在想他的心愿时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他如今孑然一身,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愿。他无欲无求,只求功德圆满。
如果非要说起他的心愿。
从头到尾都只有颜曦。
skbshge
第287章 情之所钟③()
吾妻阿颜。
展信佳。
今日我不大想同你提起那些琐碎的事,只想和你唠嗑唠嗑。你该知道的,我不是个善言辞的人,或许你总会觉得我木讷烦闷,但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或许是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了阿颜。
昨日穆姑娘飞鸽传书告知我公子生了重病,我知晓是他旧疾复发。医者终究是难自医,先前我便告诫过公子,可他那人为了穆漓笙却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终于还是走进了死局。
我不能带你再去四国瞧瞧了。
原谅我阿颜,我必须回到永安。
前几日我碰到了聂湛,你一定不大敢相信而今我可以与他心平气和地坐在酒楼里吃酒,就连我自己也不大敢相信。
我以为我再见到该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才对。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次了,那日公子与穆姑娘的婚礼上时我就是和聂湛勾肩搭背着醉酒到天明。不过那时我是真的想杀了他,后来想想觉得还是算了,毕竟你最不喜看我打打杀杀的模样了。
我打算放过他。
就这样困他一辈子。
总好过死得太容易。
说到婚礼,你一定会喜欢的。
因为,你曾经那么喜欢那人啊,我想着若是你还在,你知晓了真相,必定不会再计较那些过往。我曾经有过想要杀了穆漓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