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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时,她愣住了。
她的手背已经湿了。
她,居然哭了?
这不科学啊!
她樱雪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婆婆妈妈的人了?
因为这个男人恶劣的一句话,居然,居然就哭了?
她神色复杂地站了好一会,确认了,后面的人,确实没有追来之后,才如梦初醒地把自己满脸的泪痕悉数拭去。
太矫情了……
还以为,自己是等着男朋友来哄的软妹纸么?
樱雪啊樱雪,你可是个打不倒的女汉纸呢!
人家不欢迎你,你就申请换到别的城市医院去呗。
大不了,这辈子,都不要跟那两个人再见面了……
夕颜,也根本就不会再想起她,想起属于他们两人的过去了。
再也没有人需要她了……
想到这里,樱雪就隐隐觉得心酸。
作为资深吃货的她,也没有心情吃饭了,她脚步沉重地回到了家里,把自己甩进了沙发里,就动也不想动了。
家里空空如也。
对门空空如也。
夕颜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只有她,还在孤影单只的……
久违的门铃,忽然响了起来。
樱雪整个人飞快地从沙发上弹跳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六章 只恨当初()
樱雪整个人飞快地从沙发上弹跳了起来。
安若汐那个混蛋!
不是不需要她么?现在不也眼巴巴地来求她了?
她窃笑了两声,慢吞吞地一步两步向门边移过去。
活该,就让你在门口等吧!
谁让你刚才说话惹本姑娘生气了?
她把眼睛凑到猫眼上,准备好好欣赏安若汐那张气急败坏的脸庞,却在视野里,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身影。
那不温不火,却又驱赶不散的执着的按门铃法,本来就不可能是安若汐那种燥脾气的人拥有的。
门外的人,是展慕云。
他一手抱着孩子,孩子面朝着他的胸膛,似乎是在熟睡之中,另外一手,无比坚定地按在了门铃上,大有一副,你不开门,我绝不离开的架势。
樱雪倒抽了一口冷气。
想当然耳,展慕云绝对不可能是来找她的。
他绝对是来找夕颜的!
她刚伸手想开门,旋即又忙给自己按了暂停键。
如果直接告诉展慕云,夕颜已经不在这里住了,岂不是便宜了那家伙?
干脆就不给他开门,让他傻等着!
她窃笑了一声,把门铃的电源轻轻一拨,那循环不断的门铃声,顿时消失于无形。
“你按啊,看你能按到什么时候!”樱雪坐回到沙发上,好心情地开了电视机。
里头痴男怨女的拥抱充满了整个屏幕。
你爱我,我不爱你,我爱她,她不爱我……
经典的追逐戏码,如今看在樱雪眼里,却不再是寂寞的打发了。
外面还有一个锲而不舍的人呢,真真好玩!
她就是要制造些声响出来,让展慕云知道,这屋里有的是人,就是不给他开门,能耐她何?
越想越开心,樱雪索性抱了一桶饼干,咔嚓咔嚓地吃了起来。
约莫着外头的人应该走了,她才恋恋不舍地放下半空的饼干盒,跑到猫眼前,瞄了一眼。
展慕云,还在。
他也不计较,直接席地而坐。
孩子就抱在他怀里,他除下了外套,披在了孩子的身上。
他的身边,还背了一个小巧的包包,隐隐可见,里头似乎有奶瓶什么的……
樱雪脸都绿了。
那家伙,不会准备赖在她家门口不走吧?
她心虚地缩回了沙发上,吃起饼干来,也没那么起劲了。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樱雪趴在门边上从猫眼里窥探的频率越来越密集。
可门外坐着的人,却如同入了定,就是微丝不动。
中间,似乎孩子哭了起来,他抱着孩子,极有耐心地站了起来,在走道里来回地踱着步,轻声低哄着。
他现在,就好像是抱着孩子,在苦候妻子归来的痴情丈夫一样。
如果不知道他之前做过多可恶的事情,樱雪说不定真的会被感动。
她连忙摇了摇头,开始在想着,明天怎么办了。
来往的邻居时不时都要往她这边看上几眼。
光说这男人的气度和相貌,哪怕是站在她家门口按回电铃,也足够回头率百分之百了,更别提,这么一个翩翩贵公子,宛如坐在名贵地毯上一般地,自若地坐在她家门口,怀里还抱着个孩子……
这是神马节奏?
抱着孩子,上门追妻来了?
她一想到明天三姑妈四姨娘的轰炸式追问,就觉得头疼欲裂。
这人,到底走不走啊!
樱雪一恼,任由客厅里的电视大声地说着你侬我侬的情话,自己却躲回了房间,关上房门睡着大觉。
早上的课无关紧要,她根本就没想去上。
一睡,就睡到了大中午。
准确地说,樱雪是被自己饿醒的。
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冲到门边,透过猫眼去看,外面的人,还在不在。
喔耶!
她欢呼了一声。
展慕云,已经离开了!
估计是孩子不肯好好配合了,又或者,首席院长必须要去上班办公了,所以,实在跟她耗不起,只能灰溜溜地走人了。
她打开了房门,登时又愣住了。
在门口的位置上,端端正正地摆了一个暖壶。
她拎了起来,里头很沉。
她转开,里面是糯香的粥水,飘着很新鲜的蚝肉,上方的隔层,还搁着已经被撕成小块的油条。
樱雪这才记起来。
在夕颜住在这里的短暂时间里,她不知道做什么,疯狂迷上了蚝肉猪肉粥,天天炖着吃,吃到樱雪直呼反胃。
原来,这是夕颜最喜欢吃的粥。
而展慕云,不知道从哪里买来这么地道的粥水,哪怕樱雪已经之前吃厌了,闻到这味道,还是忍不住饥肠辘辘的。
她赶紧把门关了,拎了粥水进屋。
用调羹吃了一口之后,她决定好好地催眠自己。
唔,夕颜又不在这里对不对?
展慕云给的东西,不吃,也会坏掉的对不对?
妈妈说,要爱惜粮食,不能暴殄天物的对不对?
好吧,吃吧,吃光它!
樱雪唏哩呼噜的,把一大碗粥吃了个底朝天。
打了个饱嗝的时候,她还在想,她刚刚还忘了找个理由。
展慕云那么坏,说不定会在药里下毒呢?
她这是替夕颜试试有没有毒啊。
多伟大啊……
只是,那粥,很香,用这种借口,吃了一次,貌似还行得通。
可是,当天晚上,那人带着孩子,又来了……
第二天早上,留下的,是永和那家人最出名的豆浆和狗不理包子。
樱雪吃下第二顿的时候,已经有了罪恶感。
第三天,是一碗炖得很糯的燕窝粥……
天啊……
那人有完没完……
樱雪欲哭无泪。
拜托,如果不是无家可归的话,别每天晚上都坐在她家门口过夜好不好……
挺直着腰板坐了一夜,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这滋味,绝对不好受。
慕云却坚持了下来。
这一天,他把车子开到了私房小筑。
“老规矩,一碗清淡的鱿鱼粥,加一根油条。”他把车门一摇,老板娘已经亲自把粥送了出来。
“谢谢。”他淡淡地道了谢,对方却递给他一张小小的菜单。
“以后,不用亲自过来了,你点餐,我们给送过去。”老板娘甜甜一笑。
慕云愣住了:“呃,你们没有外送规矩的,这点我知道,怎么好……”
“没什么不好的。”老板娘眨了眨眼睛。“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爱老婆的男人,老婆怀孕的时候,你天天点了餐,又亲自过来拿,好几次还把老婆给带了过来。现在,孩子都已经生了,你又点餐,自己带着孩子过来,给老婆送爱心早餐。你说你啊,世上还能找到,比你再宠老婆的男人吗?”
老板娘是见过夕颜的。
好几次,在电话里,也听见这软糯的女声在点餐,结果,来取外送的,仍旧是眼前的男人。
这每一天,她替眼前男子准备的早餐,也都是当初,他妻子常点的那几款。
“是还在坐月子吗?”老板娘好奇地问道。
话一出口,她就觉得不对路了。
孩子被包裹在安全座椅里,睡得正香,孩子能出来,妈妈怎么不可以呢?
她心里顿时冒出了无数个问号。
“我惹她生气了。”慕云抿了抿唇角,那薄薄的唇,便成了一条粉色的唇线。“所以现在,她不肯理我……”
他的声音越发低了:“现在,也不肯见我。”他转念一想,虽然笑容勉强,但总算有了那么一缕笑意,“没关系,她还是一样喜欢吃你们这里的招牌美食,所以,每一天的早餐,都有全部吃完。”
这个,也就够了。
他低头,逗了逗恋希的下巴:“恋希,妈妈就快要原谅我们了吧?”
看着眼前的男人,老板娘的眼眶微微湿润了:“你们一定很相爱。你妻子一定会很快就原谅你的。”
慕云的修长指尖一顿,轻声的一句谢谢,溢出了他的唇间。
他缓缓开动了车子,老板娘目送着他的车子渐渐远去,半晌才连声大喊:“帅哥!我们还能包给你们送花!女人最喜欢花了!要快点幸福起来哟!”
慕云没有回头。
他只是笑容苦涩万分。
如果,折磨他,就能换来夕颜的回头和原谅,那这段路程的奔波,这些夜晚的守候,又有何妨?
他怀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谨慎地把车子停靠在路边,才接起了手机:“对的,我是展慕云。”
对方报出了名讳,他脸上终于掠过一丝喜色:“终于等到你了,大设计师,我可找了你好长一段时间了!是的!我有一处半山的别墅准备装修……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对的,可以……”
此刻的慕云,就已经和设计师站在了别墅客厅的中央,一切风景,都尽收眼底。
设计师眼里有困惑:“展先生,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这别墅是一年前您结婚的时候,我替您设计完成的,时间才过了没多久啊。您是有什么地方不满意吗?”
慕云摇头:“并不是的。我觉得一切常规性的设计,并没有什么问题。我只是想微调一下。”面对设计师的疑惑,他很坦然,“之前,并没有打算到这里住,现在,我想把这里改成我妻子喜欢的模样,给她一个惊喜,所以我想听听你这位专业人士的意见。”
设计师终于释怀。
还好不是对他的专业设计存在疑问,否则,接了这桩新case,可就是等于在砸他自己的招牌了。
可听完慕云的设想,设计师的眉头就越皱越紧了。
“请恕我直言,”设计师清了清喉咙,“夕颜花是街边很普通的一种野花,上不得档次的,这栋别墅的造价动辄是几千万,您觉得,在这间别墅里的各个角落,种满各色夕颜花,难道能互相陪衬吗?我会建议您种郁金香,或者玫瑰,或者……”
慕云只淡淡地道:“我的妻子,就叫夕颜。”他眼眸投向如今空空如也的花园,“在我眼里,这和她同名的花儿,就是无价之宝。”
俗人,才会去看,这样普通的花儿和高档别墅是否陪衬。
在他眼里,只要是夕颜喜欢的,别说是夕颜花,就算是天上的星星,他也定然会托尽各种关系,给她找来陨石收藏的。
设计师面有难色,但还是点了点头。
“主卧室,也要全部格局改造?”
“是的。”慕云点头,“我要把所有的房顶都打穿,我要做一个透明的屋顶,躺在床上,就能看见天上的星星。”
设计师的眼角在抽搐了。
这是首席院长想出来的东东?
他不是应该想着,在房间的那个角落,摆上几具人体仿真模型神马的吗?
显然,他误会了慕云。
慕云当然不想睡觉的时候,对着天穹之上的星星。
他只知道,夕颜见过婉柔露台的透明屋顶,一直觉得非常喜欢,只要是夕颜喜欢的,不管多不协调,他都愿意把这个创意用在自己的屋里。
因为,这是他和她两人的家。
哪里有秋千,哪里要有透明屋顶,哪里要有婴儿房,哪里有舒适的榻榻米……
设计师没有办法反驳,他只是把慕云的修改意见,一点一点地写进自己随身的iPad中。
陪着设计师把自己整间别墅走完了之后,慕云才道:“你多久能完工?”
设计师思索了一会。
说大改动倒也不算,只是比如种下的夕颜花,等开花结果,总需要些时日的,而且,整间别墅从清冷做派改成了淑女情怀,这样的设计风格还是让设计师头痛了一下。
“半个月吧?”他沉吟了一声,“展先生,半个月后,我给你一个你想要的家。”
慕云却摇头:“太久了!”
他恨不得,明天她就能回到他和宝宝的身边。
“一个礼拜,可以吗?”慕云从怀里掏出了支票本,“我可以给你双倍的价钱,请你多费些心思了。我太太就快回来了,我希望她回来的时候,能见到这么一个全新的家,好吗?”
设计师感动了。
展先生的妻子是出差去了?利用这空档,这爱妻达人准备把家里大变样?
他接过了支票:“好的,包在我身上。展先生,我一定尽力而为。”
慕云展颜一笑。
他低头看着怀里已经醒来的恋希,唇上溢出淡淡的笑意:“恋希,实在太好了,你妈妈看到了,一定会很开心的是不是?”
第一百二十七章 新居()
恋希撇了撇嘴。
这个小屁孩的表情,绝对算不上是愉快。
“小坏蛋。”他捏了捏儿子软软的脸蛋,“要哄回妈妈,还是要多靠你哟。”
恋希咧开没有牙齿的小嘴巴,笑得极甜……
有钱能使鬼推磨。
一个礼拜的时间,足够让一栋别墅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
也足够让夕颜把自己危重的感冒给治好。
不输液的时间里,她除了整理东西,就是费尽心思地把自己的“过去”编造得天衣无缝。
什么时候遇到了安若汐,什么时候和他相爱,什么时候两人决定相守一生,每一天发生的重要事情,她都绞尽脑汁地想出前因后果。
人家写的是自传,她写的,却像是。
人,是她身边的人。
事,却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她甚至,洗去了和展家所有的联系,包括婉柔在内。
那醇香的红酒,那如水般沉静的女子,如果不是因为慕云的关系,她怎么舍得将那样的人遗忘?
写完这一部厚厚的笔记的时候,夕颜的脑袋已经疼得不行了。
感冒的后遗症,加上用脑过度,睡眠不足,夕颜不用检查,就知道自己的病情肯定又再度恶化了。
她做事细心,为了方便以后的自己查看过去,她甚至把这部笔记按年月做了索引,在扉页上,她想了想,才写上这么一句话:
我喜欢的,是口直心快爽朗的男孩,我最讨厌的,就是面容温和,眼神深邃,一举一动都带了几分意味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