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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还聊到了针灸对于中医的重要性,秦院长本身就是一位针灸高手,但听到了高爷爷所说的用针手法和用针力度之后也感觉到自叹弗如。
秦院长也是一个爱好书法之人,闲暇之余,也会和高老探讨一些书法字画上面的知识,不探讨这些还倒好,在看到了高老在书画这方面的造诣,顿时秦院长赶到自己和这位老人更是天地之差。
秦院长的书法在滇省还是有些知名度的,也是滇省书法协会的理事,更是他所在的东易市的书法协会的副会长,可见秦院长在书法上面的造诣之深了。
但是高老的书法下笔时笔走龙神,笔势雄健洒脱,运笔时笔酣墨饱,文字酣畅浑厚,显示出一代书法大家的风范。
更令他惊奇的高老的国画简直也是一绝,高老尤其擅长山水画,所做之画苍劲有力,花青润泽,气质淳化而兼具苍深浑穆,给人一种深入画竟的感觉。
以前酒后两人挥毫泼墨,秦院长看到高老的佳作之后,总是忍不住向高老索要,但每次高老总是一笑置之,作品创作完之后总是揉成一团,随手扔到了纸篓里。
并不是高老吝啬,而是在大山生活了一辈子的高老对名利看的很淡,现在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并不想做出改变。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秦院长对于这位老人的性格也是了解的,在多次索要高老的创作未果之后,也是微微的一笑,心中并无芥蒂。
随着越来越多的了解,对于这位风轻云淡的老人,秦院长也是充满了好奇感,出神入化的医术,不同凡响的书法,神来之笔的国画,使这个大山的老人充满了神秘的感觉。
秦院长知道,凭着高老自己的才艺,随便每一项拿出去都会让世人震惊的,但是高老却偏偏隐居于深山之中,这让他颇为感觉到无奈的同时也为高老的这种淡泊名利的心性而感到由衷的敬佩
李朝祥在昨晚服用了高老用七叶草调配的药之后,蛇毒已经痊愈,也在今天早上就下山了,下山的时候,李朝祥将自己身上所带的五百多元钱全部放在了自己睡的那张床的枕头下面。
本来他是想当面交给高老当作医药费的,但经过这几天的接触,也看出高老这个人并不是为钱才去救他性命的,他也感觉到这些钱有些拿不出手,故此,才把钱悄声无息的放到了枕头下面。
李朝祥再一次向高老和秦明德道谢之后,便立刻下山了。
高老和秦院长两人闲着无事,秦院长有些技痒,拿出了高老的笔墨,两人便在竹楼内挥毫泼墨。
秦院长写的是张旭的《古诗四帖》里面的前十句诗东明九芝盖,北烛五云车。飘飖入倒景,出没上烟霞。春泉下玉溜,青鸟向金华。汉帝看桃核,齐侯问棘花。应逐上元酒,同来访蔡家。
秦院长不愧是东易市书法协会的副会长,一手狂草写下来,也颇有几分张旭的问道。通篇竟也是笔画丰满,没有一丝纤弱浮滑之笔。
写完之后,秦院长将狼毫至于笔架上,有手捋了捋胡须,显然对自己今天写的这些字也很是满意。
高老在一边也是赞道:“秦老弟书法的火候又精金不少呀!”
“呵呵呵,高老哥客气了,也只有在你这世外桃源般的地方才能心无杂念,要是在别的地方,能有今天一半的水平都不错了。”秦院长笑道。
“是呀,这里确实是一个养生的好地方。如果不是小飞,我真想在这里长久的住下去。”高老叹道。
“只要人活着,哪有那么多如意的事情,高老哥你已经清闲了一辈子了,也该操心一下俗世间的杂事了,好在小飞这孩子还孝顺懂事,你也不用操几年闲心,这孩子想必已经出人头地了,到时候你就乐吧。”
就在两位老人谈论着秦院长的这幅字时,追风又是一声鹰啼,回到了竹楼里。
追风爪下的雪鹅已经流血过多不再挣扎了,追风将自己的猎物放到了高老的脚下然后便又向青龙山内飞了过去。
灵智已开的追风可以说现在是片刻也不想离开高飞,它在高飞身上感觉到了一种很奇怪的气息,这种气息让它觉得特别的舒服,特别的亲切。
高老看到又去寻找高飞的追风,也不劝阻,低头看了看脚下的这只猎物,高老没想到追风这次带回来的竟然是只雪鹅。
高老也是非常的开心,雪鹅的美味他是知道的,由于这几年雪鹅极度稀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吃过雪鹅了。
“呵呵呵,秦老弟,这次你可有口福了,雪鹅这东西可是吃一只少一只,它的营养价值可比外面那些鱼翅燕窝要高很多的”。高老笑着对秦院长说道。
秦院长也是只听说过雪鹅这种动物,也知道这是一种濒临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如果这只雪鹅是活着的话,秦院长一定会劝高老让他将雪鹅放生的,但看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基本上和死了差不多的雪鹅,他也打消了这个念头。
雪鹅的美味秦明德自然也是知道的,既然雪鹅已经死了,秦明德也没有了那种吃国家保护动物的犯罪感,也是笑道:“看起来我是真的有口福了,不过,高老哥,我觉得这只雪鹅还是等小飞回来再做吧,你的水平。呵呵呵”秦明德和高老开玩笑说道。
“秦老弟呀,这你就不懂了,像雪鹅这种美味,无论什么人做出来也是一样的,只要把它丢到清水了顿上一顿,那也是人间美味呀。”高老边说便将雪鹅拿了起来,准备去拿到外面将这只雪鹅拔毛去皮。
“秦老哥,你不会真是准备把这样的美味丢到清水里顿吧,那岂不是好比焚琴煮鹤,浪费这人间美味了?”秦明德看到高老真开始准备动手了,连忙说道。
“我说秦老弟呀,你就安心的等着吃雪鹅肉吧,别的不用担心了,呵呵呵,这吃饭你不在行,看起来做饭你是更不在行了。”高老也不介意,也是笑道。
第15章 狼群(上)()
回头路总是走着比较快的,这倒并不是说回头路和来时的路距离不一样,而是因为人的心里原因,因为去的时候人总是感觉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目的地,心里面有些焦急,总是觉得时间过的很慢,但回来的时候由于归心似箭,把时间的观念给淡忘了,觉得时间过的快了,便觉得回头路走着也快了很多。
高飞现在便是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还没走多长时间呢,便已走出了阎罗谷,然后又走了没一会的时间,发现自己又已经到了鬼愁涧这边的山崖下面。
现在的高飞走山路确实是比以前快了很多了,虽然一天一夜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也没喝过水,但他的体力依然还是很充沛,高飞觉得自己现在好像有用不完的力量似的,一路走到了鬼愁涧的山崖下面,他中途根本就没有停下来休息。
看看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高飞便准备今天不休息了,凭着现在自己异变后过人的身体素质,现在翻越鬼愁涧应该是和走平路差不多的。
本来需要一个白天才能彻底翻越鬼愁涧的高飞,这次竟然用了三个小时左右,便已又回到了他异变前休息的那个洞穴旁。
高飞觉得自己现在的身体好似山中的猿猴一般轻盈,任何能触摸到的东西,只要他的手脚接触到,便如磁石一样牢牢的吸附在上面,以前还担心因为岩石松动,自己会有掉下悬崖的危险,但是现在早已抛之脑后了。
而且现在身体随随便便一个跳跃,就能跳起来两米多高,还真和电视上的轻功差不多。
在翻越到一半的时候,高飞便又看到了回来的追风,追风也是远远的便看到了高飞,于是又兴奋的发出了嘹亮的鹰啼。
天终于又黑了下来,不觉得疲倦的追风望着漫天的繁星,决定连夜赶到家中。
由于身体刚刚异变,他现在也想彻底的看一下自己到底还有什么和正常人不一样的地方,也想看看自己的体力究竟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高飞现在已经不是在走了,而是在跑,他在跑得同时把自己的视力和听力完全打开,观察着四周。
“嗷。”
一声刺耳的狼嗥声传到了他的耳边,
“嗷。”
又是一声狼嗥传到了他的耳边。
“狼群。”奔跑中的追风停下了脚步。
高飞也有点吃惊了,竟然会在晚上遇到狼群,狼群的可怕他是非常清楚的,在森林里,一只狼可能对人构不成威胁,但是一群狼确是不一样的。
群狼可以吃掉森林里任何动物,包括兽中之王老虎,狮子看到群狼也会掉头就跑,不敢去招惹狼群。
高飞听到了远方传来的群狼的嚎叫声,虽然他知道现在狼群具体他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心里现在也是有点发怵。
“砰。”狼群的方向又传来一声枪响。
高飞皱了皱眉头,看起来是有人遇到狼群了。
“砰砰砰。”又是一阵密集的枪声。
“确实有人遇到狼群了,但显然不是山中的猎人”高飞根据枪声马上做出了判断。
“山中的猎户是绝对不会在晚上出来打猎的,他们都知道晚上青龙山是有多么的危险的,况且那阵密集的枪声也绝对不会是猎枪发射出来的。”
“嗷。”
“砰砰砰”
群狼的嚎叫声和刺耳的枪声阵阵传来,高飞运足了视力向枪响的方向看去。
果不其然,在距离他还有三四公里左右的地方,有大约**个人,拿着枪向着他的方向跑来。
在距离他们三四百米的地方有二十左右只半人高的青狼不紧不慢的追赶着这群人。
这群人虽然手中都有枪,但由于此时已是深夜,月光又被树木遮住,基本上打上10多发子弹才能打中一头青狼。
在又一头青狼被子弹击中之后,狼群里有一只青狼仰天长嚎了一声,群狼便立刻散了开来,利用森林中参天的大树,遮挡着自己的身体,慢慢的向这群人靠近,显然是准备利用数量上的优势来包围这群人。
森林里的狼群里面都会有一只狼王,而带头的这只狼王智商都是很高的,狼王带着群狼去寻找猎物,碰到没有攻击性的动物往往是群起而攻之,碰到对自己有威胁的动物狼王便会指挥着群狼寻找着对手的弱点,慢慢的将对手消灭掉。
刚才仰天长嚎发号施令的便是这群狼里面的狼王,这只狼王显然也发现了这群人类手里的枪并不好对付,便马上让狼群散开,然后在寻找机会攻击目标。
狼王的战术是有效的,在看到已经将这群人包围住之后,狼王便下达了攻击的命令,群狼立刻便利用树木的掩护向这群人冲来。
人群中一个个头较高,面上带上伤疤的四十多岁的男子歇斯底里的吼道:“都看着四周,瞄准再打。”
他的话音未落,一声同伴的惨叫声便传入了他的耳中,一头速度奇快的青狼利用树木的掩护,躲过了这个人的子弹,一口咬中了这个人的咽喉。
“老六”
一个身上背着一个麻布包的男子嘶喊着,端起手中的枪对准了那只咬死老六的青狼射出了一梭子子弹。
那头青狼也是惨叫一声,倒在了血泊中便不再动弹了。
“啊!”
又传来了一声惨叫声
“老三!”
刀疤男子看到又有一个同伴被青狼咬死,赶紧端起手中的枪一阵扫射,将这头青狼击毙。
剩余的几个端着微冲的人看到有同伴被青狼咬死,也都红着眼,嘶吼着,向狼群发起了攻击。
没想到这次疯狂的攻击竟然还起到了一点点效果,本来这群人在瞄准的情况下都是十多发子弹才能打中一头青狼,但是这一次一阵扫射之后竟然级别了五头青狼。
狼群虽然也成功的咬死了两个人,但自己也是死伤惨重,狼王看到效果不大,又是一声狼嗥,群狼便又退了回去。
在群狼撤退的瞬间,刀疤男子又开枪击毙了一头青狼。
群狼在狼王的指挥下并没有撤的很远,只是避开了这群人开枪的范围之内。
狼王眼中泛着青光,死死的盯着这群人,既不下令进攻,也不撤退,和这群人耗起了时间。
在远处的高飞将这一切看的清清楚楚,他也预料到这群青狼并不会撤退的,只是暂时性的拖住自己的敌人等待着同伴的到来。
狼王的智商是极其高的,尤其是躲避过猎人追杀的狼王,更是懂得怎么用森林里的地形有效的消灭对手。
本来这群人里面有九个人之多,被狼群咬死了两个之后,还剩下七个,狼群那边也是死了七头青狼,现在还剩下十三只,数量上仍然是这群人的一倍。
现在狼群中数量虽然占据这优势,但是狼王也知道对面这群人类手中的武器对于他们有致命的威胁,狼王必须要暂时的忍耐,它已发出了呼唤通知了附近的狼群,相信要不了多长时间还会有大批的群狼加入到它们的战斗中。
高飞对这些盗猎分子没有任何的同情之心,青龙山内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盗猎团伙为了金钱进入青龙山疯狂的屠杀大量的珍禽异兽,满足自己的私欲。
他现在感兴趣的是那个身上背着麻布袋的那个男子,他清楚的看到麻布袋里是一只幼小的雌性印之虎虎仔和一整张印之虎虎皮。
印之虎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数量比雪鹅还要稀少,属于特种濒临灭绝动物。印之虎的形态和孟加拉虎非常的相近,成年的印之虎体长能达到2。4米—3。6米左右,在虎类中也算是很少见的。
据统计,现在全世界的印之虎也就200多只,在华夏国则更是稀少,估计连十只都不到。
印之虎的稀缺高飞自然是知道的,他也知道这群盗猎分子肯定是将这只小虎崽贩卖到境外获取巨额暴利的,他的心中对这群盗猎分子的行为是感到非常的厌恶的,当下心中便有了营救这只小虎崽的念头。
虽然心中有了营救这只小虎崽的念头,但高飞也不蠢,狼群和盗猎团伙都不是好惹的,要想营救这只小虎崽,那就要等机会,等到狼群和这帮人拼个两败俱伤的时候自己再下手,那时
第16章 狼群(中)()
刀疤男子用蛇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喊道:“抓紧时间检查一下弹药,补充一下体力。”
“大哥,咱们现在抓紧时间赶紧跑吧,万一再有别的狼群过来,咱们死定了。”身上背着麻袋的男子说道。
脸上带有刀疤的男子正是这群人的老大,名字叫做吴春信,今年四十多岁,常年在青龙山猎杀或者捕捉一些国家保护动物,然后偷运出境,获取巨额暴利。
身上背着麻袋的这个人是他的本家弟弟,名字叫做吴春年,也是吴春华盗猎团伙的骨干分子。
两人都是多年从事盗猎活动的,在看到这个行当的巨大利益之后,便纠结了同村的一部分人长期进入大山盗猎,在经过了数年的发展,吴春信也把自己的这只盗猎团伙武装的像一只雇佣兵小分队一样,火力也是相当的猛。
吴春信和吴春年两人不止对青龙山特别熟悉,而且还都是退伍军人,枪法也是不错,如果不是他们花血本配备了这么多武器,这次火力比较强大,恐怕这群人都要被狼群吃掉了。
这群人本来是不会遇到狼群的,说起来也是被利益冲晕了头脑。
老大吴春信带着这群盗猎团伙在青龙山内转了三天,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猎物,在休息的时候,老二吴春年爬到一棵树上用望远镜观察着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