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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个手,屁的个享受。”上官白雪说。
秦帅问:“那要不然呢,你觉得要怎样才算享受,我牺牲一下自己?”
上官白雪说:“不跟你说了,牵就牵吧,反正是为了任务,你可不要想多了!”
“呵呵,我想多了?”秦帅说:“你明知道我会透视,看都看不过来,我还需要想多吗?你经期量大,估计是营养过剩,你得注意点,容易上火的。”
“你……”上官白雪瞪着秦帅,“你能不能不要老是盯着那里看!”
秦帅说:“可以啊,那你告诉我,除了那里,女人身上哪里比较好看?”
“我真是被你气死了,不跟你说了,什么军队精英,根本就是个流氓!”上官白雪气得真是胸疼。
但两人还是牵着手上了河堤,在路边上拦了辆出租。
两人都坐了车子的后排。
秦帅一伸手就扶在她的肩上,把她揽过来,在怀里抱着。
“你干什么?”上官白雪挣开她。
秦帅说:“既然是情侣,坐在车的后排不是要抱着的嘛,你这是要闹分手的节奏吗?”
“简直就是无耻!”上官白雪骂。
“我无耻?”秦帅说,“你问问开车的师傅,喂师傅,你说我跟她谈个恋爱,就抱抱她,算无耻吗?”
出租车司机马上笑:“女孩子一开始都是这样的,觉得不好意思要矜持下,其实就口是心非的骂骂,慢慢的就半推半就了,兄弟你只管脸皮厚点,习惯就好了。”
“哈哈。”秦帅忍不住笑起来,“原来你是老司机啊。”
第144章 令人振奋的消息()
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到步行街,秦帅便和上官白雪牵着手,去逛服装店。
说实在的,秦帅牵着上官白雪的手,真没有更多的想法,可能觉得那手牵着感觉还不错,嫩滑嫩滑的,占了点便宜,好玩。
主要的原因还是假扮情侣,能对他在唐镇的身份掩饰有所帮助。
上官白雪还说了,中情局也全力配合她和秦帅在唐镇的行动。
在唐镇之上为她接管了一家花店。
花店还在布置之中,布置好了她就可以去做个花店老板,也是为了身份掩饰,显得她更像一个普通人。
而秦帅以她名义上的男朋友,可以经常出入花店,呆在花店。
花店会成为一个情报搜集中心。
秦帅觉得,这样还不错,无论怎么说,有人帮忙是好事。
何况现在的情形,不是对付一个地狱使者,而很可能是要对付地狱使者的一个团队,所以,他要有帮手才行。
老是让冷梦雪和楚江山帮忙也不好,人家又没有拿国家半点工资,却出生入死的,会很让他过不去的。
两人到了街上,秦帅因为上身是光着的,很不雅,所以就先买了一件t恤穿着。
而上官白雪则很挑剔,要买名牌货,而且得买很贵的。用她的话说,她就没穿过三千块以下的裙子。
秦帅感觉,上官白雪的家里应该很显赫,老爸老妈说不准就是大官。中情局的情报处,那可是既要本事,也要些背景的。
真是天之骄女啊。
家里有钱有势,人长得漂亮,还有超级大脑的天赋。
而当秦帅和上官白雪像情侣一样在商业步行街逛着的时候,他只怕做梦也没想到,同样在这条街上,还有两个人。
而这两个人就是唐雨若和白冰冰。
有些事真是无巧不成书的。
唐雨若今天无聊,喊白冰冰陪着她逛街,两人差点把街逛完了,买了好多东西往回走。
而秦帅则和上官白雪刚好赶来。
结果,两方就在街道之上狭路相逢了。
只不过,只是唐雨若看见的秦帅,秦帅并没有看见唐雨若。
因为秦帅和上官白雪在看路的两边,寻找服装店的牌子,观察合适的品牌女装店,而唐雨若是直接看着路走,准备回到街口自己的车上,所以,她直接一眼就看见了秦帅。
开始她还以为自己眼睛看错了,看见的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牵着手,只是觉得男的身影很熟悉。
定睛一看时,竟然真的是秦帅。
那个时候,放佛晴天霹雳。
秦帅居然和一个女的牵着手,而且这个女的又是出奇的漂亮。
更甚至于,两个人还不只是牵手秀恩爱。
唐雨若还认得出来,穿在上官白雪身上那件t恤,是秦帅的!
秦帅和这女的牵着手,连衣服都给她穿着,这种关系就算傻子也明白了。
昨天,秦帅说爱她的话放佛还在耳边回响,什么他心里只有三个女人,他妈,妹妹,和她。余音绕梁,心中不绝。
虽然,彼此说只做普通朋友,但她感觉秦帅很爱她,把她抱得很紧,她心里也在期望。
她似乎预见到,在她的年华终结之前,会把自己给秦帅。
不求天长地久,惟愿曾经拥有。
难道那目光中的一往情深,只是她的错觉吗?
还是现在的男人,虚伪和真情,已经雌雄难辨以假乱真了?
唐雨若觉得心里像被针刺了一般,揪扯着疼痛。
她不想被秦帅看见,就跟白冰冰往侧边一条小街道进去了。
秦帅并不知唐雨若看见了他。
还是牵着上官白雪的手,偶尔逗她一下。
刚好上官白雪看中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换到身上的时候,简直就是神仙妹妹一样的清纯而美丽,让秦帅也不得不承认,她不只是天才,而且还是天仙!
突然,秦帅的电话就响了。
他拿出电话一看,居然是魏千军打来的?
他打电话干什么?
难道有关于地狱使者的消息?
当时,两人互留电话号码,说的就是如果有地狱使者的消息通知一声对方的。
但秦帅有地狱使者的消息,并没有通知他。不是秦帅瞧不起他,而是他敢肯定,魏千军不是地狱使者的对手。
何况地狱使者牵扯很大,魏千军身为江湖杀手,没有必要介入进来。
搞不好就弄巧成拙了。
“喂。”秦帅接了电话。
魏千军说:“我发现了一点情况,不知道跟地狱使者有没有关系。”
“是吗?什么情况?”秦帅心里的血液一下子就沸腾起来。
对他来说,听到关于地狱使者的消息,远比一个女人约她去干点什么更让人振奋。
特种军人,从来都把任务和荣誉看得重过生命。
魏千军说:“我伤势刚好一些,便到山庄外面走走,在山庄的后方树林里,发现了两块刀片和一些血迹,然后跟着血迹找了一段,石头上也滴落的有,只是已经干涸了。我在想是不是地狱使者又在哪里作案,但受了伤,然后躲到这凤凰山上来了?”
秦帅说:“有可能,你在山庄门口等我,我马上过来看看。”
挂断电话,当即就对上官白雪说:“就穿这套白的就行了,换洗的以后再买吧,有事情了。”
“恩,好的。”上官白雪答应,当即刷卡买单,然后跟着秦帅出了店子,问:“怎么,有地狱使者的消息了吗?”
秦帅说:“应该是的了。”
上官白雪问:“什么个情况?”
秦帅说:“现在没时间细说,我们先赶过去看了现场再说吧。”
说话间,脚步如飞。
上官白雪的心里也挺兴奋,没想她才到唐镇来,就能跟那个震惊了世界的地狱使者打上交道,她虽然天赋异禀,但还没有真正执行过第一线案件的。
只是凭着大脑天赋在背后做一些情报工作。
事实上,以她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出来面对这种一线大案。
因为她是华夏安全部a首长的千金。
她本就读军校,是军校的一枝花。
a首长把她送到中情局去,只是希望她在幕后,用她的超级大脑,为国家建功立业,为她以后的军衔提升打下基础。
然而一线是太危险的事情。
一个她这种出身显赫的首长千金,根本不可能去面对地狱使者那种超级狂魔。
然而,影子教官找上了她。
让她协助秦帅。
这是一个让她施展才华的机会,一个为国家做贡献的机会,一个铲除邪恶伸张正义的机会。
年少轻狂的人,总有海阔天空的抱负。
上官白雪也不愿守着自己的天赋困在笼子里,她希望自己像大鹏鸟一般去海阔天空里翱翔。
她答应了影子教官。
然后配合着影子教官演了一出戏。
影子教官需要一个极具情报才能的人,因而到中情局挑选,她让上官白雪自己踊跃的毛遂自荐,影子教官还佯装觉得不妥。毕竟上官白雪是a首长的女儿,她到第一线冒险,a首长会不高兴。
然后肯定会怪影子教官,一怒之下撤换她都有可能。
所以,必须是上官白雪自己强烈要求参与。
那么a首长就怪不到影子教官了。
而影子教官让上官白雪前往协助秦帅,主要目的有两个。
第一个目的,当然是案情需要。
地狱使者的案子越发的复杂了起来,秦帅孤军奋战不行,除了要增强他的战斗力,还要有一个头脑强大的人协助他,那么上官白雪的超级大脑是最合适的,她的脑子里储存了国内外许多重要的社会信息。
还有第二个目的,算是影子教官的私心。
她想撮合上官白雪和秦帅。
秦帅是她最欣赏的得力爱将,一手栽培,天赋异禀,尤其能吃苦,毅力强大,而且脑子灵活,战术多变,是一位极为难得的王者之才,加上他表面像个痞子,对他的身份能做最好的掩饰,也注定会让他执行起任务来,更容易神不知鬼不觉的取得成功。
影子对秦帅的感情,是模糊的。
像是她养大的孩子,又像是陪伴着她青春无悔的男人。
秦帅身上的光芒,足以让任何一个女人为之倾慕。
虽然像痞子,却心中正直坦荡,似如璞玉。
但影子是领导,秦帅是下属。
而且两个人的年龄和辈分也决定了,她和他是不可能的,那样会招致太多的非议,何况秦帅也不可能喜欢一个比他大了将近二十岁的老女人吧?
但她还是希望秦帅能幸福。
一个真正的英雄,应该配一个国色天香的美人。
于是,影子就发现了上官白雪。
觉得上官白雪无论从长相,才华,以及家庭背景,都绝对是美女之中的上上之选。
和秦帅这样卓越的男人,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如果直接把秦帅介绍给上官白雪,以上官白雪的条件,只怕未必会看得上秦帅。秦帅虽然本事大,毕竟没什么家庭背景,父母还是深山里的农民。
所以,影子教官选了上官白雪去协助秦帅,并且让他们假扮情侣。
她很清楚,少男少女的事情,假着假着就成真的了。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接触得越多,感情会越深,越是眷念难舍。
她也相信秦帅的光芒与魅力,只要上官白雪和秦帅接触久了,就会发现他的优秀,从而忽略掉他的其他不足,从而喜欢上他。
唯有让两人像战友般同生共死,这感情来得浓烈,此后才会爱得轰轰烈烈,才可以面对a首长的反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145章 发现敌踪()
秦帅和上官白雪乘车赶到落日山庄的时候,魏千军已经等在了门口。
“刀片和血迹在什么地方?”秦帅一见面就急问。
魏千军说:“在山庄后面一点的一片丛林,下面是悬崖,血迹好像从悬崖处消失了。”
秦帅说:“行,你带我去看看。”
魏千军看了眼上官白雪,问:“这位是?”
秦帅说:“我相好的呢,走吧。”
魏千军也没说什么,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秦帅来寻找地狱使者的踪迹,把女朋友带着干什么,这好玩吗?
但他还是直接把秦帅带往发现刀片和血迹的地方。
就在落日山庄的后面,往山下约五十米的位置。
落日山庄的后山没有下山的路,所以也没什么人行走,有一些隐隐约约的小路,已经长满了荒草,偶有践踏过的痕迹。
秦帅站住那刀片和血迹的地方。
看见其中一枚刀片插了些在土里,一枚的锋刃上有些血迹。
刀片上为什么会有血迹?
那天晚上秦帅虽然伤了黑衣人的手臂,黑衣人会流血,但刀片是他自己的武器,这里怎么会丢下刀片,刀片上又怎么会有血迹?
真相,还得在秦帅的嗅觉里。
秦帅启动了嗅觉。
然后嗅了出来,刀片上的血迹跟地上的血迹不是同一种血。
地上的血迹确实是那个黑衣人的,里面的味道跟秦帅储存在记忆里的味道一样。
而刀片上的血迹是动物血迹。
应该是黑衣人逃到这里,然后抓过什么动物当食物。
秦帅凝聚精神,将嗅觉集中起来搜寻。
果然,那股味道在二十米远的地方出现。
秦帅跟着味道找过去,就发现了在二十米外的一片丛林里,有一些鸟的羽毛,还有零星的血迹,还有苍蝇在飞,拨开草丛,便见得已经腐烂的鸟的内脏。
附近没有柴火味,可见黑衣人是生吃了这只鸟。
好厉害的角色,一只手臂被重伤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活捉飞鸟,将其茹毛饮血。
“这人生存能力好强,竟然在没有食物的时候,能抓飞鸟为食。”上官白雪说了句。
秦帅和魏千军都抬起目光看她。
“你怎么知道这鸟是人吃的?”秦帅问。
上官白雪说:“这还不简单吗?刀片上的血迹就是割鸟脖子留下的啊,而这里腐烂的只有鸟的内脏,没有肉,而且血迹也很少。明血被喝了,肉被吃了。不然,一只鸟的血量虽然不多,但怎么也够流一大滩的。”
“秦兄你这相好的不简单,观察力很厉害啊。”魏千军对上官白雪顿时刮目相看。
秦帅一笑:“她从小就是个喜欢管闲事的人,爱观察,爱八卦,这是她的专长。”
魏千军说:“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那个地狱使者。虽然没什么证据,一个刀片做证据太牵强,但我有种直觉,应该就是那家伙。不然,一般人不会跑到这么恶劣的地方来,以鸟为食。肯定是他被政府通缉,没法住店,所以经常以山林落脚。”
秦帅说:“恩,我也觉得有可能,我好好的查看一下。”
当即再次启动嗅觉,搜寻黑衣人的体味。
在这种山林之地,其他干扰的味道较少,环境不算复杂,他的嗅觉能达到方圆两百米以上。
很快,他就在大约山林往下六十米的地方嗅到了黑衣人留下的味道。
在他准备说出口的时候,上官白雪居然往下面一指:“我觉得这个人应该是往下面去了。”
秦帅和魏千军又一起看向她。
“你怎么知道他往下面去了?”秦帅问。
上官白雪一指往下面大约六米的一棵树:“看见没有,那颗树上的枝桠根部有一些裂痕,裂痕还算新鲜,大约也就几天时间,然后再往上的枝桠有巴掌大的地方掉了叶子。一看就是一个轻功极好的人,从这里一步跃过去,脚踩下面枝桠,手抓上面枝桠。大概因为受伤的缘故,没法身轻如燕,平衡力也差了许多。所以把下面的枝桠差点踩断了。然后手抓上面的枝桠,也因为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