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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回办公桌前,拉开抽屉,一眼就看到了那条银色项链,这项链他只在看到最初的时候带过,后来发生了那许多事后,为了不睹物伤情,就把它拿了下来。那件她买的衬衫,也被他留在了那所公寓里,再没有去穿过。
仿佛割断了一切与她有关的记忆,可是人的思想却无法控制,总会在不经意间就想起。
抽屉再拉开一些,在一堆文件下面,他翻出了一本日记本。
这本日记本是他有一次忍不住回到公寓里,慢慢审视着这个到处都是某人影子的地方。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之前她住的那个客房,他不敢去主卧室,那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着他们甜蜜的泡影。
躺在床上,竟然觉得似乎还有她的气味在缭绕,那一刻心头的酸楚,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她走了已经有半年了,为何却还是如此深刻地镌刻在他脑海里?
感觉枕头底下硬硬的什么搁着他的头,他坐起身,拿开枕头,在床头夹缝里,找到了一本日记。只看那秀丽的封面,就知道是她的风格。
本来他没想看,随手扔进床头柜的抽屉里。可是心里跟有人在挠痒一样,浑身不自在,还是翻开抽屉,拿出日记开始读起来,看完之后他又觉得后悔。
那是一本懒人日记,就像它的主人。每次就写了几句话,而且难得写,经常会隔上一个月到几个月,才有那么一句话。也可以说这不是本日记,而是一个随想,想到了就记下一句话。但却是记录了她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
十月七号,今天我遇见了他,他找我谈判,那瞬间,我心里一段空白。
十月十四号,他陪我一起去产检。
十月十五号,居然定下了明天要动手术剖腹产,那可恶的习方,就是个出脚医生!
十月二十三号,呃,十六号宝宝出生了,我没法记录,只能今天出院后赶紧补上这么一天,宝宝生日是十月十六号哦。
十一月十六号,辰辰满月,唐旭带我们一起回唐家。我终于看到了那些人,站在那里,手脚冰冷,努力了又努力,才克制住自己不要颤抖。
十一月二十六号,唐旭带我去了民政局领证,这在我的意料之外,我从未想过我和他居然有一天可能会走进婚姻,我有些不太名字自己的心慌和看到协议书时的愤怒。
一月二十四号,辰辰百日盛宴,我又看到了唐泾川,他居然说我像他的旧识,我真想冷笑着问他,你的旧识是谁?这天,我还遇见了多年不见的老友凌逸凡,他变得好不一样。
二月五号,我刚从医院出院回来,自导自演的“食物中毒”不知道会不会引起唐旭对唐家人的怀疑,我看到他心疼的眼了。
二月二十四号,青峰山之行,唐旭为了我受伤了,那一刻,我觉得心在撕裂。我终于在他面前承认自己爱他,看着他欣喜的眼,我觉得心好痛。剧本按照我的计划在上演,可是我似乎入戏太深了
后面有很长一段,她都只写了一个日期,却什么文字都没留下。他有细想过那些日期,都是有些什么重要的事发生,比如辰辰失踪,唐淑怡丑闻事发等。
一直到最接近8月底发生巨变那天的日期前,她写了这么一句话:惟愿慰藉他们在天之灵,而沉浮所有恩怨吧。
是否代表,她在最后时刻来临之际,其实也在迟疑徘徊,也曾想过放弃那个深仇?
之后,她再没写日记。这本日记可能就这么遗失在床头的夹缝里,她走的时候忘记了,直到被他发现。他想,她写日记的这个习惯,可能沿袭至她的母亲,韩静颜其实在她的生命里占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
这本日记,他来回翻阅了不下有十来遍,也发现在日记本的反面,写着许多心情感悟,简短的语句,却很深刻。
比如:
生活的无奈,有时并不源于自我,别人无心的筑就,那是一种阴差阳错。生活本就是矛盾的,白天与黑夜间的距离,春夏秋冬之间的轮回,于是有了挑剔的喜爱,让无奈加上了喜悦的等待。
我对人性认知的真相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意图。每个人都想要‘某些东西’。没有一种关系可以完全的无私
很多句子像是摘抄,又像是她自己撰写,却很富有哲理。
每看一次日记,心里对她的怨恨就减少一分,疼痛却在加剧。
那场巨变里,他最不能忍受的是,她以复仇的目的接近他利用他,把爱情都当成了工具。而最最介意的却是:她对他的爱,有几分真,有几分假?还是根本就没有真正爱过他?
他可以原谅她为了血海深仇到自己身边,却无法原谅她不爱他。这已经成了他的心病,但他更可悲的发现,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心。
一年半过去了,时常夜深人静的时候,彻夜难眠,明明身边是冰冷的,可是常会梦幻般觉得她就在身边。有时候,常常以为已经忘记了,却被一首歌,一句话,一张照片生生的将往事勾起。
他会发现记忆甚至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自动筛选了最美好的一幕。仿佛那些纠缠,烦恼,利用和欺骗从不曾有过,那记忆中的脸也比旧时动人了。
他明白,这是时间的沉淀,加上离别的思念。因为看不到,她的轮廓反而越来越鲜明,自己能记得的都是她的好:她温柔的样子,她哭泣的眼,她笑起来的唇角。
叹了口气,是该找个项目去锦县看看了。或者去她所在的学校投资?
抽屉里的一打文件袋里,有很多照片,而照片里都是同一个人。
哼,相亲?急着嫁出去吗?
作者有话说:下章新人物出现,唐旭即将驾临锦县。
三更完毕,哇,才8点09分,今天沐沐好早。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你们谁早起了?
103。相亲()
锦县的四月,阳光明媚,早春的气息铺满了大地,光秃秃的树干上开始冒出绿色,甚至连小镇的街头都被花香春意占满了。
方俊望着窗外的车来车往,偶尔树上小鸟飞过,惬意地抿了口手里的咖啡。这是县里唯一一家有品味的咖啡馆,能够开在这个小城镇而不倒,还真的得佩服老板的魄力。
如此闲暇的时候还真是不多,难得今天他还能耐心地坐在这里,看看路上的行人百态。
低头看了眼手表,那个女人迟到了半个小时,再等10分钟,如果还不来,乘着天色还行,早点找朋友还能打打牌。
要不是母亲严令他来这里,大有不把人相中就跟他没完的趋势,他还真不想就坐这傻等。没有时间观念的女人,他向来敬谢不敏,以前处过一两个对象,都知道他时间观念很重,从来不会犯他的忌讳。
视线飘在窗外,被街对面一女郎的身影吸引住了。
要说有多亮眼也不至于,因为隔着一条街,容貌什么的就算他视力2。0,也很难看得太清楚,但是他就是一眼在人群里看到了她。
穿着一身优雅简约的紫色风衣,内衬是剪裁大方得体的黑白条纹雪纺衫加波西米亚风格的白色长裙,本来这没什么特别,但是她在街上腾腾地奔跑着,身后扬起的衣角如风中的柳絮在翻飞,这就格外吸引人眼球了。
看了眼她脚上的高跟鞋,那跟又高又细,真担心她拐了脚。
只见她在斑马线那停了下来,等红灯过马路。一阵风吹过,掀起了她的长裙,正好是绿灯了,她急忙想过马路,哪知裙子掀起时勾住了路边的栏杆,禁不起这冲击力,“嘶”的一声,拉了一长口子。
方俊心里响应似得也“哎哟”了一声,这女人的裙子就是不经折腾,随便这么一弄就是一口子。不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幸灾乐祸,更多的是好奇她接下来会怎么做。
见她一脸懊恼地回身,皱眉看着那裙子,却又突然发现高跟鞋的鞋跟卡在了窨井盖的孔里,脚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郁闷地蹲下身看了看鞋跟,再从包里找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表情变得更加郁闷了。
方俊低笑出声,如果这个女人是他的相亲对象,光这个画面引他如此乐趣,那么他的等待不算什么,值得期待,太有趣了。
静颜皱着眉看了看撕破的裙子,又再看看可恶的鞋跟,盘算现在该怎么办。
想起相亲这回事,她就觉得头疼。她从川市回来不到两年,27岁的年龄,在锦县成了“剩女”,大龄青年的代名词。方母在察觉她心情平复后,迫切地想要给她张罗对象,隔三差五的就托人说媒。
这都已经第三回了,前面两个一个是厂办主任,一个是老师。职业都是现在社会上最热门的,可是人却厂办主任听到她离婚生过小孩后就再没了下文,而老师更现实,一听她没车没房起身就走,连那顿饭钱还都是她付的。
她只能摇头自嘲,这个社会结婚都得女方有车有房了?
回头把事实稍微夸张点描述给方母听,她气坏了,嚷着要找介绍人,这都给她找的是什么人呢。唠叨了一阵,快挂电话的时候问了一句:“静颜,你是不是到现在都还不想重新开始?如果是你主观上不想,我介绍再多的人也都能找出毛病来的。”
问完也没要她的回答,就轻叹了口气,把电话挂断了。
那一声轻叹里有着无奈和惋惜,挂电话时最后的那句话,透着疲累的沧桑。
顿时,静颜沉默了,她知道,这一年多里他们为自己操碎了心,甚至对她的态度都是小心翼翼。
真得是她太挑剔了吗?还是她潜意识里就没准备重新开始?所以跟那个厂办主任和老师相亲的时候,第一句开场白就是坦言自己离过婚,生过小孩。
剖析自己的内心,她或许有不想隐瞒对方事实的想法,更多的是想他们知难而退吧。所以在他们没有第二次联络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心里有着暗暗的窃喜。
方母最后那句话切中了她的心脉,想想一年多来自己的生活有多枯燥,除了工作还是工作,是该走出来,重新生活了。毕竟曾经的那些早就已经过去,再也不可能重来,人不能固守自封,一直活在过去的。
想通之后,对于相亲她不再排斥,随母亲去安排,也准备以诚恳的心去对待,如果碰上还行的就处着看看,也就别让家里老父老母担心了。
母亲华发已生,父亲额头的皱纹也加深了,在感情上他们从来不约束自己,但是自己却让他们担尽了心。
这次这个,方母是托了人多方打听后,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来看看。名叫方俊,据说人长得一表人才,而且是县医院的医生,很不错的职业,家境也都不错。
她听方母那般夸大时,是有些皱眉不信的。若真这样相貌堂堂家境很优的男士,会需要相亲?只不过他那名字,她倒是感兴趣。一来同姓方,算是殊途同归,二来记得年少时看过的一部港片《胜者为王》里就有个男的叫方俊,是江华演的,曾经一度她可是异常沉迷他的男色。
就是不知这个方俊会不会如他名字那般,有个体面的相貌了。
摇去脑中的胡思乱想,现下情形是这鞋子和这裙子该怎么办?难道光着一只脚去?都怪小小,听说她要相亲,硬拖着她去置装,声称她那些职业套装形象太过冷硬了。拖拖拉拉选了半天,才选中这套,时间已经来不及。
咖啡屋就在前方,迟到这么久,也不抱什么希望了,而且就她现在这形象,别说给人家好印象了。想想不管如何,出于礼貌也该先去打声招呼。
于是她脱下那只鞋,用力的把鞋跟掰断一截,再重新穿上,一高一低还真是不舒服,但至少比赤脚要文雅一些。
拉起勾破的裙子看了看,灵机一动,用力撕开了口子,打了个蝴蝶结,本来是到脚的长裙,这下变成及膝裙了,可是却别有风味。
她满意地微笑,看来她还挺有服装设计的天赋的,心里美滋滋地想。垫起断了半截鞋跟的那只脚,尽量让自己走得不失礼,嘴角扯了一个弧度,向马路对面迈去。
一进咖啡屋,报上名字后,服务员就把她引到一个桌子面前,对上一双含笑的眼。
那人站了起来,浅笑着说:“方小姐是吗?请坐。”
静颜暗暗观察这人,风度偏偏,儒雅绅士,长的衣冠楚楚,眉眼清澈,又不乏果断,眉宇举止间又流露着极为自然的沉峻内敛,刚才那一站,看得出很挺拔。
微笑坐下后,无意间侧头,正好目光所及是她刚才发生意外的地方,回头过来看了一眼对面的男人,内心狂囧!刚才一幕都被这人看去了?难怪一见她就似笑非笑的神情,今天真是糗大了。
心里虽然在翻江倒海似的胡思乱想,但是面上却还必须大方得体,露出微笑:“抱歉,临时有事,路上又塞车,迟到了。”这个借口可谓找得蹩脚,锦县不像大城市,塞车这种现象可真的不是很常见。
方俊释然一笑:“没事,我先自我介绍下,我叫方俊。”
“方静颜。”
三个字,简洁干练。方俊觉得心里又是一阵好笑,这与她刚才那街头的形象可不符,他故意假装没看到她那别扭的鞋子。
帮她点了一杯蓝山,就开始交谈起来。
“同姓方,五百年前,我们可能是一家哦。”也证明我们有缘分,他在心里添了这么一句,对眼前的女子,第一眼印象就很不错。
她的眉眼清透,唇色浅红,脸带温厚,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乌黑的眼珠,里面渗透着耀眼的光,让她整个人都透着灵气。
一番调侃过后,两个人交谈比较顺利,互相交换了彼此的基本信息。这一次静颜也没有隐瞒自己有过婚史,有过小孩的事实,因为如果两人真的有机会走下去,那么总有一天都会知道她的过去。 一嫁大叔桃花开 ht tp:。c/rajbypt
方俊心里稍稍有些意外,相亲之前母亲给他报备的档案里倒是没提过她是离婚过的。但是却也没太过在意,毕竟谁都有过去,不能因为过去就抹杀了一个人寻找幸福的可能。
第一次见面,因为是两个陌生人,总难免尴尬,没话找话说。到咖啡喝尽,已经再找不出任何话题,两人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号码。
这是静颜相亲最成功的一次了,至少她对这个叫方俊的男人不讨厌。哪怕在最早之前他眼中的笑意存在着调侃的意味,但他在得知自己离婚的事情后,眼中虽闪过讶异,很快就表现得轻松自若。
就这份淡定的气度,不由让她有些欣赏。
走到门口,方俊温和地说:“先陪你去买双鞋吧。”
静颜一愣,片刻后反应过来,脸上不禁微微发红。她已经尽量走路不一拐一拐的了,垫着脚尖走还真不是一般难度的。
方俊有些好笑地看她脸上的红霞,极其自然地扶住了她的手:“走吧!”
104。领导驾到()
静颜没动,方俊回过头去,看她脸上表情,有丝明了,放开了手,“抱歉。”他并不想这么唐突的,只是怕她一高一低地拐了脚,顺手就这么一扶了。
手放开的瞬间,明显感觉身边的人松了一口气,方俊眼里闪过笑意。
走进一家鞋店,一双平跟单皮鞋,上脚一试,款式秀致穿着舒服,静颜点点头,还是平跟适合她。高跟鞋实在不适合她穿,闹了这么大一个乌龙。
把自己的破鞋放盒子里,走向吧台,侧头看了看站在门外的男人。他并没有跟进来,有礼貌地等在门外,处处显示着涵养与绅士风度。
有些奇怪,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