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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野鸡已经开始顺着天窗往车里喊话:“鸟博士,如果你们不想笑死的话,就赶紧放人!否则的话,这个乌龟壳就是你们的坟墓!”
嘎嘎嘎――车里传出唐尼博士诡异的笑声,他虽然能听到野鸡的讲话,但是却不能做出任何反应。
野鸡一听生气了:“竟然敢学俺,你也是属鹦鹉的,会学舌是不是,大星,进去收拾收拾他!”
只是天窗太过狭小,大星只能将长臂伸进去,拍拍唐尼博士的脸蛋子,结果啪的一下,博士的眼珠子掉下来一个。
大星也被吓了一跳,连忙缩回爪子。野鸡不由埋怨了几句:“瓦西里啊,你下手太重了,这手是跟你娘家哥哥学的吧?”
而这个时候,天窗口金光一闪,板板钻进车里,准备实施报复行动。虽然它的小爪子还被纱布包成小拳头,但是它的大板牙可不是吃素的,在博士脑袋上来回转悠,寻找下口的目标。
此时此刻,唐尼博士吓得要死,不过却只能发出沙哑地笑声。还好小虾米及时叫住了板板,没有叫它行凶。而板板则忿忿地叼起落在座椅上的那枚眼珠,大板牙咔嚓一下,将眼珠变成一堆破碎的零件。
“原来是假的啊――”野鸡看到眼球里面还冒出几个小弹簧,这才明白刚才是错怪了瓦西里同志。
这时候,远处已经有一些人影晃动,小虾米也不敢再怠慢,开始跟唐尼博士谈判,她的要求很简单:放了他们,然后解除野鸡身上的隐患。作为交换条件,她也会解除他们的狂笑状态。
唐尼博士心里巴不得同意呢,可惜无法表达出来。还好小虾米善解人意,先给他撒了含笑半步癫的解药,博士先生终于停止了大笑,然后烂泥一般瘫软在座椅上,他今天终于体会到了,原来笑也会这么累。
歇了片刻,博士这才敲了几个电脑的按键,那张无形的大网终于退回车里,唐积德和小虾米也终于恢复了自由。
“大头,现在变成漏网之鱼啦――啦啦啦――”野鸡嘴里还打趣呢,然后车身猛然传来一股强烈的电流,电击之下,野鸡哆嗦得就跟筛糠似的。
车内的唐尼博士脸上露出一抹微笑:“谁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
身边,他那两位助手的笑声还在继续,看来笑到最后的肯定是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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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沙斯夸支()
不仅仅是野鸡遭到电击,趴在车顶的大星也不例外,它全身的黑毛都炸开来,大嘴唇子就跟簸箕似的嘬个不停。和它一起颤抖的,还有刚刚从车里爬出来的板板,浑身的金毛也都炸开去,变成一个小毛球。
同样坐在车顶的唐积德倒是没啥感觉,他本身也能放电,所以抗电流打击能力就比较强。甚至还用藤鞭卷起小虾米,将她甩到车下。然后,藤鞭又顺着天窗伸进去,在唐尼博士的脖子上缠了几圈:“别费电了――”
感觉到脖子被越勒越紧,渐渐有了窒息的感觉,博士也只好瞧瞧键盘,野鸡它们的厄运也终于解除。
“现在我们可以进行平等的谈判了吧,博士先生?”唐积德笑呵呵问了一句,虽然争斗的过程很艰苦,不过总算是控制住了局面。
虽然唐尼博士满心不甘,虽然他还有许多厉害的手段没有来得及使用,但是现在要害被制住,他也只能暂时放弃抵抗,同样咧嘴笑笑,然后用中文说道:“唐岛主果然名不虚传,这次我认栽。不过我们还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虽然你操控着我的生命,但是我也同样掌控着你那只鹦鹉的命运!”
“这次就算我们打平了好了,你给野鸡治病,然后我便放了你,两不相欠。”唐积德咂咂嘴,他能从对方的话里听出不甘心的味道,不过为了野鸡着想,他还是认可了唐尼的说法。
唐尼倒也干脆,并不怕唐大头反悔,从一个精巧的小箱子里面取出一粒胶囊,叫野鸡先吃下去。野鸡还犟呢:“俺没病,俺真没病。”
结果被唐积德捏着脖子给它抢塞进嘴里,随后唐尼博士便开始敲打键盘,很快,屏幕上就开始显示出那个胶囊在野鸡体内的情况,在唐积德他们惊愕的目光中,只见那粒小胶囊的表面很快融化,显露出一个微型机器人的模样。
机器人一路向下,进入到野鸡的肠子之后,将吸附在肠壁上的一个扁圆形的东西给粘了下来。整个过程把野鸡都看傻了:“这是要给俺清理肠道寄生虫吗――哎呀,不好!”
只见野鸡怪叫一声,从机盖子上飞落地上,然后屁股后面传出噗的一声,将那个微型机器人还有那个扁圆形的东西都拉了出来。
“哪个缺德鬼放进俺肚子里的,是想当俺肚子里的蛔虫吗?”野鸡颇有些愤愤不平,用爪子抓住路边的半块砖头,狠狠砸了过去。
砰地一声巨响,就跟放了个大炮仗似的,柏油路面被炸出了碗口大的坑洞。野鸡这回是彻底被吓傻了:“俺――俺肚子里居然被装进去炸弹,这是想叫俺粉身碎骨啊――”
唐积德也很是遵守诺言地收回了藤条,并且止住了那两位助手的笑声,然后瞥了唐尼博士一眼,心中也后怕不已。同时,对这位花样百出的唐尼博士也涌起一丝敬佩:“博士先生,后会有期,不过您要是去桃花岛的话,我随时恭候大驾。”
大概是有点惺惺相惜吧,唐尼博士也笑了笑,只是他现在就剩下一只眼睛,另外一个眼窝深陷,变成一个黑洞,看起来有些可怖:“唐岛主,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拉斯维加斯找我。”
多多少少,唐积德心中还是有些遗憾的:人才啊,桃花岛最需要的就是这种专业人才。
就在他感叹之际,小虾米拉拉他的衣襟:“大头叔叔,走啦,再不走的话我们就只能在警察局过夜喽――”
想想刚才爆炸弄出的动静,唐积德连忙招呼伙伴们上车,然后逃也似的离开小镇。在房车后面,好几十条狗狗飞奔着追赶,似乎是在为小虾米送行。
“博士,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伍德的嗓子笑得沙哑无比,而且浑身上下跟散架似的,从来也没有这么疲惫。
唐尼博士从小箱子里面又取出一个备用的眼球塞进眼窝,然后抬手向前一指:“当然是继续前进,只不过原来是他们追我们,现在换成我们追赶他们,道理都差不多。”
伍德有气无力地点点头,这次交锋,最后还是失败了。在他的印象中,这还是博士先生第一次吃瘪,当然不会善罢甘休的。
当两辆车子都离开小镇之后,才有一些居民渐渐围拢上来,七嘴八舌地研究一阵,最后得出结论:肯定是一帮从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病人
开着房车,唐积德感觉身心都无比轻松,尤其是解决了野鸡的心腹之患,令他也彻底安心。接下来的旅程,当然是赶奔橡树岭了,正好顺路。
开出去一百多里,找了个岔路口,将房车靠边停下,大头哥叫伙伴们先睡,他负责守夜。独自来到车外,公路下面是一望无垠的田地,天上满天星斗,一弯斜月,四下里寂静无声,只有偶尔虫声唧唧。大头哥盘膝在草丛里坐下,心神渐渐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清晨,当小虾米和大星他们醒来的时候,大头哥已经在房车里准备早餐:鲜嫩的牛排已经烤得金黄,还有锅里的嫩嫩的玉米棒子,散发出阵阵清香――这个当然是从田里顺来的。
房车就有这个好处,走到哪都是家。此后的几天,过得就舒服多了,简直就是一次愉快的长途旅行。而地形也渐渐进入山区,一片片的密林仿佛无穷无尽,只有一条公路在林中蜿蜒远去。
不得不说,在保护环境和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米国做的确实不错。房车行驶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鹿群从公路穿过,还有体格健壮的大棕熊,摇摇晃晃,漫不经心,大星使劲摁喇叭,人家也不躲不闪。
“你这个大笨熊懂不懂交规!”野鸡大声质问,大棕熊依旧是不慌不忙,一副能奈我何的模样。
到了山地林区之后,队伍行进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因为跑上百八十里之后,唐积德和小虾米总要到林子里面转一圈,或者采集一些植物的种子,或者弄点野菜之类,甚至唐积德还从狼群的口中抢下来一头被咬死的白尾鹿,割了十几斤嫩肉,只给狼群们留下皮角。气得那些野狼尾随了房车很久。小虾米也就看着大头叔叔淘气,并没有出手。
傍晚时候,唐积德找了片空地,架起火堆,开始烤鹿肉,野味吗,当然要在野地里加工,才能吃出真正的味道。
不愧是有假证的厨师,烤肉的香气远远散发开去,引得大星和板板都直淌口水,甚至还有一只大熊在树后探头探脑的。只是这家伙显然胃口太大,所以唐积德也就没有邀请它共进晚餐。
撒上特制烧烤调料之后,唐积德便用刀子分割鹿肉,咬在嘴里,嚼劲十足,香气始终在嘴里打转,久久不散。
“狗屎――”在十几公里之外,伍德看着电脑之中的影像,嘴里低声骂了一句。因为上面显示的正是唐大头撕扯鹿肉的画面,虽然有点模糊,但是似乎也能嗅到烤肉的香气。
要说唐尼博士的设备确实够先进,在十几公里之外,居然能通过卫星捕捉唐积德他们的画面。有了这样强大的天眼,他们当然不会被唐积德甩下。只不过进入到山林之后,速度放慢,而且公路两旁也基本上没有村镇,所以他们每天的饮食就成了大问题,搞得伍德对唐大头他们的房车羡慕不已。
另外一边的唐积德吃饱喝足之后,就到车上小憩,守夜的任务暂时就交给了板板。这几天下来,板板小爪子上的伤势已经痊愈,最主要的是心里面的阴影也散去,所以又恢复如初。其实这也不怪它,连唐积德和小虾米都差点栽在唐尼博士手中,它的小小失利也就不必计较。
睡到半夜,唐积德被板板的尖声警报吵醒,连忙和小虾米跑到车外,只见在前方不远处的密林中,晃动着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是白天那群野狼,又阴魂不散地追上来。不得不说,狼群在耐力和坚韧方面,绝对值得赞叹。
“不就是抢了你们点肉吗,没完没了是不是?”大头哥一挥手,带着小板板便冲了上去,准备给狼群点教训,叫它们知难而退。
狼群也不是好惹的,尤其是丛林之中更是它们的主场,只可惜他们遇上了变态的唐大头,狼群纷纷被地上的杂草绊倒,然后被捆住前后腿,躺在草地上挣扎。
“记住,以后看见哥就绕道走。”唐积德拿着一根树枝,在最大的那只野狼的嘴上撩拨着,惹得那家伙凶性大发,发疯似的咬着他手中的树枝,不时传出利齿碰撞发出的脆响。
对于这种凶性不改的家伙,唐积德决定捆它们一晚上,明天上路的时候再放掉,于是便叼着一片树叶,摇摇晃晃往回走,板板也趾高气昂地蹲在他的肩膀上。
砰――不远处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响,大头哥不由一愣:还有人,难道是那位鸟博士?
但是很快他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和唐尼博士交锋的情况开看,对方是不屑于用枪的。也许是猎人,或许是探险者在林中遇到野兽的袭击,才开枪自卫的。
不管怎么说,唐积德都决定过去瞧瞧,如果有什么危险的话,他也不介意出手相助。能在山林里面遇到人,本身就是一件不大容易的事情。
不到半个小时,他和小虾米就找到了开枪的地点,那里还点燃着尚未熄灭的火堆,火堆旁边支着两顶帐篷,其中一个帐篷里面还传出微弱的呻吟声;而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白人男子,手里拿着猎枪,正警惕地望着四下里漆黑的树林。
唐积德和小虾米他们的脚步声明显惊动了那个络腮胡子,只见他猛的转向这边,端起猎枪,嘴里神经质地吼着:“沙斯夸支,我要打死你,打死你沙斯夸支!”
看这家伙的样子,显然是吓得不轻,唐积德不由咂咂嘴,向小虾米问道:“沙斯夸支是啥玩意?”
小虾米也一脸疑惑:“大头叔叔,沙斯夸支还有另外一个更通俗的名称,那就是大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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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遭遇()
大脚怪,唐积德倒是听说过,以前他认为可能只是谣传,但是自从在喜马拉雅领回来小白之后,他也就信了,估计也就是巨型类人猿啥的,属于人类进化的一个分支,一直幸存到了今天。♀
大概一直没有出现大脚怪**标本的缘故吧,所以小虾米才会感到一丝疑惑:黑夜之中,不会是那只大熊摸到这边,被误认为是大脚怪吧?这种情况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人类在恐惧当中,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就在他们思考的这段时间,唐积德怀里抱着的野鸡已经开始说话:“俺是大脚怪,名字叫碾死懦夫,放下枪做俺的仆人吧,不然就用脚趾头碾死你!”
要说野鸡这家伙真够恶劣的,这种时候居然还有闲心吓唬人。而火堆旁边的那个络腮胡子脸上挣扎了一阵,然后居然将手里的猎枪扔在地上,整个人也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懦夫,懦夫,看你一脸大胡子,还以为是个汉子,原来是个懦夫,俺最讨厌懦夫,因为俺的名字就叫碾死懦夫!”野鸡扯着破锣嗓子玩得很嗨,结果被唐积德掐住脖子:真要把人家吓死就麻烦了。
这种时候,还是叫小虾米出场比较好,毕竟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无害。小虾也显然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一边往前走一边说:“沙斯夸支应该不会说英语吧,我们是路过的探险者,请你不要害怕――”
果然,那人抬起头,循声张望,虽然在北美和加拿大等地区,早就在印第安人时期就流传着大脚怪的传说,但是好像都把大脚怪说得比野人还野蛮,肯定不会说人类的语言。
可是当他看到抢先向这边跑过来的大星的时候,便直接趴在地上,彻底丧失了希望:连小沙斯夸支都来了,这明显是一家子嘛!
噢噢噢,大星很关切地拍拍络腮胡子的肩膀,示意对方不用害怕。♀结果呢,直接将那位给吓得晕了过去,搞得瓦西里同志一个劲抓后脑勺,不明所以。
这时候,唐积德他们也都赶过来,查看一下大胡子,发现他只是受到惊吓晕死过去,并无大碍,于是又去帐篷里查看。
帐篷已经被撕开,里面立刻传出一个惊恐的声音:“别,别进来――你们是人类,哦,上帝啊!”
这次没敢叫大星先露面,免得被误认为是大脚怪一家子来吃大餐,所以那人看到唐积德的大脑袋,尤其是小虾米稚嫩的脸庞之后,彻底安心,抬起的头又重重落了下去,惊叫声再度转为呻吟。唐积德看了一下,只见他的左腿的小腿向外扭曲成一个恐怖的角度,显然腿骨已经断裂。腿上的皮肉也血肉模糊,应该是被利爪抓伤。
不管怎么说,还是先救人要紧。唐积德直接将这个相貌比较文雅的中年人弄晕过去,然后将断裂的腿骨接好。至于那些皮外伤,有小虾米在,自然不用担心。不过两个人也没有做的太出格,只是正常处理一下伤势。否则的话,明天早晨醒来就直接能走路了,那就实在有点惊世骇俗。
找了几根树棍将这人的小腿固定好之后,唐积德抹了抹脑门上的汗珠,然后就听到野鸡在帐篷外面大嚷大叫:“还赶跑,信不信俺一脚碾死你!”
随后又传来咕咚一声,唐积德出去一瞧,原来是外面那个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