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开始拉琴,他拉的那样沉醉,一拉就是几个小时,提琴盒里有时候就只够吃一碗牛肉面的钱,他像一只候鸟,一到冬天他就流浪到南方城市,那里有很大的草坪,晚上不用被盖,到了热天他就去到很北边,那儿就一条河就是俄罗斯了,白天晚上都是那样凉爽,这样的日子他觉得轻松自在。柯云鹏在外面流浪了三年,一天他忽然想起了他的母亲那个可怜的女人,于是他回到C城并走过他家小院,那院子已经是那样衰破不堪,可怜的女人仍然在院子门口向着柯云鹏放学的小路上眺望,夕阳西下,晚风拂面,女人是那样的苍老,身子板小得只剩了一把骨头,白发在头顶上挽了一个结,干枯的发结在风中摇晃,这使得柯云鹏的心也开始逐渐干枯并越来越沉重,他轻轻地走了过去,他走到这个可怜的女人身边,她的眼已经瞎了,他把手放在她肩上,那一瞬间她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捉住了他的手,然后用尽她最后一丝游气轻轻说,鹏儿啊你放学了?就这样她死死地拉着柯云鹏再也没有放过手。那一刻柯云鹏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汩汩往外喷血,这是那可怜的女人生命的最后一夜,就在那天夜里,她去了,那夜柯云鹏不停揉眼睛,他第一次感觉得C城夜晚的风沙很大,那风飕飕地这么尖刻和凄凉,让柯云鹏感到孤独和寒冷。
当柯云鹏顶着一头雾雨走进陈一凡正在吃早餐的小店时,陈一凡注意到这个穿牛仔衣的男人腰上吊了一把非常漂亮的银饰藏刀。
从这个雾雨朦胧冬天的早晨开始,生活对陈一凡掀开了奇妙的一页,柯云鹏的出现让陈一凡感到她的周围象无数只化装舞会上眨着红眼睛的幽灵,这些幽灵东躲西藏,扑朔迷离,让陈一凡没办法触摸到和捕捉到它们。陈一凡很惊奇这个从来没有读过几年书的柯云鹏怎么会把萨特和尼采的哲学与西方的摇滚文化在这样的社会中运用的如此自如,再加上他与生具来的反叛性格,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文革中完成的幼年教育在自己身上砸了个稀烂,他没有任何观念的束缚,他在这个逐渐开放的社会里生活得游刃有余,这令陈一凡眼界大开,甚至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疯狂地追逐着他所接触的文化现象,天堂、地狱、人体、生命、自我、存在、迪斯科、性文化……,柯云鹏象侠客佐罗似的在陈一凡的生活中潇洒地画了一个Z字,就把陈一凡接受的正统教育而形成的意识膜给撕破了,把一大堆萨特和尼采的哲学塞进陈一凡的生活中,这多少让陈一凡有些不知所措,仿佛进到了一个意识的迷宫,或者就象一个在梦幻船上摁错了游戏键的而又不知道怎样纠错的孩子,她感到恐慌,有一天她醒来时候发现睡在身边的柯云鹏变成了一只箱子,这箱子让她想起了一个单词叫做载体,原来柯云鹏就是一个载体,变成箱子的柯云鹏对她说有一个地方是她的归宿,生命中的男人都是她的载体,这些载体会载她到达那个地方。陈一凡的头感到很沉很沉。
那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舞会上,柯云鹏迈着剑客一样的步伐来到陈一凡身边,他几乎是不容分说拉起陈一凡旋转到了舞池的中心,柯云鹏的舞步让陈一凡喘不过气来,她觉得自己在飘飞,这样的感觉让她觉得很惬意,柯云鹏一曲又一曲的领着陈一凡在他的世界里飘飞,陈一凡感到自己的血细胞开始发生膨胀,她的血细胞有了进入到柯云鹏血管里的欲望,他们一直就这样的飘飞,尽管舞曲早已离他们远去……,那天晚上,陈一凡五色彩条的床单上留下了鲜红的血迹,那血灿如五月的红玫瑰,在床单上分外的鲜丽。天还在继续下雨,淅淅沥沥,然而以后的日子,柯云鹏却如同雾气一般在C城消散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在陈一凡的生活中。陈一凡就像那个已故去的在院子门口天天张望着等候儿子的可怜的老女人一样每天在电话面前傻愣愣地看着话筒等待柯云鹏的电话,一天,她不安地感到下腹是那样的寒冷。
…………
春天到了,阳光明媚,从产房出来的陈一凡眯缝着眼睛看着天上漂浮的云彩,她觉得自己就象经过蜕变的巨痛后获得新生的蛹一样,从心情到身子都感到了春天的暖和。
梧桐树下的探戈(6)
6
又是一个蒙蒙细雨的傍晚,有的故事总是发生在蒙蒙细雨时候,但是没有办法,事情就是这样的凑巧。艾萨萨从外面碰见了一位男人,这个叫巩北刚的男人是个画家,是艾萨萨以前的同学。艾萨萨看见他的时候他背一个特大号的登山包正在雨中悠闲的漫步,艾萨萨就直接把他带到陈一凡家里。这位画家把他包里的画在陈一凡的房间里晾开,他的油画意境很奇特,几乎每一幅画都表现的是荒凉的戈壁和大漠,要么就是在一道干裂的缝里开着几朵不知名的小野花,要么就是岩石上有一滴露珠,有幅画是沙暴来临前的大漠沙尘飞扬,一棵小树在暴风中拼命挣扎。他的画铺在陈一凡房间的地上和床上,于是陈一凡的房间里到处都能闻到沙漠的和荒原戈壁的气味。巩北刚话少,眼神冷漠,鼻子很大,整个脸看上去象一块黑黝黝生硬的岩石。他坐在靠电视机旁的那只单人沙发上,背向前弓着,用手撑着头,肩高高地耸起,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顺着窗户玻璃滑下的雨水,象一只孤独的狼。从他那个方向散发出阵阵的汗臭味。外面雨越来越大,巩北刚浑厚的男底音混和着雨声十分的美妙舒缓地和弦就在房间里环绕,他的声音仿佛不是从嘴里发出,而是从那大得在脸上显得有些傲慢的鼻子里哼出来的似的。
雨开始停下来了,但是外面又冷又黑的,艾萨萨去街上买回来葡萄酒和烧卤,陈一凡把茶几收拾出来,她一套漂亮的紫色水晶高脚酒杯,是以前家里留下来的。北刚把葡萄酒斟满杯里,他端起杯子朝她们俩做了个干杯的动作就咕嘟咕嘟把一杯酒全部喝了。电视里面一个梳小辫子的姑娘正在芦苇丛中寻找一只受伤的鸟儿,音乐很是凄美,陈一凡心里陡然生起一屡淡淡的忧伤。艾萨萨那天晚上看见北刚好象是久别遇故知,很是兴奋,她喝葡萄酒就如同喝凉白开一样,一杯接着一杯,喝多了酒的艾萨萨就开始流泪,酒精总能让人莫名其妙的流泪,她一边流泪一边指着巩北刚说你是我今晚从外面捡回来的男人,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了,她喝酒喝得太多太快,一会儿就醉得不行,她摇摇晃晃地走到北刚面前拉他要和他睡觉,但是没有站稳就倒在地上。酒醉了的艾萨萨开始大声地反复朗诵一首诗:
你说 /不会让我一个人在 /雨夜里寂寞 ——/今夜 /我找不到你。
然后她嚎啕大哭起来,那是艾萨萨的初恋,那一段心碎的结局是艾萨萨留下了一个小男孩,艾萨萨叫他侄子丑儿,放在她姨妈家里。艾萨萨从来没有对人谈起侄子丑儿的父亲是怎样一个人,只是每次她喝醉了酒就会朗诵这首诗,这让人觉得侄子丑儿的父亲就是一道下酒的菜,或者醒酒的药。邶刚一直沉默,他把双手插进他乱蓬蓬的头发里,头深深地埋在胸前。陈一凡往他的杯子里斟满了酒。她仔细地打量着他,一阵寒冷朝她袭来,这个对她来说完全不了解的迷一样的男人让她感到了内心的孤单和苍凉,他不停的走,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哪里,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要去哪里,他究竟要做什么要去哪里谁也不知道,当然他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酒精的作用,她忽然有一种冲动想走过去替他理一理他那零乱的头发,她想在这个寒冷的夜晚给他一些温暖。邶刚端起陈一凡为他斟满的一杯葡萄酒,仰头一口气喝光了,这让陈一凡看见了他长长的乱发遮掩下的双眼掠过了一丝淡淡的忧郁。北刚站起来身来,那一瞬间他用狼一样的眼睛看了陈一凡一眼。电视在播放铁达尼号的主题曲以心相随,巩北刚阴冷的眼睛盯着电视一动不动,他问:假若是你,你会扔下你的爱人在冰冷的海里自己一人去求生 ?陈一凡困惑地望着他,北刚慢慢抬起头来,他看着陈一凡,眼睛逐渐的开始变得温暖,他说是的,我认为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爱人而孤独的存在,或许西方文化重视肉体存在的价值,东方文化则更重视灵魂存在的价值罢 ?他边说边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动。艾萨萨已经不再朗诵了,能够听见她轻微的鼾声,艾萨萨的鼾声让陈一凡感到了困倦,她觉得眼睛进了好多的沙子,头也沉重得很,疲惫不堪地在冰雪的山里行走,这时候她看见了一个小木屋,那里亮着灯光,推开门,一个穿着羊皮大衣的男人正背对着门坐在火盆边看书,桌子上的饭菜喷香,椅子上有一叠干爽的衣服,那屋子很小,但有一张很大的床,床上有一半的地方都是放的书,陈一凡累得倒床便睡,睡梦中她仿佛觉得有人在轻轻地拨弄自己的头发,睁开眼睛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北刚的大腿上,北刚狼一样的眼睛正温柔的注视着自己,陈一凡的心开始膨胀,并且隐隐有些疼痛,这种疼痛令她感到很舒适和幸福,它向心脏的四周扩散,使全身有一种触电的感觉。那种感觉来自她内心深处很远很远的地方,那个地方连她自己都触摸不到。她翻了翻身,把头朝向北刚的胸前,北刚的双臂拥着她的身子,让她感到从没有过的安全,她开始重新进入梦乡,那夜,她睡得很香。
梧桐树下的探戈(7)
7
第二天清早,陈一凡和艾萨萨都醒了,巩北刚的登山包没有了,人也早走了,茶几收拾得干干净净,几只紫蓝色的高脚酒杯整齐地立在茶几上,茶几上放了一封信,是给陈一凡的,信这样写的:须臾间就有了淡淡的感觉/骤然间就有了迷茫的憧憬/长夜间我走进梦的囚室/残阳下我独立萧声殷殷。我走了,朝西,雪山。
()好看的txt电子书
除了信以外北刚还留下了一部里光相机,一只吉他还有一幅画,那画是用砸碎的鹅卵石的碎石子粘贴的,画面是沙滩上有一块巨大的礁石,旁边是一溜脚印,远处兰色的海和天连成一片,几只飞鸟在空中远去划过一道痕迹,画的背后写着“海角”两个字。北刚走后陈一凡除了喝点柠檬水,几乎什么都没有吃。她总是坐在窗前发呆。一朵白云从天上飘到她的脚下,她踩在白云上,白云就开始慢慢升腾,越来越高带着她升到天上,前面是层层乌云,穿过那厚厚的乌云层,眼前便豁然开朗,放眼望去,脚下的云层如同一望无际白雪皑皑的原野,陈一凡神清气爽,那团载着她的白云继续向上飘飞,飘飞到一座很高的山峰顶端,那山高得就在云端里面,山顶有一10多平方大小的平地,一个慈颜善眉的老者在那儿打坐,良久才睁开眼睛,他从怀里掏出一只桃子送给陈一凡,说吃下这仙桃就能一直往前飘去,飘到一个你想去的地方。那仙桃甘甜异常,吃下去后立即五脏六腑通体舒透,身轻如燕。白云继续飘飞,把陈一凡带到了一座漂浮在空中的金碧辉煌的庙宇,四周都是彩色的云彩,陈一凡脚踏她的白云从庙宇的阶梯扶栏而上,来到金庙的大厅,这里很多的人打坐,他们个个通体透明,大脑连同五脏都能够看得清清楚楚,这些人一排一排坐得整整齐齐,像等待下锅的银鱼。一群穿绿色霓裳系黄|色飘带的仙女在远处跳舞,琵笆铮铮,歌舞升平让人不想离去,白云带着陈一凡继续飘飞,好象是在下滑,然后滑到一个地狱般的地方,四处都是泥泞沼泽和巨莽怪兽,尸骨成堆,很多鬼魂在沼泽里挣扎,陈一凡惊恐万状,她紧紧地闭着眼睛,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白云开始升腾,脚下的地狱越来越远,终于她飘出地狱。白云载着陈一凡进到了一道紫色围墙的里面,那儿到处开满了鲜花,果园里人们着装鲜艳,脸上幸福荡漾,她看见了父亲母亲和哥哥在果园里采摘果子,母亲光彩照人,哥哥越显英俊,笑得那样开心,父亲容光焕发,陈一凡高兴得使劲往他们跑去,但她无论怎样都跑不过去,急得她大叫,睁开眼睛看见是艾萨萨坐在她床前,她听见艾萨萨她说,你丢魂了啊,你刚才我和你说什么你都不理我。阳光从窗户射了进来,陈一凡的头上一层金色的光环,她的身上有一股逍遥的仙气,这让艾萨萨很吃惊,艾萨萨说你这几天是吃了什么金丹还是在床上练仙女功?怎么越来越脱俗了?陈一凡抿嘴一笑,那笑容让艾萨萨一头雾水。
书包 网 87book。com 想看书来
梧桐树下的探戈 (8)
8
茶楼里到处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奶油香草的味道,夹杂着莱昂内尔性感的声音:“说你说我,你与我在一起,谈天说地,……我曾经做过一个梦,一个令人惊畏的梦,人们在公园里,在夜幕下做游戏,……”
一个高个的男人从邻坐的沙发里站起了身来,穿着深灰色的绵质衬衫和浅灰色的休闲裤,走过陈一凡和艾萨萨身边的时候带过一缕古龙香水味,王哲,当真是他。王哲脸色苍白,头发长长的,一副很困倦的模样,王哲就是那样的冷漠和困顿,永远是这样,否则就不是王哲了,他懒洋洋的恋爱,懒洋洋的谈生意,懒洋洋的吃山珍海味,他对什么事情都是那样的冷漠,没有激|情,除了对他自己的生命看重,他有严重的洁僻,随时都在用酒精棉球搽他的手,这让他那双手看上去有些呈现胎儿般的水红色,他不愿意去大街上,他怕到处都是灰尘和细菌,他就这样成天呆在写字楼和酒店,出门就钻进他的小车,于是无论他怎样的保养自己他的脸上总是有一种倦色,他什么都厌倦,他的生意如此的好,日进千斗,但他对生意厌倦了,他对女人厌倦了但是他的身边老是太多太多的女人,他现在已经厌倦了自己,但是人们都没有厌倦他,他只要出现在C城的任何地方人们看见他就像是看见一个奇迹,很多的人仰慕他,他却这样无聊的活着,别人替他定日程,定酒店,替他定饭单,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想吃什么,想做什么。看见王哲后,艾萨萨的眼睛就亮得出奇,脸也逐渐有了很久没有出现的红润。她去到洗手间掏出手提包里的化妆袋补妆,她老是不能画好她的眼线,最后只好搽掉眼线,胡乱的涂了些紫色的眼影,但这样使她看上去有些幽怨。
梧桐树下的探戈(9)
9
陈一凡和艾萨萨坐上王哲的宝马去了王哲在市区中心的公寓。王哲的房间是白色基调,白得恍眼,书房的墙上有几幅很大的没有完成的油画,颜色鲜艳,全是有了鼻子就没有眼睛,或者仅有嘴巴和下颌的,四肢缺损,胸前有窟窿的那种画,残缺得如同屠宰场一样,那是王哲以前没有完成的作品,他是美术学院油画专业毕业的,他的画在当时很受关注,被大家喻为后印象派作品。学校那时候还有人谈谈艺术,王哲虽然有些穷愁潦倒,常常是下半个月的生活都是靠到处蹭饭解决,但无论如何大家是把他当作艺术家在看待,一出学校门,王哲的艺术脆弱得不能坚持一年,他的最后几幅后印象派画作从此搁在书房就如同画面本身所表现的一样,彻底地支离破碎。
嗄江对岸的鬼街早就成了一片废墟。这里曾经那样繁华热闹,街道两旁高大的梧桐树遮天蔽日,街上充满湿润的气息,一条街全是菜馆饭庄,通宵不关门,随时可以在这里找到好吃的, C城人叫这里是鬼街。几年前陈一凡刚回到C城的时候好长一段时间就喜欢在这里觅食。一个雨夜,陈一凡加班做一个广告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