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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之超级大亨-第7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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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实话实说,

    你起来吧,人家要去洗澡。”

    卫雄是真的有点恼怒了,他就不信有他征服不了的女人,随后房间里就再次响起了女人的呻吟。

    ……

    已经八点多了,被折腾惨了的俞飞鸿早已睡着了,卫雄站在阳台上,目视远方,静静的抽着雪茄,

    加拿大是个地广人稀的国家,

    连带着学校的面积也都很大,就拿多伦多大学来说,比香港中文大学的面积大了至少五倍,

    刚好这栋公寓楼是最后面一栋,

    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不远处一片长满针叶林的山丘,风吹过,他甚至能听到沙沙沙的声音,

    那是林海的声音,

    虽然不悦耳,但却很舒服。

    叮咚……门铃响了,卫雄眉头一皱,他现在没心情去应付那些不相干的人,这是第一次这样,

    他的心情竟然被一个女人左右了,

    这种感觉让他很不爽。

    叮咚……门铃再次响起,接着是敲门声,叩叩……“飞鸿姐,我是志铃,你在吗?”声音很小,

    显示出了公寓出色的隔音效果,

    但卫雄不是普通人,

    远超常人的六识让他可以轻而易举的听到一些很微小的声音,他的眉头忍不住又是一皱,

    但这次不是因为被打扰,

    而是因为来人的自称——志铃?

    怎么这么耳熟,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有一个名气很大的女星年轻时就是在多伦多大学读书。

    ……

    —————————————————————————————————————

    林志铃一手拿着香槟一手提着一袋零食,明天是星期六,没课,她是特地来找俞飞鸿嗨皮的,

    那天一起吃饭时,

    她有问过,俞飞鸿是会喝酒的,

    再说了,只是香槟而已,喝再多也不会醉。可按了两次门铃,又敲门了,里面都没有回应。

    难道人不在?

    她疑惑的看了眼门边上的玫瑰花。

    脑中开始脑补,刚才应该是有人来向俞飞鸿表白,可能是被拒绝了,不然怎么会把花放在地上?

    至于说俞飞鸿人不在,

    应该不是,

    既然是来表白的,连花都带了,肯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就算俞飞鸿不在,也会等到人回来,

    怎么会半途而废?

    也就是说俞飞鸿在房间里。就在她想要再次敲门声,门咔嚓一声开了,“飞……你……你好。”

    她的表情有些错愕,

    出现在她面前的并不是俞飞鸿,

    而是一个身穿睡袍的男人,这个男人挺高大的,也长得挺帅的,但他怎么会在飞鸿姐的房间里?

    难道是飞鸿姐的男朋友?

    可那天飞鸿姐不是说她没男朋友吗?

    瞬间,无数个念头从她脑海中闪过。接着她的脸又是一红,对方的睡袍里面似乎没有穿衣服,

    不会是刚那个啥完吧。

    已经戴上面具的卫雄微微一笑:“你是来找飞鸿的吧,她已经睡下了,要不进来坐会,我叫她起来。”

    真的是林志铃,

    这个女人是继萧嫱之后的又是一个‘台湾第一美女’,不过无论是受欢迎度,还是知名度,

    都要比萧嫱大得多。

    按大学时读的专业来看,她不该进入娱乐圈的,可事实上她在十六岁时就踏上了模特之路,

    当然那个时候只是兼职,

    家境优越的她不用为了生活而烦恼,

    读书依然是她的主业,因此没过多久,便赴加拿大多伦多的私立女子学校斯特罗恩中学读书。

    高中毕业后,进入了多伦多大学就读,

    主修西方美术史和经济学。

    这两样可都跟娱乐圈扯不上多少关系。1997年,大学毕业后她离开加拿大回到台湾定居,

    原本计划凭借美术专业到台北市立美术馆谋职

    可却因‘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未获录取。之后,她又前往富邦文教基金会担任行政助理,

    过了一个多月,

    因为申请到了多伦多大学西洋美术史研究所的深造机会,她选择辞职,回到母校继续求学。

    1998年暑假,

    回台湾时她到模特公司打工,有机会出演了张国容的专辑。2000年,她终于结束了深造,

    在摄影师好友的引荐下,前往日本留学三个月,

    在日期间,她还接拍了多支平面广告,回到台湾后与凯渥模特经纪公司签约成为了职业模特,

    算是正式出道。

    2003年,被太台湾媒体评选为了‘台湾第一美女’。2010年,获得FHM全球百大美女四连冠,

    艳名传遍整个亚洲,

    成为无数男人的梦中女神。

    除美貌外,她也涉足影视。2007年,她出演银幕处|女作《赤壁》,在剧中饰演二乔中的小乔。

    2008年,主演个人首部喜剧片《决战刹马镇》,

    还有《富春山居图》、《北京??纽约》等,且基本都是担任女主角,不过她凭借的是美貌和名气,

    演技真心一般,

    因此始终是个花瓶,就像李佳欣。

    同样跟李佳欣差不多,自出道以来她就绯闻不断,F4成员言承旭、富商邱士楷、郭台铭等等,

    每一段都闹得沸沸扬扬,

    她的名气也是在这样一段接一段的绯闻中被炒作起来的,最后竟成为了华语娱乐圈的一线女星,

    走到哪里都是星光四射,

    受万人追捧。

    然而每个人的成功都不是偶然的,除了背后团队的操作外,她的高智商和高情商才是主因,

    以跟人拍照为例,

    由于她的身高是173公分,加上高跟鞋妥妥超过180公分,男人中能有这么高的着实少见,

    因此在和男人拍照时她都会屈膝,

    让自己在镜头前看起来比男人矮。单只这一点,华语娱乐圈中能做到,也愿意做的女星就没几个。

    此外,她还有一个独门绝技——娃娃音。

    她的娃娃音并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天生的。试想一想,一个长得美若天仙的女人用娃娃音跟你说话……

    那种场面估计没哪个男人能抵挡得住,

    也就难怪她绯闻多了。

    当然,那是以后,如今的林志铃还只是一个在多伦多大学求学的大学生,顶多只是追求者多点,

    还没练就那么高的情商。

    于是当即就慌了:“不不用了,不好意思打扰了。”说完,放下手上的东西,就扭头快步离开了。

    仿佛卫雄是什么野兽一般。

    看着地上的东西,

    卫雄微微一笑,提起来走进了屋内,床上俞飞鸿仍在熟睡,被惹恼的卫雄忘记了怜香惜玉,

    这一觉估计得睡到明天,

    好在是星期六。

    ……

    —————————————————————————————————————

    离开公寓楼后林志铃拍了拍仍有些发烫的脸颊,抱怨道:“真是的,竟然骗我说没有男朋友,

    哼,太不够朋友了,

    不过那个男的倒是长得挺帅的。”

    接着便朝自己的宿舍走去,她的宿舍距离俞飞鸿住的公寓并不远,走路还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回到宿舍,

    她的舍友立刻说道:“志铃,刚才杰森来电话找你,我跟她说你有事出去了,他让我转告你,

    让你回来打个电话给他。

    听他的声音,心情好像很不错。”

第八百五十六章 凭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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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所有大学一样,在多伦多大学外面有各种店,如餐馆、饰品店、服装店、电脑店、宾馆等等,

    但凡是学生需要的都有,

    包括酒吧,

    不过碍于政府和学校的相关规定,酒吧大都离学校较远,最近的走路也要十来分钟才能到。

    但这丝毫不能阻挡学生的热情,

    年轻正是叛逆,正是追求享乐的时候,每到晚上9点过后,学校附近大大小小的酒吧里就人满为患。

    大约9点半时,

    林志铃走进了一家酒吧。

    这家酒吧她知道,也来过,并不是那种以跳舞和提供表演为主的酒吧,而是专门提供看球。

    没错,就是看球!

    看英超、看德甲、看NBA等等,

    但凡是受到关注的国际重大球赛,这里都能看到。因此相对于那些能把人吵得崩溃的酒吧,

    这里还算安静,

    喝酒看球就是这里的主调,

    或许还有把马子,毕竟喜欢看球的美女也有不少。在看球时若是能再遇到一个美女显然也不错。

    当然了,看球的地方就会有赌|球,

    甚至有放高利贷的。

    林志铃打扮得很漂亮,上面是深红色的夹克配围巾,没什么亮点,但下面却是百叶小短裙,

    而且下摆距离膝盖足够20公分,

    再配上黑色半透明丝袜和高跟鞋,她一走进酒吧就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有几个人像上前搭讪,

    却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

    杰森今晚很兴奋,他中大奖了,是真正的大奖,他都快忘记自己上次这么兴奋是什么时候了。

    今晚是英超联赛的决赛,

    他跟很多喜欢足球的人一样早早就来到了酒吧,占据有利位置。当然,他也下了几千块的赌注,

    几千块对于普通学生貌似挺多的,

    但他家境不错,

    能供得起他这样的花销,何况他自己也有再打工。不过他从来没异想天开的认为自己能押中头奖,

    能回本再小赚一点就不错了,

    以前也都是这样,但今天晚上上帝显然格外眷顾他,他不仅押中了最终比分,还押中点球,

    总奖金有将近十万加元。

    这对于他来说算不能算是巨款,却也绝对算是大奖了,因此他迫不及待的想跟自己的女朋友分享,

    他指的是分享自己的好心情,

    当然,他也不介意分享自己的将近。不过据他所知,自己女朋友家里似乎比他家里还有钱。

    当林志铃出现时,

    他一下子就看到了,因为实在是太耀眼了。

    即便以他西方人的审美,林志铃也绝对是美女一枚,而且是那种站在美女群里依然闪亮的美女。

    他放下啤酒快步上前,

    在别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走到林志铃面前:“林,你今晚很漂亮。”林志铃笑了笑:“谢谢。”

    随后便跟着杰森走到座位坐下,

    杰森并不是一个人,

    同坐的还有他的几个朋友,林志铃以前都见过,刚打完招呼,就有人说:“林,杰森走运了,

    他中了10万块,

    我觉得你们明天应该去一趟商场,把你所有想买的东西都买一样,我想杰森会乐意买单的。”

    杰森轻耸了下肩,

    肯定的说道:“当然,林在我心里是无价的。”这句话有够酸的,立刻引起来同桌所有人的嘘声。

    林志铃的高情商这个时候就显现出来了,

    只见她挽住杰森的手臂,微笑道:“难道不是吗?杰森在我心里同样比任何东西都来得重要,

    不过买东西就不用了,

    我不缺东西,

    而且我认为这笔钱杰森应该留着,他今天已经大三了,明天就要毕业了,到时候将面临创业,

    这笔奖金可以作为创业的初始资金。”

    此言一出,在坐的人尽皆心生怨念,为什么这么漂亮,又这么通情达理的女人不是他们的女朋友?

    唯独杰森心中得意。

    当初他可是耗费九牛二虎之力,坚持了大半年,风雨无阻,日月不歇,才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

    将林志铃追到手的。

    还是那句老话——越难得到的东西,男人才越知道珍惜——中国人如此,西方人同样如此。

    ……

    林志铃既然选择杰森做自己的男朋友,自然是真心喜欢,要知道当初同时追求她的人可有好几个,

    其中就包括她的一个发小,

    名叫陈勇全。

    两家人是世交,经常走动,他们自然是从小就认识了。

    在她来多伦多读书前,陈勇全早一年就来了,一直很照顾她,刚开始时两人只是普通好朋友,

    因此小时候她并没有多漂亮,

    只能算清秀,可随着岁月流过,她出落得越发|漂亮,陈勇全对她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并在她大一下半年时向她表白,

    选择这个时间点无疑有些晚了,当时已经有很多人在追求她,其中就包括了刺客她身边的杰森。

    最终陈勇全出局,

    她选择了杰森。因此对杰森能获得这样一个大奖,她也很高兴,不知不觉间时间快速流过,

    等她回过神来时,

    已经11点半了:“糟了,玩过头了。”这个时间学校大门倒是没关,但女生宿舍大门早就关了。

    看到林志铃着急,

    有人笑呵呵的说道:“等会跟杰森去酒店开个房间不就行了,你们应该开个总统套房好好享受。

    这是个幸运的夜晚不是吗?”

    杰森看了眼林志铃,眼神中带着期待。在在坐的人眼中,或许他们早就滚过不知多少次的床单了,

    毕竟两人正式交往都一个多月了,

    做|爱实在太正常了。

    但只有他知道林志铃有多保守,两人截至目前也只是接吻而已。前几天两人约会,在学校里散步,

    散到一处人少的地方,

    他亲吻了林志铃,那不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了,所以林志铃没有拒绝,但当他准备伸手抚摸时,

    被按住了,

    林志铃的理由是:太快了。

    这个理由让他很郁闷,要知道他和前女友可是仅拍拖几天就滚床单了,这在加拿大很正常,

    就算不是男女朋友,

    有需要时滚下床单也没什么,

    在学校外的酒吧里,每天晚上都有单身的女学生和男人走进宾馆,尽情的发泄人类的最原始的欲|望,

    可明天早上离开宾馆他们又是陌生人。

    这才是正常的,

    但他并没有强迫林志铃。

    林志铃脸红红的,即是因为害羞,也是酒精的作用,她仍然觉得太快了,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

    又喝了半个多小时,

    过12点了众人才离开酒吧,在酒吧门口众人各走各的,有的去酒店开房,有的则回学校,

    男生宿舍相对来说要晚关门,

    就算关门了,他们也有办法进去,比如爬排水管。当然,这只适用于那些住在较低楼层的学生

    很快就只剩下林志铃和杰森了,

    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杰森拉起林志铃的手朝学校方向走去。

    他竟然有些紧张,话说他第一次跟女生去开|房都没这么紧张,他甚至都感觉手心湿湿的,

    是冒出的汗。

    这附近有普通的宾馆,也有高档酒店。

    在他刻意的带领下,不一会两人就走进了一家看起来挺不错的酒店,他去柜台开房填写资料,

    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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