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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笙抱着花楹直接上了三楼的天子一号房。
踢开房门,扫视了一眼房间环境,果然如之前住过一般的模样,便放下心来,径自抱了花楹往房中硕大的一张拔步床走去。
将花楹放在床上,掀开她的衣袍下摆,看到左腿处包裹的布条已经染成了湿湿的黑红时,夜笙心中也是一阵暗叹,真是凶险,若是在入城时被那当兵的看出花楹左腿有伤,必定会仔细盘查,到时候,怕是他闯昭华公主府盗骨生花的事就抖露出来了。
若是事情抖露出来,他独自一人离开罗洲城倒是轻而易举,只是带不走花楹。
好不容易顺手捡了这么个宝贝,怎么能这么轻易的就弄丢了?
这种蚀本的买卖,夜笙从来不会去做。
夜笙拆开那被血染湿了的包扎的布条,花楹伤了的左腿便暴露在了他的眼前。
之前在深林中,又是黎明时分,光线不明,他当时并没看真切花楹的腿究竟伤得有多重,如今再次查验,他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花楹这一条腿肿得是原先的两倍大了,被碎骨刺伤的伤口处,还在汩汩往外冒着黑红的血,显然是碎骨刺穿了腿部的大血管,若是不及时将血管处破洞处缝合,任这血继续这般流下去,花楹的命活不活的了不论,这条腿肯定是救不下来了。
夜笙不由得再次淡淡睇了一眼面前的女孩儿,却见她睁着一双大眼睛正仔细审视着自己,那眼中的犀利和倔强,倒是在她这个年纪很少见到。
第14章你的泪不值钱()
夜笙起身走到房间一侧的柜子里翻了起来。
待他再回到床边时,手中已多了一个药箱。
花楹不知道夜笙要做什么,却见他翻开药箱,从中翻出一些类似刀、针、线之类的东西,搁在一旁。
又从中摸出一个透明的琉璃灯,拿出火石打了,点着灯。
将刀、针、剪刀之类的东西,在火苗上仔细烤过后,放在一边。
做完这一切,夜笙这才抬起头,一双极为好看的眼睛里,涌出一抹难得的暖意,“想不想要留下你的左腿?”
“当然要!”花楹想都不想,猛的点头。
“好,看在你刚刚通关时一言不发,乖乖听话的份上,爷决定替你留着这条左腿。”
夜笙道:“接下来,无论你有多痛,都不允许喊出声来。爷可不想惊动了捕快过来抓人。”
“好。”
花楹再次点头。
她是说到做得到的人。
“忍着点。”
夜笙拿了细薄的特制刀片,再次瞧了一眼花楹,见她一张苍白小脸上,并没有多少恐惧的表情,便沉下气,刀片仔细在那伤口处划了下去。
花楹倒抽了几口冷气。
她望着夜笙手中寒光闪闪的刀片,顿时又想起夜笙在浅溪边所说的那些要剥她皮的话来,顿时觉得浑身一阵恶寒。
这厮若真是这般的,剥了她的皮,她怕是连任何反抗的余地也没有的。
真真是他是那宰人的刀俎,她沦落成了他手中的鱼肉,呼天抢地也没用,只得任其作为。
不过,花楹还是决定赌一次的。
依旧还是那个念头,若她于面前这个男子无用,他也不至于替她医腿。
所以,赌她自己对于面前这个男子来说,有足够的利用价值。
这样一来,他就不会不悉心替她医治了。
花楹死死咬着牙关,双手紧紧抓着身下的被子。
那痛钻心裂肺一般,她以为自己能够承受得了,但是当刀片划开她腿部肌肤的刹那,她还是痛得浑身颤栗不已,额头上顿时冷汗涔涔。
但即便痛得如此厉害,花楹始终死死咬着牙关,如夜笙所言,一声不吭,连一声轻吟都不曾从她唇边溢出。
夜笙见状,内心里不知为何有些不忍,手下便越发的利落迅速。
将穿过血管和肌肉的碎骨整理归位,又将被碎骨戳处大洞的血管缝合,清理好一切之后,将最表面的伤口用针线缝好,这一切做得形如流水,紧张有序。
待他缝完最后一针,剪下羊肠制成的线,夜笙心中似悬着什么东西,落在了地上,他这才轻轻吁了一口气。
自己平日里什么冷酷的事不是照做不误,怎的今日做这小小的一个驳骨术,便紧张至斯,他心底不由得有些嘲笑自己,何时他的心中,也有“不忍”二字的存在了?
抬头见花楹时,见她一张小脸越发的白得厉害,额上挂满了黄豆般大小的汗珠,一双墨黑的眸子氤氲着浓浓的雾气,尽管如此,却始终未滴落一滴泪来。
夜笙拿了尚沾着血的手,捏了捏花楹的脸蛋,“不让你哭出声,没让你连泪也忍着,想流泪就流吧!”
夜笙话音刚落,花楹蓄在眼中的泪,就如大颗大颗的珠子一般,牵线一样滚落下来。
夜笙伸手接了那滴落的泪,声音虽依旧冰冷,却是笑着道:“可惜你的泪不是珍珠,不值钱,否则爷要发达了,这么多的泪,亏你的眼能藏得下。”
花楹流完了眼中的泪,抬手擦了脸上泪痕,深深喘了一口气,道:“你刚刚这么做,我的腿是不是保住了?”
“是。”
见夜笙脸上表情是难得的一本正经,花楹心中对夜笙便生出了一丝信任来。
至少,他刚刚细心为她医治腿的样子骗不了人,再说经他这般治疗之后,她的一条原本快要失去知觉的左腿,如今虽然痛,却比刚刚要松泛了一些。
夜笙起身去脸盆架边洗干净双手,又转身去吩咐店小二送点热水进来,这才折返回到房间,利索将刚刚替花楹治腿的那套器具整理干净收进了药箱里,将药箱藏入了侧墙的柜子中。
待一切办理妥帖,店小二正好送了一桶热水进来。
花楹伤腿肯定是不能沾了生水的,但是她从囚室出来,浑身上下都臭得很,她自己也知道这样子在囚室中没所谓,但是要正常人一样出行,怎么着也得清洗干净了。
再说,夜笙似乎很讨厌她身上的味道。
否则也不会在林子里就逼着她换掉那一身衣裳。
花楹正想着自己如何一个人瘸着腿的情况下,将自己一身清洗干净时,却见门口进来两个侍女模样打扮的年轻姑娘,一个姑娘手中捧着托盘里,摆着干净的帕子、瓶瓶罐罐之类的东西,另一个姑娘手里捧着的托盘里,搁着一叠女子的衣裳。
两个侍女在夜笙面前行礼,“奴婢知春、知夏见过沈公子。”
“免礼。”夜笙冷扫了一眼两人,问道:“是澹台恪让你们来的?”
“是。”两个侍女恭谨回话。
“澹台恪还算识趣。去吧,好好替小姐梳洗一番。”夜笙起身,离开之前,又掉头对知春和知夏两人道:“小姐的左腿有伤,不可沾了生水,你们两个仔细着点。”
“是。”知春和知夏两人忙低头应承。
第15章长发缠绕()
花楹在知春和知夏两个的伺候下,梳洗干净之后,穿了新置办的胭脂色衣裳,端坐在铜镜前,由知春拿了干帕子替她擦干湿发,自己则盯着镜子中的自己犯傻。
她在囚室中六年时光,只见过昭华公主和昭华公主身边的侍女。
她虽对昭华公主恨之入骨,却也不得不承认,昭华公主真的是异常美丽的女子,是那种张扬霸道的美,不似她的娘亲。
她记忆中,她的娘亲,就如同她们家后院子里的桃花一般,是那种柔和的温婉的美,给人的感觉总是如沐春风的,润物细无声的,不凌厉不张扬,但却让人看了,便会从心底里生出喜欢来。
她再看铜镜中的自己。
样子跟她的娘亲长得并不很像。
娘是温暖的容颜,如春花灿烂,而她,则是寒天雪地里的一株野草,无论多么恶劣的环境,她照样生机勃勃的生长。
她的冰冷则似自骨子里渗透出来的一样,所以她的眼神犀利而冷酷,冰冷似刀剑。
知春替花楹擦干了头发,拿起桃木梳,替花楹仔细梳理着海藻一般细腻柔软浓密的长发,那一头青丝因为十年未剪,早已拖至脚踝处,此时,花楹坐着,那青丝便拖到了地上。
“小姐,您的发质真好,奴婢长这般大,还是头一次见这么长这么黑这么柔软的发丝。”知春笑道。
花楹微微一笑,“是吗?”
这是她唯一像她娘的地方,她娘也是生得一头极美的头发。
“当然是真,奴婢怎么会骗小姐。小姐,你真美,真是奴婢见过的最美的女子了。”
知春握梳的手顿住,她的目光停留在花楹微微勾起笑容的脸上,有些呆愣,她跟着澹台公子这些年东奔西走的,也算是见了不少世面的,但像小姐这般美的,微微一笑便倾国倾城的少女,她还是头一次见到。
小姐如今才十二三岁的模样,长大之后,还不知道要惊艳多少人的眼光。
知春仔细替花楹将长发编成了麻花辫子,挽了几道,垂在后背上,再在辫子上缀上许多珠花,倒是显得特别的别致。
花楹左腿有伤,行动不得,这种简单的装扮更适合她。
待知春和知夏两人将花楹移到床上,坐好,伤腿上盖好被子后,两人便收拾了一番,撤了下去。
就在两人刚离开,夜笙便走了进来,随他进门的店小二手里拎着个食盒。
夜笙看了一眼坐在床上的花楹,对店小二道:“在床上摆张小几,小姐行动不便,直接在床上用膳。”
“好的。”店小二忙按夜笙的吩咐去做,搬了一张圆圆的矮几,搁在床上,摆上两幅碗筷,从食盒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几样精致小菜和一大碗鸡丝笋丝羹,一一摆在矮几上,这才拎着空了的食盒退了出去。
待店小二出门,夜笙掩上房门,折返回到床边,在花楹对面在坐了,见花楹坐着不动,便开口道:“吃点东西,休息一下,一个时辰之后出发。”
“好。”
花楹点头应允。
如今两人是在逃命,夜笙带她到这间屋子里来,怕也是权宜之计,若是她浑身上下不是那般的脏,夜笙也没必要刻意安排她在这里洗漱一番的。
便静坐在矮几旁,等着夜笙先动碗筷。
她这几年来,连筷子都没有用过,吃饭都是用手抓的,抓筷子的手真的生涩得很。
夜笙吃饭的样子,跟之前似乎换了一人一般,斯文雅致得很,行为举止贵胄天成。花楹在他面前简直就是个乡野丫头一般,什么规矩都不懂。
花楹便学着夜笙用膳的样子,费力抓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青菜,慢慢吃了起来。
从囚室中出来,似乎重生一次,她对于世间万事万物的陌生之感,让她觉得恐慌,她要抓紧所有的时机,以极快的速度学习好各种生存的本领。
否则,她如何生存下去,如何报得了杀母之仇,如何跟昭华讨回那被囚在地牢中的六年岁月?
一顿饭吃得极其安静。
饭毕。
夜笙搁下碗筷,斟了温茶漱了口,这才对花楹道:“多吃点。”
“好。”
花楹闻言,便极速将桌上剩余的饭菜悉数清扫进了肚子之中,大有风卷残云之势。
她先前学着夜笙优雅用膳,学得实在是辛苦。
夜笙既然这么开口了,她觉得这些优雅之事,以后可能还有机会学习,唯今之计,便是尽量多吃点,省得将来几顿挨饿。
第16章我教你一些东西,如何?()
花楹用完膳,抬头却见夜笙已换掉了身上的玄色衣裳,换了一身浅紫色云锦料子的华服,腰间束着银色蟒纹腰带,坠着雕刻了螭龙的白玉坠子,墨发整齐梳入紫玉冠中,早已敛了那一副痞样,此时看起来,竟是玉貌朱颜、贵气天成。不过身上那份生人勿近的逼迫之感,反而比刚刚那身玄色衣裳更甚,似无行中在他的周身形成了一个结界,谁也休想靠近他身边三尺之内。
花楹见了夜笙这般模样,不自主摸了摸鼻子,这男人真是太好看了一些,哪个女子走到他身边,怕都得被他比下去。
夜笙见花楹已用完膳,过来将花楹打横抱起,往门外走去。
花楹在夜笙怀中,被他抱着走出客栈的门,隐隐闻到夜笙身上那若有似无的衣香,极是好闻,冷中带着一丝丝若有似无的暖意,让人想要在这暖意中沉沦下去。
此时天已黑透,客栈外的街道上,没有了白日的热闹,显得有些冷清,秋风已起,卷起落叶纷纷。
客栈门上悬着的红灯笼,在风中飘摇着,摇曳出暖红的光。
门口停着一辆马车。
那拉车的马通体雪白,在红色烛光的照印下,看起来竟似浑身贴满了金刚钻石一般,有些莹莹发亮。
那马的个子也比之前夜笙的黑马还要高大许多,体型健壮,最奇怪的是,那马的额头上,竟长着一个长长的角,足有尺半长,通体雪白,直直的,冲着前方。
那马车的车厢也是通体白色,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所制,从外面看似乎是密不透风的一整张皮子制成。
夜笙抱了花楹直接上车。
花楹这才发现车内的布置竟跟一个小房间一般,有睡榻,有书台,车厢上还有许多的暗格,可以放置东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竟是在车厢内,日常的一应起居都可以完成。
夜笙将花楹放在榻上,从暗格里抽出一条雪白的羊毛毯子,扔到花楹的手边,“盖上,你的腿受不得风。”
“嗯。”
花楹将那羊毛毯子打开,将自己一双腿盖好。
她也不知道为何,跟夜笙相处不过短短一日,虽然他时时看起来,似乎要将她剥皮拆骨一般的凶神恶煞,但她内心里就已经开始信任这个人。
也许是因为夜笙将她从那活死人墓里救出来,让她重获生机。也许是因为夜笙亲手替她医治断腿时那一份专注的样子,让她觉得,这个人骨子里应该不是个坏人。
所以内心对他,由最开始的害怕忌惮,变成了如今的信任。
花楹刚盖好羊毛毯子,便见夜笙已往榻上坐了下来。
那张榻原本不大,可能平日里只供一人睡的,如今坐下两个人,便显得有些拥挤。
花楹整个人往里挪了挪,让出更大的地方给夜笙。
夜笙见到空出的地方,干脆将一双腿都搁在了榻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歪着,这才对着车厢外面吹了声口哨。
却见车子顿时往前一冲,花楹一时没坐稳,整个人往前冲去,撞在了夜笙怀里。
夜笙抬起怀中人娇俏的下巴,幽深黑眸在她一张小脸上逡巡了片刻,方嗤笑道:“洗干净了再看,其实长得还算不赖。”
那嗓音有些喑哑,听得花楹心里一酥,抬眼瞧夜笙的目光就变得有些犯傻。
夜笙微微扬了扬眉,抬手将花楹推回到原来位置后,双臂环抱胸前,目光瞬间变得深不可测,语语气依旧疏离冷淡:“此去紫川城有九千里,即使日行千里的龙马,也得行走九日才能到。这九日里,我们两个呆在车里,无事可做。你这几年来都在昭华府地下囚室中度过,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不如,这几日,我教你一些东西,如何?”
第17章没有一种解药,能够解得了相思蚀骨的毒()
“真的吗?我可以拜你为师?”听得夜笙开口,花楹顿时双目闪亮。
她当然是希望夜笙愿意收下她这个徒弟的,夜笙的武功和医术都这般的高超,若是能得夜笙亲自相传,她找昭华报仇的事便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