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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穿了。
家的后面有一大片薰衣草,每年春天的时候,田野的薰衣草绽开的那段时间,空气中充满了花香。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瑟琳娜会就这样安静而快乐的长大,并且会嫁给一名同村的小伙子,或者是嫁入城里,她的母亲总是笑着说:“瑟琳娜,你是一个公主,城里的姑娘并不会比你更漂亮了。”
但是这一切在十六岁那一年被打破了,在刚满十六岁的那一天,她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同,她走过的地方鲜花开始枯萎,土地变得荒芜,抚过的树木变得腐朽。
“我这是怎么了?”
她看着自己的双手,然后做出了一生中最后悔的决定,那就是跑回家。
父母在知道这件事之后只是悄悄瞒了下来,依旧疼爱自己的女儿。
“都说女巫是可恶的,杀死无数的人,但我的女儿又怎么可能会是这样的人呢?”
父亲在那天晚上摸着她的头和蔼的说道,甚至没有理会手上出现的黑斑。
……
三天,仅仅是三天的时间,健壮的父亲一病不起,而母亲身上也开始出现了黑斑。
那一天,用白布遮住口鼻的医生和牧师摇了摇头,是黑死病,根本就没有治愈的可能,他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撤走了村子里的其他人,防止更多的人感染。
“老鼠传播这种病症,没法治愈,离开这里吧。”
同村的所有人都希望带上瑟琳娜,但是她却坚持没有离开,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因为自己,是她带来了这一切。
“咳咳,瑟琳娜,离开这里,你也会染上黑死病的……”
母亲想要推着她离开,父亲已经不能下床行走了。
……
三天的时间,她几乎流干了所有的眼泪,最终她的父母甚至没有挨过一周,即使是黑死病也没有这么快让人死亡,她一个人拖着父亲和母亲的尸体埋在了薰衣草之下,然后独自在这里生活。
她不敢接触其他人,只有十四岁的瑟琳娜开始举起锄头干活,但是植物在这里枯萎,没有任何收成,原本富饶的土地成为了一片死地。
她也感觉不到饥饿,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吃过东西,却并没有死去,她已经不属于人类了,而是一名女巫。
在成为女巫的日子里,她开始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能力,也开始能够操控,她甚至能够逐渐看见动物死去的灵魂,朝着大地渗透,然后进入盖亚。
盖亚,她也不清楚为什么能够知道这个十分陌生的名字,但是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自己的大脑中,并且开始从中学会了不少的东西。
她能够看见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东西,并且从中学会了如何占卜,去了解冥冥中的命运。
三年的时间过去,这片土地又重新变得富饶,曾经搬走的村民重新回到了这片土地,只看见了遍山的薰衣草和一个姑娘,瑟琳娜。
有人亲眼见证了这片土地的死寂,而瑟琳娜在这里足足生活了三年。
“她是一个女巫!他的父母就是因她而死。”
“……”
瑟琳娜默然不语,她根本没办法反驳。
愤怒和恐惧的村民找来了牧师和士兵,然后满山遍野的搜索瑟琳娜。
她是一名女巫,但是身体素质并不比人要好上多少,而且她人生中第一次的力量觉醒就杀死了自己的父母,让她对于这种力量感到无比的厌恶和恐惧,最终在那些薰衣草下,士兵们骑着马,将她抓了起来,然后交给了所谓的牧师。
牧师念了一些神神叨叨的话,撒上了些圣水,然后让瑟琳娜忏悔,她的表情无比虔诚,真的是为自己的父母在祈祷,忏悔自己犯下的罪过。
“带走!”
士兵们粗暴的喊声和推攘中,瑟琳娜又被重新带走了,因为在这是一个属于王权的时代,国王决定将女巫进行公开审判,然后绞死,或者是烧死。
这是为了向人们证明,世界在王权的掌控中,即使是横行于中世纪的女巫,也终将倒在士兵们的利刃之下。
贪婪和粗鲁的士兵根本就不相信这是一个女巫,或者说除了那些亲眼见过死地的村民,没有人相信她是一个女巫。
在某个黑夜之中,士兵悄悄打开了牢房的门,试图在这个美丽的女人身上发泄自己的欲望。
“既然你都快死了,何不享受这最后的美好。”
“你知道,我是一个女巫吗?”
瑟琳娜看着眼前这个粗鲁而肮脏的男人笑了,她没有见过人性的黑暗面,却看见这人的面容无比丑陋。
这名士兵的结局和巡逻士兵说的并不相同,士兵在瑟琳娜的操控下直接咬断了自己两只手的大拇指,然后咬碎了吞下去,场面无比血腥,但是士兵却如同在吃一种美味。
操控人的思维是后来三年中学到的一种力量,她虽然忌惮,厌恶这种力量,却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伟大的,玄奥的,充满诱惑的力量,并且十分好用。
每一次瑟琳娜都会忍不住去探索这种力量。
她曾经被装在囚车里,然后进入法院进行审判,她能够明白那些普通人的恐惧和谩骂。
整个世界中似乎没有自己容身的角落。
于是她觉得待在牢里也挺不错的,让他拥有充足的时间向盖亚学习那些知识,因为如果她想走的话,没有人挡得住。
第127章 追上()
戈登是她见过的唯一一个拥有超凡能力的人,虽然这种东西看起来是作用在其它东西上,却也不免有了些许的亲切。
至于你说为什么不是寒鸦号拥有超凡能力,当然不是,这艘船上没有感受到魔力,更没有感受到诅咒。
寒鸦号还在继续朝着拉瓜伊拉航行着,船上的水手最初几天还有些压抑,但是在三天过后,他们喝着朗姆酒又恢复了那种醉醺醺的状态。
逝去的人总是让人悲痛和怀念,但是这可不是消沉的理由,生活还在继续,而他们也在战斗中成长。
戈登这段时间也是迷迷糊糊的,反正酒没有离开过手,虽然在伦敦的时候夜枭曾经提醒过他,喝酒会影响刺客的感知,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自己只是一个半吊子的刺客,也没有那么伟大的理想。
哈利倒是准备跟着戈登一起航海,留在寒鸦号上,但是邓肯却一直没有表态。
邓肯一直是一个要强的人,在三人帮横行一条街的时候,邓肯就是那个打架冲在最前面,最凶狠的那一个,作为大哥保护着身后的两人,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戈登已经成为了一名船长,哈利能够甘心跟在身后,但是他却不允许发生这种事,他的人生必定是自己走出来的,而不是跟着别人。
当初他加入福林肯号成为一名厨师,仅仅是为了活下来这一个执念,但是后来经真的有考虑过成为一名海盗,虽然最终也没能跨过自己的良知这一道坎。
看着海盗船炮轰那些商船,杀戮和抢劫那些货物,他由衷的感到恶心。
借助海军剿灭的那一次机会,邓肯从炮弹打出的破洞中跳了出来,他并不是因为炮击而落水,而是自己跳下去的。
他原本以为可以重新获得新生,然后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
但真实的情况是,即使是曾经作为海盗船的一名厨师,那也是海盗,这几乎让他被绞死。
与死亡的多次交错而过让他悟道了不少东西,自己的锋芒也收敛了不少。
“戈登,我准备在拉瓜伊拉下船。”
他找到了正在绘测室阅读海盗航海日志的戈登,然后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邓肯,你知道我正在造一艘新的船,你可以留下来当我新船的船长,我们一起航海难道不好吗?”
戈登放下书有些无奈,他可不能保证自己下一次有没有这么好运再救下邓肯一命了。
大海充满了凶险,特别是在这个夹杂着超凡力量的世界中,真不知道一次分别会不会就是永恒。
“埃文,瑟琳娜说得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我的道路可不在这,跟着你航海,让我可是不甘心呢。”
邓肯找了一把椅子自己坐了下来,看着绘测室里挂着的海图,和各种书籍,然后轻松的笑了笑。
“人生总是充满了不确定不是吗?说不定下次见面你就得叫我邓肯船长了。”
戈登最终也没能说出阻止的话来,他没有任何理由替他人决定,只是点了点头说道。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我尊重你的决定。”
……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路需要走,既然邓肯已经做出了决定,也就不再矫情的挽留了。
至于哈利,戈登可是遵循了最初的诺言,让他从小水手开始干起,这可是寒鸦号的规矩之一,没有人可以直接成为大副或者水手长。
乔恩成为了船上的二副,因为毕竟是属于官方上的人,军衔上尉,不能总是当个小水手吧。
米奇对于自己水手长的身份倒是十分满意,而且在水手中的威望还是很高的,还是继续沿用了这个重要的位置。
戈登站在崭新寒鸦号的船楼上,船舵前面的位置宽阔了不少,看着下面已经停下手中工作的水手们大声宣布着。
“从今天开始,乔恩就是船上的二副,大家都认识一下。”
乔恩毕竟最初只是从荒岛上救起了的落难者,为了避免存在微词,戈登准备用自己的威信压下来。
“当然还有一件事,我决定兑现自己的承诺,每一名水手都可以分到三个金币,这是你们应得的……”
水手最开始有些发愣,然后开始沸腾。
“船长万岁……”
……
戈登的决定引起了一阵欢呼,有很多水手几乎一辈子都没见过金币,每个人都可以分到一枚成色十足的西班牙古金币,这是莫大的一笔巨款。
“西班牙的舰队!”
负责瞭望的水手大声喊道,引起了船楼上戈登的注意。
戈登看了一眼水手手指的方向,然后抽出了望远镜瞭望。
和自己获得的信息一样,由两艘战列舰和一艘巡洋舰组成,当然最前面的则是那艘绿色风帆的海盗船,当然现在已经挂上了西班牙的国旗。
红胡子,曾经海盗联盟的一员,根据缴获船长的日志上是这么记载的,他们曾经打过不少的交道,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销声匿迹了,但是那绿色的风帆还是保留了下来。
他们已经进入了加勒比的海域,已经能看见委内瑞纳的大陆,西班牙港几乎近在眼前,但是他们距离拉瓜伊拉还有三百海里的距离,不过总算是追上了这支寻宝舰队。
他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立刻前往拉瓜伊拉找到伯顿,当然还有皇家港的诺灵顿少将。
“所有水手回到自己的岗位,我们需要全速前进了,赶在这些该死的西班牙人之前找到黄金国。”
“是的船长!”
在寒鸦号看见西班牙寻宝舰队的时候,被称之为红胡子的艾博·威尔逊船长当然也看见了寒鸦号,这艘英国制式战舰的帆船。
这艘船没有其它船只很深的吃水线,走的根本不是常规的贸易航道,挂满了风帆仿佛在赶时间。
“这艘船有什么问题吗?先生?”
一名西班牙寻宝舰队的军官也拔出了望远镜朝着寒鸦号望去。
“没事,只是有些反常罢了。”
红胡子放下了望远镜,摇了摇头。
他自认为攻击探索者号没有留下任何幸存者,而且当时周围没有任何船只,动作迅速,英国王室理应不该知道才对,只是觉得可能自己有些太敏感了。
放下望远镜的艾博·威尔逊船长露出了自己的全貌,两撇胡子乌黑,并没有所谓的红胡子,整个人显得有些颓废,在长期的航行中有些沧桑,总的来说是一名十分壮硕的汉子。
整个人收拾的很干净,一头短发,眼窝有些凹陷,看起来有些凶悍。
第128章 红胡子()
艾博·威尔逊之所以称呼为红胡子,那是因为每次在杀人的时候,血液都会沾染在他喜爱的两撇胡子上,将其染红。
他摸着自己手中圣殿骑士的戒指,心里想了很多。
他是一名海盗,一名十分纯粹的海盗,至少一年以前是这样的,他喜欢劫掠,杀死那些可怜人,夺走他们的金钱,他们的货物。
他十分享受这一点,并且让他攒足了金钱,在金斯顿有了自己的宅子,庄园,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还有一个乖巧的儿子。
不过他从来都不让她们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只说是一名商船的船长。
他犯了海盗的大忌,那就是爱情,海盗之所以肆无忌惮,那是因为他们没有顾忌,没有软肋。
如果再有两年的时间,不,最多一年,他说不定就可以全身而退,成为一名西班牙殖民地的富商,过上安逸的生活。
他将有体面的生活,美满的家庭,吃着上好的白面包,再也不用在大海上劫掠,甚至躲避海军的追杀。
他已经四十五岁了,已经不再是那个年亲力壮的红胡子了,挥舞弯刀的手开始慢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再被鲜血染红了胡子,只是拔出手枪打死敌人。
年轻人追求着刺激,但是当享受完这些之后,感到的是无数的空虚,还有疲惫。
在那一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带着自己的水手们盯上了一艘客船,这些能够商船的人带着不少的细软,金银,他们不仅可以搜刮不少的金钱,还可以将人员扣做人质,然后索要赎金。
当然,这种行为虽然赚钱比较快,但是风险也是极大的,在红胡子的一生,仅仅成功了一次,还是被西班牙舰队在自己的船上轰出了不少的窟窿才逃走的,却赚到了三十万英镑。
贵妇人号,是这艘船的名称,当然这艘船能够配得上这个称号,船体很坚固,一次可以运载两百多人,走在最安全的航线上,这里经常有西班牙的海军,甚至是英国的海军巡逻。
红胡子钻了一个空子,因为在前后二十海里他都没有看见海军的护航编队,在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中,他驾驶着恐怖鞭痕号冲了上去,在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追逐战中,登船勾勾住了这艘没有任何火力武装的船只。
不,实际上还是有十几门火炮的,但是口径根本比不上恐怖鞭痕号一侧三十门的加农炮,他们为了避免激怒海盗,直接将船打沉,根本没有开火。
当海盗登上这一艘客船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被吓得瑟瑟发抖,船上有限的水手被击中在了甲板上收缴了武器,船长被吊在了桅杆上,乘船的客人和富商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显得十分绝望。
海盗们凶狠着搜刮着一切值钱的东西,钱币,首饰,或者是女人。
你能期待这些海盗对于女士们多友好,还是在已经航行了几个月的情况下,因为这个,贵妇人号上出现了不少流血的事件,来源于有骨气男人的反抗,或者是女人的反抗,这里几乎成为了海盗的天堂,因为他们不需要所有的人成为人质,只要其中一部分就好了。
无数丑恶的场景在这里上演,直到红胡子威尔逊船长漫步其中,挑选值得绑架的目标时。
通过长期以来劫掠的目光,他很能分辨哪些东西价值多少,哪些人的穿着最有钱。
血液已经在船舱和甲板上流淌,女人的惨叫和刀剑入肉的声音威慑着更多的人,他一步步踏在血水中,直到看见了那件熟悉的裙子。
那条裙子浸湿在血液中,是他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