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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之上,元尾跟着木茴明白了很多东西。比如世上叫做钱的除了铜板还有银子、金子,而要想买些吃的、穿的,必须要有这其中之一。但是、但是,自己和木茴身上,竟然连一个铜板都没有。这要是一个成年人,远行前必定要去考虑盘缠、食宿等这些基本问题,但对于这两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竟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远行。
好在两人不是怎么娇生惯养的主,好在元尾可以变幻成山虎,野兔啊山鸡啊什么的顺手就可以捉来。而且盛夏的农田,随处可见瓜果桃李,木茴偷了个不亦乐乎。总之,这看似不靠谱的远行不仅没有缺吃少穿,元尾甚至要比以前胖了一点点、高了一点点。
“鱼王埠!这就是我说的那个镇子!”在详细的询问了几个路人后,木茴言之凿凿的宣布。
“明明是别人告诉你的好不好啊!我觉得你之前根本就没来过这里,或者你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地方!”眼睁睁的看着木茴撒谎,元尾毫不留情的予以揭穿。历经近一个月的相处,两人相互了解了不少。在元尾的认知里,木茴就是个爱吹牛,装老成,不靠谱的熊孩子。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感情加深,亲密无间,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亲成一团。
“我真的知道这个镇子,只是以前忘记了,毕竟我太小了,才十岁嘛!我知道镇子里有个很厉害的郎中姓赵,有个很壮的铁匠姓钱,有个很漂亮的裁缝叫孙姑娘”木茴伶牙俐齿滔滔不绝,让元尾找不到反驳的机会。
“元尾,到了鱼王镇千万不要再变成山虎的模样,虽然你跑的快,虽然你头硬,但是那些修炼了武功的凡人依然能够将你擒下,说不定会扒了你的皮毛,说不定会把你关在笼子那样的话,我就失去了一个绝好的坐骑”
被木茴当做了坐骑,这让元尾恼怒,却也把这警告放在了心里。
鱼王埠规模不大,坐北朝南面向一条大河,银黛河。由于地处平整的平原地带,所以街道建筑正南正北分布的很有调理,同所有的城镇一样,中心区是达官贵人的府邸,四周则是穷人的棚户。
不管鱼王埠有没有姓赵的郎中、姓钱的铁匠以及姓孙的裁缝,反正这个镇子的名字来自于临河而建的一个巨大船埠。
靠水吃水,静静流淌着的银黛河是这一带最为便利的交通要道,河面上航船日夜川流不息。这给鱼王埠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润,这也是这个巨镇之所以兴盛的根本所在。
行走在鱼王埠的大街小巷,元尾明显感到自己的眼睛看不过来,太多太多新奇的东西是他从未见过的。
“乡巴佬进城!”木茴嘲笑着。
“对啊,我就是乡巴佬,也确实第一次进城。”
对于元尾的坦诚,木茴无法反驳,只好悻悻的拉住路人,去打听所谓的赵姓郎中。
“镇子里没有姓赵的郎中啊。”被木茴拉住的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认真的听了木茴的描述,一口予以否定。
“老妈妈是不是记错了啊,这么大的一个镇子,难道没有个赵郎中?”
“小娃娃第一次来这里吧?我们镇子虽然大,却只有一家医馆,馆主郎中姓李,医馆里所有郎中都是他的子侄徒弟,都姓李!”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可能记错了。”木茴挠着脑袋斜眼去瞅元尾,发现对方正笑眯眯的等着自己。不由得脸皮一红,赶紧去问那医馆的所在。
李氏回春堂。
李氏回春堂,一个名声在外的大型医馆,不仅仅在鱼王埠享有盛名,就是远在几百里外的医患病人都有慕名而来的。堂主李雾,医术高明,据说救活了不少达官贵人,并且藉此成为镇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即使提前了解了回春堂的辉煌,但是到了现场,元尾两人还是被其庞大的规模所震惊。在镇子偏中央的位置,方圆近五里的一片建筑竟然都是回春堂的铺子。李雾不仅医术高明,在对回春堂的掌控上也很有见解,他根据世上常见疾病将整个回春堂分成多个分堂,什么正骨堂、明目堂、生肌堂、驱瘟堂、正听堂、生发堂等等,各分堂都有独自门面店铺,以总堂为中心辐射分布在四周,分堂堂主都是李雾的儿子或者得意心腹弟子,因此虽然规模洪浩,人员繁多,最终还是牢牢掌控在他一个人手中。
“好多堂啊,按照你的情况,我们应该去正骨堂。哥,你很快就可以正常行走啦。”欢呼一声,木茴拉着元尾向前冲去。
元尾早已激动到浑身颤抖。他知道木茴是误打误撞的将自己带到鱼王埠,好在老天对自己还不算怎么苛刻,在这里竟然真的有个医术高明的郎中,说不定不久之后,自己可以风风光光的回到黄石村,从水火中将铃铛救出,然后自己娶了她!
正骨堂门前热闹非凡,排队等候的、看热闹的、卖零食的混杂在一起,一片喧嚣里有几个李家子弟在维持秩序。
“哎哎哎,你们两个小叫花子滚远点!正骨堂前凑什么热闹啊。”一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元尾和木茴,嘴里嚷嚷着就过来赶人。
木茴正要张嘴开骂,却发现他身穿浅灰色长袍,左胸前黑色丝线绣了个“李”字,知道他是正骨堂中的李家人,于是瞬间换了副嘴脸:“这位大哥,我们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看病的,给我哥治腿来的。”
“看病?给这个小瘸子治腿?”年轻人居高临下的扫视着两人问。
“是啊,是啊。”
“你们有银子吗?”
“银子?没有”
“哈哈哈”周围看热闹的一片哄笑,不错,没钱就来看病,本来就是个笑话。
年轻人抹着笑出的眼泪每人踢了一脚:“赶紧滚,捣乱呢是吧?”
木茴还想说些什么,身边看热闹的也有热心肠,赶紧拦住他劝解:“快走吧,你们没钱谁给你治病啊,要不是看你们还是孩子,这正骨堂早就让人把你们打出去了。快走吧,快走吧。”
一路之上,元尾已经逐渐了解了银子的重要性。此刻看到李家子弟因为银子对自己求医的漠然,还是有些心凉。刚才所有的兴奋激动,如同一团火焰遭遇了当头一盆冷水,瞬间熄灭。
木茴还想跟人理论,那个疙瘩年轻人却招呼了几个穿同样长袍的伙计,一脸冷酷围上来:“两个小崽子诚心捣乱是吧,那么爷爷成全你们。给我打!”
七八个身强力壮的伙计对付两个瘦弱的孩子,那场面只能形容为残忍。十多只脚轮流踢在他们身上,元尾把木茴搂在怀里蜷缩成一团,咬牙忍受。
这一场景像是司空见惯,无论是候诊的病人还是围观的百姓,都没人出面干预,他们笑吟吟的欣赏着,直到伙计们累了,这才各自散去。
即使木茴心有不甘,最终还是被元尾拉着逃离了现场,毕竟那脚踢在身上,是真真正正的疼啊。
一处无人居住的古宅墙角。
元尾擦去木茴脸上的血污,心里十分的过意不去:“木茴,是我连累了你。为了给我治腿,让你受苦了。”
木茴其实受伤并不严重,毕竟在挨打时是元尾紧紧护住了他。
“想不到我堂堂木茴沦落到这种地步,几个小小的伙计都敢打我,气死我了。等到我长大那天我一定让他后悔今天所做的一切。哥,我一定找人给你治好这条腿,你就放心吧。”木茴心里十分不甘,捶胸顿足的朝天怒吼。
“好了好了,我放心。”元尾安慰道。
“我们现在只是缺银子而已。这种俗物,之前确实没有放在眼里,那么我们现在就去赚银子,然后用银子砸死他们,让那个狗屁李雾给你跪着治腿!哼哼!”木茴分析道。
“可是,银子真的那么好赚?”元尾心里嘀咕着,却也不好说出来。他知道这次木茴被人打击的厉害,说话有些歇斯底里。
果然,此刻的木茴言语已经有些混乱:“从我出生,还没有人敢这样侮辱我,他们死定了他们会很惨的我都被他们揍懵了刚才怎么没有想到用刺针去刺他们呢?老糊涂了!后悔啊”
第9章 叫花子()
对于谋生的经验,元尾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因为走出大山之前,他都是挖野菜、猎野味、偶尔靠着铃铛接济为生。
而木茴,过去的一个月里他曾经无数次的标榜自己历经人生磨难,领略世间百态,至于谋生,毫无困难可言。可是,两人蹲在墙角商量了很久,却无法找到一个确切赚银子的门路,最终决定还是出去走走碰运气。
两人找到一家生意不错的包子铺,老板看起来也算和善。木茴信心满满的上去自我推荐:“大叔,你这包子铺需不需要伙计啊?我们两个很能干的。”
“不需要,你们一个瘸,一个丑,雇了你们谁还来买包子?走吧走吧。”
“什么?!他瘸是事实,可是我丑吗?大叔你是不是瞎了啊?!”木茴勃然大怒。
“嗨,你这小崽子,满脸*子还不算丑啊?滚滚滚。”
木茴好像非常在意别人的评价,自从被包子铺老板斥为丑人后彻底消沉了一阵,他躲在墙角,一遍遍的问:“我真的丑吗?以前别人都说我漂亮,我不高兴,可现在有人说我丑,我怎么感到这样的伤心?哥,我丑吗?”
“额,其实,一个人外貌的美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美”
“滚,我就想知道,我真的丑吗?”
“你的五官很精致啊,说话声音也好听”
“滚,你就说我丑不丑。你再不说我就用刺针刺你啦!”
“有点丑啊,你的麻子有些多哎呀,不要刺我,麻了、麻了、完了完了,我要睡了”
半个时辰后,元尾悠悠醒来。
“哥,我重新问你,我丑吗?”
“不丑不丑,你很英俊的。那个包子铺老板瞎了眼,又老,所以我们原谅他吧。”
“哥,你说真话的样子好可爱,我太喜欢你了。”
“可是,我们还要赚银子。赶紧出去找活干吧!”
后来,两人又找到多家不同的店铺,可惜无一例外的遭到了拒绝。平心而论,元尾和木茴身材瘦弱,像两个没长开的孩子,而且衣衫褴褛,确实不讨人喜欢,找不到收留他们的人也在情理之中。元尾从小身世坎坷,对于这点还是看得开,木茴则不然,每次被人拒绝都像是一次沉重的打击,呼天抢地,骂声不绝。
如此几天,两人一路之上积攒的兔子腿、野鸡翅、野山果已经吃的七七八八。即使骄傲如木茴,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适合这个巨镇。
又是一个一无所获的一天,木茴拽着元尾的衣角,在夕阳的余光里,在周围人们的白眼里,垂头丧气的向着那个古宅墙角走去。两个人的背影,说不出地萧瑟和落寞。
“来了来了”还没等两人回到赖以度夜的墙角,一阵喧闹从那里传来。元尾定睛一看,竟然是七八个叫花子攻占了自己的寄身地。
“人间无情啊,就连叫花子都敢来欺负我,疯了、疯了,我要疯了,我刺死你们”木茴早已濒临崩溃的状态,他原本蔫蔫的跟在元尾身后,言语间,手持两只麻槐刺针就想冲过去拼命。
元尾一把将他拦腰抱住,对方七八个人,其中有几个看着身强力壮。这样冲上去,明白着吃亏。
“你这个小娃娃,我们哪里欺负你?我们这是来送你们一场造化!”叫花子当中看着最为年老的那个白胡子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
“造化?”元尾和木茴都有些莫名其妙。
白胡子使了个眼色,身边的叫花子从怀里掏出两个白面馒头,随手递给两人。那馒头松松软软,好像刚出锅不久,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我观察你们好几天了,一直没吃过饱饭吧?吃吧!”花白胡子很大方。
元尾迟疑了一下,最终禁不住美食的诱惑,大口大口吞咽起来。木茴则秀气了很多,他将馒头外面的那层面条一点点撕下,递给元尾,反复检查了几遍,这才小口小口的吃下去。对于他们这样年纪的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一个馒头当然不够。花白胡子也不吝啬,又接连让人递过来七八个。
“咯!”元尾抚摸着肚皮打了个饱嗝。不错,这是他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的一次。
“都吃饱了吧?那我们聊聊?”花白胡子始终笑眯眯的。
“好啊,聊什么?”木茴大大咧咧的坐下来。
“加入我们吧!从此有吃有穿有地方住!”花白胡子的话充满沧桑的诱惑。
“什么?你让我们当叫花子?你瞎了眼啊,像我这样亭亭玉立、玉树临风的富贵公子,你让我去当叫花子?”木茴像只被人踩了尾巴的猫,嗖的从地上弹跳起来。
“哈哈哈。有你这样的富贵公子!”叫花子们毫不留情的哄堂大笑。
元尾则显得冷静了很多,毕竟吃了人家好几个馒头,好话还是要说的:“这位爷爷,谢谢你的好意,谢谢你的馒头。不过我们真不是叫花子,我们是来这里求医的。所以我们是想找个活干,赚些银子,然后找李郎中把我这条瘸腿治好,然后我们就回家啦。”
白胡子摆摆手,不让其他人继续嬉笑:“我观察你们好几天了,这个镇子虽大,又有谁愿意雇佣你们呢?再说,做叫花子一样赚银子啊。你跟上我们三年五年,保证赚足银子去治病。”
“三年五年?我们等不了那么久啊。我们还要尽快回家。”想着铃铛的处境,元尾内心像是被油煎一样。
“说你小娃娃没见过世面吧你可能还不高兴。找李郎中看病怎么也要几十辆银子。这么多的银子你做小伙计十年也赚不到!也就是当叫花子,赚银子才会更快一些!”花白胡子苦口婆心的劝着。
“老爷爷你说的都是真的?”元尾有些心动。对于职业、身份、面子这样高深的东西,他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如果当叫花子能够赚到银子,能够有吃有穿有地方睡,那为什么不去呢?
“哥,你要去当叫花子就别说认识我。”木茴尖叫。
花白胡子不理木茴的阻挠,转而认真的给元尾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原来,花白胡子叫白鲟,是鱼王埠东片叫花子的头,手下有几百个兄弟,每天就是沿街乞讨,遇到人家举办红事白事,也跟随着叫好或者哭上两嗓子。虽然被人们所不齿,日子还算过的滋润,吃穿肯定缺不了,镇子上也有几处荒废的古宅,被他们占领成了自己的寓所,等到遇上红事白事,人家也会随手赏些碎银。如果混上叫花子群里的小头目,甚至不用自己出面就能整天吃香喝辣,逍遥无比。
白鲟人长的仙风道骨、满头白发、红光满面、圆圆鼓鼓的眼睛、高耸鼻梁,一把山羊胡子。如果不是满身的破烂衣服,去私塾里一站,一定会被误认为学识渊博的教书先生。他声音浑厚沙哑,透漏出岁月的味道,有着极强的诱惑力。
“白爷爷,如果我加入你们当叫花子,你能保证我赚到银子吗?我真的需要银子治病。”元尾有些心动。
“当然能赚银子,你要加入我们,你将成为我的关门弟子,我会把我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你,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叫花子!”白鲟信誓旦旦的保证。
“元尾!我再也不理你了!”木茴有些气急败坏。
“木茴,我不会让你当叫花子。等我要到好吃的,好穿的,我会第一时间送过来。我不想让你跟着我挨饿”元尾捏了捏他的小脸,爱惜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