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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黑衣少年绝处逢生,也已经精疲力尽,见对方卸了攻势,便也放弃抵抗,任由昊武枪掉落在地,自己也坐在了地上,长吁一口气,道:“呼!话痨也能救人啊。”
“嘁!”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起哄之声。
有人反驳道:“堂堂大侠,怎么心胸这么狭小!夸你对手两句你就生气!太没风度了!”
又有人附和道:“就是,你们打你们的,我们又没碍着你们什么事,凭什么凶我们啊!”
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噪音比刚才更大了。
沙本善头都要爆了,连忙收起血骷髅,一溜烟朝城外跑去,那黑衣少年也紧跟了跑了出去。
二人一前一后跑到离城几里外的小溪边,沙本善弯腰捧了把溪水洗脸,黑衣少年从后面追上来,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刚才为什么手下留情?”
第三十章:组合()
黑衣少年出身高贵,说话难免有些居高临下,好在沙本善天性懒散,没有计较,答道:“要不是那些人帮你解围,我才不会手下留情呢。”
黑衣少年自信地笑笑,道:“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刚才你就差一点可以杀了我了,可你没有,那些人的闲话不过是你的借口而已。”
“哼。”沙本善又掬起一捧水,泼在自己脸上,对他的判断不置可否。
黑衣少年又说:“你的功力远在我之上,刚才你都没有出全力,就冲这一点,我也要谢谢你。”
沙本善道:“我跟你无冤无仇,既然已经可以打败你了干嘛还要出全力?干嘛还要伤你性命?”
黑衣少年笑道:“嗯,有原则,我喜欢,你叫什么名字呢?我只是想知道自己究竟是被谁打败的。”
“我叫沙本善,万佛岛太上观的弟子,你呢?”
“雨闻,来自浮屠城。”少年骄傲地宣称。
很久很久以前,整个荒蛋岛都是属于混沌国的,被划入金云州的范围。但三千年前,智虚国夺走了荒蛋岛南部,金云州便被迫将州府迁至浮屠城。经过三千年的发展,浮屠城早已被岁月洗涤成了荒蛋岛的经济和文化中心,虽然不算是最繁华的城池,却是地位特殊,名扬天下,出生在这种地方的人的身上难免都有几分骄傲。
“雨闻,呵呵,雨闻……”沙本善没有理会他的骄傲,只是觉得有几分好笑。
雨闻撇了撇嘴:“什么意思?”
沙本善心里只觉得这名字更像是个女孩子的名字,但怕刺激他,便强忍了没有说出来,假装不在意地换了话题:“我是看你这身装束,想必是什么官宦人家出来的吧,怎么跑这小地方当起劫匪来了?”
“是那些话痨告诉你的吧?”雨闻抱怨道,“劫匪?我只是身上的钱被小毛贼偷了,然后肚子饿了去那个地方找点吃的,他们看我没钱就不给我,我只好自己去拿了,总不能活活饿死。难道你见过只抢食物的劫匪吗?”
“你这身打扮谁会相信你没钱啊?”沙本善指着雨闻的衣服,酸溜溜道,“再说了,也可以把这衣服卖不少钱吧。”
雨闻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皱起眉头,道:“这衣服卖了我穿什么?总不能光着膀子闯江湖吧?何况,我在家里的时候,吃穿用的都是佣人拿来的,从没用过钱,哪里会知道外面干什么都要钱呢。”
沙本善叹了口气,道:“真是土豪……那你接下来打算要去哪里?”
“不知道啊,哪好玩就去哪呗,要不……”雨闻手托着腮帮子,想了想,道,“我以后就跟你混好了。”
说完,雨闻往后一靠,躺进草丛中,随手扯下一根草茎叼在嘴里,一脸的惬意。
沙本善一头雾水:“跟着我干吗?”
雨闻笑道:“你对我有不杀之恩啊!”
沙本善假装后悔道:“呃,早知道,还是杀了你的好。”
雨闻也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便也调侃道:“杀了我,就没人陪你玩了。”
沙本善道:“哼,刚才要是杀了你,我现在就被那些人奉为英雄啦,给我好吃好喝供起来,还会推荐我去参加比武大会呢……”
“比武大会?哈哈哈,原来你也想去啊?我们想到一起去了!”雨闻一下从地上蹦了起来,“要不我们搞个组合去比武吧!”
沙本善马上抗议道:“开什么玩笑?你不觉得一个穷鬼侠客和一个纨绔子弟组合在一起很奇怪吗?”
雨闻同情地看了看沙本善,鼓励似的点点头,正色道:“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
“……”沙本善哭笑不得,我还没嫌弃你呢,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再说了,这算哪门子安慰?简直是补刀嘛,话虽这样说,可一时也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语言骂他。
沙本善看着雨闻身上那一身至少值一百两银子的装束,无奈地叹了口气,俯下身子,用溪水将自己的脸打湿,借助这份凉爽让思绪平复下来。
雨闻侧个身,撑了脑袋看着这位木讷又善良的新伙伴,只觉得越发有趣。
沙本善知道自己无论怎么也说服不了这位公子哥的,只好答应道:“你要跟就跟着好了,不过你可别再去抢吃的了。我们行走江湖都要脸面的,抢什么武林秘籍还说得过去,抢吃的就太低级了,将来被人笑话。”
雨闻爽快地答应了:“行,听你的。”
就这样,在这秋意盎然的夜晚,在流水潺潺的小溪边,一个身无分文又身怀绝技的布衣侠客,和另一位出身高贵又童真未泯的富贵公子,结成了最奇怪的江湖组合。
沙本善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张纸,那是他从老头那里拿来的比武大会报名表,借着月光细细查看,喃喃道:“比武大会……郡城……在哪里呢?”
雨闻吐掉嘴里的草茎,翻身跳起,凑过去看那张东西:“郡城?我知道啊,不归城,离这儿有些路的。”
“那明天我们就去那里报名,”沙本善站起来伸伸懒腰,道,“现在得养足精神,赶紧洗洗睡了。”
雨闻看着沙本善撂下背囊就要倒地而睡,连忙拦住他道:“你这是干嘛?”
沙本善奇怪地反问道:“睡觉啊?还干嘛?”
雨闻立刻大叫起来:“不是吧,你就这样睡在地上?也太随便了吧!这地上寒气多盛啊,要是冻伤了筋骨,对习武之人可是大大不利的!”
“不好意思,我不是习武之人,我是修道之人。”沙本善没好气地纠正道,说着又要躺下去。
雨闻一本正经地继续阻止道:“那也不行的!我们现在是一个组合了,我要对你的健康和安全负责!我这里有帐篷的,不需要这样将就。”
说着,他吹了声口哨,不知从哪里跑来一批全身雪白的骏马,身上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袱。
雨闻指着那个包袱,对沙本善道:“来,帮我一把。”
沙本善只好爬起来,去帮他拽下来那个大包袱,刚一打开,就看呆了,好半天才吐口长气,道:“这是你的帐篷?”
雨闻不解道:“怎么了?”
沙本善连连骂道:“败家啊!浪费啊!你家是当皇帝的啊?哪有人用锦丝做帐篷的啊?这么多原料至少也要五十两金子啦!”
骂归骂,既然有如此上等的锦丝帐篷,沙本善自然也不愿意去睡硬邦邦的地面了,当下三下五除二帮雨闻弄好帐篷,两个人和衣而卧。这帐篷真是足够大,三四个人同睡都绰绰有余。有这样既逗比又土豪的伙伴,沙本善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忧。
第二天,他们二人一直睡到快晌午了才起床,看来是前一天的搏斗累坏了。两人一起床,就连忙赶往百里之外的不归城。沙本善驾着“腾云诀”,雨闻骑着他的千里马,竟然速度不相上下。不到半天时间,就赶到了不归城。
不归城乃是混沌国第一代君王洪天干的发迹之地,自古便是一座商业重镇,也正好位于整个荒蛋岛的交通枢纽,水陆交通极其便利,物产丰富天下闻名,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当初洪天干在不归城振臂一呼,天下商贾无不捐钱捐粮,军需补给从来不成问题。后来混沌国统一之后,洪天干便撤去了不归城的守军,将它彻底变成一座和平之城,其实是担心这里的守将拥兵自重,重走自己的称帝之路。
第三十一章:报名()
不归城的治安靠佣兵维持,这些佣兵都是当地的富商们招来保护财产的,名为“不归营”。不归营共分五部,每部一万人,合计五万人。军力虽然不算太多,但混沌国当今的君王洪不疑还是担心有人企图带着这些佣兵造反,毕竟不归城城高墙厚,有五万守军的话,一时也很难攻克。所以洪不疑在离不归城不远的地方建了五座卫城,分别交给自己的五个亲信掌控,到不归城都不用一日的行程,从而确保此地万无一失。
崇尚武功,是混沌国的优良传统,所以天下各地稍大的城池经常都会举行一些类似“比武大会”之类的竞技活动。这不归城作为历史名城和军事重镇,自然也不例外。这儿的比武大会五年一期,遍揽天下英豪,一方面展示混沌国军民的战斗力,另一方面也能发掘人才。因此,每一届不归城比武大会都能引来不计其数的参赛者和观众,既有江湖高手,也有军中精英,还有不少从平民中脱颖而出的能人异士。
由于竞争激烈,根据不归城比武大会的规则,选手们在参加比赛之前就要经过重重的筛选,所以推荐表就显得弥足珍贵。这些推荐表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由各级官府进行推荐,一般是根据官府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武功、修为、功德进行考量,将一些出类拔萃者优先挑选出来;二是由武林名宿进行推荐,这是考虑到平衡官府的权力,也给江湖中德高望重的前辈们一些选择权,他们也一般都会选自己比较看好的或者关系比较好的潜力选手进行推荐;三是由百姓联名进行推荐,这一点就很人性化,是让各地的百姓发挥自主权,将一些有侠义行为、口碑上好的武林高手优先选出来,一般是每座城池一个名额,由当地百姓联名投票,只要投赞成票的人超过全城居民的百分之八十,就可以生效。
听雨闻将比武大会介绍一番后,沙本善才知道自己手里那张推荐表的重要性了,顿时对夺冠充满了信心。
凄冷的西北风刮过一片苍凉,清晨的街道上只有寥寥数人,离开市还有一个时辰。沙本善蹲在一条胡同的拐角处,啃着干粮,眼睛来回巡视着街道。
晨曦渐渐露出头来,风却越刮越紧,小贩们已经开始张罗自己的摊位。雨闻缩着脑袋问沙本善:“这么个大冷天,又这么早,你带我来这里干吗啊?”他以前在家里都是睡到很晚,也是佣人们伺候着穿衣吃饭,第一次出门闯荡,没想到还要受这份罪,当然老大不情愿。
“真是个吃不起苦的富贵公子,你知道吗?我当初在山上练功的时候,每天都起这么早!”沙本善对雨闻的娇生惯养真是无可奈何,“我是在观察地形和形势呢,一般武林高手生活都很有规律,都会早起锻炼身体,我这么早起来,就是看看有没有什么高手会在这次比武大会上对我造成威胁,顺便也好根据他锻炼的情况,研究一下他的门派路数。”
雨闻反正听也听不懂,但说到比武,他自然是听这个伙伴的,毕竟他的功力比自己高得多,便不再插话,继续缩着脑袋陪沙本善东张西望。
沙本善看了半天,没有看到什么人出来锻炼身体,心想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冷了,高手们也要养精蓄锐准备比赛,难免也会睡个懒觉什么的。
他一回头,雨闻却不见了。再一张望,却见雨闻已经从街对面跑了回来,手上拿着两只大烧饼,笑嘻嘻地递给自己一只,道:“沙兄,这里的烧饼好香啊!”
“吃吃吃!你除了吃就是睡,你这样的意志力,怎么能参加比武大会?本来我很有希望夺冠的,别到时候被你拖了后腿!”沙本善嘴上这么说,手里却早已接过烧饼,撕着啃了起来。
雨闻一边啃烧饼一边解释道:“民以食为天啊,要是不吃好,哪来的力气比武呢?再说了,我们是一个组合,各司其职嘛,我负责吃,你负责打,不是正好?”
“……你想得美!”沙本善嘴里嚼着烧饼,被他一番诡辩噎得直瞪眼。
雨闻又道:“我说,比武大会我以前也看过不少,其实没啥大意思的,都是那么几下,又有各种关系户,又要点到为止,很不过瘾的。”
雨闻咽了最后一口烧饼,拍了拍手,然后盯着沙本善手里的那半个,道:“我看呀,他们这比武打得还没我们之前那一场过瘾呢!”
沙本善看到了他贪婪的目光,连忙将手里半个烧饼囫囵吞下,道:“你还想为了半个烧饼跟我再打一场啊?”
雨闻尴尬地笑笑,道:“不过这次好像有点噱头的,听说啊,这次不归城的首富毛不拔特地赞助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作为最高奖赏呢!”
说到宝物,沙本善立刻来劲了:“什么宝物?”
雨闻咽了咽口水,道:“就是最近风头最劲的‘逐木锥’哦!”
逐木锥?!沙本善心头顿时一惊,这可是当世混沌国三位最著名的兵器大师联手打造的一件利器,传说此兵器试刃的时候,曾一下穿透了十层锁子甲。
沙本善腾地站起身来,一指不远处旌旗飘扬的比武擂台,道:“这逐木锥我要定了!”
说话间,沙本善感到自己身上突然涌起一股澎湃气势,在秋风横扫之下,更添了几分威猛之态。
雨闻被沙本善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怔了一下,仰头看着这位自己心目的江湖高手,不禁心头一热,血脉喷张,也霍的一下站起身来,把手搭在沙本善的肩上,意气风发道:“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拿下比武大会的冠军!”
沙本善看着眼前这个公子哥,虽然和自己相识不久,说话不怎么靠谱,做事也很随便,却是自己下山之后交的第一个朋友,此刻说出这番话,更是令他感动,千言万语化作两个字:“谢谢!”
雨闻信誓旦旦地把下半句话说完:“到时候锥归你,钱归我。”
“……”本来沙本善正要冲动地上前拥抱一下雨闻表示感谢的,听完这句话,这个念头也就烟消云散了。
太阳终于升起来了,撕开厚厚云层的金色光芒洒在比武大会的擂台上,映得那些五光十色的旌旗和绸带更加华丽。擂台是个二十丈见方的高台,评委台在五丈之外的阁楼上,擂台百步之外,数百名佣兵整齐地列着队伍,维护秩序。
盛况空前,不归城辖下的各城官府都派来了精锐力量,帮助维持外围的秩序,还特意派人清理了不归城里的大小街道,以方便选手和观众们的顺利通行。赞助商们也下足了工夫,各种广告、宣传、筹备,一应俱全。城中的大小酒楼、客栈、饭馆以及各种店铺,都早早准备妥当。
本次比武大会一共有一百二十八个参赛名额,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各地衙门和军队挑选的精英,年纪一律二十岁以下。只要能在比武大会上打出名头,升官发财都是必然的,所以这些衙门和军队的官老爷们都精挑细选,暗中较劲。还有许多江湖高手也参加了比武,有些已经成名,有些还是新人。
“臭老头竟然骗我!那个推荐表没有公章!无效的!报名官说我们不够资格!”沙本善从报名处里挤了出来,一脸丧气。
雨闻灵机一动:“嘿嘿,别慌,看我的。”
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