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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这些字,各有风骨,都属于那种顶级大师才能写出来的。
诗选的也好,让那些读书人,忍不住看了又看,甚至还有些手痒。
但凡是有些本事的,就想把自己的诗留在这些字旁边,于是他们忍不住叫了小二。
第288章 大师()
“小二。”有读书人忍不住好奇的问道:“请问这墙上的字,是哪几位大师的作品呀?”
小二哥是樊期期从那群孤儿寡母当中挑出来的,相对比较伶俐的,闻言就笑嘻嘻的道:“这是我们老板娘请来的,小人也不知道呢。”
那群人忍不住有些遗憾,都在那里讨论。
“肯定是知名大师的作品!”
“我看不像,当时比较有名的大师里,有许多的字我都见过,跟墙上这些的风格不太一样。”
“那有可能是那种隐世的大师,这些字,实在是让人惊艳极了!”
小二哥就在旁边道:“我们酒楼的老板娘说了,大家在楼里呀,都可以念自己写过的诗词,但凡是大家都觉得好的,便能写到这墙上,以供后人瞻仰。”
那些读书人一听都激动起来,这酒楼的位置特别好,他们的诗要是能跟这种大师的字并列在一起,但凡是来酒楼里吃酒的,就能瞧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扬名的方式。
像他们这些寒门子弟,要想扬名可没那么容易,长得好看的,或者家里稍微有点闲钱的,都喜欢到青楼里,让那些有名的花魁唱他们的诗作。
长得不好看,没有办法引起花魁兴趣,家里又没有钱的,就只能想别的办法,然后来名扬天下了。
他们一激动,就开始比拼了。
那些普通人也很喜欢,瞧着他们这群读书人在那边比,虽然说许多人都听不懂他们的诗是什么意思,但是热闹呀。
人都是喜欢凑热闹的生物。
很快就有一个读书人的诗作,被所有人认为是上佳的。
小二就捧了笔墨过来,那人意气风发的提着笔,在墙上写下了这首诗,落款自然是他的名字。
樊期期在楼上听的不是很清楚,但也会知道事情的发展,她淡定极了,等一会儿酒楼打了烊,她会从墙上挑一首写得最好的诗,拍自己手底下的人到处散播,把这首诗的名字传扬开来。
这就是一个活广告呀。
到时候所有人一看,哟,写得好的是真的能出名,来他们酒楼的文人就会越来越多。
不管是慕名而来也好,想出名的也好,想过来观赏墙上的诗作的也好,来了总不能干坐着吧?总要点东西吧?
他们酒楼的生意会越来越好的。
在古代可没有广告这个概念,樊期期很满足的搓搓手,她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
过了一会儿,从酒楼门口还踏进了两个熟人,樊期期坐在二楼呢,往下一看就看见两个人并肩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是谭匀,另外一个更巧了,陆霖,他们当初救的那个人。
“你小舅舅来了。”樊期期赶紧站起身,拉着顾北执往下走,这个时候店里已经没有包厢了,谭匀正在和小二哥交涉呢,就听到头顶上传来樊期期的声音。
樊期期站在楼梯口,对着谭匀招手:“小舅舅,已经没有空的包厢了,来我们房间吧。”
陆霖也很惊喜:“是你们呀?”
他拉着谭匀就往上走,两个人一直到了二楼,四个人一起进了包厢,坐下之后,谭匀就好奇的道:“你们认识?”
“之前见过一面。”樊期期笑道:“陆公子,又见面了。”
“夫人。”陆霖也笑着道:“我寻你们已经学了很久了,这救命之恩,怎能不报,没想到你们居然是谭兄的亲戚。”
谭匀咳嗽一声:“这听的我头晕呢。”
陆霖就把之前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道:“当时我还跟这位夫人撒了谎,说我是去山里打猎,所以才遇了险,夫人莫要生气,毕竟我的身份有点问题,当时实在是不敢暴露的。”
樊期期已经呆了,半晌才道:“太太子殿下?”
陆霖竟然是当朝太子,他当时是从江南那边回来的,因为手里拿了很重要的证据,其中包括江南那边许多大官贪污的证据,他的弟弟们也从这些大官手里拿了不少钱,甚至囤了私兵。
他回来的路上,被他的弟弟,联合了江南那边的大官伏击,身边的护卫都死干净了,好不容易才回到了京都附近,当时已经身受重伤,要不是樊期期,可能他就会死在京都城外。
陆霖十分严肃的抬起手:“夫人不必太过在意我的身份,这在宫门外,何必弄得那么僵硬,称我一声陆兄就好,别忘了,你们两个对我还有救命之恩呢。”
樊期期苦笑一声:“我万万没想到随手救了一个人,居然是太子殿下。”
“阿期,既然太子都说了,那你就直接称呼陆兄呗,你看我闲着没事儿的时候,都管他叫霖小弟呢。”谭匀笑嘻嘻的道。
樊期期自然也就不客气了:“陆兄。”
“今日里我本来寻思着,他朝堂上那些事儿该办的都办完了,身体也好了一些,我找个地方给他接风,阿期,你呢?”谭匀好奇的道。
“哦,这酒楼是阿执的。”樊期期无奈的道:“小舅舅,你难道忘了吗?当时你还把所有的家产看了一遍呢。”
谭匀恍然大悟,然后拍了一把自己的脑袋:“你看我这记性,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了!原来这酒楼是你的呀!刚才我们两个在底下看了,那字写的绝了,外甥媳妇儿呀,你给我透露一下呗,那字是谁写的?”
樊期期喝了一口茶,然后笑嘻嘻的道:“小舅舅你自己猜呗。”
顾北执也在旁边一脸严肃的道:“反正不是我媳妇儿写的!”
谭匀差点一口茶水吐出来:“外甥媳妇儿,这就是你写的呀?看不出来呀,你居然文武双全!”
顾北执当时就瞪圆了眼睛:“都说了不是我媳妇儿写的!”
樊期期在旁很无奈,阿执啊阿执,你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她其实一点都不想暴露,这字是自己写的,那么多种字体,都写的这么好,她身份可只是一个小乞丐呢,刚刚成为顾家少夫人不久,哪里来的这种底蕴?
但是既然已经暴露了,她也就不在意了,很淡定的道:“的确是我写的啦,小舅舅你可要给我保密。”
谭匀对着他伸了一个大拇指:“我之前还真是小看你了!不愧是我外甥媳妇儿!”
陆霖也在一边道:“夫人如果是男人的话,想必是很适合入朝为官的。”
樊期期笑了笑:“一点雕虫小技而已,在大家面前献丑了,我就是想抛砖引玉,没想到把两位都引过来了。”
顾北执作为一个期吹,立刻在一旁道:“媳妇儿,你明明是抛玉引砖!”
谭匀和陆霖听完之后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尤其是谭匀,笑的不能自已:“嗯,外甥这成语用的好!”
几个人聊了一会儿,陆霖也没有太过避讳樊期期顾北执,还和谭匀聊了一些正事,他那个暗中做手脚,试图将他杀死在京都以外的弟弟,在陆霖回来以后,已经成功的被贬成了庶人,然后被发配到了皇陵那边去看皇陵了。
可以说他这一下子就等于退出了权力中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回来了。
要不是因为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他的下场就不仅仅是去看皇陵那么简单了。
江南那边有一大批的官员落马,太子趁机塞了不少属于自己的人手进去,把自己的地位又稳固了一下。
可以说这一次虽然冒险,还受了伤,但收获的东西还是比较值得的。
谭匀就在一边骂他:“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还好意思说自己这一次收获不小,若是出了事,太子都得换人做了,你咋好意思说呢。”
陆霖咳嗽一声,低头喝茶,没有敢去回。
谭匀在京都这边是很出名的,他嘴毒啊,说话又简单粗暴,之前有御史参他在战场上的时候杀了太多俘虏,有伤天和。
被谭匀在朝堂之上,指着那个御史的鼻子,整整骂了半个小时。
皇帝都没办法。
其实皇帝心里也想骂那个御史,去你妹的有伤天和,你在这里对着敌人心软,人家敌人杀咱们国家的百姓的时候,也没见嚷嚷着有伤天和呀!
这有些文人吧,脑子里和骨子里都是有病的。
让谭匀骂骂,说不定能骂开窍,就算不能骂开窍,也先让谭匀出出气再说。
从那以后,谭匀一战成名,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个混不吝的货色,有多凶残,又有多得圣宠。
你没瞧见那个御史,差点儿都被骂吐血了吗?
所以陆霖完全不想和谭匀正面交锋,他又吵不过,干嘛找骂呢?
别的人或许会忌讳他太子的身份,谭匀可完全不会,毕竟谭匀是连皇帝的话都敢顶一顶的人。
这个时候小二已经带了菜进来了,樊期期很淡定的把陆霖面前的酒,全部都换成了茶水,然后笑眯眯的道:“陆兄身上的伤势还没有好完全,还是喝茶比较好。”
陆霖只能抱着茶杯,看他们几个在一边喝酒聊天,特别畅快。
内心瑟瑟发抖。
谭滚刀的外甥媳妇儿,怎么比他的外甥还随他?
第289章 老爷子萌萌哒()
陆霖一点都不像个太子,四个人聊的还是蛮尽兴的,最后陆霖知道了一些有关于顾北执的事以后,拍着胸脯保证:“别的不说,罩一罩你们的生意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怎么说都是本宫的救命恩人嘛。”
他笑眯眯的,眼神却有点冷:“这顾家啊,一向都挺不安分的,阿执,夫人,过两年你们还是搬出去吧,都分了家,再住在一起,貌似有些不合适。”
这已经是蛮明确的示意了,可能朝廷指不定哪天就会对顾家动手,所以脱离顾家保平安。
樊期期很感激的道:“多谢太子殿下。”
陆霖依旧笑眯眯的:“你们两个算谭家人,也就是本宫的人,而且你还叫我一声陆哥呢,有些事不必同我言谢。”
临走的时候陆霖还道:“改日里送我一幅字呗?我喜欢你那个草书。”
“没问题!”
樊期期准备回去就写一副,下次见面,或者直接拖谭匀送给陆霖。
这是人家太子殿下对他们夫妻两个示好呢。
临走的时候,谭匀还道:“后天派人过来接你们两个呀。”
哦对了,要到老爷子的寿辰了。
樊期期应下了,回去路上还问顾北执:“礼物准备的怎么样?如果还没有准备好的话”
“已经准备好了!”顾北执很开心的道:“媳妇儿回去帮忙写个字就可以啦!”
写字?
樊期期有那么一瞬间的不明所以,等到回了家,看到了顾北执准备好的礼物,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还要她写字。
因为是一幅画啊。
樊期期斯巴达的看着这幅画的满满的画,听顾北执在一旁讲解。
这个是寿桃,这个是象征长寿的不老松,这个是仙鹤,这个是
反正所有有祝福意义的,适合寿辰的图,这幅画上几乎都能见到,本来画那么几样的话,拼起来可能会挺好看的,但是画的太多了,最后又杂又乱。
顾北执画的虽然不好看,但是起码是心意。
樊期期抽搐了一下嘴角,拿起笔来,端端正正的在画上题了一句话。
最常见的祝寿词,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规规矩矩的,起码不会出错。
顾北执把画卷晾干了,喜滋滋的抱着,还特意的用红色的袋子,将画卷卷了起来,扎了一个蝴蝶结。
那画风,说实话实在是有点辣眼。
但是谁让她的阿执喜欢呢?
樊期期只能无奈的叹息了一声。
她挑了墙上的诗词当中最出色的一首,带着人运作的很好,很快这首诗就名满京都了,当红的花魁传唱,文人也好普通人也好,甚至一些当官儿的也能听到。
樊期期还托谭匀找了一个蛮清流名气很不错的大官,随口夸了一句这首诗。
紧接着无数的文人就涌入了他们的酒楼。
樊期期一边儿算每天的收入,一边儿对谭匀开玩笑:“小舅舅,我觉得我得给你分红才是。”
谭匀也喜滋滋的:“唉,举手之劳而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哈哈哈。”
他笑的特别得意,跟他的话完全是相反的。
樊期期抬了抬眼皮,看了一眼谭匀,算了就让他得意去吧,正好这一次也是他帮个忙,要不是谭匀,她还要浪费更多的时间去做第一步。
一切都步入了正轨,虽然说最开始的时候忙碌了一些,但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过上那种在家里坐着,就能源源不断收钱的日子了!
美滋滋!
谭匀今天过来是为了把他们两个接走,到谭家去给老爷子过生日的,老爷子早年受了不少伤,虽然说大部分都治好了,但身体当中依然留有一些暗伤。
所以他看起来会比同龄的人稍显老相,只不过精神十分好就是了。
听说顾北执来了,老爷子拄着拐杖,一跛一跛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特别激动:“我外孙在哪儿呢?”
顾北执有点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他毕竟是第一次见老爷子,第一次见自己的外公,虽然有血缘的亲切感在,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陌生。
很快他就被老爷子一把揽进了怀里:“嘿,我大孙子长这么高了呀?外孙啊,你是不是怪老头子我呢?”
顾北执老老实实的摇摇头,如果当初他没有被送到那乡下的小庄子里,说不定这辈子都不会遇见樊期期呢。
如果让他选择,要么一辈子生活得特别富裕,却无法遇见樊期期,要么艰难困苦的过前半辈子,却能够遇见樊期期,他会选择后者。
老爷子的眼眶已经有些湿润了,拉着顾北执往外走:“已经到家门口了,别站在家门口说话,咱们进去!”
谭家现在是炙手可热的存在,老爷子过生日,还是整寿,来的人特别多,许多朝廷重臣也都来了,连皇帝都派了人来送礼物。
老爷子只带了顾北执他们几个进了书房,拉着顾北执叙了好久旧,这才唏嘘不已的看向一边的樊期期。
樊期期挺喜欢这个老爷子的。
其他的人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对于她的外貌,都有一些在意。
这种情绪是可以通过眼睛流露出来的,根本就掩藏不住。
但是老爷子没有,他眼里写满的全都是爱屋及乌,轻声道:“你就是我外孙媳妇儿吧!好孩子,是个好孩子”
老爷子活了大半辈子了,看人从来不看脸,他第一次见樊期期,就觉得樊期期是个靠谱的好孩子,精气神好啊,气质也好。
人越老就越清楚,这脸呀,只不过是个皮囊,最重要的东西永远都不是脸,而是被裹在这具皮囊里边那颗心脏和骨头。
“老爷子好。”樊期期很淡定,不卑不亢的。
老爷子在身上摸索了半天,最后从自己的手上解下了一串佛珠,递给了樊期期:“算是老头子我见到外孙媳妇儿的见面礼,本来寻思着把我们家老婆子传下来的传家宝给你,刚才才想起来,还在阿执他娘的嫁妆里呢,你回去寻摸寻摸。”
“谢谢老爷子。”樊期期很郑重的将那串佛珠给接了过来,缠在了自己的手腕儿上。
老爷子看起来心情特别好,笑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