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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身甲也要60枚金盾?太贵了吧?”蒙德听得嘴角直抽抽。
“这个价格真的不贵,您是内行,应该知道我这个和军队的制式铠甲是不一样的。60枚金盾一套卖给你,我都是不赚钱的”特鲁克一脸委屈的说道。
去你妹的不赚钱!也就是赚得少点而已!蒙德白了他一眼,当然这种事情不用说破,做生意的能不赚钱?他又不姓雷。
蒙德当了十几年的战士,对于装备的行情自然不陌生。老实说,这个价格不算贵。军队的制式半身甲也就15个金盾,质量稍好的良品要翻倍,不过这些铠甲都是以普通人可以穿戴的标准制作的,重量也就20公斤左右,和地球的同类产品相差不大(两个世界的普通人身体素质差不多)。
而眼前这几幅都是给职业者们穿的,他们用铠甲可比普通人用的重一倍以上,这几套半身甲的重量都在45公斤以上。没办法,本世界这些开启了源种的职业者们无论体力、耐力还是力量等身体素质,都远超常人,他们造成的伤害自然也远超常人,同理他们要防御同类的攻击,那么需要的防御也必须远超常人才行,这铠甲的分量自然就水涨船高了。
材料的分量提高了,这成品价格当然也就涨了。再加上红杉要塞远离内地,物资成本高,这个价格老实说不算黑,当然这也跟蒙德成了法爷有直接关系,如果他还是战士的话,红胡子老板给的就肯定不是这个价了。
“好吧,我要这一种,你给我配一套”想了一会儿,蒙德决定还是先买下来。现在大战将至,他当然要尽可能的武装自己。
如果是在百多年前,像这样的优质板甲一般都是量身打造,只有量产军需盔甲才会批量制成,但随着技术进步,生产商也学会了模块化工艺,他们会先制作好一堆不同尺寸的半成品和零件,根据顾客的身材进行现场拼装。而且铠甲内部还有用于调整的皮带等结构,只要不是身材太奇葩的人,都能找到合适的零件。
于是红胡子老板就给蒙德仔细测量了臂长,臂围,胸围,腰围,身长和腿长等数据,又和库存零件的尺寸对比了一下,蒙德的身体比较标准,所有配件都有货,这让老板松了口气。
然后他就对蒙德说道:“蒙德先生,我们需要一天时间对铠甲零件进行微调和组装,明天中午之前给您送过来”#####
第36章邂逅()
“我还要买一把柳叶长剑,要你这里最好的。然后还有一面步战盾牌,一张五连发弩,配套的100发弩矢”蒙德想了想,又提了一连串的东西。
他想起自己的长剑已经经历了好几场大战,也该换了。当然,这主要是云球大老爷的要求,不知为什么,自从它在蜥蜴人部落的图腾柱里“吃了”什么东西之后,就喜欢上了蒙德的长剑。现在大老爷要求换一把舒服的剑。
“蒙蒙住的,坏了,不舒服,换,好的,这个,这个。要换,快,这里有”云球通过思维链接直接在蒙德大脑里面说话,它还把自己变成了一把剑的样子。
“云球,我觉得你比以前聪明了,你在那根柱子里吃了什么”蒙德囧了一下,他发现云球大爷在刚才醒来之后,好像语言表达能力比以前强多了。天知道它在图腾柱里吃了什么东西,难道吃了图腾柱还能提高智商?
“柱子,好吃,不是,柱子,好吃的,吃了,没有了。还要,你去找”只见云球顿时兴奋起来,它在蒙德脑海里投射出了自己兴奋的样子,浑身的雾气触须兴奋的抖动着,自身形态一会儿变成一个圆圈,一会儿变成一个橄榄形。
“我踏马上哪儿找去?那是图腾柱好不好,那东西是人家一个部落最重要的东西,又不是大白菜?”蒙德顿时囧了。心想这家伙的智商还是太那啥了,老子要是有抢图腾柱的本事,还用现在这么苦逼?
“大白菜是什么?好吃吗?”云球老爷追问。
“不太好吃”蒙德直翻白眼,他现在觉得云球还是蠢点儿好,没这么多的废话。
听到“不好吃”,云球老爷就不关心了。
“蒙德先生,这几把剑你看看”让伙计们拿来了几把品质最好的柳叶剑,特鲁克就说道。
“嗯,我看看”蒙德拿起一把就仔细看起来。柳叶剑顾名思义,它的剑身不是直的,而是两边有微微的弧度,整体形状形似柳叶的长剑,这种结构是为了让它可以方便的在穿刺和切割、劈砍等几种攻击方式中切换,这主要是为了配合“军道之剑”的招式。凡是修炼军道之剑的人,基本上都会选择这种形制的长剑。
这方面蒙德是老司机了,他很快就选好了一把剑。这把剑的质量明显比他腰间那柄好得多,是采用了包钢法打造,剑身上有着明显的经过多次锻打形成的云纹。一抽出来,就能感到一股凉意。
“好剑!”蒙德脱口而出。
“63个金盾,成本价”特鲁克报了一个让蒙德想杀人的价格。
你妹啊!蒙德牙痒痒的说道:“我现在用的这把剑才2个金盾,这把剑你居然卖得比铠甲还贵?你不要太过分了!”
特鲁克连忙摇手,一脸委屈的说道:“蒙德先生,我怎么敢哄抬物价?您也是行家,看看这把剑,这可是加入了重铁、寒铁和多种珍惜金属,当然比普通剑贵多了!您仔细看看,这质量是那种2个金盾一把的剑能比的吗?这种重寒钢剑一把能顶那种普通钢剑二十把用!一分钱一分货不是?”
劳资当然知道一分钱一分货,可你踏马这是十分钱二分货,一块钱五分货好吧!果然奸商哪里都一样!蒙德心里在吐糟,他当然知道,这种质量好一成,价格就要翻一倍,才是奸商们常用的手段。
原本蒙德还想换一把便宜点儿的,但这时云球大爷却忍不住了,它直接从蒙德的佩剑上跑了出来,很欢乐的钻进了那把重寒钢剑里去了,随蒙德怎么叫也不出来。当然,这里没有法爷,这一切其他人都看不到。一直注意那柄剑变化的蒙德,也只是觉得被云球凭依的那把剑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就好像突然间有了生命一样。这种感觉很玄奥,很难形容,总之就是不一样了。
得了,老爷看中的东西,不买也得买了。于是蒙德只好和红胡子奸商特鲁克进行了一番艰苦卓绝的讨价还价。
最终他在这个店里总算更新了大部分的装备,当然他的金币也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了,一共花了147个金盾,腰包瘪了一大半。
“这把剑你看能不能修一下”蒙德解下腰间那柄剑,他准备把这把剑修一下,作为备用武器。但是他刚刚一抽出来,那柄剑就寸寸断裂了
“叮叮当当”长剑的碎片掉了一地。蒙德和红胡子奸商特鲁克面面相觑。
“咳咳咳,蒙德先生,这剑只能回炉了”特鲁克强忍住笑说道。
“怎么会这样?刚才都是好好的啊”蒙德囧了,不知道说什么好。
特鲁克捡起一片碎片仔细看了看,就摇头说道:“蒙德先生,整个剑身的铁筋都断成这样了,这剑早就不行!”
“铁筋是什么?”
“哦,这是我们的行话,是指这些金属结构里一种类似纤维的结构。喏,就是这种”
蒙德看了看,却什么也没看出来。他估计这种叫“铁筋”的东西应该是类似前世里“晶体结构”一类的玩意儿。他前世学的也不是金属材料专业,在这方面也是一知半解,自然说不上什么话。
“咦”特鲁克一脸惊奇的说道:“你一定经历了很激烈的战斗,你看看这断口,这种痕迹就是多次剧烈碰撞才会留下的,我都很奇怪它现在才碎掉”
“好吧,处理给你了”蒙德随口说道。他已经反应过来了,这应该就是云球老爷的功劳,它凭依在剑身之后,就大幅度强化了剑身,或者说起到了一种凝固剂的效果。其实这把剑早就碎了,只是云球它还在剑身里,把这些碎片强行固定了,所以这把剑就是好好的。但它一旦离开,这把剑就恢复原形了,该碎就碎了。
“这把碎掉的剑有9磅重,一磅钢铁值一个银星,算你十个银星好了。”红胡子数出了两个银堡,一个银堡顶一个银星,刚刚好。这个价格比废铁高,是按粗钢的价格,这当然也有让点儿利的考虑。
蒙德不动声色的收起银币,说道:“给我送到住处,我现在是在北堡住宿区十七号楼一号套间”
“请放心好了,铠甲我们会连夜给你调整好,并免费做上你的标志和家徽,明天一早就能给您送上门”红胡子点着刚刚到手的一堆金银币,脸上笑开了花。
“踏马的,这军火商果然是赚钱,无论哪里都一样!”蒙德掂了掂空了大半的钱包,心里很是郁闷,他下了决心,要是等退役了,他就一定要开家武器店。这太踏马赚钱了,简直就像抢劫!
这还没完呢,他还有一堆东西要买的。蒙德出了铁匠店大门后,想了想就向一家裁缝店走去
正在低头盘算还需要哪些东西的蒙德,猛然心头一跳,一股强大的危机感突然涌上心头,就好像被什么强大的生物盯着了一样,身上的汗毛根根直立。这么多年来,
来自武者的敏锐,使得蒙德在一瞬间就本能般的握住了剑柄,随后抬头看向这种感觉的源头。
而这个感觉的源头却让他难以置信。
那是一个有着闪耀的白金色头发的少女,她的大部分脸庞都被遮蔽在一件银色的面纱之下,只露出了圆润的额头,漂亮的眉毛和清澈的眼神,即使看不清其他部位,仅仅看面纱下那完美的轮廓,也知道是位绝色美女。她身上披着一身雪白的战袍和白色的轻型战甲,秀丽简洁的无袖白纱战袍,带着百合花瓣似的齐膝战裙,露出少女白皙的小腿和肌肤。这位少女腰间也挎着一把造型很漂亮的血红色单手长剑,看起来也是位体术系职业者。
她仅仅是随意的站在那里,就仿佛有着一缕金色的光芒从天而降,将整个世界的目光和祝福都汇聚起来。她仿佛天然就是世界的焦点,一切理想所凝聚的姿态。
在她身边还站着一名黑发黑甲的女战士,她有着一头如夜空一般深邃的黑色长发,黑色的胸甲也掩饰不住她那纤细娟秀的体型,这也是位美丽的少女。不过她美丽的脸庞上有着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气势,呈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威严。
就算是最迟钝的人也知道这人不好惹,怪不得这样出色的美女周围都像被清场了一样,西区这里的冒险者都是老江湖,一看黑甲女战士那气势,就远远的避开了。
那位白金色头发的面纱少女却死死的盯着蒙德腰间的长剑,不经意就流露出了一种可怕的,让蒙德毛骨悚然的气息。但是这股气息来得快,去得也快,白金发少女很快就收回了目光,还对蒙德点点头,面纱下的嘴角似乎弯起了一个微微的弧度。
接着她就带着那个黑甲女战士转身离开了。
卧槽!这女人是谁?!蒙德用力咽下唾沫,刚才仅仅是几秒钟的时间,就让他觉得像是过了几年。那种恐怖的威压就好像直面灵魂,让他几乎窒息当场。#####ps:第二个妹子出场鸟,**
第37章妖孽()
日头西斜的时候,在西区血拼了一下午的蒙德才回到了北堡的法爷住宅区。其实自从和那个白金色头发的面纱少女邂逅之后,他就没心情买东西了。
没办法,那种仿佛来自生命位阶的压制,给他的感觉太糟糕了。后来他在西区的市场上打听这两个人,也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情报。最后蒙德调查到,这两个女战士是昨天到的,下榻在西区最好的水晶天使宾馆。
蒙德花了几个银币,在宾馆服务生那里打听到,这两个女战士出手大方,气质高贵,一看就是出身富贵家族,可能还是贵族。不过两个妹子只是住了一夜,今天下午就退房走了。据说她们是来南方沼泽办什么事情。
他有永恒之书这个绑定在灵魂上的金手指,所以具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可以将他看到的东西牢牢的储存起来,要用的时候可以随时调阅。还有记忆回溯的能力,可以随时回放经过过的场景,就好像是在大脑中安装了一台实时摄影机一样。
虽然当时只是惊鸿一瞥,但通过记忆回溯,蒙德还是能够准确的回忆出当时的情景。他注意到,那个白金发少女的铠甲左胸处有三个小小的金色剑型标记。这个标志是职业等级的标记,全大陆通用。剑型标记是代表战士职业,铜剑是初阶,银剑是中阶,而金剑是高阶,三把金剑就代表她是13级战士。另一个黑甲女战士是一把金剑,那就是11级战士。
13级战士当然很厉害,和要塞的最高长官欧迪克男爵一样了,但是这个妹子对蒙德造成的威压却远远超过欧迪克,相比哪个不知名妹子让蒙德寒毛直竖的威压,同级的欧迪克男爵给人的感觉就好像雾一样的温柔。
“应该是还有其他的兼职吧”蒙德觉得只有这个可能,单纯的13级战士不可能让他有那种可怕的压力。他有些后悔当时没反应过来,要不然也可以用永恒之书的目标分析功能看一下的。
这一次意外邂逅给蒙德带来了很强的危机感。让原本因为成为法爷而有些小得意的他,被迎头泼了一盆冰水。这个世界的强者太多了,那位妹子的年纪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但却已经是高阶战士了,搞不好还有其他的高阶职业呢。
“哎,要不是有永恒之书,我也就比普通人稍微强点儿。12岁开启源种,16岁成为3级战士、2级术士,也只是能在普通人里算不错,放眼大陆的话,就实在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情,妖孽太多了啊”那个妖孽般的白金发妹子,让蒙德心事重重,原本的那点儿沾沾自喜顿时烟消云散。
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天赋仅仅是比较好,大概也就是相当于在年级中排前十的水平,如果没有永恒之书的话,就连现在的成就也无法取得,多半要当一辈子屌丝战。可是再看看那些妖孽,蒙德都有种很无力的感觉,尼玛啊,就算加上金手指都赶不上人家。
说到这种让人绝望的妖孽,蒙德自己知道的就有两个,这两个都是他熟悉的人。只不过其中一位已经英年早逝,让人扼腕叹息,每次想到这个人,蒙德就觉得心里不好受。如果那个人还在的话,现在的成就肯定已经超越那个白金发少女了。
至于另一位,蒙德更是一想起就是百感交集。
他突然想起来前世里面某位名人说过:“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生来就是让其他人仰视的,如果以他们为标准,那你绝对会质疑自己的存在价值。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忘掉他们吧”
不过今天的刺激并没有让蒙德消沉,反而激发了更多的斗志。自己有永恒之书啊,而且永恒之书现在仅仅打开了扉页,以后的路还长呢!妖孽们,咱们走着瞧!到时候看看是谁主沉浮!蒙德在心里暗暗发誓。
等蒙德回到北堡的住所,已经快到晚餐时间了。
蒙德刚刚走到别墅前,就看到一个人站在门口,这是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棕色头发,穿着一身灰绿色的仆人制服,人显得很精神。他一看到蒙德,就一脸喜色的迎了上来。
他向蒙德鞠了一躬,说道:“请问,您是李斯特大人吗?”
“是的,我就是蒙德李斯特”
确认了蒙德身份之后,年轻人的态度更加恭敬了:“大人,您好。我叫瑞迪,是管理处分配给您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