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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命。
当然了,和实实在在的战争相比,这些交锋算不得声势浩大伤亡惨重,也不会危及国之根本——但它又必不可少。没有任何老百姓愿意把脑袋提在手里过日子,随时提心吊胆着走在街头突然挨一刀。因此不管方惟远心里怎么酸溜溜,事实是:他的儿子在边境无所事事,谢谦却平步青云。
方仲无所谓。这是个没什么野心的年轻人,和其父大不相同。这两年来唯一让他总惦记着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朋友安弃。这个曾救过自己一命的小木匠,自从为了躲避登云会离开将军府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经过多方打听,他确认登云会对小木匠的追捕一直没有停止——这说明他始终没有没抓到。
即便是站在为安弃着想的角度,方仲也真心希望谢谦能迅速把登云会打压下去,不过形势并不如表面上那么乐观。在遭遇几次清剿后,宁国境内的登云会势力已经与时俱进地化整为零,绝少公开活动。教徒们的脑门上都不会贴着标签“我是魔教”,所以大张旗鼓地捉拿也并不见效。简言之,魔教根基未被动摇,未来的争斗可想而知会更加激烈。
所以尽管雒国不来,方仲心里的弦还是绷得很紧,当这一天午后,手下的斥候向他汇报说出现特殊情况时,他立即弹了起来:“雒国又有动向了?”
“不是。”斥候回答。
“登云会的人?”
“也不是。”
“那到底是什么?”方仲有点生气。
“我也说不清楚,”斥候的表情很困『惑』,“您去看看就明白了。”
于是方仲去了。他带了几十名亲兵,随着斥候向边境牧区方向奔去。那里有一片富饶的草场,现在正是水草丰美的时节,许多牧民正在那里放牧。
到了事发地点才知道,果然没办法说清究竟是什么东西在捣『乱』,因为他满眼只见到无数的牲畜在四处『乱』窜。那些寻常的马啊牛啊原本没什么大不了的,发起疯来却也小看不得。边境牧民们向来讨厌当兵的,此时却像见到了救星,全都围了上来。
“了不得了,大人!”牧民们喊叫着,“快帮我们抓住那头畜生!”
“什么畜生?”方仲一头雾水。
牧民们七嘴八舌,方仲好容易听出点头绪。原来是当天清晨,当牧民们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时,牛群里不知怎么地混进了一头怪物,该怪物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头漂亮的母牛,吸引了不少正处于发情期的公牛的关注,为此还引发了一些小小的争风吃醋。但等到胜利的公牛上前享受胜利果实时,悲剧却发生了。
“夹断了!”牧民大叫大嚷着,“一下子就夹断了!然后牛就疯了!但是其他的牛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接二连三地上去……”
方仲叹了口气,这算是什么事?分明应该由当地捕快来打理,但那大惊小怪的斥候却把自己搬了过来。但是发狂的牛在草场里疯将起来,的确如同往平静的水潭里扔一块石头一样,足以破坏一切。这样的牛杀伤力未必小于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而被它撞伤戳伤的其他牲口也势必一起发疯。这样的麻烦事,以方仲的『性』子,既然已经到了现场,决不能袖手不理,只能亲自出马,以便在牛群中把那只伪装的母牛揪出来。
他骑在战马上,手里握着牧民平时用来驱赶牲畜的铁杆,硬着头皮冲进了牲畜群。那根长长的铁杆既不如长枪那么顺手,身边横冲直撞的牲畜们也不是可以任意刺杀的敌人,那真是一种束手束脚的感觉。
不过我们的方将军毕竟是个富于责任心的优秀军人。尽管任务艰巨,他还是竭尽所能,在疯牛疯马中穿来穿去,寻觅着那只怪物,并很快发现了它的芳踪。这头让不少公牛倒了大霉的假母牛此刻正在一步一步向着牲畜圈的外围离去,看皮『毛』倒是挺漂亮,就是步履僵硬,好不别扭。
小方将军躲避着牛角、马头、蹄子,尽量躲避着飞溅的泥土与遍地的便溺,紧随着假母牛。他一面跟踪一面想,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出现在此处有何重大『奸』谋?难道是破坏国家的畜牧业?那可是罪大恶极。
前方出现了一个小山坡,母牛开始费力地往上爬。然而刚刚爬到一半,它的身上发出一阵阵古怪的吱嘎声响,接着是几声响亮的断裂声,母牛身上掉下来几个物件,随即就不动了。方仲等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策马靠近,发现地上掉的居然是一些闪闪发亮的铁钉铁片之类。再仔细一看这头假母牛,他不觉哑然失笑:这是一只用木头做成的牛。若非那个陷害公牛的机关过于邪恶,他真想为这杰出的技艺喝彩两声。
他围着木头牛转了两圈,琢磨着怎么把外面那张惟妙惟肖的牛皮剥下来,以便更清楚地研究其构造。还没等把刀子拔出来,他突然听到一个熟悉无比的抱怨声:“我只听说当兵的喜欢脱女人衣服,怎么连母牛皮都不放过?”
方仲一阵激动,从马上跳了下来:“安弃!安老弟!是我啊!”
将近两年不见,安弃这厮看起来似乎精神多了,从脚步判断,他的武功也有明显长进,但整体仍然属于庸手的范畴。只是老友见面,理应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但嘘寒问暖没几句,安弃就问:“你干嘛要弄坏我的伟大发明?”
方仲愣了一会儿,反应过来他所指的是什么:“可是那不是我弄坏的,它自己走到一半就坏掉了。再说了,这东西算什么伟大发明?搞出那么大的『乱』子。”
“那只是偶尔的失误,”安弃说,“发明的历程总是艰辛曲折的,要允许出现暂时的挫折和倒退……”
“这不是挫折倒退的问题,”方仲打断他,“我只想知道这头母牛是做来干什么的,为了和牧民们捣『乱』?”
安弃得意地一笑:“当然不是。我要用他来抓赤纹龙蚁。”
接下来他滔滔不绝地讲解赤纹龙蚁为何物、如何难于捕捉,他又是怎样发现了该龙蚁寄居在一头野牛身上,于是做了这头假母牛用以诱捕之。方仲头晕脑胀地听着,心里略有点不大舒服:生死相交的老朋友见面,是不是应该多聊点别的?回想起两人上次分别时,小木匠那双狡黠惫懒的眼睛中难得出现的温暖与真挚,方仲也觉得胸中有一股热血涌动。可再次见面,安弃却好像只对那什么什么龙蚁感兴趣。
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再次打断:“除了龙蚁,还有别的可以说的吗?比方说,这两年你在哪里,干了些什么。”
“你说得对!”安弃拍拍他肩膀,“老友重会,多么难得。先说说你吧。”
于是方仲说了。他这两年的经历本来也没什么值得大书特书之处,但安弃听得如此心不在焉,让他更加不快。但最后他什么也没提,只是问:“你呢?”
“我?”安弃有点茫然,“我想找到赤纹龙蚁。”
“为什么?”
“我想让它再钻到我身上一次,好弄明白为什么它逮着什么东西就寄居什么,为什么偏偏不喜欢我的脑袋。”
第六章、云陨2、()
方仲一再保证,自己的士兵一定会密切监视龙蚁宿主的动向,保证不会让该野牛漏网,这才勉强把安弃拖回了驻地。他接着惊讶地发现,一向酒量很差的小木匠已经变成了十足的酒鬼,当然几碗下肚之后,他又发现,这仍然是一个酒量很差的酒鬼。
“军中不能饮酒,”方仲谢绝了安弃推过来的酒碗,“你不是军人,所以你随便喝。”
安弃也不客气,碗到即干,直到烂醉如泥。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正午,他看看自己身上,已经换上了干净衣物,再『摸』『摸』头,炸裂一般的疼痛,可以想象自己肯定醉得呕吐,大大折腾了方仲一通。
正在想着,方仲已经进来了,手里端着一杯醒酒的浓茶。安弃叹息一声,把茶杯放在一边:“我知道你觉得我变得很怪。其实我也不好受。”
“我知道的,”方仲拍拍他手背,“我父亲时常对我说,知人之前,须先知己,而知己看似简单,却是天下至难之事。你这样苦苦寻找自己的身世,本来就说明你比常人看得更远……”
“你等等你等等!”安弃一脸惊讶,“我什么都还没说呢,怎么你全知道了?”
方仲老老实实地回答:“你喝醉酒的时候,呃,什么话都说了……”
“那我没有提到登云之柱吧?”安弃赶忙问,“登云之柱,没提过吧?”
“没有。可你现在提到了。”
安弃郁闷地捏着自己的嘴唇,想起了两年前的经历。当季幽然带着他离开那个分舵后,终于向他讲述了实情。
“你是对的,”季幽然说,“虽然你的理由有些奇怪,但却恰恰命中了核心。登云之柱确实是连接天与地的通道,但是存在于天界的,却未必是神。”
“易离离曾经告诉过你的那些资料,都是真的,只不过它们都不完整,有所缺漏。从常理推想一下,假如真的有那么一个时代,神曾能够经常被人类所见——那为什么留下来的资料与记述如此之少,以至于后世的学者花费了那么大的功夫,也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一点点蛛丝马迹。”
“是啊,这是为什么?”安弃也发现了问题所在,“难道是有人故意清除了书里的内容?比如谁提到了神,就把它删掉?只不过没删干净,留下了一点?”
“这一点我们也想过,”季幽然回答,“但古往今来的典籍浩如烟海,很难想像有人有能力去办到这一点而不被旁人记录下来。所以我们有了别的思路,根据书籍的年代和分类来整理,分析了所有与‘神’的崇拜相关的文献。你知道,人们由于自身的脆弱,总是渴望冥冥之中有一股超越常人的力量来帮助他们、拯救他们,所以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神慢慢在人们头脑里产生。”
“这话在理。”安弃称赞说。季幽然不搭理他:“不同的地域可能产生不同的神话,并且会慢慢流传,甚至慢慢融合。唯独所有相关登云之柱的传说记载,在中原之地只存在着一丁点的线索,让人们完全无法看清其全貌,却偏偏相对完整地存在于蛮荒之地,存在于文明的脚步始终未曾踏足的地方,譬如克鲁戈和南疆大沼泽,这两个地方生存的蛮人绝没有可能相互交流,但关于登云之柱的传说却惊人地一致。”
“这到底说明了什么?”方仲毕竟脑子慢点,而且从未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这说明……两种可能『性』。第一种,那些所谓的‘神’们,对别的地方都不爱,只喜欢光顾那些与中原文明隔绝的地方。但是这种说法说不通,因为通过努力寻找,在中原还是能略微找到一些线索和遗迹的,说明它们并非从来不光顾中原。”
“第二种可能『性』是什么?”
安弃紧握着双拳:“第二种是可怕的一种:也许我们的世界,曾经遭受过毁灭,只有那些蛮荒之地才侥幸有人生存下来。而他们,就是证人,还能记得那场劫难的证人。”
“毁灭?”方仲大张着嘴,“被谁毁灭?”
“你的脑袋这么木,是怎么行军打仗的?”安弃屈起手指,在他头上凿了一下,“当然是天界里藏着的东西!登云会的老梆子们一开始把它们当成了神,但他们错了,那不是神,而是毁灭人间的恶魔。他们沿着登云之柱来到人间,就像你们当兵的跑到村子里烧杀抢掠一样,把一切都毁掉……”
方仲已经顾不上去抗议“我从来不烧杀抢掠!”,他左看右看,抓起安弃昨夜喝剩下的半壶残酒,咕嘟咕嘟全都倒进了肚子里。然后他才觉得稍微好过一点,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又重新坐下,不一会儿又站了起来。
“椅子上有刺?”安弃问。
“心里面有,”方仲嘟哝着,“这种事情太离谱了,你总得让我好好想想。”
“你这句话和我第一次听到时的反应一模一样。”安弃说。
方仲捧着头:“你说的那个女魔头,她不是登云会的人么,凭什么会知道这一切?”
安弃回答:“她老子是登云会刑堂堂主,但实际上……算是教主的叛徒吧,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也许他一直忠于元老们?管他呢。”
他简单讲述了登云会现任教主与元老们的纠葛,接着说:“她老子说,在教主发起对元老们的清剿时,曾有十来人事先逃掉了。他们为了弄明白教主的真正意图,循着一条并不算太可靠的线索,来到了西部边陲的卫原县,在那里得到了一块可靠的石碑。那是一个早已灭绝的古老部族放置于祭坛中的石碑,在部族消亡后慢慢埋葬在地下,却被一对盗墓贼兄弟无意间挖了出来。”
“祭坛?那么石碑上的内容,一定是关于祭祀天神的咯?”方仲问。
“也是,也不是,”安弃干巴巴地说,“唉,我读书太少,说起来没有季幽然说得那么花哨。”
“是祭祀不假,但祭祀的不是天神,而是……天魔,”当时季幽然的声音阴森森的,“石碑上的文字说,他们的祖先曾亲眼目睹天魔降世,毁灭人间。那时候天空好像在燃烧,又好像被鲜血浸透了,带着烈焰的孛星从天而降,把大地变成一片火海。”
“而就在人们惊慌逃命、却又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逃、无处可躲避时,他们在血『色』的天幕中见到了长着翅膀的天魔。那些天魔身躯庞大魁伟,挥动着矫健的双翼君临人间,几乎遮蔽了整个天空。在那种可怕的气势之下,祖先们跪在地上,以无限恐惧的心灵乞求着天魔的宽恕。”
“但他们似乎并没有得到宽恕。”方仲说。
“的确没有,”安弃耸耸肩,“大地终于被毁灭了,村庄、城市、房子、牛羊、宁国、雒国、小木匠、小将军……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焦土和灰烬。只不过就像你把一篮子鸡蛋从高处砸到地上一样,总会有一两个蛋运气不错,没有被砸碎;同样的,尽管天魔把大地整个砸碎了,就像我老人家用刨子刨木头一样,还是有一那么一丁点人运气特别好,活了下来——所以天魔们的伟大事迹才流传了下来。只不过人们一想到那时候发生的灾难就吓得要『尿』裤子,总是忍不住要跪拜一下天魔,求他们开恩别再来祸害人间,所以慢慢地真相被遗忘,天魔就成了天神了。”
方仲左右寻找一番,一反常态地大喊:“拿酒来!”
安弃不作声,等着他又灌下去几口酒之后,才悠悠然说:“喏,你只不过是听到一个和你无关的故事,就已经这幅德行了,像我这样卷在其中的,也就可以想象了。顺便说,那些读书人破译出石碑内容后,都绝望地『自杀』了。其实照我看来,纯属咸吃萝卜淡『操』心,天魔就算再来,也指不定是什么年月了,何必那么替后人担心……”
“先别扯读书人的事,说说最大的问题,”方仲带着点醉意问,“你,卷在其中的你,究竟是谁?和天魔是什么关系?”
“这正是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情。按照丁风的说法,那一天晚上在大爆炸之后,现场所有人都死光了,只剩下我一个。而这之后的事情,他却故意瞒着不告诉我,”安弃说,“所以我只能凭空胡猜了。一个天魔死去了,我却偏偏在那个毁灭一切的死亡现场诞生,而在那之后,很多人莫名其妙地来找我,显然我有着极特殊的身份。所以我想,会不会……会不会我其实是天魔在临死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