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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凯恩斯的贸易保护理论
虽然凯恩斯本人并没有系统地论述国际贸易理论,但其追随者如美国的汉森、萨缪尔森和英国的哈罗德等人发展了他在国际贸易方面的观点或思想,从而构成其贸易保护理论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贸易顺差论、外贸乘数论和国家干预论。
1。新贸易顺差论
在对外贸易中追求贸易顺差,是重商主义理论的基本特征之一。凯恩斯主义也主张贸易顺差,但与重商主义不同,它将贸易顺差与就业理论联系在一起。
他们认为一国的贸易顺差可以为该国带来黄金,扩大支付手段,从而压低利息率,刺激物价上涨,扩大投资,缓和国内经济危机,扩大就业;相反,贸易逆差则会造成黄金外流,利息率上升,物价下跌,投资减少,经济萧条,失业者增加。因此,凯恩斯主义指出,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在说明“国际收支自动调节机制”时忽视了国际收支在调节过程中对一国国民收入与就业的影响,事实上,一国外贸顺差或逆差对于该国的经济盛衰起着重要的作用。
2。外贸乘数论
为了说明投资变动给国民收入量与就业带来的影响,凯恩斯曾在他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1936)一书中提出乘数原理,认为投资增长与国民收入扩大之间存在着一种倍数关系。一笔投资会引起收入与消费的变动,产生乘数效果;而收入与消费的变动反过来又会引起投资变动,两者相结合便产生乘数加速效果。凯恩斯的乘数原理后来被他的追随者所发挥。
一国的出口与国内投资一样,属于“注入”,对就业和国民收入有倍增作用。而进口与国内储蓄一样,属于“漏出”,对就业和国民收入有倍减作用。一国输出商品和劳务,从国外得到的货币会使进口部门收入增加,消费也随之增加,这必然引起其他部门生产增长,就业和收入也随之增加。如此反复下去,国民收入增加将成为投资增加和出口增加量的若干倍;进口则正相反。因此,一国只有当贸易出超或国际收支顺差时,对外贸易才会增加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水平。此时,国民收入的增加量成为贸易出超的数倍,这就是对外贸易乘数。至于国民收入和消费的变动是否反过来必然产生“诱致出口”效应,问题则比较复杂,它不仅涉及价格、利率、汇率、消费、储蓄和投资等内生因素,还涉及外国收入、进口国贸易政策和国际环境等外生因素。
外贸乘数理论表明:第一,任何自发性的支出增加或政策诱发的支出增加都会使一国的产出、收入、就业提高数倍。第二,开放经济也对收入产生附加影响。在贸易顺差时,对外贸易与国内投资一样也起着乘数加速效果。这一结论为新贸易保护主义追求贸易顺差、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增添了新的理论依据。
3。国家干预论
自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理论出现后,美国贸易保护理论的国家干预思想又注入新的内涵。以前的联邦主义认为国家干预的主要目的是扶植幼稚产业的发展以实现工业化;而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有效需求,扩大就业,是出于反危机的需要。
国家干预的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对外经济政策等一系列宏观经济管理和调节措施。其理论前提是否定市场机制具有神奇作用,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机制已不能充分发挥自动调节经济的作用,因此需要发挥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作用。
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论是新贸易保护理论的基础,根据这一思想,现代保护贸易理论要求政府加强进口管制,如实行配额制,要求生产国自动限制对美出口,规定最低进口价格等;同时采用经济手段,诸如优惠贷款、出口补贴等措施来鼓励出口;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对外贸易法规来干预贸易活动从而达到恢复国际收支平衡,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实现充分就业的目的。
7。3。2其他现代贸易保护理论
1。工资差异论和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论
该理论由哈根提出,认为一国工业部门的工资常常高于农业部门的工资,由此影响到工业生产成本。这样,某些工业虽与外国工业相比具有比较利益,但在价格上不能与外国进口品竞争,因而仍难以发展,为此需设置关税加以保护,使之尽可能地发展,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国民所得达到最大。后来哈根又对自己原先提出的比较利益的观点作了修正,认为所谓比较利益,是指一国边际转换率与进口品相对价格的比较,而不是一国内不同商品以货币表示的相对生产成本与进口同类商品的相对价格比较。这样,本国生产的工业制成品与农产品相比较,尽管其价格高于外来品,但可以增加国民的经济福利。因此,这类工业只有在保护政策下才能生存。
现代贸易保护理论(新贸易保护理论)吸取了这种分析工资差异的方法,将农业与工业两个部门的比较扩大到各国间的比较,又衍生出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论。其基本观点是:认为各国工资水平有所不同,发展中国家或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工资水平往往较低,由此生产成本也较低;而经济发达国家的工资比较高,生产成本也就较高(假使不考虑劳动生产率这一因素的话)。因此,如果自由进口,发达国家会在大量廉价品的冲击下,难以维持较高的工资和生产水平,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的工资水平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所以有必要实施贸易保护措施。因此发达国家应该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实行贸易限制。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受到低增长和高失业率的困扰,增加了大工业的保护,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进口,1993年发展中国家近1/3的出口产品受到发达国家的配额制和其他非关税壁垒限制。
2。贸易保护就业论
贸易保护就业措施对短期内缓和失业压力有一定意义,尤其是在严重失业时期,例如20世纪30年代,保护不失为缓和失业的有效补救措施。此外对那些处于衰落的工业部门应该给予暂时性保护。因为这些工业部门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一旦听任这些行业与外国竞争,且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就会带来大量的失业人口;这些工业的落后不是工业本身落后于社会的需要,而是该行业采用的生产技术落后于其他国家。因此只要假以时日,对现有的生产技术进行更新改造,就可以使该生产部门重新获得竞争力。
但是,保护并非解决失业问题的最佳途径,首先不一定十分有效。若一国通过关税等措施限制进口,其贸易伙伴的出口便会相应减少,贸易伙伴国的就业和收入随之下降,对进口品的支出因而减少,该国通过保护措施所增加的就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被抵消。其次,其他国家的报复,使关税等保护措施所获得的就业和收入提高无法长久维持。再次,保护这些工业所付出的代价是比较大的,保护措施的长期效果并不能增加就业。据有关方面统计,美国为保护钢铁业的一个就业机会,每年要付出14万美元的代价。
在国际竞争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行业的衰落是不可避免的,单纯保护它们的代价也会越来越大。从长期看,一个国家必须有进口才能维持出口的扩张,真正增加就业。而保护只是使劳工由出口产业转到保护产业,使资源使用效率降低,福利水平下降。故要提高本国就业水平,财政和货币政策远比保护政策来得有效。
3。改善国际收支论
改善国际收支论主张以关税、配额等贸易保护措施限制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以达到迅速、有效改善国际收支的目的。改善国际收支论作为临时性紧急措施,能使一国的国际收支逆差状况改善暂时奏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时求助于关税壁垒以减少其逆差。
但是,该论点忽略了一个事实:国际收支状况是出口和进口(或外汇流入与流出)的一种差额,仅减少进口并不能保证国际收支一定获得改善。若在本国限制进口的同时,外国采取报复手段或本国资源由出口部门转移至进口部门生产而使本国出口减少;或本国对进口品的需求缺乏弹性,关税也无法有效减少进口;或用于出口品生产的中间投入物进口减少或价格上涨而削弱出口能力;或本国进口减少导致外国的进口能力也随之下降;或本国进口减少而致本国货币上升等,这些情况的发生,均会使本国无法达到改善国际收支的目的。因此,改善国际收支的更为有效的办法应是改善经济结构、提高要素生产力,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出口增加,吸引外汇流入。
4。保护公平竞争论
该论点认为国际贸易中倾销、补贴等做法破坏了公平贸易这一国际贸易规则,因而必须以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保护手段来抵制,以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此论点在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及许多国家的贸易立法中被采用。但是,在实践中,保护公平竞争论常常被滥用。一方面,因为一些国家实行保护,有时不加区别地对待普通的商业策略和不公平贸易行为。
例如,有的国家对贸易对手国以低于国内市场价格进行的销售不分青红皂白地征收反倾销税。另一方面,各国对不公平竞争解释的不一致也导致了以公平贸易为由的保护手段的滥用。不公平竞争的定义已从最初针对国际贸易中因为政府参与而出现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发展到现在的伙伴国的市场开放不对等,甚至比较成本的差异这一贸易基础也被歪曲为不公平竞争。保护措施的滥用会使国际贸易偏离公平更远,因此,各国应自觉采取真正能限制不公平贸易的正当措施。
5。投资保护论
所谓投资保护是指东道国为了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采取种种措施限制或禁止外国资本进入本国的一些行业部门,或严格控制外资在产业中的投资比例,以确保本国的政治经济安全。传统的贸易保护理论是建立在生产要素的国际不可流动性基础上的,贸易投资一体化虽然使传统的贸易保护前提条件失效,但产生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因素依然存在。在资本可以跨国流动的条件下,贸易保护政策将逐步让位于投资保护政策。
6。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
1994年,英国学者蒂姆·朗和科林·海兹在《新贸易保护主义》一书中提出,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旨在通过减少国际贸易和对整个经济的重新定位及使其多样化,让它朝向地区或国家内生产的最大化方向发展,然后以周边地区作为依赖对象,并且只把全球贸易作为最后选择”。他们认为在目前的世界环境中,自由贸易所带来的问题比其期望解决的问题多,鉴于自由贸易无法解决贸易与发展、贸易与环境等问题,因此必须用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取代它。
新贸易保护主义主张:首先要加强地区间合作,实施新型的地区主义。“自力更生应该成为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地区的国家之间的一个共同目标,这样可以使它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满足需要和提供服务,如果经济活动是为自力更生提供服务,那么它们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就会降低,经济增长受到无情竞争的影响也会减少,当生产和就业必须一致为了满足地方需要而服务时,就应该重新将经济活动定位,使其摆脱出口导向的模式”。实行地区性贸易保护主义后,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福利,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同时也可以保护环境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主张为使地区经济发展,来实现贸易平衡和保护世界环境。这就需要一国根据预期的出口量控制进口量并且要使两者严格平衡,并制定高标准的进出口限制规则。
7。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
其主要论点是:由于人类生态系统面临巨大威胁,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同时任何产品都应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入成本,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
8。民族自尊论
尽管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在不断加强,但各国还是要力争体现本民族的特点,并以本国生产的产品来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常常反映了别国的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而且进口商品上都往往带有“某国制造”的标签,以示和本国产品的区别。一般来说,进口货总比国产货要“物美价廉”(否则不会进口),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进口的先进工业产品,许多是本国不能制造的。在消费者“赞洋崇洋”的时候,政府往往会觉得有损民族自尊心。为了增加民族自豪感,政府一方面从政治上把使用国货作为爱国主义来宣传,一方面企图通过贸易保护政策来减少外来冲击,发展民族工业。当日本的产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时,美国的舆论惊呼:如果美国不设法保护本国市场,总有一天制造星条旗的布也是从日本进口的了!
9。国家安全论
国家安全论认为,自由贸易会增加本国对外国的经济依赖性,这种情况可能会危及国家安全。一个国家没有永远的敌人,也不会有永久的朋友,一旦战争爆发或国家之间关系紧张,贸易停止,供应中断,过度依赖对外贸易的经济就会出现危机,在战争中可能会不战自败。
以国家安全为理由限制贸易的思想由来已久,可以追溯到17世纪英国的重商主义,当时的贸易保护主义就以国家安全为依据,主张限制使用外国海运服务和购买外国商船。20世纪以来,战争连续不断,二战后又经历了长期的东西方“冷战”,国家安全论也就经久不衰。国家安全论认为,建立强有力的国防工业是十分重要的,有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必须以自己生产为主,不能依靠进口。在这些行业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时,政府应加以保护。这些重要的商品包括钢铁、粮食、石油等重要原料与燃料。对某些不友好国家的出口也要加以限制,任何可能增强对方实力威胁自身安全的商品都要严加控制。1984年,美国制鞋业的主席脸色严肃地告诉国会军事委员会说:“一旦战争或国家其他紧急状态时,国内制鞋业要为全国军民提供足够的鞋是极不可能的……我们不能等着从中国台湾省、或韩国、或巴西、或中东的船只运来鞋子……不合适的鞋子能造成无谓的伤亡,并且把必胜化为失败。”
主张自由贸易的学者认为,解决战略物资短缺的较好办法是平时廉价进口它们,并将其储存起来。因此美国可以考虑储存廉价的进口鞋,而不以较高的成本在国内生产。就像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实行战略石油储备计划所做的那样。
总之,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争论根源于全球经济利益与各国经济利益之间相互矛盾的一面。如果自由贸易更有助于各国经济的发展,它们将自觉地贯彻自由贸易理论;相反,如果自由贸易与各国的经济利益相冲突,各国就倾向于贸易保护。尽管经济学的尺度只有一个,但是从利益分配的角度看,各国总是偏爱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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