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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李先生。”
李寻笑了笑:“你别太过拘束,对这次决战你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
“是,李先生。”
王子戈站起身来,当即消除紧张的情绪,侃侃而谈:“中元社屯兵数十万与那片无名山脉,其实我们最佳的策略就是,现在立即组织人马,在决战前就灭了他中元社。因为他们的思维里,到了那一天才是决战之时。所以肯定会放松警惕。这个时候杀过去,肯定斩获不小。”
李寻听了听,笑道:“我拒绝。”
“啊?”
“他们人还没到齐,怎能提前行动?”
“就是因为他们人还没到齐。全国各地的大部分都还在往过来赶路,所以这才是最佳时机啊。”
李寻站起身来,背着手踱步一圈,幽幽道:“不,我想要一次把他们所有人都杀光,不想留一个余孽和隐患。如果人还没到齐就出手。那么还在赶路的一听见消息,跑了怎么办?”
王子戈暗自咋舌,直擦冷汗,我的个乖乖,上百万人啊。他竟然想全部杀光,这我都下不了手,能杀到手软啊。
其实这次的大决战,并不是说要杀到一方全部阵亡。决战,只是要决出一个胜负。这不是战争年代,无论那些鬼魂,还是正道盟的这些人员,都生活在和平年代。他们只求分出个胜负,打散对方,让对方再也无法东山再起就可以了。
哪曾想要把对方全部杀完啊?
中元社近乎百万鬼魂,那个数字是吓人的。要真杀完,那得造多大的杀孽啊?华夏第一杀神白起,也不过才坑杀了四十万赵军而已。这可是几乎百万啊,王子戈这盟主,如何做得出这个决定?
生活在乱世的大将,都不敢杀这么多人。更何况这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多为半路出家的中元社和正道盟呢?
“这……这……杀完啊?”
王子戈语气都颤抖了。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磨练出来的那一身杀气,与眼前这位简直是萤火与皓月争辉。
天师道果然如传说中那样啊,杀伐果断。
曾经从听说,祖师道和天师道的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那就是横尸遍野。讲究一个大道无情,或是什么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以前觉得挺酷的,只为了大善而做事,抛弃世间小爱。现在觉得,这不是酷,这是完全没有情感的生物啊。没有半点怜悯之心。
李寻笑眯眯的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可是这也太……”
“太残忍了是吧?”
“额,没有没有。”王子戈连忙摆手,怎敢承认?
“没事儿,有什么就说什么嘛。他们是鬼魂,我们是人,他们不该存在于这一界。现在被组织起来,更是一个天大的隐患。我天师道奉天行事,保人间太平,灭除这大隐患,正是大功德之事。”
这点李寻并没有说谎,在外人看来,杀尽百万魂,是无情之人才做得到的。但是在李寻看来,灭了中元社,却能够让自己功德分暴增到一个无法想象的地步。
王子戈不敢再说什么,只得点头道:“那一切就都听李先生安排。”
李寻客气道:“你是盟主,听你的安排。”
“还是听李先生安排吧。”
李寻不再推辞,他知道,王子戈是怕了,是不敢担上这千古杀神之‘美名’。刻意让位,荣誉与坏名声却都送给他李寻。
“呵呵,也罢,那我今日便是正道盟的盟主了。”
王子戈松了一口气:“恭贺李盟主。”
“呵呵。”
李寻笑了笑,指着王子戈背后的八棱汉剑道:“剑不错。”
王子戈心里一紧。(。)
第三百七十三章:大马士革君子剑()
王子戈的这把剑有些特殊,不能被别人注意到,听闻李寻这样问,强装淡定的笑了笑:
“呵呵,承蒙李盟主看得上,不过破铁一块罢了。”
李寻没有察觉到异常,呵笑一声:“你过谦了,如果这也算是破铁,那么天下就没有神兵利器了。不过我是用枪的,剑对我没用,会乱我枪道心智,不然我肯定会要求王兄将剑留下让我观瞻几天的。”
王子戈心里又紧了紧,然后又舒了一口气。
此地不宜久留,风紧扯呼。
“呵呵,李盟主真会说笑,在下告辞了。”
“那我就不送了。”
“……”
出了春空山别墅,风一吹,王子戈这才感觉到全身上下冷嗖嗖的,冰凉刺骨。
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冷汗竟然已经湿透了一背。
摸了摸背后的八棱汉剑,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遥遥看了眼春空山别墅,呢喃一声:“得再做点什么了,我的剑太容易让人注意到了。祖传的宝贝不能被别人看上,更不能被比我强的人看上。”
言罢,迅速远遁。
“恩?李寻成了正道盟的盟主了?”
听着电话里屈翔的声音,张珏有些愕然,不过也能想得明白,他是正道盟的精神领袖,盟主不盟主只是一重身份而已,整个正道盟都要靠着李寻才能有底气和中元社争斗。
无关于中元社是否强大,而是正道盟知道,中元社背后是张珏,是祖师道。要灭中元社,身边没有天师道的人,给他们十个胆子他们敢么?
“珏哥,这怎么办啊?这样一来,李寻肯定要参战。以前那正道盟只是他弄着玩的,现在成了盟主,肯定认真起来了。”
“没事。他成为盟主,他认真了那才更好。小屈啊,做了这么久的领导,你也应该多读读书。学会看透事情本质了。”
“什么本质啊?”
“在纷乱的表象中,抓住那一线真相与精髓。养成这种本领和习惯,你会带领中元社走的更高更远。”
“那是什么本质啊?”
“你要搞明白,对中元社最有威胁的是谁。”
“正道盟。”
“那正道盟身后又是谁?”
“李寻。”
“这就是那一线真相啊,中元社要对付的根本就不是正道盟。土鸡瓦狗尔。要对付的只是李寻一个人而已,只要李寻没了,正道盟怎能是中元社的对手?”
张珏谆谆教导,他有意培养屈翔。比起王康健而言,培养屈翔更重要。因为他是中元社的最高领导,还年轻,现在大家服他,是因为社团刚成立几年而已。如果不养出王者气息和帝者智慧,往后就说不准了。
王者气息屈翔现在有了,那是旷日持久的发号施令培养出来的。但是帝者智慧他没有。他只有些小聪明。而小聪明其实只能看透眼前利益,看不到长久。只能明哲保身,却无法保得住身边的人。
这就是小聪明和大智慧的区别。
“珏哥,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吧。那李寻也不好对付啊,我说句实在话,你其实也只能和他打个平手啊。”
“对,以前我杀不了他。但是现在,只需要一招。”
说着,张珏摸了摸腰上挎着的君子剑。
“一招?”
“对。”
“是你说的偷袭么?有没有把握啊?”
“呵呵,何需偷袭呢?光明正大的一招。”
屈翔无语片刻:“那我就当自己信了吧。反正这一次。珏哥,你一定要出力啊。我的死活是小,中元社数十万亡魂,数十万性命全指望你一个人了。”
“哟。开始教导起我来了?”
“不敢不敢,我只是在给珏哥你施加重担啊。”
“好了,收拾东西准备来江北吧。”
“那你到底偷不偷袭啊?我意思要么你还是偷袭算了,李寻太恐怖了,我想想都感觉心里发寒啊。即使能稳胜,还是得偷袭啊。”
“你有完没完?”
屈翔听出张珏话里的不耐烦。连忙挂断了电话,末了还是嘀咕道:“我觉得还是偷袭比较好。”
“……”
何需偷袭?
祖师道与天师道分胜负的日子来了,这伟大的一刻,偷袭只是不得已的办法。
张珏现在有必胜的把握,十天后决战,藏剑十天,待得十天之后,要劈开一个新世界。
要让这世界再无天师道,要让围绕着祖师道天师道背后的那一切阴谋诡计现现形。
老天遮蔽我眼太久了,这一剑不仅仅是为了做个了断。
盘膝房中,张珏双手掐莲花印决与腹下,看着面前的君子剑,就那么看着。
但此时,却无人胆敢接近张珏。不知道为什么,一接近他,就感觉全身发寒,汗毛都立起来了,那种寒冷是彻透了骨髓的。
习武之人来了便会知道,这种冷,叫做杀气。
以杀气养剑。
即使不知道有没有作用,但张珏仍旧希望十天后,它爆发出的能力,会让世界为之震颤。
晚间,王利平听从张珏的指令,让人打造了一把与君子剑同样形状,同样重量的剑。
“张主任,这是你要的剑。为什么要造两把呢?以假乱真么?”
王利平好奇的说。
张珏起身,笑着摇摇头:“我要练拔剑式。对于这把剑,我还很陌生,我需要尽快将其练到入微的地步。”
“什么是入微啊?”
“入微是习练刀兵者才用掌握的技巧,熟悉武器的每一寸,如臂指使。兵器不再是兵器,而是手臂的延伸,你能完美的控制它,如同控制你的手脚。”
张珏接过剑来,‘噌’的拔剑出鞘,打量片刻,赞道:“不错,还原度百分之九十。锋也开的很好,这是什么材料的?”
“大马士革钢。”
“大马士革?你从哪弄得大马士革?大马士革炼钢术,已经失传了几百年了。”
王利平两眼发直:“不是吧?怎么会失传呢?现在很多匕首和军刀,都是大马士革钢啊。”
张珏笑道:“不,不是大马士革。大马士革炼钢术已经失传很久了,没人会。之所以那些军刀都叫做大马士革钢,是因为产自那个地方,是因为大马士革已经算做一种品牌了。”
“那我不知道,铁匠说这是大马士革钢。”
张珏点点头:“唔,那也凑合吧。对了,铁匠骗你的。大马士革钢,无坚不摧。钢刀的刀刃劈砍精钢上百次都不会卷刃。你买的这个,只是模仿了大马士革刀特有的带花纹,却模仿不了那种坚硬。”
“没事儿,骗了就骗了吧。合手么?”
张珏颠了颠:“凑合,我就是借着练练。”
王利平疑惑道:“你为啥不用真家伙操练呢?”
张珏看了眼静静躺在那里的君子剑,叹息道:“舍不得往出来拔。”(。)
第三百七十四章:剑痴()
舍不得往出来拔?
王利平愣了,他承认自己内涵了。虽然明白张珏这个此拔非彼拔,可还是暗自嘀咕一声,还是张主任会说话啊。
“那我就先去忙了。有什么需要你尽管给我说,跑断两条腿我也肯定满足。”
“好的。你先去吧。”
等王利平走后,张珏开始继续练习拔剑式。
不断的试验最佳的角度,以及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式。
现在的君子剑,和曾经的君子剑迥然不同。张珏前两天走进了死胡同了。
他还是用以前的思维练习拔剑式,可是再练习了几天之后,却猛然惊觉,不对,现在剑不一样了,招法肯定是要变的。
曾经的君子剑就是一把长点的匕首,甚至还没有峨眉派的那三尺青锋剑长。拔剑就讲究一个凌厉、快速、迅猛。
也确实是这样,曾经的君子剑插在袖子之中。张珏腰一弓,双腿错蹬一弯,再猛然全身绷直,剑便出鞘,同时带出凌厉一击。
这一击的威力,连李寻都怕。
当自己双手拢进袖子里的时候,李寻从来不敢让自己近身。而李寻双手拢进袖子里的时候,自己却视若无睹,因为霸王枪太长了,他无法快速的拔出来。这便明确的说明了问题。
张珏就是在原有的拔剑式基础上,添加了自己的认知。这毫无疑问是错的。
正确的拔剑式不应该这样,正确的拔剑式要贴合整把剑的重量、长度。和曾经的知识完全不一样。
所以必须要推翻曾经学过的所有知识,忘记曾经拔剑式的各种技巧和经验,从头来过。
在房间里不吃不喝的试验了两天,张珏终于开窍了,顿悟了。是的,应该推翻曾经的认知。
随着多次拔剑,重复拔剑,问题也浮出水面了。这些问题都是失误,但这些失误却都一样。
那就是剑太长。拔剑式竟然将剑拔不出来。
用这大马士革君子剑重复了很久动作,很多次在拔剑的关头,剑身都因为太长,而手臂长度不够。致使剑卡在了剑鞘里出不来。
试想。若是在最终决战的时刻,面对李寻之时犯了这个错误。人都走到跟前了,一招拔剑式,却拔不出来。那后果,不用想都知道。
荆轲刺秦王也发生过这件事。秦始皇其实是会武功的,武功还不低。但是荆轲用鱼肠剑追杀他时,秦始皇却只能到处逃跑躲闪。
只因为秦始皇拔不出剑。秦始皇有一把绝世神剑,名为辘轳剑。剑长四尺,算得上是长剑了。可荆轲追杀他的关键时刻,秦始皇却拔剑三次拔不出来,险些丧命被荆轲得手了。
这就是血泪的教训,这就是古人的经验。
而张珏现在面临了和秦始皇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剑变长了,无法拔出。张珏的控制能力算很好了。很少会出现拔剑式拔不出来的失误。可万一关键时刻一紧张,那失误出现了呢?功亏一篑不说,自己保不准要被反追杀。
“不能再拔剑放进袖子里了,我手臂不够长,没办法拔剑出鞘的。”
张珏呢喃一声,开始盘膝坐在地上思考了起来。
刚开始以为把剑挎在腰上,可以克服这个困难。可现在,腰垮也出现了失误,那就说明不能再用腰了。得找到一个万无一失的拔剑方位和角度才行。
忽的,张珏脑海里出现了古代剑客的画面。
那些剑客无一例外。都是将剑背在背上的。为什么要背在背上呢?
张珏眼前大亮:“对啊,背在背上。利用肩膀,可以产生杠杆原理,这是对长剑来说。最快速,最迅猛的拔剑式啊。果然以前的思维是不对的。”
曾经的君子剑太短,走的是迅速。快速、阴狠刁钻的路子。
这其实并不适用与长剑。长剑无法阴狠刁钻,只能走光明磊落的路子。
光明磊落便是势大力沉。从背后拔剑,饶肩膀一圈,再劈下。这是势大力沉的一招啊。完全走的是沉重、凌厉、无可抵挡的路子。
从背后拔剑,完美的诠释了长剑的优点。首先从后背拔剑,这一劈,首先就势大力沉。其次,从肩膀绕半圈再劈下,增大了惯性的力量。时间延长了,可却将长剑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背后拔剑式!对,果然需要推翻曾经的经验啊。”
张珏激动的喃喃一声,连忙想办法将那大马士革君子剑往背上固定。
经过不断的实验,经过不断地调整,终于找到了最佳的方位。
那就是将剑鞘固定在背上,肩膀头只露出一个剑柄,这个位置是最好的。不会伤到肩膀,却能对敌方造成巨大伤害。
‘噌——’
拔剑出鞘,顺畅无比,淋漓尽致。
看着手中并不闪光的大马士革君子剑,张珏终于露出了笑容:“这才对嘛。”
‘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