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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相进化-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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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主世界,是一个对试炼者相当重要的东西。

    一旦有了主世界,每次回归后就可以直接进入主世界进行修炼,像飞刀问情这种低级世界,时间流逝速度将和凡界一样,与试练塔固定位365:1,而且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将下一次试炼开启前的所有时间都在这里度过。

    这无疑能多出许多修炼的时间来,还有各种资源之类的好处,就需要自己去发掘了。

    不过这种低级世界里,能够挖掘的潜力显然是非常有限的。

    至少对现在的秦长风而言,除了几个故人的羁绊之外,就差不多没有任何其他价值了。

    所以他自然不可能把这样一样世界设定为自己的主世界,即便前置条件他可以轻而易举的达到。

    主世界可不是技能,想要更换所须付出的代价要大得多,甚至可以说令人望而却步!

    秦长风的降临之地是冷香小筑。

    夜半月圆,风吹着竹林,宛如浪涛。

    夏夜的竹林里有萤火虫仿若星光飞舞,但那几间竹屋里却漆黑一片。

    秦长风悄然无声的推开门,又一脚走了进去,同时踏入将近十年前的回忆里。

    这屋子里的一切竟都和十年前没有丝毫变化,一桌一床,也依旧全都安放在十年前的位置,甚至连桌上的笔墨书籍,都没有丝毫变动,保持着秦长风最后留下书信时的样子。

    秦长风仿佛骤然又回到十年前,若以此身再做决定,已然更加无耻的他很可能根本不会留下那封书信。

    诺不轻信,故人不负我,诺不轻许,故我不负人。

    而今想来,那十年之约却是他自己给自己装上的枷锁。

    只不过一切既已发生,就不能再骗自己遗忘,一个人心中可以没有正义和道德,却不能没有自己的操守。

    这就是秦长风为什么经常说,即便是反派,也要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反派。

    庄子说的么,盗亦有道。

    屋子里果然是没有人的,秦长风点燃一盏尘封许久了的油灯,忍不住的叹了口气。

    十年已经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了,人之一生,真正精彩的也不过是两三个十年罢了。

    但对秦长风来说,却已经百余年一晃而过了。

    有时时间仿佛过得很慢,但等它真过去时,你才会发现它快得令你吃惊。

    月更冷了,秦长风站在窗台前,清凉的夜风竟带着莫名的寒意,吹动衣摆与发丝。

    秦长风面上静如止水,此刻,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心中在想什么。

    其实对于那个十年之约,他完全不必在意了,因为既然人不在这里,就代表着林仙儿没有遵守这个约定,那么他也就问心无愧了。

    只是,心中总是有一股莫名的执念,想要亲眼见到答案……

    想想也是心塞,而今他在这里已是天下无敌,却反而落入了近乡情怯般的俗套桥段中。

    不知过了多久,他手中突然多出了一枚漆黑诡异的圆珠,正是那颗魔罗之眼。

    此物并没有明确的品阶评价,但即便是秦长风,也能感知到其内部所蕴含的庞博之力。只不过这股力量像是被一道屏障说束缚,绝大部分都处于封印状态罢了。

    而且也没有太多的介绍,只是说这是上古魔罗的独眼,有神秘莫测的威能,须与自身融合方能使用。

    沉吟许久后,秦长风眼中露出毅然之色,伸出手指在眉心划开一道血痕后,就将这颗魔眼向着那里按了过去。

    既然是融合,就自然要长到自己的身上,眉心也就理所当然成为最佳的安置之地,否则总不能长在手掌上或者肚脐眼里吧?

    在魔瞳与血液接触之后,伴随着一阵刺痛和麻痒,秦长风感到仿佛有无数根肉芽通过眉心的伤口往脑袋里面钻,很快就与周围的肌肉神经和血管全部连接在了一起,而原本拳头大的魔眼也渐渐缩小,最后埋入伤口的皮肤下,只留一颗和正常眼珠一样大的竖瞳显露在外。

    但变化并没有结束,从魔眼内生出一股无形波动,瞬间向着脑海内冲击而去。

    秦长风脑袋里嗡的一声剧烈轰鸣,只觉头疼欲炸,好似同时吞噬了十几个鬼王灵魂后,所有异种记忆全部爆发时的感受,那真叫人生不如死。

    好在这剧痛来得快,走得也快。

    十几个呼吸后,那种嗡鸣便渐渐消失,而秦长风也得以恢复神志。

    这时他将心神沉入识海内,便见到灵魂眉心的三道魔痕竟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魔瞳……这自然不是真正的魔眼,而是外面肉身上那颗的精神烙印!

    严格来说,两者也可以看做是一体,因为无论是外形还是力量,在两者之间都是相通的。

    就好像镜子的一体两面,一面照映肉身,一面照映灵魂。

    秦长风第一时间查看了一下属性面板,发现种族那一栏还是原始人族才暗暗松了口气。

    他怕的是变成什么莫名其妙的魔怪血脉后,体内已经修炼出来的真气出问题。

    这可不是杞人忧天,而是在吸血鬼和狼人身上试验过,的确会有大危险的。

    随后他才安心的查看起这颗魔眼给自己带来的变化来。

    首先是基础精神加了足足80点,如果不是之前服用灵酒时也加了50点,那么这就是在原基础上将尽翻倍的提升。

    其次是对黑暗类技能的伤害,增加30%的威力。

    最后就是多了一个名为奴灵种魔的技能,总共有三条属性。

    第一,可以凝聚出一枚魔罗奴灵印记,将某个已经死亡,且合乎要求之人的灵魂直接剥离出来,并将之炼化为自己的魔罗奴灵收入魔眼之内,当然也有一定的成功率,但对于基础精神低于自己的目标,却是会有无限接近于百分之百的成功率!

    第二,现阶段总共可以拥有三个魔罗奴灵,已经转化了一个,那就是石瑶,且每多出一个魔灵,就可以拥有武学道理和功法奥秘领悟速度增加10%的属性。也就是说,如果三大魔灵聚齐,他冲破小无相功第九重玄关时,领悟口诀精义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会减少三分之一左右!

    这是因为魔眼内的奴灵,其实就相当于他的副脑一样,与他的主意识相连,可以大大增强他的思维计算能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魔罗奴灵并不是什么人的灵魂都能满足要求,必须是与他自己有深厚因果,甚至是情感牵挂的才可以,只有这样魔灵所孕育的魔果才会从一开始就与他有因果,从而被他继承!

    第三,这个技能实际上也是一个任务,而任务的目标正是成魔!

    奴灵种魔,顾名思义,以魔灵来代替自己承受成魔路上所需要遭受的劫难和折磨,自己只需等待他们修成正果后,便直接窃取,故而称之为种魔!

    现在任务处于第一阶段,当三大奴灵全部就位时,就会开启第二阶段。

    那个穿花棉袄的神秘男人丝毫没有夸大……有了这枚魔眼,的确只要按部就班的跟着提示走,就能直接走通一条上乘魔道!

    当然,得到这魔眼三大能力的同时,他之前那三道魔痕已经完全消失了。

    而且很显然的是,魔眼的后面两个能力,就是原魔痕属性增强后的结果。

    其余的不必多提,除了凭白多出来的提升外,主要变化就在于魔奴印记的能力。

    三道魔痕的时候,是可以将一个人潜移默化的变成完全听命于自己的魔奴,而现在舍弃了拥有一个听话傀儡的能力,而是变成直接强制炼化成魔灵,并突显了魔灵的能力。

    虽然看似各有优劣,但如果让秦长风选的话,自然是后者。

    魔奴的转化能力低得有多么捉急,从石瑶身上就已经完全显露过了,再说秦长风有的是办法控制别人听命于他,并不差这一个。

    更何况,仅仅直通上乘魔道这一条,就足以让其它一切都要黯然失色了。

    另外,这还只是魔罗之眼开启第一层后所展现的能力!

    所以这件道具实在是极不简单的,背后的渊源很可能堪比,甚至还要超过金刚菩提念珠。

    虽说那花棉袄男人说有了魔罗之眼后不会再受魔念之苦,但秦长风却感觉一旦打开魔眼,心性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至少杀性是明显增加的,另外人也似乎变得肆意随性了许多。

    以至于他甚至连去见李寻欢和阿飞的念头都变得淡漠起来,既已相忘于江湖,又何必再见?

第二百九十二章 摘不下的月亮,没有食言的约定() 
情义这两个字,就像老酒,不需要时刻拿出来显摆,放在心上就可以了,岁月流逝,越沉越香……

    只不过,第二日傍晚时,却有一个满身儒雅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了秦长的眼中。 .更新最快

    他收起魔罗之眼,眉心恢复如初,口中轻轻吐出一个名字:“李寻欢……”

    “好兄弟,真的是你!”

    李寻欢显然也看到了窗台前的伫立的秦长风,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之色,都不走门,直接在窗台前就用力捏着他的脖臂膀,大笑道:“不错,真是你来了……真是你回来了……”

    话未说完,已是热泪盈眶,感慨万千。

    对他来说,虽然只与秦长风相交数月,但却不只是朋友,还是帮他与林诗音再续前缘的恩人。

    秦长风也微微一笑,一掌将半边窗台拍成粉碎,直接走出去大笑道:“人生得遇一知己,百岁年华当作无,什么都不用说了,今夜一醉方休!”

    男人之间,喝酒永远是最好的交流感情的方式,尤其对李寻欢这种嗜酒如命的人来说。

    在进入之前,秦长风就已经做好了准备,足足兑换了一百瓶试练塔出品的美酒。

    所以当他从袖笼中逃出一壶白玉酒时,李寻欢只是轻轻一嗅,就长笑道:“还是熟悉的味道……”

    十年后的李寻欢,豪情依旧,白衣飘飘,风度翩翩,还是那个能够迷倒全天下女人的多情美男子,可岁月终究不饶人,白鬓边生,他也已经开始老了……

    这一夜不是一醉方休,而是醉死方休。

    整整一百壶酒,全部进了两人的肚子里。

    也说了一夜的话,该说的不该说的,李寻欢都说了。

    从这些话中,秦长风得他和阿飞杀了上官金虹挫败了一场本会危急整个江湖的阴谋,五年前阿飞和小红去了海外,他和林诗音又生了个儿子,龙小云真善美的一面还没能被挖掘出来,依然是那个恶毒狠厉的性子,只不过从熊孩子变成了熊霸王而已。

    当然,也少不了林仙儿,据说她在冷香小筑等了两年,然后去了京城,在最大的妓院里重操旧业,成了头牌。

    号称卖艺不卖身。

    卖艺不卖身!

    秦长风哈哈大笑,谁都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李寻欢说阿飞在那里守了三年,一连杀了十三个江湖高手,从此之后,倒也似乎真的无人再敢靠近。

    “十天之后,她会在花雨楼召开拍卖会,拍卖十年来的第一夜,她说她等了一个男人十年,十天后就是十年之约的最后一天,据说许多家财万贯之人和江湖中有名有姓的高手几乎都去了……”

    说完这句话后,李寻欢便彻底醉倒,躺在竹屋门口的台阶上呜呼大睡。

    秦长风用内力蒸发掉酒气,根本毫无醉意。

    “拍卖会?你还是这么会玩啊”,他摸了摸下巴,眯起了眼,随后却平静下来,背着手望向夜空,悠然叹道:“可惜注定是一场血色盛宴了……”

    当黎明的第一抹阳光照射进竹林的时候,秦长风从熟睡的李寻欢身边走过,准备启程,去了结那本不该存在的十年之约。

    “我陪你去”,李寻欢早已醒来,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睡。

    秦长风脚步一顿,摇了摇头笑道:“不必了,会死很多人的,还是将我们之间最美好的记忆保留在现在吧。”

    “你一个人……”

    “一群宵小之辈,如同土鸡瓦狗,插标卖首罢了。”

    秦长笑一声,突然欢快起来,继续前行……想这么多干叼,眼不见心不烦,看不惯的就干脆全部杀掉,一了百了吧!

    不过他这条路似乎已经注定会走得很不顺畅,这时前面又出现两个人影,挡在了路上。

    一男一女,林诗音和龙小云!

    “是你!”正如秦长风一眼就能认出他,龙小云对于容貌并未大变的秦长风自然印象更加深刻。

    他嘴角阴沉一笑,就走上前说道:“原因为你已经逃走海外,没想到你竟然还敢回来!当年你害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后来又害死我生父,这笔仇今日正好跟你一起算了!

    秦长风闻言面无表情,不给林诗音和李寻欢任何开口的机会,相位突进启动,身影瞬间化作一道残影。

    十几米的距离如电而至,快到龙小云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就只见秦长风身影一闪,突然到了身前。

    一掌挥出,而后又一闪,便已在龙小云身后。

    “算你运气不好,遇到了心情不佳的我。”

    留下这样一句话后,秦某人悠然而去。

    龙小云捂着丹田,面如死灰。

    林诗音神色复杂,有惊怒也有庆幸。

    李寻欢满目惊喜,只有他才能看出,刚刚刹那之间,他那位好兄弟展现了怎样惊世骇俗的武学造诣。

    从冷香小筑到京城花玉楼,秦长风在第十天盛大的拍卖会召开的时候,将将赶到。

    这是一座阁楼,挂红披彩,灯火通明,门楣上挂着一块门匾,上书花雨楼三个金大字。

    门前站着两个妖娆女子,正花枝乱颤的招呼着客人,这正是京城最著名的风月场所。

    站在街道上,耳边就闻得阵阵莺声燕语,推杯换盏之声。

    秦长风一边饶有兴趣的打量,一边走了进去。

    只见宽阔无比的大堂里,数十张圆桌从正对着大门的锦绣高台前一直向后排开,此时人声鼎沸,别说空位置,就连站的地方都快没有了。

    秦长风招来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老鸨,一颗鸽蛋大小晶莹剔透的钻石扔了过去,就立刻被像是看到了亲爹的老鸨带到一间二楼的贵宾包厢中,看她那样子,简直恨不得自己亲自上阵了。

    秦长风百无聊赖的等了片刻,千呼万唤中的正主才终于出现了。

    只见一位肤若凝脂,容光明艳,举手投足间皆有魅惑诱人的身材体态的惊世美女,在十几名美貌俏婢的簇拥下,众星捧月般袅袅婷婷移步至绣台上,秋波流盼中,大厅里众人都看得神魂颠倒,魂飞天外。

    不是那十年前就号称武林第一美人的林仙儿还有谁?

    十年岁月,仿佛没有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纵然已是三四十岁了,却依旧如二十余岁的女人一般明艳。

    难怪至今都还有这么多男人趋之若鹜。

    “废话就不必多说了,仙儿姑娘就站在这里,今夜价高者得,除了钱财之外,如果有人能拿出仙儿姑娘动心之物,亦可!”

    “拍卖会,现在开始!”

    老鸨在高台上一声令下,台下所有男人几乎都在瞬间陷入癫狂。

    “五千两!”

    “八千两!”

    …………

    “一万两!”

    从一开始,这场竞价就直接进入了白热化的程度。

    不得不佩服,林仙儿还是那个林仙儿,玩弄男人的本事真的是与生俱来,无与伦比。

    并且她也无比的享受这个时刻,眉目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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