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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青青也思考起来,突然她叫出了声:“一定是那些白花,当时我闻到了香味,然后身体就开始变得不正常起来,还有啊,那两又正是在花丛下。”
我道:“可能人家**旺盛需要发泄一下也是正常的,如果说花香有问题,可我也闻过怎么没有事儿?难道只对女人有作用?”
华青青苦笑:“你?你那体质我们怎么能比,对了,要赶紧派人去解救玫丽亚和珍妮玛菲,那种花香中肯定含有刺激神经系统的物质,如果不去解救只怕她们会疯狂而死也不无可能。”
我按住华青青:“你休息一下,我出去办这件事儿。
华青青对我道:“我不准你回去,让r本来的田野美子带人过去
我点头同意,可出去怎么找也没有找到田野美子,不过却遇到了黑鹰和夜莺,于是把事情向二人一说,两位二话不说,抄起两条毯子就跑了。
第七十三章 林中()
十多分钟后两人各自抗着一个大包跑回帐篷,这时候田野美子也回来了,华青青也进房间查看情况,黑鹰和夜莺悄悄把我拉去屋外,好像有什么事要跟我说的样子。
“好兄弟!”二人握着我的手道,“下次再有这种事情一定还要记得我们俩。”
我听了一阵无语,我试探着问:“你俩刚才把她们上了?”
黑鹰啐了我一口:“没呢,我和二弟可不是快枪手,也就是随手模了两下饱了饱眼福。”
夜莺对我道:很有弹性但少了我们国家女孩子的娇柔之感。”
这时候其他两国队员都在向我们这边拉拢,我对二人道:“别讨论这个了,而且从现在起一切行动要听从统一指挥,这片雨林中危险莫测,搞不好会要了人命。”
黑鹰悄悄让我看了看背包中的一个塑料袋,里面满满全是一种白花,“三弟,你说这种花真的有催qing作用吗,不然那两个外国女人怎么那么开放。”
我边走边道:“应该有,不然那两个外国女人也不至于在草丛打滚。”
 们,刚才在小河边两不大,这种醉情花只有在条件适宜下才会开放,花粉中含有刺激人体神经系统的物质,少量吸食都会令人发情不止,如果吸食过量纵yu过度极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处地方洗澡于是我就让四周活动的队员把小河边让了出来,谁知道那些花会有这种威力。”
“现在我们不提是谁的失误,只是从这一分钟开始我要求大家绝对不允许离开营地100米范围内活动,如有特殊需要也要五人以上组队,雨林远比你们想像的要危险,谁不听从大自然的法则就要付出血的代价。”
华青青从帐篷走了出来,情绪已经稳定下来,相信明天应该没有问题。”
 听从向导的命令不然请自觉退出考察团。”
林天雨并不知道傍晚在华青青身上发生的事情,当时他应该是去处理自己的内急了,不然不会离开华青青身边。
饭后没多久大家都入睡了,因为这边还算是森林边缘,所以只留了三班岗巡视,并未做太多防范。
半夜梦儿睡醒化成成一个美人趴在我身上对我道:“外面有猴子。”
我道:“大概是猴王的派来的?”
梦儿道:“哦。那我就放心了,哥哥我睡觉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我道:“没发生什么事呢。出点了小意外,我们现在又重新进森林了,你这次睡的真够死的。”
旁边的格玛很警醒,突然发现帐篷内有动静,连忙坐起身,吓的我一跳,梦儿还好反应快,一下子变成了金蛋回到了我怀中。
格玛睁开眼睛发现一只猴子站在帐篷内,手一动就要去摸身边的砍刀,我一把按住他小声道:“放过它吧,它是猴王派来的。”
格玛点了点头闭上眼睛继续睡,凌晨时分大家被一声类似于惨绝人寰的叫声给惊醒,立时小旅馆内灯光乱闪,三国语言各自叫个不停。
叫的最夸张也是最先叫出声的竟然是林天雨,他挥着胳膊跑出了房间,“蛇!蛇!有蛇!”
骚乱很快被稳定下来,灯光下是一片个体不大的青蛇,它们身上发着刺鼻的辛辣味道。向导格玛对大家喊道:“不要惊慌,这种蛇无毒,是村民用来驱赶毒蝇的最佳物种,怪我没有提前向大家说明,现在没事了,大家都镇静下来。”
我问身边的华青青:“你有没有被蛇吓到?”
华青青摇了摇头:“我睡得很香,如果有事儿我知道你会去救我的。”
我道:“其实我们早发现它进了房间,只是发觉它们没有恶意所以就没有出言提醒大家。”
华青青看了一眼远处还在让保镖四处查看身体的林天雨,对我道:“如果蛇有恶意只怕他现在也不能站在这里,算是给他一次小小的警告吧。”
伴随着这个小插曲天亮了,队伍很快整装出发,有了昨晚的醉情花和驱蝇蛇事件,众人心里都对前途既充满好奇又充满担心,不过好在这两起事件都没有伤到人,大家的兴致还算不错。
两天的动力还大,二人还特意跑到黑鹰和夜莺那边致谢,搞得黑鹰和夜莺满脸羞红,毕竟昨天傍晚偷偷揩过人家油。
林天雨凌晨被蛇吓着后,从早上开始看到长条形物体就发愣,看来他离回家不远了。
车队沿着昨天的道路继续前行,不曾想中午时分却被一条河挡住去路,向导格玛下来查看一番,看来我们需要绕行赶到登船点,这条河水太深河面又宽,我们带着太多东西无法泅渡。”
 出重大决定,“通知大家先原地休息,准备妥当午饭后我们就出发。”
一声令下众队员都忙碌起来,因为大宗的货物需要分配到人手来背负,其实这一绕路实际上就是提前进入雨林,大家心情自然有些异样,据华青青讲,除进入雨林的经历,所以大家对前途是一片陌生。
午饭后第一件事就是换装和发武器,所有队员都被格玛要求换上包裹严密的冲锋服,以防有毒蛇蝇虫的突然叮咬,那几箱武器也打开让大家各自挑选趁手武器。
黑鹰和夜莺各自挑了一把ak47,挂在脖子威风凛凛再配上头盔,看起来挺像电影中的超人,格玛挑了一把大口径手枪,他自己身上带了十几把飞刀,怕在雨林中行走不方便所以没有用冲峰枪。
我和华青青也各自挑了一把手枪放在兜里,虽然这东西对我可有可无,不过既然有,不拿白不拿,初穿上冲锋服让人有些受不了,太闷了,身体在不停地流汗,特别是像华青青这种爱干净的人更是别扭。
走了十几分钟后林中已无道路可寻,完全是刀砍出一条路来前进,由于气候适宜植物生成迅速,就算被砍断的植物用不几天也会重新生长起来,如果回来时再走此路可能又是一条无迹可寻的陌生地,实在是诡异的离谱。
在这时候我们才算真正见识到昨晚格玛说的毒蝇,个体之大超乎我们的想像,有一位r本队员脸上被叮了一口,虽然立时擦了药可不一会儿功夫还是肿成馒头状,向导说如果不及时擦药叮死人也不无可能。
为了绕过改道的那条河,我们需要到上游寻找合适地点泅渡,可谁知道三走两走前方大队传过话来,接下来我们要绕行的一片雨林是向导都未曾走过之地,让大家加倍戒备。
此时大家顶着毒辣的日光前进着,本阿里林天雨带来的那一把太阳伞这时用的着,可惜林天雨的太阳伞早扔掉了,所以也无法再为华青青遮挡,他背着一枝冲峰枪走在华青青身边一脸狼狈不堪,就连话好一会儿都说不出一句。
第七十四章 救美()
“老公,这应该就是是僵尸中的一类,飞尸!”白小乔这个时候开口说道。
“飞尸?怎么听起来那么熟悉呢?”总感觉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了,突然回想起来在蛊地的地洞中哈斯奴儿好像以前跟我说了旱魃分类中有飞尸这一类型,可是我看着眼前的杰斯根本不像哈斯奴儿口中说的那一种飞尸,起码应该也有翅膀吧,可是杰斯身上没有。
“这种东西以前在我一次执行秘密任务时候有碰到这种东西,这种东西其实是行尸,离飞尸还需要一段时间!”夜莺这个时候很严肃的对我说道:“要是不小心被他咬上一口,恐怕也会变成他那个样子。”
“什么?也会变成像他那么丑?”我吃惊的说道,这也太夸张了吧,我可不想变成那么丑,自己都觉得恶心。不过我怕是让他这鬼东西咬,他也不定咬的下我吧,要知道我的身体可是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给杰斯这个行尸啃也啃不下来。
“夜莺大哥说的没有错,如果说它是行尸的话更适合,毕竟它还有到又翅膀的那刻,还没有形成飞尸。”白小乔眼神中含着担忧对我道:“老公,你可要小心,即使是行尸也是很恐怖的,有些不良嫌疑人为了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就是用死人的尸体经过一些秘术的处理来养尸,养出来的这种行尸就是行尸。”
可是,
她从来佛光高照一帆风顺的生活,
从碰到他的那一刻——
完全变质了!
费尽心思地想要走近真相,
却弄得遍体鳞伤不说,
还莫名其妙地被关在水底。
上帝,她简直怀疑身边的世界是不是幻象……
不管怎么样,她一定不会败给“倒霉运”的!
她发誓一定要逃出水堡查出真相。
可是一路走来却赫然地发现,
原来她竟一早就被置于风暴汹涌的中央了……
说起这个故事的成长经历,那可真的是很漫长,最初完成是在我高中时候,大概在三年之前了。当时用手写稿寄来了编辑部,足足有一斤多重的稿纸呢!可是由于当时文笔的不成熟还有种种的原因,最后得到了“退回修改”的命运。后来因为要高考,就暂时搁置了。
现在,我已经顺利地考上了满意的大学,当然要完成任务喽!好在当时的编辑老师给我写了好多的修改意见,根据他的意见还有我最新的灵感,我把《傲血冷影》作了几乎全身换血的“大手术”,绝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哦!
这是个怎样的故事呢?我的定位是——“冰山一角故事”。
神秘的古老王朝,顽强繁衍的守护家族,“三刹”完美的组合……所有的这些都不可能在一部书里面很好地展现,而且我上次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在故事里面牵涉到了太多的人物,以至于后来我发现自己根本收拢不起来,就像编辑老师所说:“支线太多,使得故事松散不紧凑。”
所以呢,我这次下定决心,从一个很小的角度,专心讲述“玉刹”冷砚的故事,只要大家喜欢,我会一点点地把整个故事呈献给你们的哦!iprp; 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傲血》全部输入了我的电脑,在终于敲上“本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意料中的狂喜解脱心情并没有出现,反而是一种空落的疲惫感。也许我真的在这部书上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以至于在终于结束的时候,却不舍得。因为修改这部书,已经成了我最近生活中的重心,现在失去了重心,轻松了,却也倾斜了。
所以我当即决定,我要马上开始另外的重心了!于是斗志满满地开始另一部书的写作,同时在心中把自己狂骂万遍——简直是自找罪受啊,没人同情你!
呵呵,这就是我了,时常找不到方向的叶子,希望有很多人喜欢自己文字的叶子。
那,还等什么,开始看书吧。喜欢的话,要告诉我哦!
叶知秋
楔 子
千夜国。
这是太平洋上的一个神秘岛国,传说岛中居民从来不出岛,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外界中没有人知道怎样去那里,更加没有人知道岛上的情况。
曾经试图去接近千夜国的人都在神秘风暴中蒸发得无影无踪。千夜国在近似于恐怖的神秘中静静地度过了百年。
每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全岛会被一种紫色的光芒笼罩,传说这个国家被一种神秘力量庇佑着,黑夜不褪,“千夜”之名由此得来。
一切与千夜国有关的事情都变得扑朔迷离——就连它自身也是一样——因为就在二十年前,声名显赫的千夜国在一夜之间,消失了。
人民,岛屿,国家,全部都消失了……
有海上捕鱼的老人家在茶余饭后依然会絮絮地讲起,说曾经看到岛上三色光柱冲天的情景,还有岛国周围突起的墨色飓风。可是人们对此已不是那么感兴趣了,毕竟——
神话已然远去……
第一章 冷影神偷
警署总部内乱作一团,咒骂声、电话声、脚步声在穹形屋檐下嗡嗡地回响。记者招待处,各报的记者们正举着相机话筒拼命往前挤,他们都希望获得多一点的消息好回去大爆猛料。
一周前,从大英博物馆运来了私人珍藏的世界上唯一的一块蓝红同体宝石——“冷影翡”,香市方面派出了最精英的警员进行保护,将“冷影翡”安放在展馆内的保险库中。
保险库安设了当今世界最尖端的防盗设备和报警系统,要进入其中必须通过复杂的密码门,再对进入者进行指膜复制以及虹膜扫描,最后通过持有磁卡钥匙的三名股东同时插卡转动,才能开启最后的门最终进入库中。
可是第二天,当管理人员打开展厅时,眼前竟是这样一番让人狂吐鲜血的情景:十几套防盗设备一件不少地被拆了出来,钢化玻璃展箱碎了一地,只有镶嵌宝石的天鹅绒底座还在缓慢地旋转着,可是底座上却不是“冷影翡”,而换成了一张模糊的黑白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男人身影,他一手平托着站在展箱旁边,手中托着的正是“冷影翡”。
自从麦警司接手警署之后,市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平安无事的生活,已经很少出现这么吸引人的“料”了,这种重磅消息岂有不抢之理啊!
“请问,对宝石失踪的事警方有什么看法?”
“听说这次的偷盗水平骇人听闻的高超,是吗?”
“他会有下一步的行动吗?”
“麦楚雄警司这次也束手无策吗?”
……
天下大乱!
而此时,高层办公室中的火药味更浓。
麦楚雄警司脸色铁青剑眉紧皱,原本就严肃的表情变得愈发的凝重骇人。他质问面前的三个手下:“我真难以相信,你们会有这样的失误。为什么几百人却没有一个发现密室里情况不对?!”
他在房里走来走去,心乱如麻。
“sir?选”雷甄看麦警司转来转去眼都晕了,终于忍不住“挺身而出”。
“通过照片,至少我们知道了嫌犯是一个身高在183到185厘米之间,年龄不超过三十岁的亚洲男子,根据这条线索追查,相信——”
“相信?这也能信?照片是哪来的?用用脑子吧!知道的比外面的记者还少!”
“sorry,sir……”被疲劳轰炸将近三小时后,他们的回答显得有气无力。
“sir,据机关的设计者说,其实在放置宝石的底座上还有一个机关,是精密的重力机关,这张照片显然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它的重量和宝石不差分毫。”
麦楚雄点点头。
“还有,犯罪心理学家们分析说,他的下个盗窃目标可能是崇古斋的洛英女神像,西区金融大厦里的金库,还有钻石宫殿里的那颗‘宇宙之心’。其中,又以崇古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