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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可没有説你不好看……我和那些色眯眯地看着你的人一样,也觉得你是那么好看。只不过我比较会遮掩,幸好我能把持住,要不你可就危险了。”辰宇坏坏的笑了笑,装出一副色眯眯的样子在墨凝身上扫了一圈。
只要是和墨凝这个小可爱在一起,辰宇的心情就会特别轻松,总是喜欢跟单纯的墨凝开玩笑。
“哼,这还差不多,你终于舍得説我长的好看了。”墨凝眨了眨大眼睛,细腻的小脸蛋两侧泛起了红晕,就像是一个新鲜的水蜜桃。
“谁说的,明明我前几天还说了。墨凝,你忘了我刚刚从昏迷中醒来那天,对你说过的那句话么?”辰宇有些调侃的説道。
“你清醒的那天我太开心了,有好多话都开心的忘记了,你是説哪一句?”墨凝好奇的问道。
“我一醒来不是就对你説了,没想到你长大了还是一个可爱的小妖精……”辰宇想着那天的情景也觉得有点意思,那个时候他以为只不过是在一个梦境中,谁知道一切都是真的,他竟然是一睡五年。
“呃……你就知道取笑我。”墨凝想着想着,却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辰宇摸了她身体的那一幕,本就粉嫩的小脸顿时羞得通红。
在这些天和辰宇的接触中,墨凝愈加的觉得和辰宇在一起是那么快乐。
每次看到辰宇那深邃的眼眸看着她,每次看着冷漠的辰宇嘴角微微上扬,她的心就不受控制的蹦蹦跳。
而且,每次辰宇跟她说话,身上那冷漠的气息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消失,在面对别人时却又会悄然释放出来。她现在反而希望能和辰宇一起在古森之城多停留一些时间,然后再回家。
“只是暂时分开,以后还会再见。”墨凝看着辰宇,心中很坚定的告诉自己。
两个人逛着逛着,天色就随着不知不觉中流逝的时间渐渐黑了下来。
一逛,一天。
……
三天之后。
古森之城北方城门外,铁刺佣兵团驻扎地,铁刺佣兵团除了团长格林以外一共三十六名佣兵整装待发。
十来辆马车装满了货物,只有最中间两辆是供雇主以及墨凝这个高级魔法师乘坐,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
三十六名佣兵整齐的站在烈日下,炎热的阳光照射在他们身上,他们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显得特别安静,可见这个铁刺佣兵团的素质一点都不比军队差。
对于一个初级佣兵团来说,铁刺佣兵团的整体实力和佣兵素质无疑是相当出色了。
在峦峰大陆,佣兵团有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特级佣兵团、高级佣兵团、中级佣兵团、低级佣兵团。
查理所説的那个凝血佣兵团,就是整个奥兰帝国为数不多的特级佣兵团之一,而这次护送商队前往威利斯城的铁刺佣兵团,只不过是一个最普通的低级佣兵团。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从外面走了进来,佣兵们都纷纷行礼。那壮汉朝着佣兵们点了点头,朗声说道:“我们铁刺佣兵团就要护送商队前往威利斯城了,兄弟们准备好了么?”
“咵!”
三十六名佣兵同时举起了手中的武器,他们身上穿着统一的皮甲,让人看上去非常有气势。
商队终于上路,前往威利斯城,由铁刺佣兵团全体佣兵护送。
可能是因为辰宇看起来像是墨凝的随从,也被格林安排在了商队中间那辆供墨凝乘坐的马车中,待遇算是相当不错。
透过马车布帘间的缝隙,辰宇的目光一直落在了队伍最前面那背着一把大剑的格林身上。
看到格林,辰宇整个人不由一惊,做为铁刺佣兵团的团长,格林果然有着不弱的实力,他竟然和辰宇一样是魔武双修。而且,格林的魔兽,还是一只五级光系魔兽光耀虎。这种光系魔兽比较稀少,辰宇在古森山脉连一只都不曾遇到过。
光耀虎身长足有近两米,高一米多,前腿后腿都非常粗壮,身上每隔二十厘米左右就有一圈黑色条纹,其余地方的皮毛完全是白色。硕大的虎头上有着一个王字,看上去极其威猛。这只光耀虎可是整个铁刺佣兵团的宝贝,当初花费了格林不少心血。
这一队人马,浩浩荡荡从古森之城出发,一会儿的功夫,便已经远离了古森之城。对于一个商队来说,赶路才是首要目的,每前进两个小时的路程,格林才会下令休息一会儿。到了吃饭时间,也是简单的吃点干粮就继续上路,所以前进的速度很快。
……
第五章 沙匪,除名
第二天,当太阳悬挂在天空正中的时候,整个商队在格林的命令下停了下来,原地休息一个时辰。
辰宇从马车里跳了下来,一眼就看到格林正站在一棵大树的阴凉下拿着水袋喝水,便直接朝着格林走了过去。“格林团长,你以前护送过其他商队前往威利斯城么?”
“小兄弟,我们铁刺佣兵团可是组建有四年多时间了,从古森山脉护送商队前往威利斯城,最少也是有七、八次。”格林一边很是自信的説道,一边把手中的水袋递给了辰宇。
现在正值大中午,太阳很毒辣,天气很酷热,辰宇接过水袋“咕嘟咕嘟”连喝了五口,“格林团长,那你应该知道还有多少天到达威利斯城吧?”
“恩,小兄弟,别左一个团长,右一个团长的叫,我比你年长,你直接喊我格林大哥就成。要是从今天算起,大概还要十八天左右才可以到达,这个到达威利斯城的时间很不好説。”格林摸了摸络腮胡子,却是在大树的阴凉下一坐了下来。
“格林大哥,难道説是因为天气因素和货物重量不同,所以到达的时间不确定么?”辰宇微微皱眉。按理来说,铁刺佣兵团都护送商队前往威利斯城那么多次,格林怎么会连个大概时间都不好说。
“天气因素可以算是原因之一,要是遇到沙尘暴,很有可能会延期到达十天左右。当然,还有可能遇到劫匪。如果真遇到劫匪,不光到达时间不好説,连能不能到达都是一个问题,他们一般不会留活口。”格林表情凝重的说道。之所以一个商队会申请佣兵团保护,倒不是因为天气因素的原因,而是为了避免一遇到劫匪就彻底完蛋。
“格林大哥,你是説沙尘暴么?在奥兰帝国境内竟然会遇到沙尘暴么?”辰宇有些难以置信,沙尘暴在奥兰帝国境内十年也才发生过几次而已,这还是因为全年天气都过于干旱的缘故。
而且,那还都是几次小型沙尘暴,也就是黑风骤起,天地闭合,沙尘弥漫,一天内就过去了,甚至连商队赶路都影响不大。
“你难道不知道奥兰帝国境内是有沙漠存在的么?”格林惊讶的説道。
“格林大哥,你的意思是説,我们此行要经过莫雷霍斯沙漠?”辰宇不由乍舌,不会是要路过莫雷霍斯沙漠吧?奥兰帝国是有一个沙漠,那个沙漠就是莫雷霍斯沙漠。
“没错,古雷霍斯沙漠是快速到达威利斯城的必经之路,倘若不从莫雷霍斯沙漠那条路线走,至少要多绕二十天才能到达威利斯城。”格林无奈的笑了笑。
“那我们要多少天才能进入莫雷霍斯沙漠呢?如果不遇到沙尘暴和劫匪,我们又要多少天才可以走出莫雷霍斯沙漠呢?”辰宇对沙漠也有一些好奇,根据书籍中记载,莫雷霍斯沙漠可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死寂之地。
死寂之地,有着它独特的风景,也有着独特的魅力。
“……一路相安无事的话,我们只要十三天时间就可以进入莫雷霍斯沙漠,三天时间就可以从莫雷霍斯沙漠出去。”格林稍稍想了想说道。
“这么説,从莫雷霍斯沙漠出去以后,只用两天就可以到威利斯城了是么?”辰宇説道。
“恩,是这样没错。”格林点了点头。
辰宇沉默了,沙尘暴和劫匪,最好一个都不要有,这样的话十八天就可以到达威利斯城了。
“辰宇。”马车布帘掀起,露出墨凝那可爱的脸蛋。
“墨凝,怎么了?”辰宇看着墨凝笑了笑。
“外面那么热,你快回马车里,马车里凉快一些。”墨凝招了招手,让辰宇回去。
“恩。”辰宇答应了一声,就直接走到马车前钻了进去。铁刺佣兵团里除了团长格林外,辰宇很少和其他佣兵说话聊天。
……
奥兰帝国,距离莫雷霍斯沙漠不到三公里的山谷通道。
十多辆装满货的马车缓缓向着莫雷霍斯沙漠方向前进,马车周围的数十名佣兵脸上都露出了一丝凝重的神色。在这队人马最前面的一个壮汉,从坐骑上跳了下来,整支队伍顿时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壮汉快速跑到了队伍中间的商队雇主马车前说道:“就要到达莫雷霍斯沙漠了。”
这队人马,正是从古森之城出来护送商队前往威利斯城的铁刺佣兵团,经过十四天时间的赶路,终于就快要到达莫雷霍斯沙漠了。
正如所有人希望的那样,从古森之城到达这里,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平安无事。
“这么快就到莫雷霍斯沙漠了。”辰宇掀开布帘,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今天我们在这里扎营,修整一晚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就进入莫雷霍斯沙漠。”格林沉声说道。
“格林大哥,后面的路有什么危险么?”辰宇的目光在佣兵们脸上扫了一圈,不仅格林脸色很凝重,周围的佣兵们脸色也格外凝重。
“在莫雷霍斯沙漠范围有着很多的沙匪组织,有几个沙匪组织非常活跃,非常猖狂。这几天是整个行程中最危险的一段路,商队很有可能会遭遇到沙匪组织的打劫。”格林有些沉重的说道。
“之前那几次护送商队前往威利斯城,你们有没有和那些沙匪组织碰过面?”辰宇淡然说道。
“没碰到过。小规模的劫匪组织遇到有佣兵团护送的商队都不会冒然打劫,大规模的沙匪组织我们佣兵团也没碰到过,要是碰到的话,我们铁刺佣兵团估计也就全军覆没了。”格林不由苦笑。
“那些沙匪组织很厉害么?”辰宇不解的问道,要是真有实力,谁还会去做沙匪?
“那些沙匪对莫雷霍斯沙漠很熟悉,凭借着对地势的熟悉,他们经常打劫过往的商队,最主要的是他们人多势众,大的沙匪组织甚至有几百人,他们一旦打劫商队成功,从来不留一个活口。”格林给辰宇解释道。
“哦,那倒是很有趣,不知道他们头领的实力怎么样?”辰宇依旧淡淡的说道。
格林以为辰宇是在跟他说笑,也就没有在意。“他们头领大多是剑师级别,顶多也不过是大剑师级别。普通成员的实力倒不是很强,也就和我们铁刺佣兵团中的佣兵们实力差不多。不过,他们就是胜在人多。”
“那碰到大一点的沙匪组织,我们不就凶多吉少了?”辰宇看了格林一眼,他也一下明白了,佣兵也是一种在刀口子上滚爬的职业。
本以为佣兵护送商队很轻松,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甚至跟行军打仗都没什么区别。
“那倒不是,沙匪组织又不会命令所有成员全部出动,凭我们的实力,如果只是碰到一个五十人左右的沙匪组织,我们这些人应该还能有一部分可以保住性命。”格林勉强笑了笑。
辰宇淡然一笑,格林也只能自我安慰説説五十人的沙匪组织,倘若碰到一个百人的沙匪组织,铁刺佣兵团铁定是要从佣兵工会中除名了。
……
第六章 绿洲,沐浴
无边无际的沙漠,死寂的沙海,总是只有一种单调的颜色:黄色、黄色,永远是灼热的黄色。
天地间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静止不动。
狂风袭来,沙粒飞扬,天昏地暗,那是一抹荒寂、一道苍凉、一帘无望。
沙的世界,不可立足,甚至连流沙中的足印都是滚烫的,滚烫到了冒烟的地步。
沙浪前涌,如同无形巨手,把沙漠揭去了一层,又揭去一层,层层叠叠,永无止境。
沙丘就像是一个个横卧着的巨人,只是横卧,却还是让人心悸。有那么一队人马,正在从巨人身上翻过,一个个犹如流动黑点,根本难以与巨人的身躯相衬。
“辰宇,还要几天才能出莫雷霍斯沙漠啊?这里真的好难熬。”墨凝撅了撅嘴,可爱的丹唇却已微干,可见这里实在是太热了。
“还有一天时间了,走出莫雷霍斯沙漠,就快到威利斯城了。”辰宇说完拿起水袋一连喝了几口,有些烦躁地掀马车开布帘看了看周围的景色。
火红的太阳越升越高,照射着这沙海。刹那间,大沙漠上升腾起一片灰蒙蒙的沙雾。
一眼望去,到处都是单调的黄色,连一棵树木都没有,沙漠的广阔使所有佣兵都感到了疲倦。沙漠给人们一种感觉,似乎永远都走不出去。
第一天走进沙漠,辰宇和墨凝都感叹着沙漠独特的美景,但是时间长了,也就开始心烦了。
时近中午,太阳升得老高老高,晒得沙漠直冒烟。商队停下来休息,支起了一个个帐篷。但是沙子热得烫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这就是沙漠最可怕的地方。
也幸亏用来拉车的马匹都不是普通货色,要不然根本就无法在沙漠中拉车前行。
“团长,我们是不是应该在那个绿洲休息,正好还能补充下水源。”一个佣兵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道。
“恩,这次休息好了,一直到绿洲再休息。不过。到绿洲应该是夜里了。”格林看了看周围的佣兵们,每个人脸上都是布满了疲倦。
先不说水源充不充足,单单是这该死的天气就会让人心中升起莫名的烦躁。
沙漠中,最难熬。
……
夜,太阳在黑色天幕中隐没,黑暗中的莫雷霍斯沙漠,显得更加苍凉和悲壮。
在万分苍凉和悲壮的景色中,一块苍翠的绿洲渐渐浮现,犹如一块绿宝石镶嵌在莫雷霍斯沙漠的边缘,即使是在黑暗中,却也能让所有人的眼睛为之一亮。
茫茫沙漠,一汪湖水点缀,小湖周围草木盎然,在黑夜中依然是风情万种。
“呼!”
车队停了下来,所有佣兵顿时欢呼起来,在欢呼的同时,又皆惊诧于沙漠之中为何会有这么一汪清水。
且不説这无尽的流沙,单单是沙漠中那毒辣的太阳,这片绿洲的存留也称得上是一个奇迹。
“你们全部给我安静!!你们是不是都疯了!!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很容易引来沙匪么?”格林的声音在佣兵的欢呼声中响了起来。
“哗!”
所有佣兵顿时安静了,他们也意识到自己的动静确实有些太大了,那样很有可能会引来成群结队的沙匪。
“兄弟们,我没说你们不能动,只是不要太疯狂,哈哈哈,快去好好洗个澡舒服舒服。”格林一边大笑,一边带头跳进了小湖净水中。
沙漠中的沐浴,才称得上是一种真正的享受。
“扑通~~扑通~~扑通……”
就像下饺子一样,一个个佣兵相继跳进了这清凉的小湖,用这一汪净水大肆浸泡着他们疲惫的身体。
“辰宇,我怎么办?”墨凝可怜兮兮的看着辰宇,她又不能和一堆大男人一起沐浴冲洗,可这小湖又实在是太诱人了。
“要不你去远一点的地方,那里没人。”辰宇看了一眼近乎疯狂的佣兵,又看着可怜的墨凝笑了笑。
墨凝向前走出几步,却又转过身走回到了辰宇面前,“我有点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一有动静我就过去。”辰宇揉了揉墨凝的紫发,墨凝眨了眨大眼睛,才鼓起勇气朝着没人的地方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