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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紫色的小花聚成团,沉甸甸的挂在枝上,有微苦的醉人芬芳,我们两个小小的人挤坐在生了青苔的石板上用婆婆亲手酿的酸奶就着夹心饼干,点点用两只小手握着饼干轻轻扭,分成上下两片,奶油多的那片总是我的。
当时有不太熟的熟人路过,大概是因为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赶着去做,所以就悠闲地站在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点点分配夹心饼干,看了一会儿后那人走到我们面前做出一副亲近的样子问点点:“本爷怎么把奶油多的给弟弟啊?”
面对那人的和蔼可亲,点点保持一贯的“没礼貌”回答到:“小爷做事要你管!”那人只是笑,有点尴尬,于是那人想缓解这尴尬就伸出爪子向点点头上摸去,点点却一脸嫌弃的躲开,熟人两次吃瘪尴尬到无以复加,熟人环顾四周发现幸好没有人看到这里发生的事情,然后识趣的快步离开。
等熟人走远,我傻呵呵的问了点点同样的问题,点点以溺爱取代冷漠,伏在我耳边轻声答:“奶油甜,多奶油的给你。”那是很美好的回忆。
当然,点点对我也不总是那副温柔的模样,记得有一次我看到点点私藏了一罐看起来就很好吃的糖果,精致的糖罐里面装着五颜六色的糖豆,那色彩斑斓的糖豆对我的诱惑太大,忍不了,于是我就流着哈喇子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站在点点面前努力卖萌。
卖萌这招百试不爽,要知道那时的我还没有被时间搞大肚子,脸上也没有如今的岁月痕迹,不论是谁,只要宝宝我肯放下曾经不可一世的傲娇微,然后笑着卖个萌,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结果这次点点完全不吃这一套,这样就尴尬了,当时的我除了卖萌以外面对点点没有任何其他办法,哭也不是小爷的风格,于是我在深思熟虑前抱起糖罐就跑,小时候的我身子轻,爬起树像猴儿一样,眨眼就已经爬上家门前的老苹果树,点点自然追来,我蹲在树枝上冲点点喊:“你是知道我小暴脾气的,逼急了我可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你再逼我我就把糖丢掉你信不信?”
点点站在树下面目狰狞的笑着说:“死小孩儿,你给我乖乖下来把那罐糖摆回原处然后上三炷香,我保证不打你。”
我当然不会轻易的离开安全的树顶,我虽然小,书也读的少,但我又不傻,于是我冲点点喊:“我才不信你,你背后藏得什么?板砖是吗?你不要以为我没有看到,有什么话你先把板砖放下再说。”
点点并不放下手里的那半片砖,狞笑依旧:“一会儿我给你买酸奶……两碗。”话罢点点犹豫了一下,原本狰狞的神色变得柔和接着说:“明天也买两碗酸奶给你,你妈不准我给你吃太多东西。”
我自言自语:“妈妈规矩真多。”然后冲点点喊:“一共四碗酸奶哈,不许骗人。”
得到点点的确认后我天真的离开相对安全的树顶,实际上我确实太天真,我竟然忘记了点点还没有丢掉手里的那半片砖,天真的结果就是被点点揍得鼻青脸肿然后被强行拉去老婆婆那里吃酸奶,就是这样。
关于那罐引发血案的糖果,实际上是点点为我准备的生日礼物,当生日那天点点把糖果罐递到我手里时我脱口而出:“你他妈不早说……”话还没说完就又是一顿胖揍后被她拉到屋里分吃那罐两人都垂涎已久的糖果,就是这样,虽然我挨了揍,但那是小时候专属的温暖不是吗?
其实点点也不总是那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她也有挺小女孩的时候,毕竟她还是个可爱的姑娘。
(未完待续)
本章完
思念伴身,再不分离(下)()
点点喜欢柠檬茶,纸盒包装的那种,凉的热的都好,她总把吸管咬的瘪瘪的慢慢喝,样子很可爱,有照片为证,记得那时我们去到青海湖玩,点点坐在湖边的大石头上捧着柠檬茶低下头慢慢喝,额前的青丝随着风的意思在飘,她身旁有成簇的格桑花,身后是圣洁的青海湖,整个画面宁静、美好,画中姑娘干净美丽,点点白净也消瘦的面庞惹人怜爱,给人很清新很干净的感觉。
我真的很喜欢那段时光,以至于我恨不得永远赖在那段没有忧愁和分离的时光里做一个什么也不懂,每天只知道追在点点屁股后面要甜筒吃的小屁孩,可是时光匆匆,时间这条狗不会快进也不肯逗留,随着时间这条狗永不停留的前进,我到了上初中的年龄,家里送我去西宁市上初中,而点点却留在平安,好在两地相距不远,乘厂里直达西宁的班车仅仅一个小时车程,所以点点每个周末都会来西宁看我,陪我整天。
点点总乘最早班的大巴车来,坐最末班的大巴车离开,她的每次到来我都望眼欲穿而她的每次离开我都万般不舍,我虽然知道她下周还是会乘最早班的大巴车来陪我整天,但是依然难受,这大概是因为我早已经习惯了依赖点点,习惯了有点点陪伴,当我习惯了我的生活中有点点后我才明白习惯是多可怕的事情。
再后来,原本固定的分离与重聚突然变成了两人天涯海角,而再度重逢的日子遥遥无期。事情是这样的,点点因为老院里的一些事情,或者说一场风波,被她父亲送到英国的朋友那里生活,当时刚刚初三的我知道,英国是个很遥远的地方,点点没法再像以前那样在每个周末坐大巴车来陪我,不过我也从电视上知道英国是个很好的地方,点点在那个国家应该会生活的好。
我虽然很希望再见到我的点点,但唯一重逢的希望,也就是点点的父亲却也被印着公安字样的小车带走,再无音讯,我第一次感觉到在这个偌大的世界里,小小的我们是这样的无奈,我第一次明白不是所有不幸都可以像没考好的成绩单那样,能够很容易的在打印店得到改变,生活是很现实的东西。
就这样,我与点点在人潮人海中走散,分离来的如此突然,以至于我们还来不及留下对方的任何联系方式就已经天涯海角,得不到对方的丁点消息,不过寺庙里为我起名的那位老方丈曾告诉我“世间的分分合合由缘而生,缘尽,失散在天涯海角,缘聚,相逢于人潮人海。”我不相信我与点点的缘分会轻易散尽,值得庆幸的是重逢与当初的分离同样猝不及防,那猝不及防的重逢是在两年后。
那天我在学校,正逢午休的我低着头往学校食堂去,才回国不久的点点刚打听到我的下落就赶来我所在的学校找我,她远远地冲我喊到“死小孩儿!”只有点点才会这样称呼我,我一脸懵逼的抬头看,还来不及反应已经被冲过来的点点紧紧抱住,肩头有温热的潮湿,点点很久才松开,我们默契的稍稍向后退一点,然后相互观察着对方的变化,我的点点长高了一些又白了一些,小时候的短发已经留长,随意的披着,变得更漂亮了,她没有浓妆艳抹仅仅画了很有呼吸感的淡妆,看起来干净、自然,这说明她还依然是我所熟悉的点点。
点点的双眸覆盖着薄薄的水雾,她问我有没有想她,我太开心以至于忘了如何用语言表达对她的思念,剩下的只有微红的眼眶和来自于内心的喜悦在脸上毫不保留的表达,见到我这样,点点轻轻地一拳打在我胸口“死小孩儿”随后又是长久的拥抱。
我在漫长的期盼后终于重新见到了我的本爷,于是我请了假陪点点去重温那些有美好记忆的地方,我们去了平安的老院儿,那位买酸奶的婆婆还健在,她亲手酿的酸奶依然是小小的时候吃过的那种味道。我们去了小花园,那块长着青苔的石板也还在,也依然挤的下我们两人。我们重游青海湖,点点在可爱的草原上奔跑,同牧民家的白牦牛合影,坐在格桑花丛中喝柠檬茶,一颦一笑都清澈的如同圣湖中的水,她美得像是梦境里的人。
我在湖边问点点她这次回来是不是就不走了?她点头,她说她要开个小酒吧,再也不离开。
点点的小酒吧才不久就开张,想到了就去做,这就是我的点点。点点的小酒吧是很简单的那种,里面没有嘈杂的电音,没有刺眼的激光,只有木质的吧台和几张木桌几把木椅,灯光柔和的刚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就像和点点在一起时的感觉。
点点的酒吧不卖昂贵的鸡尾酒,没有奢侈的进口佳酿,她只卖颜色微黄的农家自酿和普通的国产啤酒,对了还有点点从婆婆那里亲手学做的酸奶。
点点开酒吧不为钱,只为开心,开心就好,这就是我的本爷。
回忆无需钥匙的开启就轻易泛滥成灾,肆无忌惮的冲刷过赤条条的我,炙痛着伤口。我干笑着说:“思琪,你可不敢框我,这不好笑。”电话里传来冰冷的回答,字字覆盖着寒霜“不框你,本爷现在在家,你过来吧。”
等我从回忆中挣扎出来再赶到点点哪里时天已经蒙蒙亮,平日里一起玩的哥几个都守在门口,我轻轻的敲门“姐,是我。”房门打开条缝,点点拉我进屋就又关上门,她是笑着的,笑的很干净,如同恶作剧得逞的小孩那样。
我强挤出微笑说:“姐,他们骗我说你病了。”
“他们没骗你”点点语气平缓,没有情绪,听不出悲喜。
我低下头问:“姐,怎么不去医院?”
点点的声音清浅:“人都会生病,有些病治得好就去治,而有些病治不好所以顺其自然,努力珍惜好剩下的时间,多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尽量少留遗憾,你是我弟弟,只有你了解我也只有你能理解我,所以才让你进屋,如果你不能理解我,那么你也出去。”点点依旧语气平缓,没有悲喜。
我揉揉眼睛问她:“还剩多长时间?”
点点答:“还可以活半年,我问过医生了,离开的时候肉体上不会太痛苦。”她说的很轻松,然后她突然的严肃起来“肉体上是否痛苦不重要,但我走的时候希望可以有内心的安稳,可以没有牵挂,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让我可以很放心的离开。”
我忍不住泪,却还得让自己保持微笑,我点头:“我知道了,你接下来的时间想做些什么?”
点点笑得洒脱说:“去旅游吧,电影上都这样演。”
我笑着骂她俗然后收拾行李陪她一起走完剩下的路,我得让她能够带着她那干净的微笑没有牵挂的结束,在点点安静的闭上她那双清澈的大眼睛,面带微笑的离开时,我告诉自己,我并不是很悲伤,因为我相信点点不会离开我,要知道结束也是开始,对我来说点点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之后点点永远会以我对她的思念为载体陪伴在我左右,再不分离。
本章完
猫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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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生总会遇到这样一个人,命运交织却又彼此分离,以为离得很近却始终无法拥有,生命轨迹不断交叉,一个点又一个点却始终分道扬镳,直到以为已经失去,她才迈着不快的步子,优雅入镜。
对于我来说猫小姐就是我这一生中遇到的这个人。
猫小姐本名许栩,感觉很好的名字却是她父亲翻字典翻来的。她的出生和起名一样草率,当年她父亲风流,喝了两碗大补汤,就和卖大补汤的老板娘羞羞的事情,然后十月怀胎有了她,那老板娘将她送还她父亲后消失,再无音讯。她父亲随便给他安个名字后送由她奶奶照顾,很少再过问,仍由猫小姐自由生长,就是这样。
我认识猫小姐时十七岁,上高中二年级,猫小姐十九,经营着一家自己的格子铺。当时是我逃学去网吧包夜遇到的猫小姐,那天正逢小学生放假网吧生意好,大厅的单座全满只剩双人沙发,故与猫小姐同坐。起先谁也没搭理谁,直到后半夜猫小姐抽完了烟,找我要烟才搭上话,俩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
猫小姐见我穿着附近高中的校服便问:逃学出来上网不怕被发现吗?
逃过学的人都明白,当时很反感别人提这事情,大概是因为做贼心虚和卑微的迷信心理觉得不吉利。我笑着反击: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在网吧玩通宵,不怕遇到坏人吗?
猫小姐没听见我说话似得,只自顾自的玩,直到烟灭了又点起一支才开口:你觉得我漂亮吗?
啊?她问的很突然,不过她确实是很漂亮的姑娘,有很好的身材,标致的五官,脸型偏瓜子脸又稍圆画着淡妆,长发随意扎起来,发梢染着一点点蓝和一点点紫,唇色也很好,整个人有小猫般慵懒的性感。
猫小姐又问一遍:你觉得我漂亮吗?
她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当然她也确实有自信的资本,我装着很随意的答:挺漂亮,怎么了?
猫小姐盯着自己的屏幕慢慢说:交个朋友吧。
我们互换聊天账号后猫小姐熄灭烟,借了我的外套窝沙发角落睡,她缩成小小一团,像只小猫那样。
天刚蒙蒙亮,我没打扰熟睡的猫小姐悄悄离开,溜回宿舍等起床。起床前的宿舍寂静无声撩动着我青涩的幻想,我躺在床上与天花板对视,眼神没有焦点,情不自禁的想着猫小姐,想着她慵懒的性感,小猫般的姑娘。
我等到夜幕再次笼罩天空,溜出学校,像赴约那样赶去网吧。还是那张双人沙发,猫小姐已经登了机子在玩,她登了两台,一台她自己在玩,另一台是留给我的。
我明知故问:你怎么知道我会来?
猫小姐将我的外套丢还给我:你的外套还在我这里,你故意留下的,不是吗?
我干笑着无力辩解:我仅仅是对你好奇。
猫小姐也笑:对陌生异性好奇,不是贪图美色就是寂寞空虚,你属于哪种?
我无言以对,装着没听见,猫小姐与我谈话时总喜欢拆掉我的所有台阶,让我无路可退,逼我到死角看着我尴尬的样子背光冷笑。
其实我与猫小姐相识纯属巧合,江湖儿女相逢于江湖,攀不起交情,更谈不上信任。匆匆过客而已,哪有什么情义可言?但我们之间却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让我们相信任着对方,也相互坦诚。正因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我与猫小姐一次次相见,相互了解,成为很好的朋友。
那段时间,我与猫小姐很频繁的在一起上网、吃饭,或者仅仅随便到什么地方坐着聊天说很闲很闲的话,我很痴迷同猫小姐在一起的感觉,与她在一起时总是很轻松,至真至纯,至无压力。
我们在一起待得时间越长,相互了解便越深。
猫小姐高一辍学,开始打工,赚钱,大步迈向她的梦想。对了猫小姐的梦想是开一家自己的饰品店,很明显她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她十八岁那年拥有了大部分公民权后就毫不犹豫的租了店面,开了家格子铺。我刚认识猫小姐时她奶奶刚去世不就,猫小姐卖了奶奶留下的老院子,买下了那间店铺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个体。
而我十七八岁的时候呢?还埋身题海置身课堂,可她却已经步入社会,而我还在爱做梦的年纪时,猫小姐已经朝着她的梦想大步前行。“当我们在做梦时总有人在努力,社会就是这么残酷”我不禁感叹。
猫小姐爱自由,她总大步迈向她自己的选择,她认为这样才能不辜负自己的选择。猫小姐还喜欢旅游,一个人去,随便去哪里都好。猫小姐给我看了她的相机,几千张花花草草的景,少有她自己的身影,偶尔翻到她的身影,也永远是一个人,小小的,有点单薄,穿简单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