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少年将卧室内可能留下的指纹脚印迅速擦去,堂屋和走廊他没有动,没有那个必要,昨天作为客人,他曾经出入那里,留下痕迹是很正常的,没人会怀疑。
这个名叫“卧不库达”的苗家寨子位于湘西的龙山南麓,村民散落而居,因为险峻陡峭的山势和高大茂密的丛林植被,彼此遥不相望,这为他弃尸提供了很大便利。
经过外置的旋梯,将女尸抱下吊脚楼,扔入后山深不见底的山涧,只用了十几分钟。
没有多作停留,少年转身往寨子东南方向走,狭窄的羊肠小道在林间蜿蜒伸展,两边是遮天蔽日的葱茏树木,暗影憧憧,有凉风掠过,树叶飒飒作响。
“哇哇哇!”锐利响亮的喋叫声倏然响起,少年悚然一惊,转身抬头,只见不远处的树梢,一只昏鸦拍打着翅膀,自枝桠间飞起,怪叫着,扑啦啦飞向天空,很快融入暗夜里。
果然是做贼心虚吗?少年冷笑着摇头。
走出没多远,一个人影突然自前面转弯处闪出来,是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子,青布包头,脸型方正,身着左衽上衣、大脚长裤,赤足蹬着双结绳草鞋,背着竹编背篓,他叫陶尼,是寨子里的巫医。
看见少年,陶尼微微一愕,随后揶揄地笑问:“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干什么?难道楼了?”
似乎神灵也憎恶杀人凶手,竟然让少年在这种时候撞到熟人,明天早晨,爱菱失踪的事就会传遍全寨,到时陶尼必然会对自己产生怀疑,惹出大麻烦。
“唔,你呢?要去哪里?”少年暗暗皱眉,不动声色地随口应付着,悄悄摸出腰间别着的银质小弯刀。
“宋阿嫂昨儿上赤柱峰采草药,遇到趺吻蝮,虽然没被咬到,可吓得够呛,魇住了,让我过去瞧……”陶尼的话还未说完,少年飞快抡起手臂,一道银光急速划过,在他颈项上割出道细细的划痕。
陶尼震惊得呆住,错愕地望着少年,几秒钟后,划痕倏然绽开,裂成一道长长的口子,像开口笑的饺子,鲜血自裂缝处泊泊涌出。
不敢相信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陶尼神情茫然,未出口的话全卡在喉咙里,下意识摸了下脖子,掌心一片湿黏,染满了腥红的液体。
四目相对,少年歉疚地别开脸。
陶尼张开嘴巴,想问出心底的疑惑。断裂的喉管却没办法把声音顺利传达到口腔,灌入的气流反而使血液流淌得更快,他痛苦地揪住衣领,慢慢软倒在地,眼珠瞪得几乎鼓胀出来,竭力抬起手指,哆哆嗦嗦指向少年。
“我也不想杀你,谁叫你这个时候偏偏出现呢?”少年低垂眉睫,避开他的视线,压得低低的嗓音,带着些微懊恼,“要怪就怪宋阿嫂生病的时机不对。”
更多的血从陶尼颈项咕嘟咕嘟涌出,濡湿了他身下大片的土地,血腥味渐渐在空气中流溢开来,他拼命张着嘴,断开的气管却只能发出嘶嘶的气流声。
“对不起,”少年睫毛急促地抖动,从齿缝中挤出几个干涩的字,“就算是我欠你的。”喃喃说着,他咬了咬牙,脸上浮现出一抹决绝的狠戾,从怀中摸出枚桃木钉,不肯给自己犹豫的机会,迅速钉入陶尼头顶百会穴。
像被电击到反射神经的青蛙,陶尼身体剧烈地抽搐了下,马上不动了。
少年迟疑两秒钟,又麻利地掏出四枚桃木钉,分别钉入陶尼的手心、足心,这是苗疆黑巫术中最臭名昭著的五心锁魂术。因为太过恶毒,施术人稍一不慎,就有可能被反噬,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走到这一步,无论如何,他都已经无法回头,即使明知是错的,也只能继续错下去。
他对自己说,为了那个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就算,真的万劫不复、永坠刀山地狱(ps1:),也是值得的。
乌云遮蔽了月亮,浓浓的夜色掩饰了罪恶,迷离交错的葱茏树木,在少年脸上恍惚成阴森交错的重重叠影,俊美的脸孔因此显得异常狰狞可怖。
第37章 一()
时针指向夜里十点。
乘客大多已进入梦乡,机舱内只有几盏头顶灯,散发出柔和的淡黄色光晕。
飞机此时正翱翔在几万英尺的高空,舷窗透出半块毛巾大小的一块暗夜。
骆柯望着手中的人偶娃娃,眼神复杂。
人偶娃娃的造型是个苗族服饰打扮的少年,不过拇指大小。
纯手工木雕,用天然颜料涂色。
虽然没有工厂里,那些机械化生产出的雕刻品色泽光鲜,可雕工很细致,打磨的也很光滑,制作者显然花费了很多心思。
如果仔细观察,还可以隐约看出,眉眼间的轮廓,和骆柯有七八分相似。
“让让。”坐在他旁边的叶析,将上半身倾斜过来,兴致勃勃地向窗外张望。
空间太狭窄,他动来动去的,胸前的纽扣,好几次差点碰到骆柯鼻尖。
“喂!”骆柯不悦地挑挑眉毛,出声警告。
可叶析只顾着往外瞅,压根没在意。
今天是2011年9月25日,距离镜子游戏已经过去整整一年多。
b大男生二号公寓603寝室轰动一时的血案,因为太过匪夷所思,根本没办法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只能不了了之。
至于游程的自杀,他死前曾经留下遗书,承认自己是杀死叶慕青的真凶。
不过,鉴于疑凶路飞多年前意外死亡,该案早已结案。
考虑到游程和他父亲的特殊身份,如果再爆出真相,必定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必要的轰动效应,所以警方几经权衡,只把详情告知相关家属,并没向社会公众公布遗书的具体内容。
毋庸置疑,这件事带给叶析很大打击,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他才强迫自己接受哥哥杀死母亲的事实。
可是,不管怎么痛苦,怎么难以面对,日子还是如同流水般,哗啦啦淌过。
关于俞允泽和那个恐怖悲惨的夜晚,关于游程和对于他自杀原因的诸多揣测,都渐渐在人们脑海中淡去,几乎不再被提起。
像很多很多往事,无论当时怎样惊心动容,最后还是一点点被尘封在记忆的死角。
人类,本来就是善于遗忘的。
也许正因为这样,生命才能继续,生活才能不停地前行。
曾经喧嚣纷攘的校园,也慢慢恢复了昔日的平静。
几天前,骆柯突然收到一封快递,里面只有张装帧精美的红色请帖。
封面是两颗用丘比特箭贯穿的漂亮心型,下面还有两只交颈的鸳鸯,紧紧依偎。
毫无疑问,这是张喜帖,俗称红色炸弹。
讲究风水的人,会把喜帖上的“囍”字剪下来,挂在家中的观叶植物上。
譬如盆栽、绿植,不过有个额外要求,就是观叶植物的盆,必须是陶土材质。
据说,将盆栽放在房间的南方,“囍”字就会牢牢扎根,帮助主人招来桃花运。
骆柯对此自然是嗤之以鼻的,此举会招来桃花运不假,不过是不是烂桃花就得看造化了。
所以这种事儿,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给他寄来喜帖的人,名叫旷野,是他的高中同学。
旷野来自神秘的湘西苗族部落,邀请他远赴湘西参加自己的订婚典礼。
视线凝结在人偶娃娃上,骆柯神情渐渐迷惘,眼前浮现出一张清丽精致的面容。
“骆柯,你要看我的课堂笔记吗?”少年带着一丝赧然的,微微笑着问。
笑容羞怯干净,像最天真无邪的孩子。
那时候,骆柯常常参加篮球队的训练,缺课是家常便饭,需要跟同学借课堂笔记。
旷野的笔记,是全班同学中,记得最工整、最详细的,比老师讲公开课时的板书还规范。
恍惚间,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其实才不过短短的一两年,几百个日日夜夜。
似乎人生就是这样,当时觉得天塌地陷、了不得的大事,回头看看,不过是可有可无的过往。
曾经那么亲近亲密的两个人,几次寒来暑往的轮回中,便变成了老旧照片上面容模糊的过客。
骆柯正想得出神,一直瞅着窗外的叶析突然回头,冲他翻了个白眼:“这个破娃娃你都摆弄一路了,烦不烦啊?你要是喜欢,我买十个八个韩式木雕人偶送你,日本的也不错,保证比你玩的这个好看。”
骆柯没搭理他。
一年前,在最后关头,骆柯终究没忍心对叶析下毒手,那是生平第一次,他违背奶奶的意愿。
他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后悔,可他很清楚,如果杀了叶析,当时就会后悔。
带叶析去湘西,骆柯是有私心的。
一方面,有他在身边,就像在自己和旷野之间架设了道防火墙。
另一方面,叶析毕竟不是人类,离开自己视线,总会有些许顾虑。
就像奶奶所说的:“鬼乃不祥之物,集贫贱、悲哀、衰败、灾祸、耻辱、惨毒、霉臭、伤痛、病死十八难于一身。
无论他是否存心,他的存在,对身边的人已经是不幸。”
为了把叶析带来的不幸降到最低,骆柯只能自认倒霉,将他放在自己视线里,随时监督。
“喂!发什么呆嘛,”没有得到回应,叶析不满地轻轻捶了他肩膀一拳,抬起胳膊指向窗外,“别浪费机票钱,介绍你看好东西——那里!
在这样的高度,会比用高倍望远镜看得还清晰哦,我们真幸运,现在能见度很好。”
骆柯不耐烦地转头,将视线和他指尖间的角度调整了好几次,才勉强找到叶析指着的东西——是北斗星。
像七颗璀璨夺目的宝石,点缀在犹如天鹅绒帷幕般的墨蓝色夜空中,熠熠生辉。
“无聊。”他冷嗤,在地面上,晴朗的夏夜,即使不用望远镜,北斗星也能看得很清楚,现在这种程度,叶析表现得未免大惊小怪。
“是你不懂得欣赏!”叶析乌黑灵动的瞳子半眯,“我最喜欢星星了,看着就觉得亲切,特别是北斗星。”
这句话令骆柯心里怦然一动,因为他也很喜欢星星,尤其是北斗七星中的开阳,那种看见就觉得亲昵的心情连他自己都无法理解。
沉吟几秒钟,他突然问叶析:“你听过开阳的传说吗?”
叶析茫然摇头。
“跟蒂莲湖有关的。”骆柯提醒他。
“蒂莲湖?”叶析歪头,“几千年前山崩,芙蕖镇被掩埋了的那座湖?”
“是啊。”
“它跟开阳有什么关系?”被勾起好奇心,叶析立刻饶有兴味地道,“讲讲,反正坐飞机除了看星星都挺无聊的。”
夜色更深了,机舱里一片静谧。
骆柯压低的嗓音带着金属般的磁性质感,仿佛穿过亘古蛮荒、悠悠岁月。
他说,在芙蕖山中有座山谷,山谷里有片湖,湖水仿佛晕染了周遭草木的灵秀,竟然是奇异的绿色。
晶莹剔透,像块硕大的翡翠,神秘又瑰丽。
每年,湖中都会开一朵莲花,只有一朵。
没有人知道,湖中为什么会有莲花。
更加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莲花只有一朵。
当地人便称这座湖为蒂莲湖,期望它起码能花开并蒂。
当然,这个愿望始终只是美好的愿望。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天上北斗七星中的开阳星君偶然来到凡间。
经过芙蕖山的蒂莲湖,他一下子喜爱上了那朵莲花。
虽不及王母的金莲华贵,也不及如来处白莲的圣雅,更不及九天玄女处的妩媚,这空山幽谷处的莲却自有它的翩然。
俏生生挺立在枝头,肆意张扬、婀娜多姿。
回到天庭后,开阳每每遥望莲花,都不觉莞尔,明明是朵凡间最普通不过的花,怎么会是那个样子呢?
倒象是有了灵性似的,洋洋洒洒的样子,比王母的金莲还要岑贵,比如来的白莲还要自信。
天庭的岁月,无生无死无病无灾,也没有尽头。
说好听点仙根慧骨、清静无为,没有红尘的扰攘烦恼。
可千万年都那么过,就很无聊了。
开阳是北斗七星之一,又名武曲星君。
除了镇守本宫、护卫人间的将才,便是和玉衡、瑶光舞剑、下棋、品茗、弹琴……
就这样舞了几千年、下了几千年、品了几千年……实在是腻味透了。
他一时兴起,突然想看看那朵凡间的莲花,如果真的通了灵性,又是怎样一番光景。
于是,偶尔无聊的时候,开阳就开始为它弹奏仙乐、诵念心经,祈祷它年年岁岁花如是,岁岁年年不衰萎。
又经过很多很多年,因为得到仙曲心经的滋养,莲花终于有了灵性,成为花精,可以随意化身为人。
传说那莲花化体的男子,纵横山野间,笑傲红尘外。
集天地之英气、采日月之华光,俊美无俦、钟灵毓秀。
连佛祖座下,天天耳濡目染,听讲经说禅、偷吃佛前灯油的老鼠精,慧根都不及他。
开阳星君也啧啧称奇,禁不住诱惑,私下凡间,与他结交。
吴承恩说:“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
尘世不过几度轮回,两人便已厮混出数百年的交情。
第38章 二()
凡间的花精自然比不得天界上仙矜贵,瑶光和玉衡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好兄弟被拐带歪了。
连开阳的守护星辅也劝他,别总跟凡间的妖精厮混,没得失了仙家的体统。
更苦口婆心地告诫他,如果被太白金星和托塔天王那些死守教条、好管闲事的老家伙们知道,难免会在天帝耳根子旁编排他。
“咱们这位天帝也没啥,就是耳朵根子软了点,别人一搓火,他就容易冒烟。”辅如是说,“你又何苦丢话柄给他们。”
旁人的置喙,开阳压根没放在心上,只要得空闲,照样溜下界找莲花精厮混在一处。
偶尔得了天帝或者王母娘娘的赏赐、其他仙友的馈赠,也要拿去与它分享。
于是,太上老君的仙丹、赤脚大仙私藏的珍馐玉露,甚至嫦娥亲手做的月饼……都没少填进莲花精腹中。
“你这是暴敛天物、给牛嚼牡丹。长此以往,那个妖精还不知被你骄纵成什么样儿。”瑶光摇头,扼腕叹息。
“凡人养儿子也就养个几十年,我可是养了它数千年才脱胎成人型。
我不骄纵它,难道还骄纵你不成?”开阳斜挑着眼角,懒懒洋洋反诘,把瑶光气得半死。
这天,适逢蟠桃盛会,开阳照例将自己得到的仙桃悄悄揣怀里,兴冲冲跑去孝敬莲花精。
远远便看见东方天空乌云翻涌,一道道亮白的闪电,在天空中张牙舞爪,带着不怀好意的狂狷,如同一张巨大的光网,将整座芙蕖山团团笼罩住。
咔擦咔擦的炸雷,此起彼伏的炸响,一声连着一声,震得地动山摇、草木萧萧,声势甚是骇人。
开阳大惑不解,掐指一算,五百年一天劫,莲花精八百岁了,距离下次天劫还有足足两百年。
而芙蕖山中,并没有其他值得天雷轰顶的妖精,这雷打得未免诡异莫名。
他顾不得多想,忙向芙蕖山疾速飞去。
忽听一声轰然巨响在空中炸开,只见九道灿烂华光瞬间映亮天际,直击在芙蕖山顶。
霎时燃起熊熊烈焰,浓烟滚滚、遮天蔽日,和漫天乌云连成一片,仿佛整个世界都沉沦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
山中成千上万的野兽,惊恐哀嚎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