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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厨子以后-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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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到门口,胡三快步迎上来。

    褚直看向尽头的耳房,方才他听见了婴儿的哭声。

    怕产子冲撞褚直,裴婉被扔在了耳房里。

    “裴氏死了,孩子”胡三道,据说这裴氏肚里的孩子是褚渊的。

    裴氏死了?这真是便宜她了。

    “男孩溺死,女孩跟裴氏一起送到金陵裴家门口。”褚直不待胡三说完便打断他。

    胡三心中一凛,却没有迟疑:“是。”

    三爷是恨毒了这裴氏,连她死后也不放过。那孩子还不如是个男孩,再去投胎便是。跟着裴氏的死尸一起丢到裴家门口,裴家但凡要一点脸面,都不会容下这个来路不明的孽种。

第177章 擦肩而过() 
王甲来报明柔郡主快不行了。明柔郡主本身有六个月的身子,这么大的月份,胎儿又是先死在肚子里后被拽出来的,人是基本上活不了了。

    那几条找来的狗好福气,免得跟明柔交/媾了,褚直心想。

    “埋了吧,活着埋。”

    王甲吃惊地看了一眼褚直,然而只看到一个背影,如果他从正面看褚直,有可能会看到他眼里不太正常的光芒。顾长澜,看到了吧?这一切都跟我无关!为什么你不肯给你的丈夫一个机会?为什么你不能多等一天!

    以那样的方式离开他,惩罚他?

    沸腾的怒意让褚直剧烈的咳嗽起来,良久,他挪开捂着口鼻的帕子,帕子上是触目惊心的红色。

    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人在意他的生死,包括他自己。也许用不了多久,他就会和她见面了。

    所以,他恨的,到底是明柔和裴氏两个贱人,还是他自己呢?

    褚直打算带那头食了死胎的狼犬上路,死胎在狗腹里,带回燕京,顾二娘回魂的时候能看见。他太相信那回魂夜的传说,一刻也不打算歇息就要赶回燕京。王甲正暗自忧心他会把自己熬干,留在平阳府的侍卫忽然赶来汇报老太君晕倒了。褚直虽烈火烹心一般,却不得不先往平阳府一趟。

    平阳城;原平阳侯别院外街道尽头的拐角

    一个穿着半新不旧宝蓝色窄袖袍衫、身量修长,头戴帷帽的男子默默看着别院大门缓缓合上。

    “师姐”男子身后探出一人来,轻声唤道。

    “走吧。”伤好之后,她本欲一路向西。路过平阳,还是忍不住过来看上一眼。等候了半日,并未见到母亲出现,只是见父亲匆匆离府,不过月余,鬓角已有白丝。

    顾二娘掩好面纱,上马与慕迎歌一起向平阳城西门赶去。

    因为在那街角等候了些时间,此时太阳已高,街上有不少行人车马,两人小心顺着人流前行,前方忽然一片骚动,听声音似乎是什么重要人物从这条路进了平阳城。

    顾二娘刚定睛望去,慕迎歌忽然低低叫了一声“小心”。

    二十多骑装束一样骑兵转眼奔至眼前,两侧还跟有数条体型堪比小牛犊的狼犬。

    汹汹气势立即把路人吓的向两侧躲去,顾二娘听到慕迎歌出声提醒时就一夹马腹躲到了路边。但仍有一道视线扫了过来。

    帷帽上的黑纱遮住了褚直的苍白和病态,他着急看了老太君快些回燕京,根本不在意这样进城会造成什么影响,更不会在意路边有什么人。但狼犬经过之处,一个分外沉静人影莫名地引起了褚直的注意。那几头恶犬,跑到哪里哪就是一片惊呼,到处是人仰马嘶。那人端得好身手,轻轻一夹马腹,手一勒缰绳,就躲在了一个十分安全的地方。莫名的熟悉!

    顾二娘手心有些汗意,她坐在马背上一动不动。看着褚直骑马从她面前经过,藏在帷帽后的两束视线渐渐收回,头也不回地走了。

    好险!慕迎歌暗道,区区几息,贴身的里衫已经湿透了。

    “走。”顾二娘一挥马鞭。

    “走!”少年声音里含着欣慰,有谁知道在那一刻他惧怕的并不是褚直会发现顾二娘,而是顾二娘能不能控制住自己的心。

    须臾,两匹马前后出了平阳城西门,一口气奔出三十里,见前后无人,荒野茫茫,慕迎歌忍不住笑了起来。

    听见他笑,顾二娘放慢了速度,也微微笑了起来。

    “师姐,我这才是真的服你了。”慕迎歌笑道。

    “哦?为何?”顾二娘明知故问道。

    慕迎歌冲她微笑:“以前虽然我顶敬佩您的武艺,却不觉得您能如大丈夫一般不耽于儿女情长。”虽然顾二娘死遁可用惨烈来形容,但慕迎歌觉得那更多是伤透心之下的一时激愤。过了那段时间,顾二娘未必不会心软。褚氏一族,现在可是泼天的富贵了。就算褚直是个傻子,想嫁给他的女人也会多如过江之鲫。

    “谢谢你这么坦诚,以后你会更敬佩我。”顾二娘莞尔一笑,望向前方。她觉得她这一辈子,从现在才开始。

    “迎歌,我记得前面二十里处有个小镇,咱们去那儿休息一下。”顾二娘道。两人从五更出发,到现在也就一人啃了一个干馒头。

    慕迎歌自然没有异议,他打定主意顾二娘去哪他就去哪,所以他根本没有问过顾二娘有何打算。

    少年目中的坚定落在顾二娘眼里,固然感觉温暖,心底却是微微摇头。也罢,就让这少年再送她一程。

    鱼蒙这个小镇在平阳西六十里处,前头这几十里顾二娘两人一口气跑完了,后头这二十多里却不好走,都是山路,两人仔细走着,紧赶慢赶,在太阳落山前到了鱼蒙。

    从名字来听,鱼蒙大约离水不远。事实情况也的确如此。金松江穿山而过,在鱼蒙背后冲出一条支流,鱼蒙地高,在这里便形成一个缓湾,经水路去平阳,往来经商,或者捕鱼的人便在此处落脚,渐渐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大,却五脏俱全的小镇。

    虽然太阳刚刚下山,但顾二娘决意在这镇子上歇息一晚,因为往前路也不好走,没地方过夜。

    小镇客栈有好几家,两人捡了家干净的,要了两间上房。吃饭休憩不提。次日一早,慕迎歌因半夜觉得寒冷推窗一看,外头房屋树丛俱白茫茫一片,原来是下雪了。

    他心里高兴,便去敲顾二娘的房门,敲了半响没有回应。慕迎歌心生不妙,推门一看,人去楼空,唯有桌子上留有一张字条。上书感谢慕迎歌多日照顾,因前路茫茫,不敢误了他前程,后会有期。

    慕迎歌呆立半响,猛然咬紧下唇,冲了出去。

    正巧客栈伙计在外头站着看雪,听慕迎歌询问顾二娘离去方向,顺手朝着小镇后头一指。

    渡口就在小镇后头。乘舟到金松江不过小半个时辰,到金松江顺流而下那就一日千里,追也追补上了。

    慕迎歌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伙计的视线里。

    伙计回头,冲从客栈里面走出来的顾二娘点头:“爷,都按您的要求办了。”

    顾二娘取出一锭银子放在伙计手上:“如果他回来算房钱,给你你就收着,但不准透露我的去向。”

    顾二娘没有骑马,她很快走出了小镇,顺着山路朝西继续走去。

    慕迎歌的心思,她不会看不明白。她也年轻过,懂的那样一种情怀。但别的不说,就是这张跟褚直削似的脸,她就没法当做看不见。

    少年的路还长,总会再遇到令他心动的女子,而她,大约再不会为谁心动。

    山风卷起碎雪,形成一个小小的龙卷风,又在顾二娘身前碎开。她将大衍术运转到极限,身姿有如灵猿,在雪地上几个纵跃便不见了踪迹。

    三年后(一虐三年啊,请看我真诚的小眼神,别跳戏)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咳,我还没想好是从女主视角写还是从男主视角写,今天我要六点钟起床去隔壁小城,所以先睡觉了。下一章是防盗,12。5号换)

第178章 大月族 左贤王() 
大熙国占据中州六十四州最富饶土地,是最强大的国家。但中州边缘向西向北向南都有不同的国家部落,虽不及大熙强盛,却也不容忽视。

    不过这些政权一是受地理所限,二是受统治阶层自身所限,大多或向大熙俯首称臣或井水不犯河水。

    在这些势力中,最强大的当属西北的夏、辽、月三族。

    西夏不必说了,从大熙建国起,就与大熙纷争不断,直到后来成帝一直打到西夏的国都中兴府,西夏才算老实了几十年。

    在几十年之后,到了文华帝刚刚登基的时候,西夏王又卷土重来,老镇国公褚辛率儿子褚陶与西夏王在凉州苦战三月,褚陶一刀砍下西夏王的脑袋,从而结束了这场入侵,再度打败西夏。

    时隔二十多年,两王之乱时,西夏便关注着大熙局势,以期趁机入侵,坐收渔利之利。后来在青州城大战前,褚陶便发现了进入大熙的西夏探子,虽然与文王决战迫在眉睫,仍是留五万精兵驻守西夏进入大熙的关口,这才迫使西夏王犹豫起来,等义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下燕京以后,西夏王只剩下扼腕叹息了。

    西夏王错失良机,一腔怒气无处发泄,夹在西夏和大熙中间的小部落便遭了殃。

    辽族势力本更强过西夏,但自辽王病逝,辽太后摄政,辽国内部权利斗争堪比大熙两王之乱,虽然无暇顾忌大熙,但也常常在大熙边境打秋风。

    唯有大月一族,因一直保持游牧习性,倒算上安分。

    云和即位三年,西北各部送上来的求救一年多过一年。永平三年,云和见历经三年图治,大熙局势稳固,国内风调雨顺,百姓安康,这才命威宁侯顾如虎率二十万精兵远赴西北讨伐西夏。

    大军出发之时正值五月,凉州以北的广袤草原正是一年里水草最为丰美的时候,放眼望去,浓绿的草叶像一块巨型绿色毯子伸向天边,白云、羊群点缀其上,若不是西夏人时常过来掳掠,当真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世外桃源。

    此刻在这片草原上,猛地一声鹤唳传来,只见一头白鹤从天际坠落,上头还有一只先是受惊一般的坠落,下落十几丈后猛地飞高,在高空之上盘旋悲鸣。

    数匹毛色油光发亮的骏马疾驰过来,其中一骑奔至白鹤坠落之处,马速未减,马上大汉只是略微一弯腰,便将猎物抓到手中,高呼着迎向后面的几骑。

    “吾王,好箭法!”那抓着猎物的大汉由衷叹道,他手上的鹤虽然合上了翅膀,却有四尺来长,这种鹤飞行极高,极难狩猎,王却一箭射穿了它的眼睛。

    这汉子一头几十根小辫,穿着青灰色短袍,袍子只到膝盖处,除比大熙男子的袍子短了许多外,领口方向也是反的。腰间用一条粗布紧紧缠住,外头罩着一个类似半臂又似比甲,却无绊带的粗布衫子,脚上则穿着一双厚实的牛皮靴子。这身装扮,本无出众之处,但这汉子发辫上的坠饰,左胸衣衫上的绣图,还有腰上挂着的弯刀刀鞘上,都有着月牙的形状。

    这正是大月族的标志。

    原来这一行人正是大月王乌月齐一行。大月族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每年的五月到十月都在莫桑草原上停留。大月王乌月齐今日闲着无事,特带群臣狩猎。方才远远瞧见一对白鹤飞在高空,当先一箭射去,立即坠下一只。

    见那汉子心悦诚服的夸赞,乌月齐哈哈一笑:“莫云桑,想要这么好的箭法就得天天苦练,你只要做到了就能有一样的收获!”

    那叫莫云桑的汉子把头一低,又是愧疚又是崇敬:“王威武,莫云桑不敢与王相比,莫云桑会勤学苦练的。”

    乌月齐微微一笑,他浓眉大眼,颇为豪气,吩咐莫云桑道:“把这只鹤送给左贤王。”

    莫云桑正待把这只鹤送给跟在乌月齐身后的一人,那人已经拍马上前:“王兄,我并不想要这只鹤。”

    这人声音清脆,猛然一听如同玉珠落盘,却是个女子口音。

    再看她面容俊美,双颊丰润,唇不点而朱,虽是大月族贵族装扮,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女人。

    大月族的左贤王是个女人?

    但大月王周围的人早就习以为常,不约而同地看向大月王兄妹。不错,左贤王乌月澜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乌月齐的妹妹,大月族的公主。

    左贤王的拒绝并没有让大月王有任何不快,眉目中仅带了些思索之意:“哦?王妹,你为何不想要这只鹤,这鹤肉味道可是极鲜美噢,我明白了,你是要亲自射下另外一只。”

    听见上头的鹤鸣,大月王觉得自己找对了原因,把手上乌紫色的大弓往前一递:“来,王妹,久未见识你的身手,今日就让为兄再开开眼。”

    听到大月王的话,周围的大月族武士顿时眼冒精光。在大月族中,如果乌月澜的箭法称第二,那没人敢称第一。

    乌月澜自然感受到了那一道道凝聚在自己身上的视线,暗自摇了摇头,对大月王道:“非也,我不想要这只鹤。是因为这种鹤十分忠贞,每只鹤在一生之中只有一位伴侣,一旦选择,便至死不渝。方才我没有来得及阻拦王兄,王兄射下了雌鹤,我听见雄鹤哀鸣,想必那雄鹤也活不久了。”

    乌月澜话音刚落,众人便听一声凄厉的鹤鸣,当空一道白影直冲大月王撞来。大月王忙勒马后退,那雄鹤却非为报仇而来,而是一头撞死在了距离大月王丈余之外的一块凸出地面的石头上。

    大月王刚听到乌月澜所言,转眼成真,一时对着那两只鹤尸颇有感悟。

    “鸟尚且如此,何乎人也?传令下去,以后我大月族不再狩猎此鹤。”大月王道,命人将这两只鹤就地掩埋。

    乌月澜平静地注视着一切。三年前,她意外救了被人追杀的大月王。本不欲与大月王再有所交集,奈何追杀大月王的势力不依不饶,她不得不与大月王联手对敌,在绞杀大月族叛徒的过程中,她发现大月王是个胸襟宽广、侠义豪迈的汉子,两人不但结下深厚情谊,还结为异性兄妹。后来,在大月王的盛情邀请下,加之她也无处可去,便随着大月族游牧而居。前不久刚随大月族返回莫桑草原。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咳,乌月澜就是女主了

第179章 鬼面神() 
见乌月齐善听劝谏,乌月澜暗自点头,这是她愿意随大月族四处游牧的原因之一。

    草原上的民族极为淳朴,乌月齐的志向只在保卫大月族,不在扩张。她那左贤王的位置只是显示乌月齐对她的厚爱与重视,这三年她随着大月族辗转迁徙,一面看大月族牧牛放羊,一面见识了许多以前不曾见过的风土人情,往西到过回鹘,往北到过芙羌草原、千佛之城、鬼窟,甚至到了巴尔丹沙漠。有大月族作伴,不但免去许多麻烦,日子除了自在之外,也极有收获。乌月齐心胸宽广,是一位不可多得的领袖人物,乌月澜同乌月齐及其部属一直相处平和愉快。

    大月王下达命令之后,见今日猎物已经够多,便准备打道回营。后方忽然奔来一骑,尚未靠近,那叮叮当当的刀剑之声便遥遥传来。只见来人相貌堂堂,威武雄壮,虽然穿着打扮与莫云桑相近,但腰上的牛皮带上却悬挂了一圈兵器。

    那人面上虽然带着焦急,近前来却是先看了一眼乌月澜,再下马向乌月齐深深跪拜:“尊敬的王、左贤王,我们早上放牧的一千头牛羊,被西夏王元烈派人劫走了!”

    乌月齐面色立即沉了下去,一千头牛羊算不上一笔很大的财富,但在回莫桑草原之前,乌月齐已经派人给元烈送去了一份厚礼。

    大月族并不想用武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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