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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秘书给林媚当了三年秘书了,从来没得一个推销员,能在林媚这里喝到一杯茶,请坐都很少见。
因此,倒好茶的女秘书,又还多看了马走日一眼,马走日留意到了她的目光,便也对她稍微一笑。
女秘书也回他一个职业化的笑,心里实际上在嘀咕:“这人土的掉牙。”
没得办法,马走日就这长像,而这女秘书嘛,是标准的城里妹子,第一眼看的就是颜值的,最欢喜的是韩流娘炮,马走日这样的,不管怎样都看不上眼。
马走日懂狗话,但没得读心术,反而就认为,这女秘书笑得挺随和的,不愧是大公司的职业精英,果真不一般。
这个时候林媚打完了电话,马走日忙就站起来。
“你坐你坐。”
林媚举手示意,笑看着马走日:“没想到马先生对古董这么在行,说起来,你要请客呢。”
“只要林总赏脸,一定请。”马走日连忙点头,又解释:“我也不是对古董在行,只是刚好拾了个漏。”
“哎。”林媚摇头:“漏在那里,没得目光的人,也是拾不到的,马先生,说真的,我很佩服你。”
“哪里哪里。”马走日连忙摇头。
林媚跟他说着话,实际上是头一回认真的观察他,就马走日这样的回复,着实不象什么高人,还是有些土,这让林媚有些难以判断,马走日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站起身给自己续了杯茶,顺便缓和一下情绪,而她微躬的侧影,却让马走日看得目光呆了一下。
她今天没穿旗袍,而是一身咖啡色的套裙,里面是一件蓝色的打底衫,秀发如云,微带一点卷曲,散披在肩头。
这一身装扮,很简单,然而穿在她身上,却别有异样风韵。
这是人的气质原因,同样的一身衣服,如果穿在汤红娥身上,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而如果穿到姚红娟身上,则又是还有一种感觉。
汤红娥弱,穿不出她这种大气,而姚红娟则过于强势,一条裙子也能穿出战袍的感觉。
林媚也留意到了马走日的目光,心里微有些沾沾自喜,她身材好,气质佳,加上事业成功的光环加成,是个男人,目光都会在她身上多逗留几秒,马走日显然也不例外。
“马先生你就别谦虚了,古董方面,我以后要跟你多多请教,也争取拾几个漏,好不好?到时可不能推说没得空哦。”
“那不会的。”马走日连忙摇头。
第567节 假装肚疼试走日()
看了他的样子,林媚断定了,这人着实不是什么长于口才智计的推销精英,但这样的人,却很有可能真有高人的潜质。
“那就这么说定了。”
心中有了认定,林媚吃吃笑了一声,道:“马先生,今天请你来,是你那个酒的事。”
她说到这里,稍微一停,马走日神情立马一正,满脸认真的看着她。
看到他这个神情,林媚暗自点头,不说之前的,只说昨晚,这人已经是个腰缠千万的富翁了,但态度非常端正,这样的人,能做大事,长像再土也不会让人厌烦。
“果脯酒在汉东市,没得什么市场。”林媚坐下,正色道:“别说汉东市,就是整个国内,都没得什么市场。”
她说的是事实,实际上这几天马走日也琢磨过,华夏国内,要不就是白酒,要不就是红酒,红酒又以洋品牌占的份额最大,再然后,就是一些补酒药酒,略占一点份额。
至于果脯酒,真的很少见,可以说,他先前有些想当然了,而之前的红梅酒卖不外去,也是有其市场原因的。
只是先前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这个时候听了林媚的话,未免就有些败兴,点了点头。
但这个时候林媚却话风一掉,道:“国内低度酒市场疲软,但东南亚那边还很坚挺。”
“东南亚?”马走日目光一亮。
“对。”林媚点头:“东南亚气候炎热,对高度酒酷好不大,而对度数较低的果脯酒,相对更合他们的胃口,”
“我今天找你来,就是想问问你,你肯不肯跟我去一趟柬埔寨,他们那里最近会有一个酒类的展销会,也许会有机会。”
“好啊。”马走日基本是不假思索的点头:“多谢林总,我愿意跟你去一趟。”
就这么说定,又聊了几句,林媚电话机响了,她显然非常忙,马走日也就告辞,约定第二天飞柬埔寨。
马走日告辞出来,干脆直接回去,汤红娥听说他竟然要去柬埔寨推销,可就掉眼泪了:“辛苦你了走日,要不,我们不做了,就把这些酒卖掉算了。”
她是个没得野心的女人,好不容易给姚红娟激起一点胆量,这个时候又泄掉了。
“说什么呆话呢。”马走日忙劝慰她:“我问过了,东南亚那边天气炎热,果脯多,也欢喜用果脯酿酒,什么芒果酒啊,椰子酒啊,很多的,”
“那边保健酒的市场,还是相当大的,我们这种红日酒,笃定可以畅销。”
汤红娥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自家男人这么说了,也就信了,到晚上,就柔情缱绻,很主动的向马走日求欢。
这个女子,能做的,就是这些。
马走日能理解她,也就更心疼她,在走日上来说,着实,他们两个才是一类人,没得狗皇蛋和后来一连串的奇遇,许婷甜黄亚男那样的女子,眼角儿都不会夹他一下。
第二天,马走日赶到机场,联系上林媚。
看到林媚,他眼睛又是一亮,林媚今天又穿上了旗袍,可能是要出门的原因,更精心的打扮过。
得体的旗袍,勒出她玲珑的身材,但她的脸色气质,却又不显轻狂,给人一种端庄大气的感觉。
她并不是特别好看,年纪也三十多了,可候机大厅里,却差不多是最惹眼的一个,来来往往的人,老是要多看她一眼,特别是那些男人。
林媚就一个人,没带她的秘书,马走日也没认为意外,打了招呼,随后上机。
马走日坐在林媚边上,因为票是林媚的秘书统一买的,飞机起飞,没多大一刻儿,林媚突然捂着肚子,脸现难过之色,身子也稍微躬了起来。
马走日吃了一惊:“林总,怎么了?”
“我肚子疼。”林媚小声喊叫,声音中带着难过。
马走日气场立马启动,真气环绕林媚,就像B超一般,立马把林媚体内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了。
“你是受了点寒气,问题不大,我来给你治一下。”
“你现在能治?”林媚扭头看他。
“应该可以。”马走日点头:“把你的手给我。”
他不好主动去抓林媚的手,林媚稍一犹豫,伸出一只手。
马走日这一刻才发现,林媚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就她的脸形来说,并不是特别好看,跟姚红娟龙自豪她们比,要差着一截,
她只是强在气质好,但她的手,却远比姚红娟的好看,比龙自豪的也要好看。
马走日的女人里,唯一能跟林媚相比的,是吴英,吴英也有一双相当好看的手。
林媚的手,跟吴英的手,可以说是不相上下,同样的欣长圆润,雪白如玉。
马走日现在是能凌空发气了,在螃蟹岛悟出了类似于六脉神剑少商剑那样的剑气之后,甚至可以把内气发到十拉米之外,但这一刻,他却掌控不住轻轻托着了林媚的手。
触手温,软如绵,就这么轻轻的肌肤接触,马走日腹中竟是稍微的跳了一下。
“真美,真软。”
马走日在心中暗叫一声,不过面上不敢表现出来,左手托着林媚的手,右手捏成剑指,对准林媚的合谷穴。
林媚是肠胃受了寒气,所以肚子疼,而合谷穴是大肠经上的重要穴位,是可以护养肠胃的。
林媚感觉中,一股热气,从虎口处顺着手臂非常快的拱进体内,直到腹中,腹中的寒凉立马消散,肚子也马上就不疼了。
她眼睛猛地就睁大了:“这就是所谓的真气,原来他真的会气功,真的可以用气功给人看病。”
原来她为什么肚子疼,是自己有意弄出来的,早上起来,冰箱里的牛奶没热,直接就喝了一杯冰牛奶。
她自己的身体自己晓得,因为之前生活不大规律,肠胃有了毛病,特别不能喝凉的东西,只要喝了凉的东西,特别是空腹的情况下,没多长时间,就一定会肚子疼。
那她为什么有意要这么做呢?
因为,林媚这回带马走日去柬埔寨,并不单单是要帮马走日推销红日酒,而是另有目地,要借马走日,去讨好一个人。
第568节 林媚另眼看走日()
但是呢,她对马走日的能耐,又有些信心不足,虽然马走日给乔治发过气,然后又神奇的拾漏,随手千万,举重若轻。
但她总有些不等底,因为她要讨好的人,在东南亚有着绝对很庞大的势力。
可以说,如果得到那人的青睐,林媚的生意在柬埔寨甚至整个东南亚都将无往而不利。
但如果马走日只是个骗子,弄出纰漏,以至惹恼怒了那人,那人一举手间,也可以把林媚在柬埔寨甚至整个东南亚的生意赶绝。
所以林媚不敢冒险,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个主意,用自己的身体来试一下,马走日的气功到底是真是假,于是就有了肚疼这件事。
而马走日随手就治,那进入体内的热气,非常清晰也非常明白,肚疼更是马上就消,基本可以说得上神效。
这下林媚再不怀疑,同时对马走日昨晚拾漏的事,也有了充分的信任,那真不是随便拾的,而是他真有那个眼光。
同时又想到了:“他昨晚实际上是想让伊万诺夫买那个香炉的,当然是看我的面子,是想要讨好我,这人还挺大方的嘛。”
这一连串的心思,在她脑子里翻滚,并没得花多少时间,而这个时候肚疼也完全消失了。
“我好了,谢谢你。”
林媚本来身子有些微蜷,这个时候直起身子,马走日收功,她就收回了手,但马走日虽然右手收功,左手托着她手却还没得放下。
林媚手收回,掌心没在意的在马走日指尖上碰了一下,就感到有一种微麻的触电感。
这种触电感带着强劲性,整个人好像都被电麻了一下。
这让她的脸稍微红了一下,不过她感认为出,马走日并没得有意勾她的掌心,是她自己碰上的,只是这种触电感很神奇。
“可能是气功的原因。”
她找出了原由,但心里,却好象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小马,你这气功很神奇呢,比药还管用。”
她撇开想法,跟马走日谈到了气功:“你学的是哪一派功夫,少林的还是武当的?”
她这个时候满脸八卦的劲头,倒好像年轻了十拉岁。
“不是。”马走日笑着摇头:“我这就是一点上不了台面的乡下把式。”
“你还蛮谦虚的。”林媚笑了起来,她对气功完全不懂,聊了几句,也就没什么聊的了,却聊到了古董上面,因为这才是她真正的目地。
马走日本来对古董是不懂的,但继承的高僧里有懂的,高僧的灵觉,融在他的灵场里,如白度一般,不去查,不晓得,一查,自然就有。
当然,佛门不这么说这些古董,佛门讲的是因果,无因就没得果,有因有果,无智无得,无欲无求,不生不灭。
不去接触古董,或者没得人问,马走日永远也不晓得,自己脑子里还融得有古董方面的知识。
而昨晚一买古董,然后今天林媚一问,这些知识就自己涌了出来,然后跟林媚聊起来,就头头是道。
林媚是个很会抛砖引玉的人,她想要晓得的,总会巧妙的引过去,而马走日完全不觉,自然的聊着,就这么聊了一路。
下飞机的时候,林媚已经对他充满了信心,而称呼也改了,她喊上了走日,也让马走日喊她林姐。
林媚好感增加,马走日能显然的感觉得到,他心中也高兴。
象他这样的草根,特别是那张憨土脸,正常情况下,是很难得到林媚这样的女人青睐的,一般情况下,顶多看一眼,很难看第二眼。
别以为只有男人才爱美女,女人实际上更好色,或者说,更看重颜值,起码第一眼的映象是这样。
如果马走日没什么能耐,林媚看过他第一眼,永远不会正眼看第二眼。
但是,昨晚他拉着了黄亚男,让林媚不得不正眼看他第二眼。
然后,他举手拾漏,一万八变成一千二百万,让林媚重重的看了他第三眼。
而到今天,气功给她治肚疼,加上一路谈起来,满肚子的知识,不单单是古董,中间还掺和着很多其它类的知识。
因为高僧们通常都是腹藏似海的高人,所有这些知识又通过灵场交融在了马走日的脑子里,就像看过了一场场的电影并下载了下来。
水到渠成的也就成了他的东西,顺手拈来,是那么的随意,如天马行空,没得半丝滞碍。
上飞机前,林媚心中还带着疑虑,到下飞机,所有的疑虑不但烟消云散,她甚至有些儿佩服马走日了。
她好像又回到了少女时代,当时她最佩服她的语许老师,学富五车,什么都懂,说起来也头头是道,而且是那么的帅。
是的,在这一刻,马走日的那张憨土脸,已经给她自动过滤了。
就像庙里的泥菩萨,所有人看到的,不是泥巴,而是佛。
说起来好像有点怪,实际上并不奇怪,女人固然欢喜看颜值,但真正接触了,她们看重的,还是男人的能耐。
姚红娟黄亚男许婷甜她们就是明证,她们都是相当骄气的女人,很难有男人,能让她们多看几眼,马走日这样的,就更不消说了。
可她们恰恰对马走日死心塌地,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真有能耐的男人,他的能力,放出万丈光芒,让她们看到了光,而忘了他的脸。
所以说,男人,要有能耐。
男人有能耐,年龄不会是问题,身高也不是距离,至于颜值,哈哈,请看看—许家印。
下飞机,在预定的酒店住下,马走日休息了一下,洗了把脸,听到敲门声,马走日打开门,目光一亮。
站在门外的是林媚,不过林媚换了一身衣服,她这是一件长的衣服,跟华夏的旗袍有点相似,但好象又有些不一样,马走日虽然家里好几只妖精,但对衣服的认知,还是有限。
他不晓得,这是柬埔寨独有的民族服装:长衫。
是柬埔寨女孩子最欢喜穿的,跟华夏的旗袍着实有几分相同,从头到脚一件长衫套下来,最能体现女孩子妙曼的身形。
特别象林媚这种身材好的,穿出来,有着与旗袍媲美却又独特的风韵。
林媚留意到了马走日眼角突的一亮的光芒,心中竟然有些小小的沾沾自喜。
本来,象马走日这样的小人物,还生得这个样,她是从来不放在眼里的,他们的欣赏或者祟拜,她完全不在乎,然而飞机一路下来,她的心态完全改变了。
在这一刻,她已经有些在乎马走日的看法了。
第569节 掌心相吸显气功()
“好了没,我约了个人,一起吃个饭。”
“好的。”
马走日答应,两个一起下楼,在三楼一个靠窗的包间里,林媚约好的人还没来,林媚倒了茶,马走日忙道:“我来。”
“我可学过茶道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