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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滴瞬间,多少年后,这个强势男人已垂垂老矣的时候,他那波澜壮阔的一生中,多少丰功伟绩都已被风干遗忘,但脑海里却依旧清晰的记得那年在普罗旺斯的小镇上,那一片紫色的花海里,那个冲着他笑得眉飞色舞的、黑发白裙的烈烈红颜。
……
那晚,躺在薰衣草丛中,仰望着天空,只觉得天空都是薰衣草的紫色。紫色的天空,连月亮都是紫色的,在薰衣草的香气里,哪有不情动的时候。
“小猪——”
“嗯?”诸晓晨站在他背后,低头用手机照了一张只有两人头部的大头照。
“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
“好啊!”她飞快地答着,雷宇晟怔了怔,仿佛觉得她应得有点快,“小猪,我没有玩笑……”
诸晓晨回头便将刚刚照的照片递到他面前,“我也没有啊!”
(ps:最近,肾动力不足,卡甜文了!卡得难受,心中的魔狂嚣着,想放出大虐,可我真的还想再甜一阵子,纠结啊!)
第144章 爱的旋律(3000++)()
诸晓晨回头便将刚刚用手机照的照片递到他面前,“我也没有啊!”
“知不知道你答应了我什么?”他深邃的眸子里盛满的尽是浓情。舒骺豞匫
她笑得像一个偷到油的小耗子,将自己的脸伸到他面前,“那你说的什么呀?”
“诸晓晨——”他佯怒。
受到语言威胁的某人飞快地跑了,直奔那个花朵锦簇的小屋。柴门处,月色下,葡萄架上的葡萄在她脸前摇曳,她伸手便摘了一颗,冲着他娇笑着,“你有没有问过加菲,它愿不愿意当哥哥?邂”
雷宇晟绽放了诸晓晨自认识他以来,最灿烂的一个笑容,那笑容温柔了明月,惊艳了夜色。
“加菲,你愿意有个弟弟或妹妹么?”雷宇晟双手插在裤袋里,兴奋得吹起了口哨,英俊明朗的脸上带着一丝不屑和邪气混合着的表情,他穿着白色的衬衣,天蓝色的牛仔裤,此时,他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神,英明神武的众人大哥,而只是追随某人而来温润情郎。
诸晓晨的背后,传来“喵”的一声,回头,不可思议的竟发现加菲冲到她脚边仰望着她喵喵的叫哂。
“它答应了……”雷宇晟笑得好不得意。
“你……它……你什么时候带它来的……”诸晓晨满脸的惊诧,说话都不利索了。
“昨天让人送来的。我们是一家三口,我们以后去哪里都带着它……”
不知道航空史上,有没有人为一只猫专门走一趟航班的,历史上没有记载。但这只叫做加菲的猫,一生就独独的乘了次专机。不知这待遇,算不算是前无古人,无无来者。
一弯新月宛如一叶小舟,翘着尖尖的船头,整个院子都被月色浸成了梦幻般的银灰色。
餐厅里,雷宇晟娴熟的开着红酒,替两人各自斟了半杯,随后走到门边,熄掉了屋内所有的灯光。
月光如银,洒进了餐厅,桌上的食物也变得梦幻起来,桌上,是雷宇晟亲自做的牛扒、水果色拉。
加菲不知是不是由于旅途劳顿,还是长大了懂事了,不知到哪里睡觉去了,厅内,就他们俩人,彼此深望。
“是不是缺了点什么?”
诸晓晨笑着点头,“music!”
雷宇晟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声放设备,眼下又不可能让人送来,于是耸了耸肩,摊了摊手,很西方式的说了声,“sorry!”
水晶杯中的佳酿此时格外的诱人,在这个如画的小镇上,在这个月色朦胧的夜里,没有什么比两人相视对饮更浪漫的了。
“小猪?”
“嗯?”
“等等!”雷宇晟放下杯子,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匆匆向书房走去。
直到那熟悉的曲子传来,诸晓晨才飞快的奔过去,月色下,他正临窗弹琴,那是一首人尽皆详的曲子——致爱丽丝。
他弹得极其认真,仿佛生怕一不小心会弹错了音,大致是由于长期的荒芜,有些地方还是弹走了调,不过,这并不影响诸晓晨听这首曲子的心情,她默默的走上前去,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身。
这是她梦中的场景,记得那年,唐弘韬问她,最想去什么地方,她说,最想去法国,去普罗旺斯,那时就幻想着在那美丽的法国小镇,看庭前花开花落,睹天外云卷云舒,闻着薰衣草的香味,听最心爱的人弹她最喜欢的曲子,为她最爱的人做最美味的佳肴。
如今,这一切奢望成现实,只不过,他换成了他而已。
雷宇晟,为了今天,为了今天你给的这一场盛宴,我决定,赐你一张免死金牌。
“你会弹琴?”
“嗯。”
“小时候被妈妈逼着学的?”
“不是!”他回过头来,“青春年少时为了追班上的女同学学的……”
她松开了手,嘴巴翘得能挂住油瓶,他见状便揽紧了她,“逗你玩的,小醋坛子!”
某人的腰上便如意的遭到了某只小猪的蹂躏,只是这种劣势并未持续太长时间,那只张牙舞爪的小猪便被某人一把抱起,轻放在了钢琴上,琴键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我们一起弹一曲好不好?”他欺身将她逼坐在琴键上,抵着她的颈窝问道。
“我不会!”
“小笨猪!”他就势在她颈窝咬了一口,“不过没关系,我教你!”
诸晓晨躲着她的轻噬,就要跳下来,雷宇晟却邪气一笑,渐渐的俯下身来。
黑白的琴键发出叮叮咚咚悦耳的声音,“好听吗?”
诸晓晨闻言色变,突然意识到他要怎样的弹琴,便动手开始推他,“不要——”
他伸出食指做出了“嘘”的动作,“小猪,今晚,把自己交给我,交给我好不好!”那声音切切如迷。药,迷惑了诸晓晨全部的心智,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呼叫,放任自己吧,把自己交给他,交给这个男人,从此红尘结伴,共享人世繁华。
白色的裙裾迎风起舞,月亮羞涩的躲进了云层,黑白的琴键,跳跃着或轻或重、或缓或急的旋律……那晚,附近的人们听到了一曲浪漫之曲,曲调曲风迥异,听不出是哪位大家之作,有人暗暗的赞叹,浪漫小屋这次可能住的是一位新崛起的钢琴家。
那夜,那首曲子很长,那位钢琴家弹了大致有一个多小时之久。
那夜,小屋内,百般缱绻,诸晓晨娇娇的吟,像滩春水般软在雷宇晟的身下,雷宇晟当然也是万般怜爱,能控制爱意时,弹的是舒缓的,优雅的曲调;渐渐的意乱情迷后,骨子里的暴虐基因便无遮无拦,动作迫切,曲调又变得像十面埋伏里最激昂、最澎湃的部分。诸晓晨在黑白琴键上,享受着他惊涛骇浪般的爱的旋律,又羞又怯又爱地经不住折磨,轻呻短叹更如琴瑟和鸣。
那晚,可怜的小猪还没享受几口美食就被某个披着艺术家外衣的厨师用煲汤的手术从内到外都熨得透透的,大快朵颐的吃掉了,吃得连个渣子也不剩,看着躲着床上的小丫头,连抬手指的力气也没有了,腹黑的厨师这才想起,小丫头晚餐还没吃下几口。
他倒好,像大胃王一般吃了某只着了道儿的小猪,又下楼去吃他做了半晚上的牛扒去了,今晚的月色格外的好,他的胃口也格外的好。
他一个人,一边吃一边对着月亮笑,幼稚得有些吓人。
临睡前,他倒是拿了盒听装的牛奶,进了卧室,半夜里,没吃晚餐又被消耗了许多体力的小猪果然嚷嚷着饿了,他便体贴的递上了牛奶。
她几乎没有睁眼,便用他递到嘴里的吸管喝光了牛奶,雷宇晟最后用吻替她擦掉了唇角的牛奶渍,然后两人相拥而眠。
当地人传说,薰衣草代表真爱,收割薰衣草,就如同收割幸福的爱情。为此,雷宇晟带着诸晓晨,还亲自去收割了薰衣草,只是没想到小猪是个叶公好龙的家伙,当天晚上,竟然花粉过敏了,白皙的皮肤上起了好多疹子,雷宇晟那晚一直没睡,替她上药后,便将她的双手囚桎在怀中,怕她睡熟了无意识的挠破了感染。
那顽劣的小疹子两天后才慢慢的消失了,诸晓晨才又恢复成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猪,雷宇晟却养成了晚上将她的手囚桎在怀里的习惯。
普罗旺斯的时光真的像天堂,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浸了蜜的,那样的时光太温柔,温柔到所有人都贪恋就这样一生该多好。
离开的时候,小猪还一步三回头,雷宇晟提议不走了,诸晓晨又迅速的否定。
这种美好,珍藏起来一生都觉得美好,倘若变成了一种习惯,一种熟视无睹,就太残忍了。
如果说,普罗旺斯带给诸晓晨的是浪漫的话,那么,北极之旅带给她的便是依靠,诸晓晨那颗原本四处流离的心那一刻仿是找到了依靠与皈依。
雀跃!怎能不雀跃!抵达世界之巅北纬90度,徒步万年海冰,围极点自转一圈,便能完成“环球”之旅的事情怎么能不令人雀跃。对了,还有,还能邂逅北极霸主——北极熊呢,想想那胖乎乎的全身雪白的大熊,诸晓晨真想向雷宇晟提出一个大胆的要求——带一只北极熊回家当宠物,当然,她没有。
雷宇晟见她坐在破冰船上,那满心欢喜,全身雀跃的样子,就想按进怀里狠狠的疼。
(ps:你弹过吗?怎么弹的?**oss的弹法,你肯定没弹过吧?有没有弹过的,弹过的请举手?0,有没有为**oss的弹法鼓掌送月票的?!)
第145章 极地之恋(4000++)()
两人穿着同款同色的户外装,上衣外套是那种鲜艳的红,关于这套情侣户外装的颜色,说来也是那个正雀跃观光的小家伙选定的呢。舒骺豞匫
这种红得***包的颜色,平日里只有老四、小五那种sao包的性格才会穿,他么,从未涉猎过,所以,当雷宇晟在看到这衣服的一刹那,皱了皱眉头,设计师急忙向诸晓晨投去求救的眼神。
“我选的颜色,不好看么?”
雷宇晟便向设计师摆了摆手,设计师如临大赦。
“……红了点吧?邂”
“户外运动么?你想想,茫茫一片雪白中,你穿这种正红色,我是不是无论如何第一眼都能看到你啦?”
她仰起头,笑得像只小狐狸,雷宇晟承认,这个理由他听了极为舒服,“茫茫人海,她在寻找他,一眼便能找到他也不错哟”
衣服上身后,连他自己也承认,红色也不错,他好像有点喜欢红色了…唢…
豪华套房内,诸晓晨趴在窗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作为一个喜欢探索的驴友,去这么一个地方令她的心情空前澎湃。
身后的照相机“咔咔”地响着,诸晓晨回头,雷宇晟正冲着她笑。
“你在照什么?”
“北极熊!”
“哪有北极熊?”她惊乍了一下,飞快地跑过去,“我都没有看到哦。”
“哪有什么北极熊?都是我的照片呀?”
“不像北极熊么?”照片里,诸晓晨穿了件白色的抓绒的卫衣,因为穿的厚,看起来圆乎乎的,可不跟小熊一样么。
“我胖了吗?”没想到她第一念想到的却是这个,雷宇晟愣了下,“不胖,抱起来手感刚刚好!”
于是,某个刚刚还兴致勃勃参观风景的小丫头心事重重了,“饿死事小,胖死事大呀!”
一定是这阵子,她把巧克力豆和甜点吃多了,看看,脸盘都圆了呢!可是,雷宇晟带她到处品尝法式甜点,这对于她这么一个奢甜的人来说,禁不住诱。惑太正常了。
于是,这个晚餐,诸晓晨便吃得很少,就连她一贯最喜欢的甜点,她也摇头说吃不下了。
“怎么了?为什么不吃饭?”
“不想吃……”
“嗯?”雷宇晟顿了顿,“不会是怀孕了吧?!”说完,就要去请随行的医疗团队,诸晓晨像被雷霹了一般,敢快承认说自己想减肥,雷宇晟哭笑不得,承认他下午只是随口说说,并列举各种实例证明她没有胖。
……
第六天时,开始真正的破冰了,向导提醒有北极熊出没,诸晓晨就像注入了兴奋剂一般到处乱蹿,雷宇晟只觉得抓都抓不住。
“北极熊……快看,一只、两只、哇,三只北极熊……”船上,有人同样用英文数着owo、three……
“哇,那家伙站起来好高呀!它站起来像大象……呀,怎么打起来了……”诸晓晨回身揪着他的衣服,“他们打架了!真的打了……流血了……”
雷宇晟揽紧了她,云淡风轻的笑了笑,“这个呢……自然界雄性动物争夺配偶权的最常见的方式之一了……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good~boy!”人群沸腾起来,诸晓晨回头,竟发现三只北极熊中其中一只已经被打倒在地,洁白冰层上那滩殷红看起来格外的醒目。
只是,剩下的两只还在打,不一会儿,就只见那头大个儿的,从背后爬上了小个的身上……待某个后知后觉的小女人反应过来这自然界最原始的一幕究竟是怎么回事时;某人却在她身边窃笑。
“流氓!”她狠狠的踩了下某人的脚。
这一脚真不轻啊!某人扯了扯嘴唇,一把将她勾入怀里,“是你非要看的!要不,晚上我们也试试这个姿势!”
嘴上占了便宜的某人脚上又被狠狠的踩中了,有几对俄罗斯的情侣已开始热吻起来,冰层上,那自然界无拘无束的欢爱仍在继续着,诸晓晨就听到耳边他的呢喃,“那只幸运的家伙,明年就能当上爸爸了……我呢?什么时候能当上?”
诸晓晨羞怯的逃走了,雷宇晟却没有追她,纯净的世界,他的心空前的纯净。
船长上前,低声请示着什么,他点了点头,周围一片净寂。
这是世界之极,雪山、冰川、满目望去,到处都是深邃的蓝和纯净的白。
诸晓晨像只猫一般的捉到一只红嘴鸟,却因此被很多红嘴鸟围袭,她就像猫和老鼠里的tom一般,从那一刻起,改头换面,换了件浅绿色的外套,将帽子遮住脸,生怕被红嘴鸟认出来。
雷宇晟可就惨了,被几只报复心极强的红嘴鸟当成了她或是她的同类,一轮接一轮的围攻,闯了祸的诸晓晨像老鹰护小鸡一般的将雷宇晟拉回船里关上门后,两个人像孩子一般的大笑。
“喂,快看看,那些红嘴鸟是不是在开会?它们是不是在商议对付我们的计划?”她扯了扯他的衣襟,指了指外面岩石上的几只红嘴鸟。
雷宇晟被她的孩子气搞得哭笑不得,揉了揉她的头发,“好吧,它们在开会!”
……
记忆最深刻的,当属踏上北纬90度的那一刻,两个挪威的小伙子当场便脱了衣服,光着身子穿条短裤举着一条北纬90度的条幅激动的拍照。
老船长走了过来,主动要求为雷宇晟和她拍照,在那个被称为地球极点的地方,雷宇晟笑着说,“e~on!我在南面!”
是啊,他在南边,她随便一走,都是向南走,都会走进她的怀抱。
返程的时候,诸晓晨完全没想到,竟然会和当地的爱斯基摩人居住了几天,而令她更没想到的是,雷宇晟竟然跟那个爱斯基摩人认识。
他们用她所不懂的语言交流着,那个爱斯基摩人对雷宇晟极为的友好,但似乎却不怎么会笑,只是看着自己的女人时,眸色柔软,偶尔会唇角勾起,那个爱斯基摩人的老婆叫aya,看得出来,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