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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风流邪帝-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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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非就是,日后如何惩治坏人楚默,姐妹齐心一制对外之类的话。

    “女人啊!刚刚还喊打喊杀,这会儿就姐姐妹妹的叫上了。”楚默微微叹了口气喃喃念道。

    不过谁都看得出,他眼眸中却透着股笑意。

    别看铃琪与银月战斗时,喊打喊杀,实际上她却是在考验着银月,看她是否有资格加入这个大家庭中。

    如今这个姐妹相称融恰的场面,不正是她发挥了出色的凝聚能力嘛!

    望着铃琪等女,楚默突然想到了什么。

第六卷 霸者天下第34章 刺杀!() 
酷热。娇阳如刀火,晒在黄尘滚滚的大路上。

    弗朗兹约翰脸上的那道很明显的刀疤,也被晒得发出了红光。

    一道自眼角自嘴角的深深刀疤使他原本俊美的面容毁去,让他现在起来,不管是笑还是哭,都十分的狰狞可怕。

    每当他面部有表情的时候,那道刀疤就像一条千足蜈蚣般布满他的面上,丑陋而又狰狞,男人女人见了他都害怕。

    不过弗朗兹约翰不怕,他甚至有些喜欢。

    脸上的这道刀疤再加身上七八处伤口,换来了他今天的声名地位。

    每到阴雨天气,旧伤口发作骨节酸痛时,想到当年的艰辛血战,他就会觉得感慨万千能活到现在真不容易,能够做这美丽莎城的城主,更不容易,那实在是用血汗换来的。

    近年来,他已很少出外走动。

    多年前他还只是个贫民老百姓时,他13岁加入格兰帝国的军队,成为一名普通士兵,靠着在战场上,奋不顾身的杀敌,从一名小队长,渐渐成为将军,最后38岁成为如今格兰

    帝国国王虎勇身边的红人。

    如今的他已有44岁。

    因为有了该死的亡灵法师的攻城,导致他被虎勇陛下派遣到美丽莎城来当城主,带领士兵守住这座美丽的城市。

    说起美丽莎城,却有不少历史记载。

    话说,这座城市居住着一位名叫美丽莎的女孩,她深深爱着这座城市。

    美丽莎她拥有一个奇怪的能力,只要她许愿,那么一切都会实现。

    魔族迫切需要她的这种能力。

    想想,若是可以得到许愿的力量,那么直接许愿让神族消失,魔族不就胜利了嘛!

    于是魔族攻击这座城市,为的就是得到这个美丽莎。

    人类和神族肯定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都纷纷参战。

    原本繁华的城市经过神魔大战的洗礼,开始残破不堪。

    虽然美丽莎最终没有被魔族抢走,可是她心爱的城市已毁。

    看着那些为她而战的人们,美丽莎许愿希望城市能够毁灭,死去的战斗都能复活。

    这一次她失败了。

    人们不知道,以往当她许愿的时候,相应都要付出代价。

    第一次许愿,是希望死去的一个仆人能够复活,好好生活,她成功了,代价是她永远得失去了嗅觉。

    第二次许愿,她希望战斗中,己方的战士都能拥有顽强的战斗力。

    她成功了,代价是她永远的失去一只眼睛。

    她虽然拥有许愿的能力,可是若许愿的威力越大,她将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最后一次她许了两个愿望,她的身体已经没有足够的来换取代价了。

    所以她失败了。

    她用她那脆弱的生命挽救了死去的战士们,可她最爱的城市却没有还原。

    值得讽刺的是,她拥有许愿的力量,拯救了许多人,令人起死回生,却无法让她自己复活。

    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的姑娘,重新在原来的地址上,建造起了这座城市,取名美丽莎,寓意有美丽莎保佑着。

    弗朗兹约翰站在城外的土坡上,遥望着城墙,在城墙的壁上绘画着美丽莎的画像和‘美丽莎城’四个字时,突然有种恍惚的感觉,仿佛那副美丽的女人壁画在对他露着诱惑的

    笑意。

    不过他没有在意。

    “绝对是我自己喝多了酒……”喃喃念了一句,弗朗兹约翰转身准备回府。

    要知道,酷热导致大量的出汗,眼睛看久了,容易产生幻觉。

    弗朗兹约翰这位城主之所以带着一队人马出城,只不过想探探情况,看看是否附近还有可恶的亡灵法师。

    “大人,附近仔细搜索过了,没有任何亡灵生物!”一名骑士拍马来到弗朗兹约翰身边恭敬的说道。

    “那就回城吧!”弗朗兹约翰眯着眼睛点点头说道。

    “是!”这一刻,听到弗朗兹约翰下令回城,原本已经无精打彩的骑士们纷纷高兴的回答道。

    试想,谁愿意在这酷热的天气下,到处搜找恶心的亡灵生物呢!

    弗朗兹约翰骑上马,驱使着马朝美丽莎城走去。

    走着走着,额头满是汗水,弗朗兹约翰从怀中拿出青布帕擦了擦汗,岁月不饶人,他忽然发觉自己有些老了。

    都说男人四十一朵花,女人四十豆腐渣。

    如今已有四十四的弗朗兹约翰可以说,他的人生事业都到达了颠峰。

    面对酷热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身体有些吃不消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渐渐老了。

    摸了摸腰间那把黑铁巨剑,什么时候将那些该死的亡灵法师全都捣烂了,自己就可以好好过上富贵的生活了。

    “天气又实在太热,若是两旁有些树木遮挡也好啊!”身后的骑士们纷纷小声抱怨起这鬼天气来。

    “你看那人是不是疯子?”一名眼尖的骑士突然指着前方提起嗓子叫道。

    “疯子……”“神经病……”“这是个傻子!”

    骑士们看后纷纷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弗朗兹约翰一提缰绳,纵马赶了上去,在这烈日下,只得眯起眼睛望着前方。

    忽然发现前面有个人端端正正的站着,他的身子很瘦弱,可是非常夸张的是,他却背着一把比他身子还要大上一两倍的巨弓。

    那弓通体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制作,全是黝黑黝黑的。

    在这酷热的烈日之下,站在没有任何遮挡物下,瘦弱的身子背着这么一个巨弓,的确,不是疯子就是傻子。

    在这种鸡蛋摆在路上都可以晒熟的天气里,他居然还能站在原地不动这么久。

    奇怪的是,这么些人都巳满头大汗,他站在太阳底下暴晒,脸上反而连一粒汗珠子都没有。

    怪事年年有,今年却特别多。

    弗朗兹约翰大大小小经历过几百场生死战斗,他从未见过这样一个奇怪的人。

    仔细观看,只见此人身材较小,面黄肌瘦,眼皮子紧紧合在一起,似是在冥想,又像是在睡觉。

    不过,他不是普通的士兵,所以他纵马来到那人身前一丈处,停下说道:“不知朋友为何站在这里?”

    “等人。”那人听了他的话,只是懒散的回答道。

    似乎他连眼皮子都不愿意睁开。

    “等什么人?”好奇心谁都有,弗朗兹约翰虽然急着想赶回城,可是在这酷热的天气里,遇上那么奇怪的一个人,不知为何,他那已有四十四年脑袋却非常迫切的想知道这怪

    人的来历和去处。

    “等死人。”那人这一次缓缓地睁开双眼说道。

    面对这双眼睛,弗朗兹约翰第一次慌张了。

    即使是在几百次生与死的战场中,他也不曾如此近距离的面对死亡威胁,而今天,这双眼睛却让他打从心眼底有种死亡的威胁。

    原来就满是汗水的衣服,此刻更是湿透了,四周酷热的温度似乎在下降,降到零点以下。

    “这里没有死人……”弗朗兹约翰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样的颤抖声音来说这句话的,反正说出口后,他浑身都在颤抖。

    是冷是冰,还是寒?

    “马上就会有死人!十五个死人!”那瘦弱的少年人却坚定的开口吐道。

    十五人,包括弗朗兹约翰在内,正好有十五个人。

    “疯子,你说什么呢?”这等怪异的事情,骑士们哪里经历过,其中一人怒吼着,拍马持枪就朝这冲来。

    剩下的人一见,也纷纷拍马要过来杀死这个怪人。

    神魔大陆上,你若想杀人,那么你最好有被人杀的准备。

    残酷的现实就是如此。

    那瘦弱的少年,面对一众愤怒的骑士丝毫不害怕,他缓慢的从背后,就像变魔术般取下比他身体还大上一两倍的巨弓。

    巨弓光滑无比,黝黑的就像条黑巨龙。

    此刻弓已在手,目标也已出现。

    他出手了……

    是骑士的枪快还是他手中的弓弦快?

    他没有上箭,只见他轻轻用食指和大拇指捻起弓弦,拉满,一松手。

    ‘啵’得一声,已有一片冲锋的骑士倒地,他们的脑袋上露出一个有拇指般大小的血洞,正朝外流淌着大量鲜红色的血液和白色的脑浆。

    弗朗兹约翰已经崩溃了,多少年了,他从没见过这么奇怪可怕的事情。

    但他毕竟也在战场上存活了三十多年,手中的黑铁巨剑已握起,浑身股起黄色的斗气,身为古拉登身边的红人,他本身已到达黄金骑士的顶级。

    浓厚的土黄色斗气包裹着他的全身,他犹如一个身披黄甲的战士,挥动着黑铁巨剑朝前冲锋着。

    一步,两步……

    还有几步就能够除碰到那个瘦弱的少年人了。

    可是结果呢?

    马已冲过,剑已挥过,土地裂开,人却不见了。

    土黄色的浓烈斗气依然在释放着,可是四周已没了活人。

    跟着他出来的十四名骑士在顷刻间已被那瘦弱的少年人杀光,他说过,要有十五个死人!

    ‘那么下一个就是自己了!’

    弗朗兹约翰慌张的望着四周,却丝毫没有那瘦弱年轻人的身影。

    ‘在哪呢?’

    忽然,六道破空声响起,弗朗兹约翰发现四周皆是利箭。

    避无可避,只好,弃马纵身跃起。

    身子刚在半空,却感到脑袋一阵冰凉,似有什么东西流淌出来了。

    他试着用手摸了摸戴着头盔的顶部,入目的却是猩红的血液。

    一阵无力感传来,渐渐他发现浑身上下提不起力量,浓烈的土黄色斗气也在慢慢消失。

    随着‘砰’的一声,弗朗兹约翰重重跌落在土地上。

    烈日高照,酷热的土地上,留下十五具流淌着鲜血的死尸。

第六卷 霸者天下第35章 杀人夺宝!() 
格兰帝国首都维拉城。

    克劳斯·奥根塔勒走路的时候每一步都很响亮。

    就仿佛像是急行中的军队一般。

    他的脚步迈得特别大,而且每跨一步都十分用力。

    他是一名战士,至于什么级别?

    战士:见习战士————青铜战士————黑铁战士————白银战士————黄金战士————狂战士————圣战士(暗)————战神

    克劳斯·奥根塔勒正是拥有黄金战士顶期的高手。

    起码在人类战士当中,鲜有敌手了。

    他负责的是格兰帝国国王,虎无命直属的总管。

    还记得虎府的管家阿道夫·呐什吗?

    就是那个曾经被楚默扔进‘太极界’被活活揉捏的那位黄金骑士。

    克劳斯·奥根塔勒也该多谢楚默,若没有楚默将那个家伙折磨死,他也许一辈子只能当副总管,如今阿道夫·呐什被折磨后,根本不成人样,精神崩溃,试问虎勇怎么会要一个精神有问题的人当他的综总管呢?于是乎,最大的受益人出现了,克劳斯·奥根塔勒马上就升正了,呵呵!!!

    自从我们的猪脚楚默将虎家的那处财产全部洗劫一空之后,身为国王的虎勇也调兵遣将,将自己留下的另一处宝库布下重兵把守,害怕那个可恶的‘黑发魔鬼’又来放把火

    顺便把自己仅剩的财富全部拿走。

    话说没有哪个贵族喜欢把自己累积的财富被他人夺走的,有这兴趣爱好的,多半是精神有问题滴!

    话题似乎扯远了。

    回到主题上来。

    克劳斯·奥根塔勒是个很有威仪,也很有权威的人。

    他此刻所走的地方,正是维拉城城郊的某个普通别院内。

    起码从外表上看,没人会看出,这个很普通的别院里,竟然放着大量财富,恐怕就算是格兰帝国的国库,也未必有这里的财宝值钱。

    不得不感叹句,有钱人也挺可怜的。

    没钱吧,希望有钱,有钱了,却怕被人偷,被人抢。

    还自作聪明的将所有财富都放到一处很普通的别院中。

    这座别院只要有门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锁。

    如今,这所有锁的钥匙却都在克劳斯·奥根塔勒一个人的身上。

    (当然,某些特别珍贵的东西,虎勇会将其收到自己的异次元空间戒指中自己保管。)

    他的确是个值得信任的人,不仅谨慎沉着。忠心耿耿而且一身土元素斗气更是练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如果说,弗朗兹约翰是黄金骑士后期,单纯的以攻击力上说,他绝对比克劳斯·奥根塔勒要强,可是以单纯的抗击打能力,防御力来说,就恰恰相反了。

    这两人别看都是黄金级别,也都是土元素的斗气,骑士与战士间的区别却是很大。

    (战士也不全都是防御力高的,也有特殊的攻击高,如狂战士级别的,用巨斧之类的,只攻击不防守的战士破坏力也是惊人滴!)

    他的土元素斗气已经练到了,水火不侵,普通兵器更是对他难以造成伤害。

    若想伤他,起码得是他同一级别,或是比他高出一个级别的人才行。

    试问全神魔大陆,又有几个人类能比他级别高呢?

    所以说,任何人都已很难能伤得了他。

    但他要伤人却不难。

    他使得一柄单手斧和一面巨塔盾。

    手斧,仅仅只是听字面上意思,就觉得似乎力量较小,攻击力不行。

    可实际上,他所使的手斧却十分变态。

    不光重量比普通手斧重了几倍,而且上面还镶有一枚土元素魔力丰富的高级魔核。

    要知道,这一枚高级魔核的价钱可是惊人的贵啊!

    最起码也都是几百紫金币一枚的,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那种。

    若不是虎勇咬牙下狠心,绝对舍不得为他制作这么一把变态的斧头。

    有了这把随时能加持土元素魔力的手斧在,克劳斯·奥根塔勒简直是如虎添翼,实力更上一层,起码也能到狂战士级别了。

    所以,虎勇对他也特别放心。

    现在,克劳斯·奥根塔勒正要替虎无命到宝库中拿几件魔法加持过的魔甲出来。

    如今可不比以前了,亡灵法师大范围的进攻人类各大城市,虽然没有像往年那般蜂拥的进攻,这次只是用偷袭等战术进行骚扰,但也足够令人类紧张了。

    面对死亡的威胁,谁不害怕?

    为了能够更好的鼓励士气,虎勇只得总自己的宝库中拿些魔法加持的宝甲,武器之类的送给将士,让大家上下一心,齐力抗击亡灵生物。

    令人高兴的是,虎无命还不是个昏君,知道宝物留着只是死东西,若是能送给下属,解决眼前的问题,那么自己还能拥有更多的宝物。

    (ps:发现一处bug,当初设置格兰帝国新国王时,写的是大将军虎勇,结果在上一章不知脑子怎么发昏,竟然写成了古拉登,今天想起来,赶紧改过来,昏昏……写长篇小说就是

    累,人物性格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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