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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惧,诧异,疼痛,愤怒,扑打!两人与麻雀战成一团,成了街头绝对另类,从未出现过的奇景。
身为娱乐之都的长沙,平日街头从来不缺少寻找新闻素材的记者身影。此时正好有那么一位摄影记者转悠到这条街上,惊讶莫名瞠目结舌间,身为记者的本能却没忘记,相机连响,这一幕已被记录成若干张底片。
下午,这其中效果最好的一张照片就出现在《湘潭晚报》奇事轶闻专栏,照片上两人惊诧愤怒的神情分毫毕现,传神之至,包括那些麻雀攻击时的妖艳之姿,再配以该记者采访来的原委解说,绝妙无双。第二天,照片就被各大报纸杂志新闻媒体包括网络转载,几乎转瞬之间,鼻环耳环成了网络名人,却是那种反面角色,就连他们的本来身份名字住址也被人肉搜索出来,放在网上以供瞻仰鄙视。自然,那位本来名不见经传的摄影记者也因此一举成名,成了一代名记。
当然,唐宋现在并不知道这张就是一年之后还牢牢占据着长沙奇人异事排行榜榜首之位的照片,也不知道这不经意的小小惩戒竟然成就了一位记者,更成就了自己在网络各大媒体隐隐流传的奇人异士之名。
现在他正在数钱。
时间太短,那两个捣蛋的家伙来得太快,收入很不理想,只有一百多块。
这点钱能干什么?看来一天一次是远远不够了。
皱皱眉头,唐宋重新找了一块纸板,拉着小飞烟,在另外一条街上又开始了江湖救急之旅。
这次依然不太理想,没有黑白两道的码头大哥找茬,却来了灰道上的——交警同志过来干涉了,因为围观聚集,造成了交通阻塞。
唐宋只能摇头长叹,换个地方再继续。林博说的果然不错,江湖路,不好走啊。
如此几次三番,到了中午,收入才仅仅比昨天下去多了一点。不过,给曲飞烟检查眼睛的钱想来是够了。
吃过午饭,略为休息。
唐宋便带着曲飞烟进了长沙市人民中心医院。
虽然唐宋时常接触的都是中医,而且自己还学了一点点皮毛,不过几日都市生活下来,却也知道检查身体最为准确妥当的,还是西医。
先挂号,然后找着眼科专家门诊医生简单查看一下,开出需要检查的各项清单,再到前面柜台交钱,最后才是利用各项医疗器械进行正式检查。
如此一趟流程下来,唐宋的口袋里又只剩下一百多块。
下午,又不得闲了,否则,明天吃饭都是问题。
委屈自己可以,他却不想委屈曲飞烟。
既然认下她这个妹妹,就一定要将她照顾好。
第一第十一章 驻唱
视神经萎缩外加视网膜功能性破损。
这是最后检查结果,可能导致失明的两种症状,小丫头都得上了。医生说,两种病症同时早就的失明很严重,想要治疗的话,一是先调理萎缩的视神经,二是进行眼角膜移植。
且不说萎缩的视神经需要用物理化学等等诸多方法经年累月地调理,光是眼角膜移植一项就有两个问题。首先,得找到捐体,也就是要有被捐赠出来的完好眼角膜;其二,钱,普通的眼角膜移植几万也就够了,不过她两种病症同时存在,相当复杂,在移植后免不了有排斥反应等等诸多情况的发生,这需要的钱就不是一点半点了,医生说保守估计起码也得有几十万。
所以,出了医院,小丫头便怯生生地道:
“哥哥,我不看眼睛了。有你教的功夫,一两年后,我能正常走路就满足了。”
或许苦累受多了,她虽然仅仅十岁,却比正常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懂事得紧,知道几十万这个数字对于吃了上顿还未必有下顿的他们来说是何等巨大。
唐宋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摸摸她的脑袋说道:
“飞烟真懂事,不过眼睛还是要看的,我已经让那位医生帮你留心着有没有捐赠的眼角膜,以后过一段时间打电话讯问一下。放心,钱对哥哥来说不是问题,只要需要,要多少有多少,帮你治病那点,根本算不得什么。”
“真的?”飞烟有些疑惑,他们真有那么多钱,还需天天大街上江湖救急吗?
“当然是真的,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唐宋微微一笑,说道。
他确实没有撒谎,撇开林博推荐的那条堕落到梨园的赚钱捷径不谈,他现在掌握的官*商*勾*结、官官勾结等等暗地里的讯息,说不定比长沙纪委都多,而且每一条讯息都牵涉到大量的隐秘的钱财之物。他虽然自己不想,更不屑于攫取这些黑暗的见不得人的钱财,不过为了妹妹,偶尔破一回例也无所谓,算是劫富济贫。嗯,似乎,古代大侠们缺钱时都喜欢打这旗号的。
纵是不走这条比梨园更堕落似乎又更高尚的劫富济贫路,他还有很好的选择,比如在秦楼楚馆(便是酒店旅馆,偶尔两个晚上经过那些地方,他便将其定位为古代的秦楼楚馆了)听来的各种商业讯息,随便一两条出手,大概小丫头治病的钱还是不在话下的。虽然才只到繁华都市五六天,不过时刻都在接受现代社会讯息的他,已经进化到了商业间谍的初步层次,至少知道哪些讯息值钱,向谁出售比较安全,价格更高。
其实,唐宋还是小觑了自己的赚钱能力,即便不走这些歪门邪道,只要每天江湖救急个三五次,那一年下来,省吃俭用一点,小飞烟看病的钱也就差不多了。一年时间而已,说不定还未成找着眼角膜来源,萎缩的视神经还没调理好。
“不过,功夫还是要天天练的。自己的本事始终属于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上。”安心之后,唐宋叮嘱道。
小丫头乖巧地点头应声,继续啪啪啪地跺脚走路,虽然,现在的她根本听不出任何东西。
下午,自然继续找地方江湖救急。
现在唐宋也学乖了,每个地方只表演一两手,然后迅速转换地方。虽然一次赚的钱少了点,但同样的也少了很多麻烦。因为时间短,等黑白两道的码头大哥们收到消息赶过来时,他俩早就换地方了,就跟游击战一样,一下午,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打扰。
到得傍晚时,唐宋身上一百多又变成了一千多。这个赚钱速度还嫌慢的话,那些都市白领都该哭了。
白天在城里兜了一圈,临了天黑的时候,居然又逛回到昨天住宿的地方,自然还住到那间旅馆,还在附近的大排档吃晚饭。
不过,今晚两人没有早早休息,吃过晚饭,稍事休息,唐宋便拉着小丫头又出门了。
目标是离旅馆不远的一家酒吧。当然,不是去喝酒,而是找工作。
小丫头似乎不太喜欢抛头露面,近乎乞讨一样的江湖救急,当然,唐宋自己也不是很喜欢,只是没办法的办法而已,而且,也不能老在一个城市这样江湖救急。所以,他想试试有没有好的兼职。嗯,如果收入可以的话,变成专职也无所谓。
为了给曲飞烟治疗眼睛,他已经打算在长沙耗上一段时日。视神经萎缩需要长期治疗调理,他总不能带着小丫头这个医院看几天,又换到那个医院乱折腾。真要这样,别说治病了,怕是好好的人也得折腾出病来。
酒吧,唐宋所能找到的,也希望找到的,便只有一个职位——驻唱。这个词,还是他昨天晚上刚从电视上看来的。这个职位,收入还算不错,关键是不需要消耗很长的时间。
歌,唐宋是从来没唱过的,不过,他不认为那是什么难事。出山这么多天,也曾听过大街小巷里放的那些所谓明星的经典歌曲。
至于那些明星的水平如何,一念及此,唐宋眉毛不禁颤了颤,背后贬低别人,说人坏话,是很不道德的。
所以,他拉着小飞烟的手,底气十足地踏入那间名为“活着”的酒吧……
………………
徐克虽然没有香港那位同名同姓的老哥出名,也没有那位有钱,但自认为起码比那位为人更四海,更豪爽,日子过得也比那位更舒心。
也是,天天呼朋唤友,高朋满座,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无需操心其他任何东西,还有什么日子比这更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体重也比那位香港老哥出众多了,两个老哥加起来也未必比得上他一个。
今儿晚上也不例外,天刚刚黑,便叫来三个铁杆,相聚二楼包厢,就着小酒,听着小曲,别提都惬意了。
说是小曲,其实却是动感十足的重金属摇滚。只是在自诩经历过血雨风霜的徐克听来,依然只能是下酒的小曲,没能引起他的心脏半点波动。
正值酒兴大发之际,包厢门忽然被小弟敲开了:
“老板,外面过来两位找工作的小朋友。”
小朋友?瞅瞅神色有些古怪的小弟,徐克大手一挥,说道:
“找什么工作?带过来瞧瞧。”
当徐克看清楚站在跟前的唐宋曲飞烟后,终于明白那个小弟神色为什么有些古怪了。
这两位不但真是小朋友,而且一个双眼紧闭,一个眼大无光,竟是一对瞎子!
搞什么鬼?把我这儿当残疾人儿童艺术团了?
皱皱眉头,徐克努力装作一副和蔼的样子说道:
“你们多大了,想找什么工作?”他可不想担上欺负小孩子的名声。
唐宋忍不住也皱了下眉头,这声音太假了点,他感觉身上有些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说道:
“是我找工作,驻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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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十二章 条件
驻唱?徐克怀疑自己耳朵是不是听错了,一看桌边两个铁杆跟他一样,也睁大了眼睛,才知道果然不是自己的耳朵有问题。失笑道:
“驻唱?你会唱什么歌?民间小调,还是乡村俚曲?”
“不会!”
“你会乐器吗?吉他?贝斯?架子鼓?不会!?二胡总该会吧?”徐克的记忆中,乡村卖唱的所谓民间艺人,一般都有点残疾,背着二胡,到处走村串乡的,跟传说中的阿炳一样。眼前这位,虽然没有二胡,但凭这神色,似乎已经有了一丝阿炳的风范。
唐宋摇头说道:
“都不会,没有谁生而知之。”
徐克一怔,紧接着哈哈大笑道:
“生而知之?好小子,想不到你还能说出这四个字。那好吧,告诉我,你会什么?你该不会是想让我等你学会了,再请你当我酒吧的驻唱吧?”
唐宋点头说道:
“正是!其实一般流行歌曲我还听过几首。不过,我有三个条件。”
好嘛,不会一首歌,不会一件乐器,居然敢开口来做驻唱!关键问题是,咱还没给他提条件呢,他居然反过来提条件,而且一提就是三个!似乎他徐克非要跪着求他做驻唱一样,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彻底无语的徐克已经确定,这两个小家伙是专门跑过来玩他的了。
不过,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倒要看看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便笑道:
“什么条件?”
“不勾脸不上行头不登台演出。”唐宋一本正经道。
“勾脸上行头?什么意思?”徐克一怔,倒没想到这小家嘴里居然冒出两个他听不懂的词来。
“不知道算了,当我没说,第三个条件怎样?”唐送答道。
还没等徐克反应过来,旁边他一个铁杆笑了起来:
“大侠,无知了吧?看过京剧没有,那演员脸上画的妆叫勾脸,身上穿的戏服就叫行头。这小家伙说的三个条件便是梨园弟子与票友的区别。嗯嗯,票友是什么估计你也不知道!”
徐克有些恼羞成怒:
“我靠!不知道又怎样?我又不是戏迷!你他娘的才是!”
“哈哈,答对了,票友就是戏迷,偶尔唱戏只是自娱自乐,不正式登台演出的,譬如我。”那铁杆戏迷笑道。
徐克哼了一声,不理会对他进行常识性教育的铁杆,转过脑袋对唐宋曲飞烟挥挥手说道:
“勾脸上行头也就算了,不登台演出?那你还做什么驻唱?坐在包厢里自娱自乐,自己唱给自己听?回吧,这儿没有适合你们的工作。”
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
唐宋摇摇头,拉着小丫头转身就走。
他也知道,不登台演出这一条,委实很难让人接受,客人们过来就是要看真人表演的,否则大可以放些CDMTV,比一般驻唱都不知高到哪儿去了。
“等等!”
唐宋脚步一滞,却听那铁杆戏迷说道:
“大侠,现在这年头,还知道勾脸行头的年轻人不多了;什么都不会,却敢来直接要求做驻唱的人就更少了,你就不问仔细些?小心错失良机啊!”
徐克摇头道:
“问了也是白问,光那第三个条件就已经注定了他不可能成为一个驻唱,他再有天大的本事也没用!”
“呵呵,既然你不要,那不如让我试试?”戏迷笑道。
徐克斜了他一眼:
“怎么,你那音乐茶座准备改放京剧了?”
“嘿嘿,那也未尝不可。不过,万一我请他过去,你以后可别后悔!”
“切,不就一个驻唱吗?就算你把张国荣从地下拉出来给你唱歌,我眼都不眨一下!”
“嘴上嚣张没有用,说不定某人一会儿就反悔了呢!”
“我靠!难道你还要我发誓?老张也在这儿,他可以作证,一会儿谁反悔谁是乌龟王八蛋!”大侠说出来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徐克生平最恨的就是有人不相信他。
“那好,就这样说定了!老张,你可要给我作证,他要反悔了就是乌龟王八蛋。不行,就算他是乌龟王八,也不准反悔!”
徐克哭笑不得,一个驻唱而已,至于嘛?只不过,看戏迷如此笃定他一定会后悔,心里却又有几分狐疑起来,盯着唐宋看了两眼:难不成这小子真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本事?
戏迷很想见见大侠就是变成乌龟王八也要反悔的场景,所以,搞定徐克后,他摸摸下巴对唐宋说道:
“小兄弟,既然你没唱过歌,也不会乐器,却还要应聘驻唱,想必你对唱歌有自己的想法。怎么样,说来听听?”
“无他,无论什么样的歌,都只是声音的一种表达方式。只要掌握了声音,那就等于掌握了所有的歌,至于到底是什么歌,那只是时间问题罢了。”唐宋说道。
戏迷心道这倒是从未听过的观点,掌握声音?那等只可听不可捉摸的东西谁能掌握呢?
声音!声音?忽然想起昨天曾见过的场景,再想想唐宋先前曾说过他听过几首流行歌曲,眼前一亮,说道:
“你说你听过几首歌,意思是不是说你听过了就会唱?”
“差不多。”
“能唱到什么程度?”戏迷紧接着问道。
“自然是跟原唱一模一样。”
徐克老张一怔,听过就会唱也还罢了,乐感好的人都有这种本事,何况流行歌曲本就脍炙人口,学来也容易得紧。不过,要跟原唱一模一样,那就了不得了,就是模仿力再强的高手,也不可能模仿得完全一模一样。牛在天上飞吧?
“男声,女声;低音,高音也一样?”戏迷有几分迫不及待了。
“当然!”唐宋应道。
“吹吧!”徐克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嘴。可惜,没人理他。
戏迷想了想道:
“《青藏高原》听过吧?能不能清唱两句来听听?”
这首歌很流行,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基本都听过;而且是女声,有高音,当真是测试的最佳素材了。
《青藏高原》?就是那个胖胖的女歌手唱的?音色倒还不错。
唐宋点点头,心念动间,喉间声带已经暗中改变了形状,从厚重变得尖薄——
“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是谁留下千年的祈盼,难道说还有……”
…………
不好意思,上午刷新了一个小时,作者专区还是没能进去,所以未能。我写东西有个坏毛病,网线必须拉断,电脑必须搬到别的地方,要不然就只能上网而写不成任何东西了,大家见谅。
第一第十三章 清唱
徐克捏住酒杯的手忽然愣在半空,眼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呆呆地看着身前正引吭高歌的唐宋!
空灵,清澈,高亢,漏*点,饱满,并伴有极强的穿透力!
这歌声竟真如韩翃所唱一般无二!至少他徐克找不出任何不同的地方。
其实,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