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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早早睡了。
第三天,张轩为小米做好了早餐,囫囵吞了几个热腾腾的肉包子和豆浆以后,就出了门。
早早来到银霜阁,今天来得太早,门都是紧紧关闭着的。
张轩带了钥匙,直接打开门便进去,也算是开始正常营业了。
不过现在一边走着,张轩的脑子里却全是想着幕后操控者的事情。
就算不能亲手抓到幕后操控者,他也要找到那个人是谁,然后一劳永逸。
就算是洪文豹,张轩也不例外,照样会下手。
虽然没有力量,但他却拥有独一无二的头脑,可以利用其它方式将其刺杀。
现在对于张轩来说,尽快找出是谁搞的绑架,是他最专注的一件事。
将一楼的全部打扫和擦拭一遍后,张轩上了二楼。
二楼是一条环形的悬空走廊,只有一条通道连接楼上楼下。
上了二楼,张轩便来到了办公室外站着。
可能是太早的原因,从进入银霜阁开始,张轩也没发现周芷出现的身影。
之所以不出现,想都不用想,张轩定然知道,估计是还没睡醒
闲来无事,张轩只好走下楼梯,开始打量那些从外面收集来的古货。
每当靠近这些古货,张轩便能感觉有一种能量疯狂的钻入自己的体内,十分轻盈,温暖,舒适到极点。
虽然时间很短,但张轩很清楚的一点是,自从得到这些能量以后,似乎有强身健体的效果,再也没得到过什么大病小病。
但除了强身健体有丁点效果之外,张轩也到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的妙用。
不过每当看着这些古货的时候,又看自己胸前的玉佩,张轩总是感觉有些匪夷所思,这太神奇了,简直不能用世间科学去理论。
不过同时,张轩又有些疑惑和不解的是,自己的父亲得到玉佩的时候没有效果,反倒是在自己身上却有效果了?难道是基因?不可能吧?
要说这玉佩是吸食这些古货其中的气息而得到解开封印,张轩多多少少都会比较相信一点,也比较合理。
张轩记得,当时自己的父亲带着这块玉最后的一段时间,便是在监狱中,压根都没有闲暇的时间与古董产生接触,所以不能产生变化也很正常,结果后来被不知谁送回了家中一直尘封不动,更是难以发现其中的奥妙。
莫不是我就是传说中运气逆天之人?张轩心花怒放,脑海中快速蹦出了这一个念头。
传闻这些都是有大气运之人,只要拥有的人,桃花四起,好运逆天,必当会走上人生巅峰。
一想到能够走上人生巅峰,张轩心里一阵爽歪歪,谁不想,他也想!
“张轩?”
就在张轩一阵yy时,一道声音从二楼传了下来,声音中带着些沙哑。
“周姐!”
张轩回头往上看,只见周芷一身淡蓝色睡衣,正怔怔站在二楼的走廊上。
蹭!蹭!蹭!
突兀的,周芷看着张轩眼眶就红了一圈,也不顾着睡衣拖着地,踩着拖鞋就快步走了下来,生怕张轩随时会消失一样。
张轩一动不动,心里有些复杂,她原来是这么担心自己的安危,眼圈都哭红了,亏自己还把自己想成绑架小米的一份子。
下到一楼;“呜”的一声周芷忍不住哭了出来,直接双手环抱住了已经愣得就像一根木头一样的张轩。
这是第一次跟周芷抱在一起,张轩感觉心里莫名升起暖流涌动。
“唉,看来自己是想多了。”
张轩心中苦笑,周姐现在哭得跟昨晚的小米一样厉害,虽然都是担心不同的人,但其中流露之深的感情,他能够深深切切的感受得到。
“周姐,别哭了,也不是小孩了。”
张轩用手梳开周芷的秀发,轻轻的摸着她的头,就像是在摸小孩的头一样。
可能是由于习惯的原因,张轩一时错把周芷当成了小米。
“你说我小孩也就算了,但你干嘛摸我的头?”
周芷翻了翻白眼,撅着小嘴抱怨道。
“呃,这个”
张轩一阵头大,手放也不是,摸也不是。
“哼,这次我勉为其难,让你把我当一次小孩。”
周芷擦拭着泛红眼角的眼泪,撅着小嘴说。
张轩一阵汗颜,幸好没有让周芷知道自己把她一时错当成了小米摸头,否则后果真是难以想象。
“周姐,张轩,你们这是”
不知道什么时候,宫庶已经站在了门口。
周芷脸一红,连忙从张轩怀里挣脱,嗔怒道,“都怪你,要不是你来这么早吓着我了,也不至于把我给吓哭了。”
吓哭?
张轩一脸懵逼,不过他也不是榆木脑袋,很快便反应了过来,尴尬的笑着配合,“对不起周姐,下次绝对不会这样了,我保证。”
“张轩,你难道是在给周姐擦眼泪?”
宫庶一头雾水,疑惑的问道。
“我说是就是,你哪来这么多问题?是不是不想干了?”
周姐小脸一板,两手叉腰,娇怒道。
“嘶”
张轩倒吸凉气,果然表面柔情的母老虎也有这最吓人的一面。
“老板别生气,呵呵,我这不是说着玩的么”
宫庶打了个鸡血,同时又快速往一边溜走,“我马上去打扫和检查,保证做到一丝不苟。”
周芷哼哼唧唧的,也没多说什么,往楼上去了。
现在门庭大开,也渐渐开始有了客人。
第七十二章孙教授的又一次邀请()
张轩也没闲着,而是专心投入到卖力的工作中。
今天的客人不是一般的多,人流人海,整个银霜阁内外被挤得水泄不通。
现在的银霜阁,名气太响亮了,吸引了不只是滨海市这一条街,更有比较靠近的几个市的客源过来。
如果这里有导游和售票处的话,一眼望去人流人海,跟华夏有名的二线风景区都有得一拼。
银霜阁挂上“金字招牌”,牌面亮堂堂的,吸引着每一个到来的人驻足观望。
一边负责售卖,一边负责讲解,张轩将自己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这一项工作当中。
虽然很累,但张轩却一直坚持了三四个小时,直到下班时间。
下班后,张轩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到小吃街吃饱喝足以后,又往古玩街走。
昨天马脸帮自己赶走了那些讨厌人的苍蝇,张轩倒也乐得逍遥自在,今天走在古玩街里虽然不动声色,但整个人都是无形间散发出强势的气场,威风八面。
很多人都见过马脸为张轩撑腰的时候,一些不希望得罪而想巴结的人都笑脸相迎,生怕慢了半拍就落了个记恨。
张轩对于想巴结的人,自然是哭笑不得,自己就是一个暴富的打工仔,哪有什么势力不势力的。
像马脸那一种势利眼和为一些蝇头小利贪财的那种人,张轩最多也只是口头上称兄道弟,相互利用罢了。
马脸之所以会出手来帮自己,张轩多半是清楚的,铁定跟上面那次送的古画有直接关系。
那副画张轩用玉佩检验过,虽然不是最值钱的,但价值却也是无法估量,随便拿去一些识货的拍卖行售卖,都会得到一笔天价,一夜间暴富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马脸能有那么多弟兄来助阵,多半是因为“钞票”的原因。
在这个“物欲纵流”的时代,钞票虽说不是无所不能,但却也可以说是“万能”的。
没有钱,是绝对不行的。
过够了几年苦逼的日子,张轩是深有体会。
钞票能改变一个人,永恒不变的真理!
没有钱,那可就真的是一无所有!
一路走过街头巷尾,张轩脚步一直都没停过。
一边走,张轩摩挲着胸口前挂着的玉佩,祈求道,“兄弟,一定要显灵,不要最值钱的,最稀有和珍贵的也行,也算是不亏待你自己。”
就在说完后,那玉佩突然紫芒大盛,接着一道紫芒从其中溜走,向着巷子东窜西窜,犹如鱼儿在空气中游水一样。
张轩紧紧跟着,紫芒速度也不快。
不过这玉佩第一次会出现紫色的光芒,张轩心中大感好奇,莫不是这次会有什么古文物出土!一想到古文物,张轩心里一个暗爽,得到一个,那就真的价值连城了。
一边心里yy,一边张轩锲而不舍的紧跟在后面。
张轩一直跟着,心中有些吃惊,那条紫芒窜来窜去,感觉就像是长出了灵智的婴儿在寻找什么东西一样。
最终,那条紫芒窜了七八条大街小巷,才落入了一个摊位中。
不过当张轩来到这个摊位前的时候,就彻底愣住了。
他仔细一看发现,这摊位上几乎全是假货,就算有真货也是脏兮兮的,有的粘着黑泥,看起来就像是跟粪坑里抠出来的东西差不多,虽然没有恶臭,但光是看着,就令人一阵恶寒,更不用说要买了。
摊位上的老板是个年轻的青年,剑眉星目,十分俊秀,盘腿坐在布摊子后面,就跟电视剧的里古侠少年一般。
不过来这里的都是淘古货的,可没有人会因为别人长得俊秀就主动脑残粉一般去光顾别人的摊位。
张轩也不着急买,而是站在一旁看着,发现似乎很多人都是在看过那些物件后捂着鼻子小跑离开的,愿意站一刻钟的都没有。
在那些物件中,其它的张轩都不在意,张轩在意的,是之前从玉佩中飞出紫芒没入的那个骨哨之中那个物件。
因为被黑泥粘满的原因,骨哨就像是被粪坑里掏出来的,表面十分恶习。
“我就买你那个骨哨!”
张轩蹲在摊子前,指着那个被粘满黑颗粒的东西。
“一万。”
青年没有多说,简言意快。
“现金还是支付宝?”
张轩也不嫌脏,伸手就从摊位上将顾梢子抓了起来。
“支付宝。”
青年淡淡开口,一直都没睁开眼。
真是个怪人!
张轩剽了对方一眼之后,快速转好了账款。
拿着骨哨在手里,张轩发现这个东西并不是很脏,而是这外面的黑色颗粒似乎是某种不易蒸发的化学物质。
具体是什么物质,张轩就不得而知了。
张轩将骨哨转了几圈,不停的打量整个外部构造。
他很奇怪,为什么玉佩会释放紫色能量,而且还是进入这一个看似十分不起眼的哨子之中。
这个谜题,张轩自知是无法解开的。
将骨哨收好以后,张轩便出了古玩街,留在这个地方对于他来说,似乎也没多大的意思。
出了古玩街,走在街道边上,张轩都不停把玩着手里的骨哨,想看看能不能看出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嘟嘟
就在他走了不知多久的时候,一个来电将他的注意力打断。
张轩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果断的放在了耳边,不过下一刻传出的声音却是能够影响他这一生的声音。
只听孙教授的声音传出,“张轩,我是孙教授,之前打电话说让你别来,是我太过于唐突了,我向你道歉,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现在打电话给你,是想让你来这个地方。”
想到印章被别人弄走了,张轩有些黯然伤神,无比颓废,只好编了一个借口说道,“孙教授,抱歉,印章,已经被我弄丢了”
不过接下来却出乎张轩的意外想象,电话里的教授并未生气,反而是平平淡淡的话语,“张轩,这个不用担心,现在很多人都进入了沙漠,抢你印章的人也肯定是知道了楼兰古国临世的消息,只要你来了,就算不用你去出手打开,也会主动有人会去打开的。”
很多人都去了沙漠!
一语惊醒梦中人,说的就是现在的张轩。
不过没等他说话,接着手机里的孙教授又说道,“张轩,我现在要跟你说一个跟你父亲有关的消息,你父亲被害之前,其实也曾经作为探险旅团寻找过古楼兰的宝藏。”
张轩一愣,接着呼吸有些急促,对着手机问道,“教授,你说我父亲生前去寻找过古楼兰?”
“你父亲应该也和我一样,热爱这些埋葬在历史长河中的宝藏,才愿意深入险地的,我和你父亲一样,都把这个当成了埋在心里的梦想。你父亲的梦想没有实现,我的梦想也未实现,你如果想要完成你父亲的遗愿,我发地址给你,你可以来找我。”
张轩咬着牙,半响才回复一句,“苏教授,你放地址到我邮箱里,过两天大学一毕业,我就马上过去找你的地点。”
这是孙教授最后一句话,“你来的时候,多看在沙漠中基础生存的知识嘟嘟”
张轩将手机收好,他心里打定好了,大学两天后毕业就出发!
父亲的这个遗愿,他一定要替代他完成。
下了决定,张轩也暗自打定好了,先让周姐照顾方小米,做到无后顾之忧之后就出发。
不过一想到辞别去沙漠,跟人说道别这种话,张轩感觉难度真的挺大的。
因为别的都是成群结队的,张轩却一个人,估计放在谁的心里,都没法认同。
说句实话,张轩感觉自己一个人,也没底。
沙漠广大无边,缺少淡水资源,白天昼夜温差大,各种各样的难题,对于他这种小男生来说,无疑不是一个地狱般的考验之地。
沙漠艰险重重,张轩很清楚,不仅仅是天气和地理环境诧异,更要命的是沙漠里潜藏有“吃人”的沙坑和毒蛇毒蝎。
很多去沙漠里的人,一些提前离奇死亡,多半都是源于被毒蛇和毒蝎咬的。
很多人都不敢独自进入沙漠,最少都是三个人以上,而且还是在具备各种医疗知识和基本求生技能的情况下。
张轩现在,虽然有玉佩提供强身健体的功效,但他不认为这对有毒的东西有效果。
一边心里决定几天后出发,一边张轩的心里忐忑起来,说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
成功的人,往往都是建立在准备的基础之上,张轩为了给自己打气,强行灌输了理论进入自己脑海里。
先是去学校图书馆找了一些关于在沙漠中如何生存的书籍,一边张轩又去找了一些关于在严酷环境下求生的书籍。
几乎两天上学时间,张轩都选择了逃课,窝在图书馆看关于沙漠的书籍。
凡是只要跟沙漠有关,不是看了,就是被他装在准备好带着前去沙漠的行李箱之中。
最基础的几样东西,帐篷,打火机,水,充足的食物,都被张轩给装好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方小米正在看电视,见张轩在一箱一箱的装东西,还以为是要逃难去了呢。
张轩没有搭理方小米,而是明天再说,接着等待着大学毕业典礼结束,就安心的可以踏上征程了。
准备的这两天,一有空的时候,张轩几乎都是抱着关于“沙漠”和关于历史上楼兰古国消失的事情看,对其他的不闻不问。
除了上班,就是下班,接着上学,然后做饭看书籍,每天都反反复复。
第七十三章道别()
三天时间,将一切都整理好了,这天晚上,张轩早早回了房间。
这一晚,张轩开始思量着第二天的陈词,他估计如果不想好跟周芷解释好一番说词,估计小米去留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这一次有预谋的绑架,直到现在,他也没有缓过来。
他心中始终有些担忧,预谋的绑架会继而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