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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吴笛很自然地同意了,她倒是希望解除夏薇薇与吴迪之间的误会。
结果她却发现这似乎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两人之间似乎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样……
这也太奇怪了,毕竟吴迪与夏薇薇也是初中三年的同学吧。也没见到当初他们势同水火啊?
在吴笛去洗手间的间隙,吴迪很不爽地看着夏薇薇,只觉得这个女孩比当初那个苏暖还要讨厌,苏暖可从来不会妨碍他与吴笛,但是这个夏薇薇,却处处与他作对。
“看什么看?我家小笛只是被你这外表欺骗了而已,有我在,绝对不会让你对她做什么的。”夏薇薇冷声道。
吴迪很想反驳,他现在作为一个兄长,如今对吴笛根本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动不动就发情的青春期少年了,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知道该如何把握时机。
但看到夏薇薇这副以吴笛保护神自居的样子,他就莫名的反感,他的嘴角忽然勾出一丝笑意:“是啊。我就是欺骗她了怎么样,但她更信任我,虽然是妹妹,但却有姐姐的包容,我就算对她做什么,你也管不了呢,真是可惜。”
吴迪这个样子相当的欠扁。他简直就是在刻意刺激夏薇薇一样,这在他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吴笛之外,其他女孩在他眼中,就是可以随意玩弄的对象而已,若非夏薇薇是吴笛的挚友。他要么是直接无视对方,要么就更加恶劣地对待对方。
吴迪可不是那种对只要是美女就很温柔的后宫男呢,而且他表面上看起来阳光帅气,但性格早就黑得彻底,不要指望一个政客会有什么节操。
当然。在表面上,他是无懈可击的,哪怕刚刚才在华夏大学上了几个月的学,便已经在某个著名政阀子弟组成的圈子中站稳了脚跟,以善于社交和极具领导力与亲和力著称,他的学习态度都被不少学生奉为楷模。
因此,他就算请假,也很轻松地被批准了。
“你这家伙,到底想怎样才能放过小笛,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在面对你时就会放松对男人的警惕,但我知道,你绝对不是什么好人!算我求求你,不要伤害她好不好?”夏薇薇的左手横在自己的身前,托着右手,言辞恳切。
我怎么可能伤害她呢……没有人比我更懂她、更爱她、更珍惜她,没有她的话,就没有现在的我。但是,我还不能确定一些事情。
吴迪淡淡地想着,余光瞥见吴笛回来,他却走到夏薇薇的面前,忽然执起对方的一缕发丝,凑到鼻尖,上面有一股不同于吴笛的清香,同样的好闻,确实有一股初恋的味道。
他凑到夏薇薇的耳畔,低声道:“你倒是很有觉悟嘛,要不你来代替她如何?其实初中那会儿,我确实喜欢过你呢。”
如果那样都算喜欢的话,那喜欢也太廉价了。
夏薇薇羞愤地看着脸上带着雍容微笑的男人,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简直就像是一个完美的反派波ss,她其实心中非常的害怕,她刚刚想说什么,才发现吴笛惊讶地看着他们,毕竟吴迪与夏薇薇凑在一起的样子太过暧昧了。
吴迪却不解释什么,反倒是夏薇薇,急急忙忙摆脱吴迪,然后说道:“刚刚他只是感谢我给他带路。”
吴笛只是看向吴迪,却发现对方已经在装作四处看风景了,恍然间,吴笛发现,她似乎再也弄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了。
一种淡淡的失落再次萦绕在吴笛的心头。
她甚至出现了一个莫名的想法,似乎最初的那个自己,更有趣可爱一些,她能就这样看他,看一整天。
三人一起吃过午饭后,明明正好下午没课,但吴笛却借口有了一个新的构思要马上写成,便离去了。
她想写一些温馨的东西,最近她与三个室友开黑玩《荣耀》,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素材,不如就以它为背景,倒不是写那种打怪升级的网游或是电竞文,而是一个温馨美满的言情故事,就叫《微微一笑很倾城》好了。
吴笛在心情愉悦时,往往喜欢写虐文,反之则反。
这时,只剩下吴迪与夏薇薇,吴迪看着妹妹离去的背影,神色有些阴晴不定,他看着夏薇薇:“你是不是对我妹妹说了什么?”
第四百七十三章 三行情书()
夏薇薇见吴笛主动疏远了吴迪,自然很开心,而见到吴迪这种略显气急败坏的样子,她生起了一种报复的快感。
她十分冷淡地说道:“我和小笛说什么,也不关你的事,少乱打听女孩间的私事。”
夏薇薇在这一瞬间感受到了吴迪压抑的可怕怒气,她的心中有些恐惧,但是很快,却发现吴迪淡然一笑:“那么,下午就拜托你了。我之前说的话,可是真的哟。”
先暂时和你虚与委蛇好了……夏薇薇冷静地想着。
“我当然也有这样的觉悟,别小看人!”在这一刻,夏薇薇的身上似乎爆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吴迪都被这个样子的夏薇薇弄得一愣,他在感慨妹妹真是有魅力,完全就是男女通杀的同时,也感到十分头痛。
他之前做这么多让夏薇薇讨厌的事情,只想让这个女孩离他远点而已,最好在他与吴笛相处时,也留给他与吴笛一些空间,反正他又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
可现在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吴笛反倒给他和夏薇薇留出了空间,这其实让吴迪一瞬间感到非常恼火也非常沮丧,妹妹这样的行为,让他觉得她还是那样淡漠,他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对她重要。
他现在也弄不清楚,妹妹到底在想什么了,似乎那个最初的吴笛,更有趣可爱一些。
吴迪看着夏薇薇,一把执起她的手,对方的手并没有妹妹的手那种光滑柔软的感觉,还因为勤于弹奏乐器,而有一些茧子,不过既然手的主人是位美少女的话,那就无所谓了。
然后他饶有兴致地观察夏薇薇的反应,对方脸上的厌恶神色一闪而过,却并没有挣脱开来。这让吴迪觉得非常有趣。
若夏薇薇真喜欢上他,那他或许会落荒而逃,但是夏薇薇这么讨厌他,那他就自然毫无心理压力地逗弄对方了。
无论是哪个男人。都不会不喜欢这样在相貌上仅次于吴笛的超级美少女,说起来夏薇薇的身材似乎要被吴笛更加饱满一些,尤其是那个脖子以下腰部以上不能描写的部位。
吴迪觉得夏薇薇这个人,其实挺像叶昭尘那部《俺妹》中那个妹妹闺蜜的角色,岛国名叫做新垣绫濑,同样对妹妹抱有浓厚的感情,为了妹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突然黑化拿刀砍死他什么的……
“作为一个女孩,就这样随随便便给男人牵手么,真是太不矜持了。”吴迪故作厌恶地甩开夏薇薇的手。这样说道。然后他心里期盼对方赶紧甩他一个巴掌就滚蛋,省得妨碍他去找吴笛。
夏薇薇这还是第一次被男生牵手,却被这样说,她真想直接砍了这个家伙,可她硬生生地忍了下来。也不知是不是直觉,总感觉这个吴迪太夸张了一些,他好像没有表面上那么变态。
由于中都大学确实很大,上午吴迪还没参观完校园,下午夏薇薇便继续带着他参观,在走过某个很大的学生广场时,看到一个宣传的海报。原来是近期学校内正在网络上举办“三行情书”的创作比赛,夏薇薇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自然有兴趣参加。
爱你,只用三行字来表达。用三行字来表达你的爱,这便是“三行情书”。年轻人用简练精致的三行语言表达对情侣的告白,祝福、牵挂以及对往事的追忆。
“三行情书”创作比赛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已经有一些不错的作品涌现了出来,比如——
此生我等你/没有因为/没有所以。
如果某天你能看透我的内心/你会哭泣/因为那里面装满了你。
总而言之,这是很适合文艺青年展现自己逼格的比赛。
“怎么?你也要参加这种无聊的比赛?”吴迪很没脾气地问道,他在持续对夏薇薇开嘲讽,却发现对方竟然越来越淡定之后。心中很是烦躁,他真的小看了这个女孩的觉悟。
“无聊,为什么无聊?像这种三行情书,你肯定是写不出来的。如果是小笛的话,一定能写出最完美的三行情书。”夏薇薇淡淡道。
结果吴迪一把抱住了女孩,在她耳边即兴写了一首:“你有没有那么一刻,抱着某人,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一股不一样的少女体香在吴迪鼻尖萦绕,同样的纯净,让男人沉醉不已。
夏薇薇的心跳陡然加速,然后吴迪放开了她,食指与中指缓缓从夏薇薇的唇间划下,像是在品赏这样一位美少女,而后他又托起少女的下颚,直视她的眼眸,却发现她的眼神愈发坚定了。
某一瞬间,在吴迪眼中,夏薇薇的美丽脸颊,似乎变成了吴笛的,她们有些地方确实很像。如果可以的话,姐妹双收那是最棒了……
吴迪叹了一口气,放开了对方,心说连这种快要过线的暧昧行为都不在意么,真是超级麻烦啊,烦死人了!最关键的是,他忽然觉得,能够得到夏薇薇这个萌妹子的话,好像也是一件很诱人的事情呐!吴笛的魅力再大,也比不上吴笛加夏薇薇的啊,最好再加上苏暖、聂茜、李香莹甚至吴笛的小姨……
卧槽!这绝壁是最近都市后宫看多了的后遗症,吴迪在心中疯狂地吐槽自己。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向夏薇薇打招呼,竟然是吴笛的室友曾巍然和俞筱,两人都用暧昧的目光看着夏薇薇和吴迪。
这反而让夏薇薇无法忍受了,一直很八卦的俞筱凑到夏薇薇面前:“薇薇,这就是你的男友么,上次聚餐时居然还说没有,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妥妥的高富帅啊,与你很配!”
夏薇薇神情尴尬,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方,却让俞筱误以为是在害羞。
曾巍然赶忙拉住俞筱:“别打扰人家啦,我们赶紧回去吧……”
夏薇薇知道,俞筱对这种事非常八卦,一回去肯定弄得全宿舍乃至全系的人都知道了,这让她觉得有些不妥,她倒不在意自己的名声,反正大学了谈恋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只是有些担心,吴笛在知道她与吴迪成了“男女朋友”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
出了车祸,擦破了手肘和膝盖,涂药时好痛,不开心。。。。。。
第四百七十四章 图书馆是个好地方()
吴笛正在图书馆中;一般来说;她喜欢坐在二楼靠窗的座位那儿;透过窗户;便能看到远处的操场;总有一些不知疲倦的足球爱好者在其中挥洒汗水。有时候开着窗户;一边吹着凉风;一边自己喜爱的书;那真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大学图书馆;在这个时候其实总是显得十分空阔;即使是在中都大学;也很少有像吴笛这种几乎天天泡在图书馆中的学生;毕竟大学的课程还是非常宽松的;像今天明明不是什么周末;却只有早上两节课。
然而每当到了期末;这偌大的图书馆就会迅速被占领;甚至还有早起抢座这种事情发生;还有比较凶残的“本子占座流”;就是拿一本写着名字的练习本放在座位上;表示这个座位已经名花有主;这种期末的“盛况”足见就算是在中都大学;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其实也不少。
说到底即使中都大学是学术氛围浓厚的大学;但它终究也是大学;大学与高中的区别便在于自觉性;有人要考研究生;若是拿出高考时的劲头去考的话;绝对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什么名校都能轻取;只可惜有许多大学生都在大学荒废了。
对吴笛来说;自然没有什么荒废不荒废的说法;她的学习态度与高中相比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为了拉近与室友的关系;会陪她们开黑玩《荣耀》以外;她几乎一直沉浸在学习中;毕竟这已经成了她的一种心灵寄托。
当然;总有吴笛的同学;觉得吴笛是在作秀;但是从开学持续到现在;她几乎一直没有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如果有其他同学也能天天跑图书馆作秀的话;那他们也认了……
孔浮生这位班长;一开始就勤快地往图书馆跑;他知道吴笛习惯坐的位置。他的目的其实也十分明确。只可惜;他最终并没有坚持下来;他也不可能保持天天去图书馆;他还有一些班级事务;还加入了学生会;不可能像吴笛这么“悠闲”。
说到底孔浮生确实是个人杰;哪怕出身不好;但是能力确实出众;极其善于经营人脉;班上的同学都对这位班长很服气。然后他理智地发现攻略吴笛对他来说希望渺茫;就果断放弃了;不如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一蹬弃了对吴笛有目的性地追求之后;他用平常的态度与吴笛相处时;便发现他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好了。他这才恍然大悟;还不如就这样与吴笛成为不错的异性朋友;以后或许厚着脸皮也能请求对方的帮助。
大学图书馆;可不仅仅是一个学习地方;它也是一个搭讪的好地方;不知有多少情侣都是从图书馆里发展起来的;甚至有男生专门喜欢跑到图书馆去“狩猎”。相应的;也有女生每次去图书馆都像是去宴会一样;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许这并不是为了找男友;而只是享受被男人瞩目、搭讪的感觉。
女孩的魅力;有时候是和追求者的数量相关的。有些善于在男人之间周旋的女孩;能够与两位数以上的男人保持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其中有那么两三个备胎总是会被骗得团团转。
所以为什么某些“女神”很让人讨厌?其实不是她早就勾搭上了什么高富帅;而是她在勾搭高富帅的同时;还与其他男生玩暧昧。还给吊丝希望;这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行为;其实是最让某些付出了很多;但最后却被一脚踹开的吊丝男最痛恨的;哪怕当接盘侠也行啊……
因此;像吴笛这种总是拒绝得很直接明确的女生;反倒让人没什么好恨的。
吴笛在当代文学的书架边;沿着书架再找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她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任田的作家;不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这个人;吴笛都相当的感兴趣。
这个任田其实是那位华夏著名作家任宫泽的私生子;任宫泽早年花心风流;一边写作一边旅游;在一个寒冷贫困的县游玩时搞了一个小商人的女儿;潇洒离去后;便有了任田。
任田虽然出身不算贫困;却自幼目睹农民的悲惨生活;对劳动人民寄予无限同情;他从小体弱多病;却心怀悲天悯人之情。
任田的父亲任宫泽在文坛成名后;一直混迹于上流社会;即使知道了任田这个儿子;也从来没有打算认他;其实任宫泽有好多私生子女;直到任田七岁时;才认他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将任田的母亲当成妻子。
吴笛觉得任宫泽与任田父子的经历;有些像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和小仲马;其中大仲马可是名副其实的“大种马”。
当然任田的作品风格与小仲马一点也不同;他现在在文坛上的名气几乎为零;他的父亲从来就没有真正照顾过他;只是保证他的生活开支;他写了很多诗歌和童话;却全都是自费出版的;销量惨淡;都没办法回本。
他毕业于某个农业大学之后;亲赴农村任教;并以普通农民的身份开办农业技术讲习所;创办农民协会;亲自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任教四年即辞去公职;离家独居于某个小乡村;过着普通农民生活;虽然和他那著名作家之子身份不符;却因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