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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我之所以决定办婚礼,想满足怜茵只是一小部分,更大的一部分,只是我想通了。办个婚礼,给他一个交代,也给当年那个特别期待在那栋城堡里办婚礼的我一个交代。
这些婚纱中,最对我心思的是那条白纱,但我记得我已经生过孩子,结婚不能够再穿白纱,便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一条淡绿色的。
选完婚纱后,婚纱先行放在设计师那边做最后的整理。我则需要进行一个短暂的出差,出差归来时,婚纱也送来了,竟然是那条白纱。
婚礼(中)()
那上面原本并无配饰,这次整理增加了配饰。设计师解释说是因为不确定婚纱几时才能用,而配饰太过贵重,因此最后才加上。
婚纱和之前看上去区别并不大,只是更闪亮毕竟加了这么多碎钻。
我之所以看上它,就是因为它没有那些复杂的装饰,简单而独特。现在被搞成这样显然是繁音的意思,他的品味一向隆重奢华。
不过,既然婚礼是他期待的,要我穿一件他喜欢的裙子令他更开心也没什么关系。
繁音很快便确定了婚礼的日子,我也把时间挪出来配合他。在婚礼前不久,他带我去看了礼堂。
因为不想被孩子们跟着,他特地选了个孩子们全都需要上学的时间。
无论是通往城堡的道路,还是它本身的模样,我都记不清了,以至于到了远远眺望时还不能确定。直到越来越接近,城堡的形貌渐渐清晰,我才不禁被震撼到。
繁音察觉了这一点,有些得意地问:“怎么样?”
“花了不少钱吧?”以前它的确很美,但终究旧了些,也荒了些,其实也有点吓人。如同刚出土的陶器,再精致也落满了尘埃。
如今就不同了,城堡的主体被修缮得近乎完美,在翻新的同时保留了此类建筑特有的年代感。因为城堡最初的主人是一位公主,她大约是个浪漫的人,城堡的主体能够看出满满的童话味道,此番修缮后,它看起来更梦幻了。
庭院更是打理得美轮美奂,繁音高调的品味在这里发挥得极好。我们一边往里行驶,他一边给我介绍,事实上庭院的格局有了不小的改变,这其中主要是为了适应我们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每年都能抽些时间出来全家度假。
下车后,我们全都不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山上的空气清新得近乎凛冽,让人心旷神怡。
进门时,我自然又被震惊了一下。虽然看过图纸,知道它原本的样子是十分美的,但2d和3d的区别还真是不小。
这里原本有一座公主的雕像,此刻它仍在,但盖着一块布,我问:“这个出了什么问题?”
“没出什么问题。”他神秘兮兮地说:“这是个惊喜。”
“哦。”我有点好奇。
之后来到礼堂,它的样式非常简单,是用公主的祷告室改装的,墙壁上悬着巨大的十字架。繁音解释说,是因为这里只允许家人进来,所以并没有预留很多座位。
我们花了一下午时间参观了所有房间,它当真高贵典雅,华丽非凡。
傍晚时,我和繁音在我们曾经待过的那处露台上用晚餐,并欣赏了一场日落。
他兴奋极了,一直眉飞色舞地给我叙述有关婚礼的计划,而我反而有点懵,大概是夕阳笼罩下的城堡真的太美了,这让我心中涌上了一阵强烈的不真实感。
也许是因为我走神了太久,繁音猛地截住话头儿:“灵灵?”
我回神问:“怎么啦?”
夕阳已经在慢慢结束了,他的脸色也较刚刚更加黯淡。
他没有说话,注视着我,我也同样。就如注视一个字很久时会突然觉得不认识它时,我也突然开始觉得他很陌生。
幸好繁音开了口,“你是不是真的很勉强?”
“什么?”
“一直都不太开心。”他说:“从决定这件事开始。”
我不知该如何解释,没有说什么。
“我以为你今天看到城堡会开心一些。”他默了默,有些用力地说:“如果你完全不想办婚礼,我们就此打住也可以。”
我说:“那就就此打住吧。”
他愕然,继而露出委屈,我忍不住笑:“你真可爱!”
繁音黑了脸,“你真无聊。”
我正色起来,“既然同意了,那自然是想办,只是我现在我没办法描述清楚自己此刻的感觉。其实自从你告诉我你的病好了,我就觉得不可思议,没办法相信。今天看到这些,你弄得这么好,我却感觉就像梦里。”
他的神态随着我的这些话慢慢变得柔和:“是我以前伤害你太多了。”
“不能这么说。”有时世事很奇妙,我埋怨他时,他拒不道歉,这几年却总是反思自己。我说:“可能是因为我已经老了,其实想想要穿婚纱给那么多人看,我还有点紧张,毕竟年纪大了,而且你不知道,我在合作伙伴面前很严肃的,我怕我到时露怯会丢脸。”
他笑了,“你知道你现在的表情像什么吗?”
“像什么?”
“就像个小女孩。”他笑着说:“像你刚认识我的时候。”
纵然两个人格已经融合,记忆也已经共通。而且由于第一人格是成年后的人格,而小甜甜则主要是儿童时期,所以融合后,小甜甜对他的影响无非是把他变得温柔,但他看上去仍更接近第一人格。
也是因此,每当他说起第二人格的一些事时,我就会有种非常违和的感觉。
我说:“你是说我的样子不够成熟吗?”
“你明知道是在说你可爱。”他放在桌上的手朝我伸过来,握住了我的,说:“如果你真的只是在纠结这些,那我希望你可以告诉我,我能做点什么来让你别这么紧张。要不要少请一些人?”
“你请柬都发出去了。”
“我可以再要回来,不过是登门道歉而已,并不麻烦。”他说:“婚礼不是我一个人的,你觉得舒服最要紧。”
我问:“你觉得我的担心有道理吗?”
“没道理,你始终是那么漂亮。”他笑着说:“其实比起十几岁时,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我觉得那时的你有点傻,而现在更有风韵。”
我说:“自从融合以后你就开始说漂亮话了。”
他眯起了眼睛:“我毕竟曾经是个作家。”
“童话故事里有这些吗?”
“我也想朝着成人作品发展的。”他一脸正经,但眼角的坏笑展露无遗。
这晚由于晚上下了大雨,回去不太方便,我和繁音便在这里住下。虽然我跟他凌晨都要出发去工作,但按照规矩,这应该是我们结婚前最后一次见面,所以我们还是珍惜时间互相探索了彼此。
接下来我们分别忙于自己的事业,因为想要在婚礼和蜜月期间休假的话,现在的加班是必不可少的。
一直忙到婚礼的前两天,我才结束了工作,到我以前住的地方去接怜茵。颇为意外的是我爸爸也在,我对他打了招呼,说明来意,他派人去接怜茵,然后不再说话。
为了消磨时间,我主动找他聊了聊公司的事,但他兴趣缺缺,话题很快便被中断。
接下来又陷入沉默,我想到了新的话题,正想开口,他便先说话了:“我也收到了请柬。”
我说:“请柬是他发的。”
他点头:“我知道。”神态略微有些轻松,但很刻意:“你是不肯请我的。”
我说:“宾客名单是我们共同决定的。”
他点头,道:“虽然还是不看好,但你既然要办婚礼,那么你可以选一个人代表苏家去。”
他说得是“代表苏家”而不是代表他。
我说:“我会安排的,谢谢您提醒。”
他望了望我,又不说话了。
幸好怜茵很快就出来了,他殷殷地叮咛了许多,怜茵也小大人似的叮咛了他许多,这画面反而让我像个闲人。
上飞机时,怜茵又接到我爸爸的电话,他俩聊了一小会儿,她便跑回来说:“妈妈,外公要我告诉你,他祝你婚礼一切顺利,还说要你不要担心蜜月,他会把公司里的事情安排好。”
“记得替我谢谢他。”
婚礼的这天早上,繁星一早就带着伴娘团来了,其实这么多伴娘不过是为了应付场面,我只和繁星关系亲近。我没有时间,而繁星不会应酬,光应付伴娘就已经让她有点头痛,不过这局面在念念到来以后便改观了,她历来伶俐,很会应酬事情。于是她就留在这里,算是半个小伴娘。
一切准备妥当后,我站在镜子前,这几年我格外爱惜自己的身材,知道婚礼后,更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紧急培训,所以它其实是令我满意的。
婚纱的领口和袖子都是蕾丝的,不热但足够遮掩我的伤痕。化妆师巧妙地遮盖了我脸上的细纹,且让我变年轻了不少,裙摆下的碎钻在灯光下闪着光,将整条婚纱都映得流光溢彩。
虽然总是有人说我漂亮,但事实上我内心自卑,总是不觉得如此。而此时此刻,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漂亮。我想起十九岁那年,我穿着那纸片一样的廉价婚纱,繁音可能好一些吧,但也不过只有一套量产的西装。
想想觉得挺好笑的,作为两个庞大组织的继承人,我和繁音当年结婚时,居然阴差阳错得那么寒酸。
到城堡时,天色已经完全大亮了。
与上次来看时不同,此时外面车水马龙,宾客多得数不清。
但我仍是一眼就能看到繁音,原因无他,因为他装扮得特别耀眼。
【番外】婚礼(下)()
其实,这些年老得不仅仅是我,岁月也同样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他能够通过健身去维持体型,但也拿脸上的细纹没有办法。所以我也很庆幸他的病好了,这把年纪再以小甜甜的气质出现就肯定会被扭送到精神病院了。
不过,即便如此,他也依旧如我当年第一次见他一样英俊。
我的头上原本蒙着白纱,但因为蒙上之后我会感觉视线有些模糊,便在车里掀开了。下车时又被伴娘帮忙拉了下来,大概是这一举动很有仪式感吧,我不禁微微地低了低头,那模样肯定矫情极了,但我一时间想不到自己该做什么。
身旁是绿绿的草地,脚下是一条玫瑰所铺成的、松软的道路,空气中都荡漾着玫瑰的芬芳。
繁星扶着我,念念则早已混入伴娘团,跟在繁星的身后。因为怜茵想当花童,所以请了怀信的双胞胎儿女帮我们捧戒指,怜茵则和繁华在我的身后拖着裙摆,我能够感觉繁华很不容易,有些摇摇晃晃的,因为这条裙子的裙摆实在太大又太重了。
这条路走得有些艰难,因为许多亲朋围绕着我们,不停地扔花瓣彩带等物,我愈发看不清东西,因此难以辨认是谁,只通过声音知道苏家不止来了一个。我突然开始胡思乱想:也不知七姐来了没有,其实我内心希望她能够来参加我的婚礼,因为她待我好,这些年我与她之间的相处虽够不上姐妹,但可以是朋友。但这也不过是个想当然的想法而已。
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鞋子。
我顺着那笔直的裤管抬起头,近距离看着他的脸。今早伴娘们还对我说,她们觉得繁音很凶,不假辞色,而我当时感觉很怪,因为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他“不假辞色”的样子了,尤其是近几年,他始终不太正经。
但此时此刻,他看上去“不假辞色”,可纵然如此,我也分明在他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兴奋。
为了准备婚礼,我们有一阵子没有见面了,我很想他。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舔了舔嘴唇,随即就把脸靠了上来。我也没有想太多,熟稔地扬起脖颈准备去回应,这时星星突然拉住我,站在繁音身旁的伴郎费怀信也拉住繁音,韩夫人大声说:“别急着亲呀!婚礼可还没有开始呢!”
我连忙低下头,庆幸头上有块纱。
耳边传来繁音的轻咳以及宾客们的笑声,一个伴娘说:“繁先生也未免太急了。”
众人哄笑,难得有个揶揄繁音的机会,纷纷七嘴八舌地笑他。虽然内容都比较善意,但我心里捏了一把汗:繁音肯定不会在自己的婚礼上闹事,但他万一把心一横亲上来了怎么办?我刚刚都忘记了,我的嘴唇上有妆呢。
但一直没听到繁音的声音,我便抬起头,隔着朦胧的白纱,我看到繁音正笑眯眯地站着,他的脸颊很明显地红着,待大家的声音低了一些时,他才随和地解释:“我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当初之所以喜欢小甜甜,就是因为他可爱,可比起此时此刻,小甜甜就显得非常做作了。
我挽住繁音的手臂,跟他又走了一截便进入了礼堂。
一进门,我便被吓了一跳,虽然我知道上次来时红布盖的地方是一座雕像,但我并没有想到它竟然是这样:
那是一座头戴花环,身穿薄纱的美少女雕像,比例与真人差不多,我要是没记错,这个位置曾有一座公主的雕像也是这个风格,可这一座分明是我的脸。
我在震惊后看到繁音得意的脸,事后他告诉我,公主的那一座被他捐给博物馆了,而这个“我”是他参与雕刻的,因为不是专业人士,他弄坏了四座,这几年有空就在做这个。
虽然上次来时,我觉得礼堂并不大,但事实不是如此,至少今天我们在这条红毯上走了很久――就像我们之间的婚姻这么久。
因为我并不是教徒,所以婚礼并不是神父主持,而是负责为我们办理复婚手续的工作人员――没错,自从离婚后,我和繁音尚未办过任何法律手续,以至于繁华差一点就也姓苏了。
来到他们面前时,我才看清,为我们主持婚礼的,竟然还是当年的那一位工作人员。
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是一名职权不小的官员,但她看上去老了很多,脸上的皱纹更深,头发也白了许多,就连气质也更加威严。
她仍是念了一遍我们上一次结婚时政。府送我们的那些祝福的话,我一直以为这么多年我一定忘了,但没想到我一直都记得。
我还记得,那天我们没有伴郎,但有一个伴娘,她同时也是我们唯一的宾客,不仅做伴娘,还负责端着我们的戒指。
那天她微笑着、认真地为我们念了这些祝福,帮我们拍了一些婚礼的照片。那天政/府大楼还有许多人跑来和我们合影,不断地夸奖,说我们长得漂亮,而且看上去般配。临分别时,每个人都祝福了我们,我至今仍记得这位官员十分温柔地对我们说:“年轻人,祝你们永远像今天一样幸福。”
当时我们两个都很害羞,我也万万想不到,十几年后,我们还会被她证一次婚,更想不到,婚礼的场面会是如此。
结婚誓词也仍是那些:无论贫穷富有,无论疾病健康,我都对你不离不弃,直至死亡。
当年在她要我们这样说时,我并没有想太多,不懂这句话的重量,甚至觉得它浪漫。
但此时此刻,当我再重复这句誓言时,忽然发觉,这四件事我都经历过了,在那些条件下去“不离不弃”,也真的好艰难。我甚至觉得,如果让我带着记忆回到最初,那我一定不会去买那本书,买了也不会想知道作者是谁,知道了也到此为止。我不会想认识他,不会想爱上他,不会想嫁给他,我觉得太苦了,虽然我走过来了。
我也忽然发觉,其实繁音也对我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