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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决定煮、盐!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孟九昭就爬了起来,他跑到厨房找克拉借了一个大锅(当然是路易负责搬运),架起一堆火,又往里面倒了很多水,孟九昭往里面扔了很多瓦什块,这东西部落里到处都有,他扔进去的就是路边捡来的。
随着部落里的人陆陆续续醒来,没多久,大伙儿就都知道布莱克家的秃毛崽在煮早饭了。
布莱克家的幼崽真孝顺啊!真能干←大家想。
不过等到他们发现孟九昭煮的东西是一锅石头的时候,所有人的表情都成了囧。
倒是其他幼崽觉得这样很好玩,她们表示要一起玩,于是克拉的大锅就被一群幼崽占领了。
一锅水煮到干,孟九昭在锅底收获了一层白白的粉末。
沾了一点粉末舔了舔,孟九昭满意的笑了:真的是盐!而且是杂质很少的白盐!
其他幼崽惊呆了!
她们居然煮出了雪!
白色的盐粒非常细腻,看起来确实像雪一样,雌性幼崽们不约而同想起了以前部落每天下雪的日子。这些冰原长大的孩子,对于白色有种其他人无法理解的喜爱与怀念,想到自己可以煮出雪一样的东西,她们煮的更起劲了。
于是,等到大人们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群开心的坐在锅里玩雪的幼崽(孟九昭:喂!不要把我算进去!)。
他们以为幼崽们煮东西只是为了好玩而已,没想到居然煮出了东西。
大家好奇的凑过来,孟九昭臭屁的开始向他们介绍。
“这是盐,可以用来煮饭吃,会很好吃哒!”
大人们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他们的视线很快被一旁的路易吸引了。
“啾~啾啾~~”路易叫的太开心了。这是个平时不爱说话的幼崽,此时,他正一脸舒适(囧)的滚在一锅盐里,细腻的盐粒从他细密的绒毛里不时滚落,顺便带出了里面的脏东西。
“这是个洗澡的好东西啊!”几乎立刻就发现了这东西的价值,西塔惊喜的叫出声来。
于是,部落里的其他成员立刻秒懂了。
平时,人形的时候洗澡还算容易,可是兽型时候的洗澡真不是件容易事!瓦什部落的兽人由于从小生长在寒带,所以身上的毛那叫一个细腻绵柔,那恨不得一个毛孔长十根毛的毛量清洗起来那叫一个辛苦。很多人从出生就原型就基本上再也干净整洁过了。
当天不少人就试用了效果,大家纷纷为新产品点赞。雪花还开发了盐的另一个用法。
“人形的时候也可以用,在皮肤半干未干的时候使用,可以去死皮哦~”男神非常有美容心得,顺便展示了一下去掉死皮后光滑洁净的脸蛋。
于是,雌性们彻底疯狂了!
盐一下子被瓦什部落奉为神物!
“宝宝真聪明!”白正在用盐给孟九昭搓背,一边搓一边赞叹,“我以为宝宝已经够干净了,没想到还是没有清洁到位。”
“宝宝一早就起来煮盐,一定是想了很久了吧?”
“这么爱干净,这点一定像我。”
两个爸爸清洁完幼崽,又开始清洁自己,用盐粒摩擦过后通体舒泰的感觉,布莱克和白满足的眯上了眼,他们决定明天开始每天煮盐,争取攒够原型使用的量,彻底清洗一下鳞片。
至此,孟九昭已经彻底无语了。
为什么……事情的发展从来不按照他的设想走呢?
泪!
于是盐在瓦什部落还没走向餐桌,已经走上梳妆台了吗?
算了,只要大家觉得有用,喜欢就好。
看着三头一脸开心的堪塔斯,孟九昭耸了耸肩。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发明火,发明食盐……
这些点亮人类文明史的东西
在秃毛崽这里,注定走不了载入史册的高大上事件了
囧
第70章()
哈鲁小心翼翼的把两块珍贵的盐石板放在草垛里;半晌觉得不保险,挑来挑去,最后他还是挖了个坑把盐石板包好埋起来了。
这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了。
不……他的全部财产应该是这两块盐石板加上四只鸡。
……还要减去两只角羊的负债。
于是;哈鲁不得不再把刚刚藏好的盐石拿出来,心疼的砍下来一半拿去了邻居家。
邻居家同样也养着角羊,哈鲁用大半块盐石交换了两只肥壮的角羊,最后用剩下的一点盐石换了两头牛羚;牛羚肉虽然不太好吃;不过可以长很大,和其他草食动物比起来,牛羚非常凶悍,比较不容易被人随便抓了吃掉。
做完这一切;哈鲁便赶着羊群去和孟九昭见面了。
孟九昭早就等在那里了。
他也没闲着;一边等,一边还和其他幼崽摘着果子,附近有一条小河流,波拉还和娜姬去那边捞鱼玩了。
路易则乖乖跟在孟九昭身旁,孟九昭摘好的果子,他会负责码整齐。
“我来了。”哈鲁远远就招呼孟九昭了,将两头角羊交给孟九昭,哈鲁怕孟九昭照顾不来娇气的角羊,还细细和他说了不少养羊秘诀。
孟九昭再次感慨原始人真是实在:硬要多赔自己两头角羊就算了,赔的角羊还比之前的所有角羊肥,额外赔了两头角羊还觉得自己赚了,居然还把养殖秘诀倾囊而授了!
听到后来,孟九昭都过意不去了。
哈鲁是个安静的人,孟九昭也不是个多话的人,哈鲁授课结束后,两个人就默默的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一个放牧鸡群,另一个放牧瓦什部落的幼崽。
哈鲁的视线一直追逐着路易……的毛衣。
看看自己养的鸡,又看看人家养的鸡,越看他就越觉得毛衣真是个好东西!
穿着毛衣的鸡,一看就是家养的啊!如果自己的角羊一早就穿着毛衣的话,一定不会被人当做野生角羊胡乱猎杀!
于是,哈鲁面色严肃的转向孟九昭。
半晌一声也没吭出来。
就在孟九昭被他瞪得浑身发毛的时候,他终于憋出一句话来。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啊?”孟九昭心里的小鼓打的更厉害了,联想到他刚刚一直看着路易的□□眼神,不会这家伙还把路易当鸡看吧?虽然这里的鸡个子都挺大,可是你见过路易这么大的鸡吗?
关键是——这家伙的不情之请不会是看中了路易壮硕的身材,想要路易临幸他家的四只母□□?喂!路易还是少年儿童啊~~~~
孟九昭脑中立刻脑补了无数可怕的请求。
然后他听到哈鲁对他说道,
“请问你能教我织毛衣吗?”
“啊?”孟九昭傻眼了。
一千个拒绝的理由都想好了,你就问这个?
“(⊙o⊙)…”
“……”看着孟九昭纠结的表情,哈鲁有点沮丧,那么复杂的织法,看起来就像不传之秘,自己果然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大狗狗垂头丧气的样子真的让人好像顺毛,孟九昭吞了口口水,拍下自己跃跃欲试的爪子,他立刻道,“当然可以!”
几乎是话音刚落,他就看到哈鲁迅速的抬起头了,虽然是人形,不过孟九昭发誓他看到了哈鲁迅速翘起的尾巴和耳朵!
作为世界上少数能和猫奴抗衡的族群——狗爹,孟九昭可耻的萌了。
就地取材,孟九昭从哈鲁送给自己的两头肥羊身上取了新鲜的羊毛,教会了哈鲁毛衣的基本针法,学会之后,哈鲁立刻编了两件小衣服。
看着哈鲁召唤过来两头小牛羚,一脸爱意的将小毛衣给它们套上的样子,孟九昭忍不住问道,
“这是你们部落的幼崽?他们可真乖。”
从下午见到就一直在旁边自己吃草,任由哈鲁给套从来没穿过的东西也不踢不闹,哪像波拉她们,第一次给她们穿毛衣的时候,嚎的简直像狼了。
孟九昭好一阵感慨:不愧是原始时代的女汉子,见到新衣服的反应都和未来的软妹子完全相反哒。
“不是幼崽,这是我养的食物。”斜了孟九昭一眼,哈鲁继续给牛羚穿衣服。“穿上毛衣,就不会被人当做食物误抓了。”
孟九昭默然了:怕家畜被人顺手牵羊,你给它们做个项圈不就得了?还给它们搞件衣服穿,长此以往,以后让他怎么分辨幼崽和家畜哟~
远处跑过来一只小狮子,后面还跟着一只小老虎,在后面还跟着一头小驯鹿。
小狮子嘴里咬了一条很大的鱼!
好家伙!她们怎么抓到的?那水可冰的很!
就在孟九昭目瞪口呆的时候,旁边再度传来哈鲁的声音,
“我养的食物只会吃,还是你养的食物比较好,还会抓东西给你吃。”
所以你养的是食物,我养的是幼崽啊~
看着一脸羡慕的哈鲁,孟九昭无语了。
总之,最后,放牧鸡群+牛羚的哈鲁和放牧瓦什部落幼崽的秃毛崽成了一对往年好基友。
孟九昭希望可以从哈鲁这里得到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牧羊犬嘛~听起来就很见多识广的样子。可惜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他打错算盘了。
这是一头乡下土狗君。
据哈鲁说,他出生的时候还不能变身,那时候似乎每天的生活就是牧羊还有一些其他的动物,然后,他放牧的羊群忽然有人变成人了,再然后……他们就带牧羊犬君走了。
“再然后我也可以变成人了。”变成人以后的哈鲁多少还有以前的记忆,于是抓到几头角羊之后又过上了原本的生活。
孟九昭:……
基本上这就是个看守犯被越狱的犯人打晕带走然后斯德哥尔摩的故事。
哈鲁你真是条随遇而安的狗狗!
不过哈鲁有透露一条对孟九昭而言非常珍贵的消息,那就是——
每年夏月的时候,会有很多兽人部落的集会!
“夏月的时候食物很多,有很多草食动物迁徙过来觅食,草食动物过来了,食肉动物也回来,所以很多部落都会过来捕猎,到时候我们可以和他们交换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盐石。
“到时候,你和我一起去集市。”哈鲁羞涩的提出了邀请,“别看我有点笨,可是,集市上的人都很喜欢我呢,到时候你要有什么需要交换的,我可以帮你说个好价钱。”
孟九昭=口=:我倒是觉得就是因为你太笨了不会算数所以才那么受欢迎……的呢?
这下,孟九昭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和这条笨狗一起去趟集市了。
按照哈鲁说的,夏月就在大约七天之后了,所以孟九昭也必须为这场机会准备起来了。孟九昭倒不是发愁没钱逛街的问题,他担心的是爸爸不让他逛街的问题。
据哈鲁说,集市距离哈鲁的部落要走三天三夜,非常遥远,爸爸们不可能让他一只未成年幼崽去那么远的地方,所以,不得不向爸爸们坦白这段时间每天都跑那么远的事情了。不过,发现了其他部落的存在却完全没向大人们报备,听起来就很像挨揍的节奏。
为此,孟九昭和其他幼崽说好了,如果发现大人们有暴怒准备揍人的倾向,就要集体卧倒打滚求饶(囧)。
于是当天晚饭的时候,孟九昭就坦白了。
在他的介绍里,哈鲁是一个住在部落附近(他省略了部落之间来回要幼崽们快跑半天的事)的草食雄性兽人,家里养着好吃的角羊,之前的角羊就是他们误抓对方的,对方是个好人,还请他们吃鸡(特指路易咬死的那只)。
听完他的话,西塔腾地站了起来,布莱克和白的视线也biubiu探照到了他身上。
波拉和娜姬她们立刻接收到了指令,迅速卧倒在地,正要准备打滚,忽然她们听到西塔笑了。
“听上去是个好男人啊!”
住在部落附近←离娘家近!
家里养着好吃的角羊←家有恒产!
还请幼崽吃鸡←大方!
“我决定有必要和你们走一趟!”西塔说出了自己的分析,部落里的单身雌性立刻蠢蠢欲动了。
“这年头已经不流行肉食系了,最近一直想要找草食系雄性试试看,可惜一头也没遇到。”狮族雌性,娜扎立刻响应。
于是,孟九昭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相反,部落所有人都因为这个消息而感到很高兴,特别是单身的兽人,大家早早散场,煮(梳)盐(妆)洗(打)澡(扮)去了。
事后,孟九昭好奇的问了一下布莱克为什么不担心他们跑得那么远。
“你们跑得距离爸爸跑一会儿就到了,没必要管呀~”布莱克似乎有点不明白幼崽为什么会这样问,“想当年,我和你白爸爸跑得可比你们远多了,你和路易果然都是乖宝宝~”
说完,还啾了他一口。
被表扬的孟九昭再次默然了。
好吧,堪塔斯的距离感和人类果然不是一样的,放任两只幼崽自由活动不是因为幼崽长大了,而是因为爸爸们长大了,爸爸们变长腿欧巴,步伐更大、跑的更快,若有事情可以更快的回防回到幼崽身边,所以才不介意让幼崽们的戏耍空间变大一点。
好吧,自己原来还是无时无刻生活在家长监控之下的。
这个想法,孟九昭意外的有点窃喜。
作者有话要说:先更一章
第71章()
集会当天;除去布莱克、白和埃姆,部落里的剩下的全部雄性都被要求留守了。
埃姆是雌性们觉得一定要带上的,他看起来太弱的;部落里的雌性埃姆一头也压不倒,雌性们觉得有必要带上他一起过来找个对象。
布莱克和白是雌性们非常不情愿带上的;两位雄性的长相太具威胁性了!不过他们坚持要跟来,否则就不允许幼崽过来;没办法,需要他们的幼崽做向导的雌性们也只好屈服了。
其他人就那么好命了——
“不要妨碍我们找汉子!”女士们临走前狠狠甩下了一句话。
出发之前,部落里的所有人都用盐好好搓了搓;确保全身上下都清洁溜溜之后,才换上干净的毛衣出发的,成年兽人全力赶起路来要比幼崽们快多了;结果瓦什部落的雌性们到了很久,褐土部落的人们才赶到。
瓦什部落的雌性们个个骁勇善战,狩猎本领个顶个的强!于是,早在褐土部落到来很久之前,她们就嗅出了对方前来的方向。
“这个味道……是牛吗?我不太喜欢牛,肉太硬了。”吸了吸鼻子,娜扎不太满意的说。
“你是来找老公不是来找食物的,不要挑剔味道!”西塔严肃的提醒她,娜扎于是乖乖闭上了嘴巴。
“不过,牛的话,似乎也不够耐操,万一哪天睡觉的话被压死就不好了……”虽然告诉娜扎住口,可是西塔自己其实也是有点担心的。
孟九昭:听到这残忍的对话,有种这些雌性这辈子也别想嫁出去的赶脚肿莫破?
哈鲁远远就看到了瓦什部落众的身影,就像娜扎她们早就嗅出了褐土部落的味道,虽然身为食草类兽人嗅觉并不发达,然而褐土部落的成员们还是本能的感到了这群人的危险。
“没关系,我们有这么多角牛角羊,每一种都比我们好吃,他们不会放掉角牛角羊不吃先来吃我们的。”哈鲁安慰(雾)着大家,他的说辞非常有道理,于是褐土部落的成员成功的说服了,大家缓慢的行进到了瓦是部落雌性的面前。
寒带大陆的居民由于板块断裂,在七年时间缓慢而坚定的漂流到了这块温带与亚热带之间的草原,这是两个板块大陆各自原住民历史性的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