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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声音,真的是听几遍都听不腻。
“墨衣,今天我出案子。凤仙去外地了,所以可能会有危险,你过来帮帮我好不好?”我没有废话,直奔主题。
听到我的话,墨衣的声音瞬间变得冷漠起来。“哦,林凤仙不在,所以想起我了?不好意思,我也没时间。”
我很奇怪,为什么墨衣突然之间语气就变得那么冷漠。可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墨衣,帮帮我吧,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你可是我的线人哎。”
“你的死活,跟我何干,我是你的线人,不是你的打手。”说完这两句,电话“啪”的一声就被挂掉了。
我呆呆的看着电话,这女人,大姨妈来了么!没办法,只能一个人上了。
我垂头丧气的走向案发现场。鬼区不大,基本上步行半个多小时就能走到头。很快,我就到了报案的地方,也就是命案现场。
这是位于居民区中心的一栋小别墅,别墅的门开着,周围围着看热闹的人。这还真是,走到哪里都不缺看热闹的。
我分开纷乱的人群,走到别墅内,我立刻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房间里没有鬼气,让我稍微放心了一些。如果是人类作案,就轻松的多了。“原警官,你看,尸体就在那里。”
进门后立刻有人看到了,将我引到了别墅的客厅里。尸体就摆放在客厅的正中央,看到这一幕,我皱眉道:“你们动过尸体了?”
第十二章 再现干尸()
一个在尸体旁的女人连忙道:“没有没有,尸体发现的时候就是在这个地方。没有人动过它。”
我看着那女人,那女人大约20出头,长的很漂亮,一头湿漉漉的黑发盘在头上,应该是刚洗完澡。身上穿着宽松的睡衣,让人看不出身材怎么样,但从她胸前不时凸出来的点与其它裸露出的部位可以推断出,这女人的身材一定比她的相貌更加出色。
见我一直盯着她看,女人有些不自在的缩了缩身子,我连忙转移了视线,尴尬说道:“是谁报了案?”
那女人连忙道:“是我。我叫王静,是最近刚住进这里的大学毕业生。就在今天早上我路过这家别墅的时候,发现这里的门没有关,我就好奇的进来看了一眼,却发现了这位先生的尸体。当时吓得我赶紧跑出去叫人,然后就报了警。”
看着王静湿漉漉的头发,我疑惑道:“你刚洗完澡就出来?”
王静答道:“我习惯早上洗澡,可洗完澡之后发现家里没有吃的了,就出来准备买早餐。”
我走到尸体面前,越靠近尸体,那股血腥味就越浓。在仔细观察尸体时,我心中猛一颤,下意识的退了两步,差点叫出声来。尸体是一名男性,全身干巴巴的没有任何水分,是一具干尸。
我不由想到了墨衣之前犯下的那个案子,那件案子里,也是事主被变成了干尸,之后干尸控,对我们发起攻击,虽然很快就被林凤仙制服。但那诡异的一幕,还是给我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看着地上的那具干尸,我的脸色不太好看,如果他也突然暴起杀人的话,以我的本事可制不住他。
“大家都出去吧,这是一场超自然谋杀案,脏东西还没走,小心被缠上。”我出言恐吓。
大家都是在鬼区生活的人,闻言虽然有些慌张,但还算有序的退出房间。眼看着看热闹的人都走光了,我俯下身子,仔细观察了起来。
尸体的身上邹巴巴的,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但因为严重失水导致整个皮肤变得极为苍白。
我眉头一皱,苍白?为什么干尸会显露出如此苍白的皮肤?想到这里,我用手捏了捏尸体的皮肤。却发现除了外面一层干巴巴的皮之外,里面的肌肉竟然充满了弹性。
我喃喃道:“事主只是鲜血被抽干了,别的地方没有任何变化。”
在这几天的生活中,林凤仙和墨衣都教了我不少关于恶鬼杀人的手段,但这么诡异的情况,我也是从来没听说过。
也许,是凶手使用什么东西将事主的血液全部抽干,按事主的肌肉活性来看。事主的死亡时间不超过8小时,而如果是抽血的话,那就不可能没有伤口。现在事主全身都邹巴巴的,极有可能,伤口就在被皱纹覆盖的地方。
这样想着,我将事主身上的几个大动脉旁的皮都翻了一遍。果然,在翻到脖子的时候,在一层皱巴巴的皮下面,我发现了一圈伤痕,但具体是什么东西造成的,伤口四周的皱纹却是将痕迹完全破坏掉了。
既然已经找到了伤痕,我就在别墅中转了两圈,将整间别墅大致看了一下。每个房间都很整洁,没有任何地方有打斗的痕迹。但客厅绝对不是案发现场,很明显凶手将事主杀死之后,将所有证据销毁干净后,又将尸体拖到了客厅。说明,凶手在杀掉事主后,有充足的时间,将案发现场布置好,再从容离去。
我将案发现场用手机拍下来,尤其是那一圈伤痕,从各个角度都拍了几张。然后走出了别墅,抬头看看天空,现在的太阳已经有一半多躲进地平线了。“咕”肚子的抗议声提醒了我,我好像今天一天都没有吃饭。
我直接出了鬼区,却没有再去派出所,说起来可能有点不负责任,累了一天,脑袋有点疼,现在不太想去想案子的问题,只想好好休息一下。看来,我暂时还是不能胜任警察这个岗位。
我自嘲的笑了笑,走到一个没什么人的小摊,点了一碗拉面。不在乎好不好吃,只因为这一份静谧的环境,可以让我的大脑得到充分的休息。我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
很快,面上来了,可我却没心情吃,心中还一直想着今天的案子。“万家灯火看的太多,只会更寂寞。”我的手机铃声响起,林凤仙的。
“喂。原野。”我还没说话,那边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今天出任务了?怎么样,能解决么?有没有碰到什么麻烦,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听着林凤仙的声音,我不禁有些感动。她在关心我,虽然我知道,她只是出于对新人的照顾与负责。
整理了一下思路,我将今天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林凤仙。林凤仙沉默了一会,道:“这个案子,你不能继续下去了,等我过去再说。”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也有些恼怒,怎么说也是自己第一份任务,自己一天的努力,就这样白费了吗?况且,我心中有种倔强,我不想让林凤仙看不起。
林凤仙道:“因为,作案的人,你惹不起,继续下去,你会死的。”
我眼前一亮:“你知道作案的人是谁?”
林凤仙道:“我不知道,但我大概知道范围。”
“凤仙,告诉我。”我的语气很坚定。
“我挂了,等我回去,这是命令。”林凤仙准备装作没听到我说的话。
“凤仙,首先,我们都是一级警司,你没资格命令我。然后,我想尝试一下,我只是想查明真相,查明真相之后,我绝对不去跟他作对,等你回来再去抓他。再说,我不可能一直跟着你办案,我总要有自己单独办案的时候,告诉我你知道的,好吗?”
林凤仙不说话了,不管我再怎么说,她都没有再理我。几分钟后,她说了句对不起,就直接挂掉了电话。
第十三章 半尸()
我强忍着摔手机的冲动。默默的将面吃完。心中有一些失落,她终究是不相信我能做到。不过没关系,她不告诉我,明天接着查就是了,我可没准备听她的话。
一阵铃声响起,我拿起手机,来短信了。林凤仙的。
“原野,我知道,就算我这么说了,你也会去的。”看到这句话,我切了一声。嘴角浮现出一抹笑意,接着看下去。
“根据你的描述,我怀疑作案的应该是半尸。我没见过半尸,只是从以前的一本古籍上看到过记载,人死后,灵魂无法在肉体中继续生存而变成鬼魂,元气重的鬼魂就会变成恶鬼,这些你应该都知道。而半尸,则是人死后,因为有着极强的执念灵魂没有离开肉体的一类生物。
他们非人非鬼,灵魂还在,但肉体却已经死了。靠吸食活人血而保持身体活性,否则身体会在几天内发臭腐烂。
传说半尸在很久以前一直在人间存在,只是他们要吸食人血才能生存,而且太过强大,人间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与其抗衡,导致人间生灵涂炭。所以,从此只要人间出现一只半尸,就会被勾魂人直接押往地府,永世不得超生。
他们只吸食活人的血液,不会伤及别的地方,导致你所说的全身的血液被吸干而肌肉活性还在的情况。你说的那一排伤口,应该是半尸咬出来的。
不过有一点我感到疑惑,半尸一直生活在地府中,人间基本不会出现。怎么会在鬼区突然出现。原野,最后再提醒你一句, 千万不要逞强,半尸这种地府中的生物,根本不是你能对付的了的。”
看着林凤仙的短信,我低头思考起来。地府?又是一个不陌生的新鲜名词。根据林凤仙所说,那一排伤口,就是人类的牙印。我打开之前拍摄的图片,仔细观察着这一排牙印。虽然伤口皱巴巴的,完全看不出齿痕,但如果这是人类的牙印的话,那,按照这圈牙印的大小,基本可以判定,这是一个女人留下的。
半尸,女人,很少在人间出现,每隔几天就要吸食一个活人的鲜血。一条条信息结合着我今天所调查的一切,在我的脑海中掠过。半响,我抬起头,喃喃自语道:“我想,如果所有的信息都吻合的话,我已经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重新返回到案发地小别墅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静静的走到客厅中,空气中果然已经没有血腥味了。找了一个角落,隐藏起来,我相信,凶手,在今天晚上,肯定会再回来。毕竟,她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果然,没过多久,门外传来了“咔咔”的开门声。一会儿,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走进客厅。“哒哒哒”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
“王静,你回来了。”我从角落走出来,嘴间挂着一丝嘲弄。伸手将旁边的灯打开。强烈的灯光照射在女人的脸上。只见女人身穿一身睡袍,不是王静是谁。
“你竟然还在这?”看到我,王静显得很惊讶,却一点都不慌张。
“这不是你来了么,看来我也没有白等。”我佯装淡定。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回来?”王静问道。
我答道:“你没别的去的地方,当然会回来。”
“奥 ,是么?有没有兴趣,给我说一下,怎么发现是我的?怎么知道,我一直住在这里的?我自信杀了他之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我住在这里的事也没人知道。”王静干脆直接坐到沙发上,直勾勾的看着我。
好吧,看着王静淡定的样子,我承认我后悔了。这个b装的有点大了。虽然说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是她,但在远处确认一下就可以了,没必要进来啊。我现在很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当时怎么想的。
但我依然答道:“漏洞很大。首先你说你是刚来的毕业大学生,但来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我还是清楚的。要么是着急挣钱找出路,要么对人生没什么希望,要么就是一些地痞流氓。毕业大学生?且不论你是不是知道这里是鬼区,就算知道,来这里干什么。找虐吗?
第二,你说你习惯早上洗澡,你长得这么漂亮,不会不知道早上洗澡对身体不好吧?还有,头发没檫干就出来买早餐?还穿着睡衣,你做的事情,太不符合身为一个女人所做的事情了。
至于第三么,你身上的血腥味。其实我一直都以为血腥味是尸体上的,可其实血腥味是你身上的,今天中午,你故意站在尸体的旁边,让我注意不到你,我离尸体越近,血腥味就越重,但其实,我离你越近,血腥味才越重吧。
在大家走了之后,血腥味立刻就没之前浓了。所以我怀疑,凶手就在围观的人中间。而且,当时他就在尸体的附近。你洗澡,是因为血溅到身上了吧。至于为什么知道你住这里,我只能告诉你这是我猜的,在你没回来之前,我也不确定。只是,凶手将房间打扫的毫无违和感,至少说明她对这里无比熟悉,不是吗?”
说完,我便不再说话,只是看着王静。我并没有说我知道王静是半尸,也没有把我全部的怀疑都说出来。既然事情已经水落石出,没必要再跟她继续玩推理游戏。
王静怜悯的看着我,道:“我也只是为了生存而已,你就算知道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就过去了吗?何必呢,最后还搭上了自己的一条性命。”说完,便朝我扑来。
我连忙闪身避开。王静一下扑空,反手从宽大的睡衣内拿出一把匕首。
这算不算内藏凶器呢,我暗自腹诽,但也丝毫不敢怠慢。将我的警用六四与黄木手枪都拿了出来,以后一个,持双枪对着王静:“你最好不要反抗,不然,我现在就能杀了你。”
我的威胁对王静完全完全不起作用,她不屑的哼了一声,拿着匕首朝我扑了过来。
第十四章 反派死于话多()
只是,她的速度,竟然只比一般的普通人类强一点。我避过匕首,抬手打在王静的肚子上,打得她闷哼一声倒在地上。
林凤仙所说的半尸的厉害,我可是都记得的,什么所到之处生灵涂炭,人间没有任何势力可以与之抗衡等等。结果到最后,就是这个样子?不会是古籍记错了吧?看着趴在地上的王静,我一时有些无语。
将枪抵在王静的头上,我冷笑道:“别做无谓的反抗了,跟我走一趟吧。”回答我的是一把从背后刺来的匕首,虽然我闪身躲开,但手臂还是不小心被划了一道不深的伤口。
我怒目而视:“敬酒不吃吃罚酒。”此时的王静头发散的满脸都是,面目狰狞,手中死死握着匕首,再次朝我冲过来。我一把夺过匕首,用脚踢到一边。可是她还是不死心,竟然又一次扑了上来。
……
不知道这样打了多久,王静就好像完全没有痛感一样,被我一次次的打倒,再一次次的站起来扑向我。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我越打越心惊。
毕竟我也是从警校毕业的。身手自认不错,这个王静不知道被我打中了多少次要害,卸掉几次关节了,她却仍然能像一个没事人一样站起来,然后再一次又一次的扑上来。我的心里隐隐的有一种不安,难道,这东西,难道是不死之身吗?
终于,我感觉到我打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从刚才开始已经被她的匕首刺中了一次了。
不能再这样打下去了。除非可以直接杀了她,不然的话,我迟早会被她耗死在这里。我咬牙举起手枪,虽然之前开过枪,但都是在打怪物,而现在,看着王静属于人类的身体,哪怕知道她是一只半尸,还是有些心理障碍,有些下不去手。
但是看着王静再一次朝我扑过来,我一咬牙,黑色六四与黄色手枪同时响起,连开数枪。王静的匕首就这么悬在我的头顶上,我吓的一身冷汗。只要匕首往下一路划下去,就能直接将我的脑门戳破。
看着重重倒下的王静,我松了一口气:“看来是林凤仙夸张了,半尸也没这么厉害嘛。”
“哦?你好像知道了我是半尸啊,那你知道,我们半尸什么地方最让人恐惧吗?”
王静的声音在我耳边幽幽响起,语气中带着无尽的嘲弄:“我们半尸,无论受到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