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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杀,好好说话,”我看着血杀说道,“这到底是阎王的意见,还是你的意见啊。老实说,否则到时候就算是我们举办一个旷世无双的婚礼,也得把你搞走,不让你参与,看你怎么办。”我笑着说道。
“别别别,”血杀听闻此言,急忙摆手,“这不是兄弟们都辛苦了嘛。你想那独眼龙和大胡子,现在都消瘦成什么样了。对吧,你得为兄弟们考虑考虑,做出一些事情,让大家娱乐娱乐,否则,一天到晚连轴转,也不是个事啊,你说对不对啊。”血杀嬉笑着脸,对我说着。
“你还有理了是吧。”我笑着看向了血杀。
血杀有点理亏,看着我,没说话,嘿嘿嘿的笑着。
这个血杀啊,我实在是不明白他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会是孩子性格,就像是独眼龙一样,大大咧咧的,让人完全没办法招架。有时候又像是大胡子一样,冷静机智到让人害怕的地步。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评判他。不过说白了,他的性格还是比较直的,直来直去,不喜欢拐弯抹角的。偶尔的一次拐弯抹角,还让人觉着很是开心。
血杀还在心虚的看着我,我笑了笑。转身看了看内室的方向,林凤仙因为害羞,还没出来。
“好了,血杀。我已经让独眼龙和大胡子去办这件事请了。你需要做的,就是和阎王地府这边沟通时间,然后确定邀请的人,确定迎娶的时间。到时候,才能够将婚礼办得热热闹闹的。咱们既然确定要办,就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的,否则,被别人笑话了。你和独眼龙他们碰一下头,方思宇、还有神界的那几个,都要邀请一下,他们未必来,但是一定要记得邀请。这个不可以忘记了。你算是这次婚礼的总导演,赶紧去办吧。”我笑着说道,声音足够大,确定林凤仙也是可以听见的。
“得嘞,我这就去办。原野,你最帅了。”血杀说着,竟然拍了一下我的马屁。让我很是受用。
“好了好了,赶紧去。”虽然受用,但是我知道林凤仙是在里面的,急忙正色道。
血杀笑着,已经跑出去了。估计是去找阎王了,毕竟,血杀虽然见过很多的婚礼,一定在千年的时间里面,跟随着之前的主人,也都参与过一些婚礼,但是,那毕竟都是看看。并咩有实际操办过,这些事情要实际操办,还得是阎王独眼龙他们几个人。要是单凭着血杀,这事情估计要黄。
血杀走了,我也摇摇头,表示有点无奈。转身走进了内室,看到林凤仙正坐在床前面,脸色绯红。要知道,从昨天开始,他就一直是这个状态,我很想摸摸他的脸是不是一直在发烧,但是,最终还是没敢这么做。
我走过去拉起来了林凤仙的手,“凤仙,我们要结婚了。”我轻轻的说道。
“嗯。”林凤仙点了点头,说道,但是声音极其微小,就和文字叫一般,甚至完全听不到。
“我没什么送你的,送你个戒指吧。”我一伸手,手里面浮现出了一个戒指。白色的,亮晶晶的,我估计他会喜欢。
第七百七十二章 真情告白()
“这是?”林凤仙果然看上去已经双眼冒着金星了;毕竟;女人都是喜欢这些东西的;胡一童并没有说谎。
“这是我给你做的戒指,希望你能够喜欢。当然,这并不是人间界那种多少克拉多少钻石或者黄金白银的戒指。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送你一个什么样的戒指,我想,我现在知道了。”
我看着林凤仙说着。“就是这个了,这是我用我最精纯的元气化作的戒指,戴在你的手上,可大可小,最重要的是,我将这一缕元气,完全的和我的元神达到了一起,这样,不论你在什么位置,距离我有多远,我都能够感觉到你。同时,如果你遇到什么危险,当你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面前。”我神情款款的说道。
“当然,论珍贵,真的没有多少珍贵,相比于人间界那些动辄上百万rb或者是动辄上千万rb的戒指,这个戒指,根本算不上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算是我的一片心,一片我爱你的,愿意将你放在我的胸膛里面,时时刻刻记着点心。同时,也算是我对你的承诺,承诺以后用余生来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任何的伤害。
当然,这个还不够,我还要承诺,要让你吃好喝好,穿暖。并且,还要让你快乐,每天都快乐。这些还不够,我还要让你幸福。”我并咩有像人间界的那些偶像剧桥段一样下跪,并不是我不想跪,我只是觉着,一方面是林凤仙还拉不下那个面子,另一方面,我要等到所有人见证我们幸福的时候,让他嫁给我。
“当然,如果你需要那些人间界的黄金白银,我也二话不说,立马命人去办。如果你要是希望我亲自去办,我也亲自去了便是。这一点,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不是那种贪图便宜之人,这么久了,我想你应该是明白我的。
我只是想,让这件东西变得有意义一点,让这些东西,都能够有我的心意,有我的意识在里面,这样,我和你,就算是成为一体了。否则,都是扯淡。”我缓缓说道。
“嗯,我都知道。我也愿意,我不要那些什么要钱的东西,我也不喜欢那些,同时来说,那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你明白的,对于咱们来说,那些身外之物,确实是完全没用的。你送我的这个,我已经很喜欢了,难得你有这份心,其实,我真的很感动。现在,你把戒指给我戴上,好吗?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了。”林凤仙接着我的话,缓缓的说道,款款的说着让我将戒指给他戴上。
我心里一阵感动,急忙将尚且还悬浮在我的手心的戒指轻轻的用手拿着,然后,另一只手轻轻的拉起林凤仙的左手,然后轻轻的抬起他的无名指,将我精纯元气炼制的那个戒指,轻轻的套在了他的指头上。
因为戒指是精纯元气炼制的,所以,当戒指戴在手上的时候,完全没有管到底是大了还是小了,而是在戴在手上的那一刻,完全契合在了林凤仙的左手无名指上面。刚刚好,不大也不会小,甚至,他会随着林凤仙的指头的动作而产生变动。有点像是那那种橡胶圈,但是,要知道这个东西可是比橡胶圈要好很多了,舒服,并且,意义不一样,功能,更是天壤之别。
看得出来,林凤仙很是喜欢。
其实,我之前倒是也认真的考虑过了。
我们这样的人,俗世的物质的东西,已经完全对我们来说是没用了。不用吃饭,不用喝水,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幻化的,并无实质。当然,我不是给我买不起戒指找借口,毕竟,作为神宗的宗主,买一只人间界最贵的戒指的财力,还是有的。只是,在胡一童说完女孩子的心思的时候,我的心思也开始活络了起来。
我想要给李凤仙给一个和别人完全不同的,不一样的戒指,世间独一无二的戒指,才能够配的上我心爱的她。而这个东西,也只能是由我自己做出来,任何工匠的打磨,都将是对我们感情的亵渎。
因此,我想出了这么一招,将自己的精纯元气化作一个戒指,同时,将我的神识链接在上面,这样就可以让林凤仙时时刻刻的感受到我,而我,也可以时时刻刻的感受到林凤仙的存在了。并且,就算是在紧急时刻,我也能够感应到,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保护我的爱人。
看的出来,林凤仙也是明白了我的一番心意的,看上去有点感动。痴痴的望着我,不说话。
“凤仙,我已经想好了,当然,我也想了很久了。等我去过一次青墟,等我回来,我们就将神宗交给大胡子和独眼龙管理,而我们,去找神谕的人。
神谕的宗主,倒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们可以在山林里面,每天和他们论道轮道,也可以采点茶叶,自己晾干煮茶喝,我想,那一定别有一番风味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大都市的生活。到时候,我们拿一部分神宗的钱财,在你所喜欢的大都市,买一套大大的房子,布置成你喜欢的样子,然后我们住进去。我们可以在那里休息,玩耍,睡觉。什么事情,都可以在那里做。
当然,等我们老了,我们可以挽着手,拉着彼此,去不远的超市里面,找那些最便宜的东西,一个一个的对比,一个一个的寻找,最后出来的时候,还要和售货员锱铢必较的计较一下他给我们少找的那几毛钱。当然,也不用等我们老了,我们可以幻化做是老头老太太,去完成这件事情,只要你喜欢,就好。”
“我们也可以去大海边,买一间小小的房子,每天晚上,都在海浪拍打海岸的声音当中睡去。每天都在海鸥的鸣叫声中醒来。我们看着世界上的沧海桑田,然后看着彼此,一直到老。”
“我们可以试着生个孩子,最好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们要教他们这世间最好的术法和战技,如果有必要,我会发动自己的力量,让那些很是厉害的神通者,给予他们教学。当然,如果他们不愿意,我也不会强迫他们,如果他们喜欢学习画画,那我就找个顶尖的画师交给他们画画的技能。
要是他们喜欢音乐,我可以找到最好的音乐家,教会他们所想要学习的东西。总之,一句话,他们想要做什么,我都会帮他们实现。
但是,等他们成年了,我必定会让他们离开我们。一方面,他们的出去历练,没有历练的人,永远是长不大的。另一方面,孩子大了,我才不愿意让他们打扰我们的二人生活。”
“我们可以养一条狗,一只猫。狗可以是拉布拉多,很聪明的那种,猫的话,就养一直纯白色的猫吧,娇贵,但是显得*,偶尔会顽皮,但是会让人觉着是可爱,就像是你一样。我们两个人可以看着他们嬉戏玩耍,或者我们也可以加入到他们里面,和他们一起游戏。这样,他们会很快乐,而我们,也会很快乐。”
“或者,你会觉着无聊,孤独。没事,我可以去招来你想要聊天的人,到时候,我招来的人,他陪你聊天,我坐在一边,可以给你们倒倒水,沏茶。我会学习泡茶的技术,然后一遍一遍的练习,直到在你的朋友面前,我不会丢人为止。不,不能是不丢人为止。我要做的更好,让他们知道,你有一个老公,虽然很老了,但是,真的很爱自己的妻子。”
“如果真有一天我们即将老去轮回,没事,别担心,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倘若你先走,我会静静的躺在你的身边,然后看着你花白的头发不再抖动,看着你布满皱纹的脸颊依然可爱,看着你起伏的胸膛,渐渐的归于平静,看着你绵长的呼吸,终于停止。
这时候,我还是会躺在你的身边,我会拉起你已经冰冷的双手,和你一左一右躺在早已经准备好的棺材里,这个棺材必定很大,因为,他会将我们两个人都放的下,因为,就算是离开这个世界,我也还是不愿意离开你。”
“我会慢慢的合上眼睛,奔赴着,追赶着已经走远的你。即便前面的路很是暗黑,别怕,到时候还有我陪着你。到了另外的世界,我们还是要在一起。我们都轮回,不归地府管,我也不知道归谁管,但是,不论是谁在管我们的轮回,我一定恳求他,来世,我们还要在一起。”
我有些木讷的,但是很真诚的说着我心中所想的话。其实,昨晚在林凤仙和我说话说了一夜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想这些了,毕竟,这个女人给予我的东西太多了,我无法偿还。我只能用余生,来陪伴他,不,余生还不够,来生来世,都要陪伴。
我一直说着,眼前浮现的,完全是我所幻想出来的所有的美好的场景。我不知道林凤仙是怎么想的,他在这个过程中都是在认真的听着,并咩有说一句话,但是,我知道,他的眼前,肯定也是和我一样的场景。
都是我们所希望的场景。我们都是苦命之人,但是,即便是苦命,我们遇到了一起,就是缘分,走到了一起,就是命运。我坚信我们之间的感情是纯洁的,坚固的。并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们只见到感情,出现哪怕是一丝丝的裂缝。
谁都不可以。
既然选择爱,那就要爱到底。
“都不用说了,我明白,我都明白。今生能够在一起,便是最大的缘分了。不求其他,但求相伴。余生,请多指教,余生,漫长陪伴。”林凤仙明显也有点动情了,缓缓说道。
第七百七十三章 婚礼()
“嫁给我,我们一起,陪伴着彼此吧。”我也开口了,人家林凤仙已经这么表白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说着话,我再次将林凤仙紧紧的搂在了怀里。这一次,倒是没有人再打扰我们了。我们拥抱着彼此,感受着彼此的心跳,感受着彼此的气息,倒是有种天长地久的感觉。
余事不表。
血杀的办事能力,倒是也不差,求教了阎王以及人间界的几个大佬之后,血杀已经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是怎么样了。毕竟,他在神宗里面,倒是也有几分威望的,用起人来,自然是左右逢源。当然,也是因为传出了我要结婚的消息,神宗上下,都是一派喜庆,大家都在着手做这件事情。
具体的事情的进度,我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但是,随着本来是黑暗的地府,竟然挂起了红灯笼,还有大红喜字,我救知道,血杀这事办的不赖了。
而我,也算是难得的当了回甩手掌柜,完全将打理婚礼的事情交给了血杀,而我自己,则是这几天都在林凤仙的房间里,陪着他说话,虽然早已经拉过手了,但是总也感觉拉不腻味,一有机会,我便是拉着林凤仙的手,缠缠绵绵的说着那些受用的话。
而林凤仙,也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羞涩,只当是两个人之间的私密约会。倒是在我偷偷的亲了他一下的时候,他再次开始脸红。但是,在我再次亲他的时候,他已经完全没有了羞涩的,变得很是配合,同时,时不时还抛个媚眼给我。这情景,让我食指大动,欢喜不已。
这本来就是林凤仙的性格,温柔当中带着些许的调皮。端庄之中透着些许的明朗。我倒是很享受这种生活。倘若没有地府和神界的这件事,我想我们之间的感情,不会进展这么快。至少,不可能发展到直接结婚这个地步。
毕竟,在之前,大家都是有事情在身上,再怎么说,也都算是忙忙碌碌的,无暇顾及这些东西。终于闲下来了,这些东西,自然是要补上了。
林凤仙也不出门,一条到晚的和我腻在一起。
大家都在忙忙碌碌的准备着我和林凤仙的婚礼。可是,有个人却痛苦了,这人就是胡一童,他习惯了跟在林凤仙的身边,可是突然一下林凤仙就连门都不出了。
而我又赖在林凤仙房间里面不走。这让胡一童来了好几次都很是尴尬,最后,索性是再也不来了。
但是,毕竟胡一童还是孩子性格,倒也没计较多少,主动找到了血杀,让血杀给他派点事情做。血杀倒是也没气。直接将购买喜糖以及婚礼当时用的彩带、彩旗这些活,都交给了胡一童。然后给胡一童派遣了两个神宗的底层世子,由着他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自我说过要办婚礼开始,已经是第五天的时间了。明天,将是血杀找人看的,是近期最适合我和林凤仙大婚的良辰吉日。因此,婚礼就在明天了。
阎王已经派人来赶我了,说我一个人即将结婚的新郎,腻歪在新娘的房间里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