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回风炉,是专门用来烧煤球的一种炉子。”夜枭解释道。
“烧煤球还要用专门的炉子?”旗行风不解的问。
“嗯”夜枭转头将方时信喊了过来:“方掌柜,麻烦您派一个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好的,阿海,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回风炉的原理。”方时信对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说道。
“喔”阿海放下手里的一袋煤球走了过来,擦净了手无比爱惜的轻抚着煤炉说道:“回风炉是利用煤球燃烧产正的热负压,促使热气流反复回旋,经炉体散热后再通过烟管烟囱二次散热,是热量达到充分利用的原理,精心设计生产的取暖炊事两用的新型炉具。
这回风炉就好比我们做饭烧水的灶一样,它即能煮饭,也能烧水,还能取暖。你们看…。这里是炉心用来烧煤球的地方,放上这个圆形铁架就能烧水做饭,盖上铁盖后虽然看不见明火,但它能散发出热温,使得整个屋子里暖烘烘的。将盛有饭菜的铁锅放在上面就能一直保持锅里的饭菜不冷,随时都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将烧水的水壶放在上面就能随时喝到热茶…。这是烟管,能将煤球的烟子和气味排出去,屋里的人丝毫闻不到气味。这是装煤灰的盒子,只需将它抽出来倒掉再装回去就行了,干净方便…。”
第七十二章 回风炉(2)()
时间在众人的聆听中不知不觉的流逝,旗行风、颜德光、颜锦柯以及旗银铃都听得入了迷,谁也没有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铁疙瘩竟然有这么多的作用,而它所起的这些作用全都解决了人们在生活中无法解决的难题。
阿海说完之后,又回去继续做着手里的活。
旗行风和颜德光相互对望了一眼,心里共同在想:宝贝!真是一个好宝贝呀!
“夜老板呀,你们红叶有这么个宝贝,怎么没听你提起过了?”颜德光费力的将目光从回风炉上移开,有些不高兴的问道。
“颜庄主,你有所不知啊,这回风炉再厉害若是没有煤球给它烧的话,它也只是一堆废铁罢了,有什么好提的。”夜枭避重就轻的说道。夜枭不对回风炉做解说,就是怕自己说得太详细,引起更多无味的麻烦出来。
“原来如此啊!哈哈哈…看来有这回风炉助阵,我们今后的煤球就更加不用愁了,哈哈。”颜德光高兴的大笑。
夜枭看着颜德光变脸似的一会儿一变,不由得在心里冷笑:本来就不用发愁的,是你自己在那里杞人忧天,还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贪心的惹人讨厌。
“老板,时辰已到,我们开店门了。”方时信再次来到夜枭身边说道。
“嗯,好,这里是你负责,一切有你决定,我只是来看看,不用征求我的意见。”夜枭不想干涉方时信的工作。
“是,老板”方时信急忙指挥着员工们大开店门,并搬出了两台回风炉在店门的左右两边分别各放一台。
员工们来回忙碌着,而夜枭和颜德光两拨人杵在店铺里,不仅占地方还会妨碍员工们的工作,夜枭戴的墨镜下有着灵光闪动:“颜庄主,王爷,我们去对面的员工宿舍二楼吧,这样往下看会看得更清楚些。”
颜德光和旗行风纷纷点头同意,直夸夜枭考虑的周到。一行人离开了开门准备做生意的店铺,来到了对面正对着红叶店铺大门的二楼阳台上。
方时信安排人员在围观的人群面前当众生火烧煤,做饭炒菜,架壶烧水。不用半路不停的添柴,没有平常的乌烟瘴气,所有的流程干净利落,方便快捷。看着这一幕的人群连赞叹都忘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这神奇的炉子。
“这叫回风炉,里面烧着的就是煤球,这两样就是我们红叶新推出的产品,为了感谢广大的顾客一直以来对红叶的支持,从今天起三天内,我们红叶实行大优惠。一台回风炉只卖三百两银子,一袋煤球只卖二十两银子,等过了这三天,我们将会涨价到六百两一台和四十两一袋,希望大家排好队抓紧时间赶紧抢购。”方时信对着看呆了的人群大声说道。
方时信的话刺激了人群,醒悟过来的人们个个争先恐后的往前蹭着排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都呈现出一种没抢到誓不罢休的面部表情。生意热火朝天的进行着,红叶所有的员工更加忙碌的里外奔跑,仿佛打仗时运送弹葯的后勤人员。
“付了钱的,只需报出姓名和住址就可以回去了,我们会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和维修…。”方时信大声的承诺着。
前面付了钱的人欢天喜地,后面排队的人则是焦燥难耐,推推嚷嚷,唯恐没有自己的份。
新品上市后的反应早已在夜枭的预料之中,所以便没有太多感觉,可是对于在对面二楼观看这一切的颜氏父子和旗行风来说就大大的不同了,首次与夜枭合作的颜氏父子和平白获得一成净收入的旗行风看到这种如火如荼的疯狂抢购情形,那可是喜出望外、喜笑颜开呀!
“颜庄主,旗王爷,这里的情况,我们问也问了看也看了,大家也都了解了,你们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顾虑了吧?”夜枭问道。
“那是,那是,有你夜老板在还会有何顾虑,没有了,没有了,呵呵。”颜德光轻抚着白色长须,笑得嘴角大咧。
“是啊,是啊,夜老板是何许人也?那可是神人也,是经商的奇才也,哈哈。”旗行风也大笑起来,下巴上的赘肉也跟着不停地抖动。
夜枭轻蔑的看了他们两一眼,带着自己都想吐的假笑道:“多谢两位的赞许,夜枭实不敢当啊!既然这里的情况我们已经看到了也知道了,我还有事要办就先告辞一步了。”夜枭实在是不愿再呆在这两只老狐狸的旁边,想早点闪人。
“哦,夜老板你既然还有事要忙,就只管去忙吧,不用陪着我们了,我们在这里再看会儿。”同是生意人怎会不知道生意人的忙碌?颜德光客气的说道。
“好,我就先告辞了。”夜枭临走前对旗银铃眨了眨眼,示意她别忘了明天来做导游的事。
旗银铃会意的点点头,还不忘害羞的看了一眼莫城。
看着夜枭要离去,颜锦柯欲言又止。
“今天的天气真好啊!”离开了两只老狐狸的夜枭摘下墨镜,对着天空大声喊道。
“小姐,我就知道你是找借口离开那两只老狐狸的。”郎春香笑着道。
“咦,春香,你也觉得颜德光和旗行风像狐狸?我还以为只有我认为他们像狐狸了。”夜枭道。
“是啊!颜德光变脸变得快,旗行风见风转得快,这两人都快成人精了。”郎春香道。
“他们本来就是狐狸本性嘛!”李一修道。
“莫城,哑巴,你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吗?”夜枭道。
莫城和汤爱雨同时点点头。
看着和自己有着共同想法的同伴,夜枭不由得笑道:“呵呵…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
“用词精辟,寓意清晰,说得好!”李一修的书生气冒了出来。
“一修,我发现你有做点评的潜质。”夜枭道。
“点评?何为点评?”李一修问道。
“点评就是…。”
不谈正事的时候,五个人有说有笑轻松自然的闲聊着,大家都不自觉的围绕在夜枭的身边,愿与她共同经历艰难和荣耀。
“小姐,这个好吃,你尝尝。”郎春香夹了一块放进了夜枭的碗里。
第七十三章 同月同日的生日()
五人在街上逛了一圈之后,就来到了这个从外观上看很是气派的醉香酒楼。由郎春香和李一修合力点了一桌子的菜,此时,大家正酣畅淋漓的吃着喝着。
“嗯,这**鸡的味道确实不错,汤汁浓香,皮嫩肉糯。”夜枭边嚼边说。
“再尝尝这‘沸腾黄骨鱼’”郎春香献宝似的又夹了一块鱼放进了夜枭的碗里,只要夜枭喜欢她点的菜,她就高兴无比。
“谢谢!你也吃,别再为我夹菜了。”夜枭道。
“她是在和我比谁点的菜更好吃,所以才大献殷勤的。”李一修喝了一口酒说道。
“哼,要你管。”被点破意图的郎春香气鼓鼓的说道。
“好啦好啦,你们就别吵了,你俩人点的菜各有特色,都很好吃。”夜枭道。
餐桌上顿时没了声音,安静异常,这倒叫夜枭有些过意不去了,眼中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你们过生日的时候吃面吗?”
“不吃,面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怎能在生辰的时候吃了?我们只是在平时的时候吃。”郎春香开口了。
“在我的家乡还就是在过生日的时候特意煮碗面给寿星吃。”夜枭道。
“为什么?”这回是李一修问道。
“听我慢慢说来,我的家乡也经历过像你们这样的年代,我们称之为古代。古时候这面条叫汤饼,在当时生了男孩叫‘弄璋’,而生了女孩就叫‘弄瓦’,生了儿子的自然要庆祝一番,大宴亲朋好友,朋友们也争着当‘弄璋之客’以祝贺主人得添麒麟,麒麟也就是指儿子的意思,弄璋之宴主要就是吃这汤饼。那为什么要在弄璋之时吃面条了?有个叫马永卿的人在《懒真子》中说:‘必食汤饼者,则世欲所谓长命面也。’也就是说面条在当时就已经成为祝福新生儿长命百岁的象征了,此习俗慢慢延续、演化,到如今‘长寿面’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日之餐的必备品了。”夜枭道。
“原来如此!”李一修恍然。
汤爱雨和莫城也是和李一修一样的表情。
“小姐,为什么只在生儿子的时候才摆宴席?生女儿不摆吗?”郎春香问。
“这是当时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作怪,不过倒是和你们这里的观念很像,你们这里在我的眼里也是封建古代。”夜枭道。
夜枭的这句话说得郎春香无话可说,只是汤爱雨和莫城的眼里都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
“夜雨,我以后若是有了女儿,我一定会让她享有同儿子一样的待遇,绝不会让我的女儿受半点委屈。”莫城坚定的看着夜枭。
汤爱雨对莫城的话也露出了赞同之意。
“我说的是这个社会的普遍现象,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我这个在这里属于异类的人相处久了,你们也算是半个异类了,男尊女卑的思想被淡化了也是很正常的。”夜枭故意避开莫城的眼光,却又对上了汤爱雨看过来的温柔眼神。
汤爱雨用手指蘸了茶水在桌上写道:你的生日是几时?
“对啊,小姐,我们一直不知道您的生辰耶!”郎春香道。
莫城跟了夜枭两年,从未见过她提起过自己的生辰,经汤爱雨提起也才让他想起这个问题来:“是啊,我也从未听你提起过,到底是几时的生辰?”
“我是八月初三生的,早就过了,以前都是爸妈记着为我过的,现在爸妈不在身边也没人提醒,我就忘了。”夜枭无所谓的说到,生日对于她来说并不如别人看得那样重。
被夜枭好不容易调起来的气氛一下子又降了下去,这次比前面来得更安静了。
“你们这是怎么了?我的生日过了就过了,没什么好遗憾的。”夜枭看着大家一脸的懊恼样,很是不解。
夜枭推推身旁的郎春香。
“小姐,八月时我就认识了您,我怎么就没想起来问一问呀!我怎么这么笨。”
夜枭又推推莫城。
“夜雨,我和你相处了两年,一直没问过你的生辰,我怎么就这么糊涂。”
夜枭看着汤爱雨和李一修道:“你们两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我们认识可是在秋天耶。”
李一修还好没有说什么,倒是汤爱雨惊讶的看着夜枭,半响之后才在桌上写道:“你与堂源灏是同月同日的生日?”
“是同一天吗?”夜枭仔细想了想,掰着指头数了数:“对哦,还真是一天的生日,真是巧了,呵呵…。”夜枭傻笑着。
汤爱雨‘嚯’的站了起来,在大家不明所以的望向他时,他又慢慢地坐了下来,只是胸膛急促的起伏泄露了他此时不平的情绪。
“好了啦,不要再围绕我的生日说个不停,我给你们讲个笑话,怎样?”夜枭看不懂汤爱雨的情绪,只得转移话题。
大家无语的点着头。
“话说甲某人养了一只鹦鹉,不仅教它说话,还教了一些肢体暗语。握住它的左脚就说‘谢谢’,握住它的右脚就说‘你好’。有一日乙某人到甲某人家做客,发现了这只可爱的鹦鹉,便逗弄起它来,握住它的左脚时鹦鹉说‘谢谢’,再握住它的右脚时鹦鹉说‘你好’,乙某人便想我要是同时握住它的两只脚,它会怎样呢?于是伸出双手握住了鹦鹉的两只脚,这时只听鹦鹉大叫道:‘你他妈的想要把我撂倒啊!’”夜枭刚说完,就听到了笑声。
“对嘛!就是要开心点嘛,这只鹦鹉虽然粗俗了点,却也很可爱是吧。”夜枭看着大家说道。
“小姐,你也很可爱的。”郎春香笑着说道。
李一修也笑着不停的点头,很是同意郎春香的话。
“油嘴滑舌”夜枭笑骂着郎春香。
只有汤爱雨和莫城没有融入到她们的笑声中。
酒足饭饱之后,到了自由活动的时间,大家在醉香楼门前各自散去。莫城、郎春香、李一修各走各的,只有身为保镖的汤爱雨跟着夜枭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
“哑巴,你说他们都干什么去了,走得那样急。”夜枭问着身后的汤爱雨,在没有得到回答后,突然醒悟的夜枭不由得笑道:“我怎么忘了你是个哑巴了,算我白问。”
第七十四章 口舌之争(1)()
两人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远离市区的郊区河边,河边有着繁茂的柳树,微风吹动着纤细的柳条儿,使得每一棵柳树都像一位在河边梳理长发的姑娘,温柔多情。
“自然景色就是美!”夜枭感叹道,转头四处寻找后,指着一棵粗壮高大的柳树说:“哑巴,把我带上那棵柳树吧,我想站高点看远些…。”
夜枭的话还没说完,一双温暖的手将她抱起,腾空瞬间,两人都已落在了柳枝丫上。
俯首向下望去,村庄、田野、河流、山脉尽收眼底,在没有高楼大厦的古代,夜枭很久没有这种俯视大地的感觉了,异常兴奋的对着大地高声喊道:“你…们…好!”
好…好…好…空旷的空间回荡着这个字,又像是在回答夜枭的话一样。
夜枭满足的在柳树枝上找了个地方半躺着,双脚自然向下垂掉着。汤爱雨则是靠坐在主干边,一只脚踩在坐着的枝干上,另一只脚也垂掉着。两人就成了一卧一坐相对望的姿势。
“等我将南雀的事情了却后,我就归隐山林,与大自然相亲,与鸟兽相伴,做个自由自在的山里人。”夜枭看着蔚蓝的天空向往的说道。
汤爱雨只是溺爱的看着夜枭。
“然后独自老死,化作一缕清风回归我的家乡,恐怕也只有死了才能回去了。”夜枭想起自己很久没有想到父母了,不知道他们现在好不好,是不是还在疲于奔命的四处寻找他们的女儿…无限的惆怅占据了刚才的好心情。
汤爱雨做了个‘我不会让你独自老死’的动作。
“怎么,你想一直做我的保镖?”
汤爱雨伸出右手修长的食指,稍一运气,指尖冒出丝丝白色真气,在空中写道:同生死共白头。
六个白色清晰的大字,由真气凝固而成,凝固在空中久久不曾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