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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志锐,林安松现在很有信心,赵大张宝会背叛自己,金志锐也背叛过一次,但这一次是绝对不可能的。
和石山火拼,即使最后赢了,但石山的财宝却不可能得到。
即使活捉石山,石山若是不愿意说,就算用严刑,也不可能问出来。即使用凌迟活剐,也很难问出一句有用的话。
或许用神的名义,在展现一下“神迹”可以将石山收服,但对于这类人,林安松心中还是不喜的,有一个金志锐就足够了。
他缺人,但还是希望自己手底下的人都是白的。
而且,对于装神弄鬼的事情,林安松自己心底里也不怎么喜欢,除非是不得已,不然他也不想这样做。
现在的大清百姓,和那些洋人比,已经够愚昧无知了,林安松可不想在宣传这些封建的信息。
虽然自己身上这个系统商城无法说明,但林安松绝不相信这是神弄的,肯定是未来的某种高科技。
吃饱喝足后,陈达带着镖师离开,林安松送王一回家。
“你也不用灰心,石山肯定会死的。”林安松看出王一有些失望。
王一了点了点头。
林安松又道:“明天来我家,将小红牵回去吧。”
王一摇头,道:“它已经卖给你了,我不能要回来。”
“没有说还你,只不过想让你帮忙照顾,我需要的时候,在给我。”
林安松费了一番口舌,才说服王一,明天过来牵走枣红马。
第69章 洋妞()
五天后,金志锐趁着黑夜回到了租界的洋楼。
看到他回来,林安松问:“没有被人发现吧。”
“放心,我跟他们说去青楼,然后打晕了姑娘,悄悄跑过来的,没有人会知道。”金志锐说。
“那就好。”
“神使,你让我留在石山身边,有什么目的?”
“石山当初做山贼的时候,抢了无数的财物,如今还有很多,你要查清这些财物都放在哪里。”林安松说。
“他们不会相信我的。”这几天金志锐他也看清了,虽然石山一直和他称兄道弟,但也一直在防备着他,藏宝的地方,是绝对不会跟他的说。
“你尽量取得他们的信任,前提是不要在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然神是不会原谅你的,如果不行的话,就找个机会跟踪他。这也不行的话,你就跑回来吧。”
“赵大张宝两人怎样了?”虽然这两人背叛自己,但林安松还是想知道这两人是什么结果。
金志锐道:“还被关着,我已经打听清楚了,是赵大供出你的,那个张宝还不错,受了一百多鞭,硬是没有说出你。”
对于这样的汉子,金志锐也是非常欣赏的,虽然心中觉得张宝傻,但确实是喜欢和这样的人做朋友,做兄弟。
金志锐的话,倒是让林安松很是意外,没想到看起来有些傻的张宝,尽然如此讲义气。看来自己还是要将他救出来。
“你这段时段看好他,千万不要让他出事。”林安松道。
又和金志锐说了一些关于石山的事情,就让金志锐回去了。
万一青楼中被打晕的姑娘醒来,没有看到金志锐,传出去说不定会被石山怀疑。
金志锐想取得石山的信任,估计很难,这很可能要一个长期的时间。
送走金志锐,林安松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第二天,王一找了过来。
“你怎么今天才过来。”林安松那天让金志锐第二天就过来牵走枣红马的,不过没想到王一今天才过来。
“林公子,我母亲病了,这几天都在家里照顾她。”王一说。
“唉,你怎么不跟我说,严不严重?”林安松问。
“请了郎中,吃了两天的草药,现在已经没大碍了。”
“那就好。以后有事情记得来找我。小红就在这里,赶紧牵回去吧,这些钱你也拿着,记得给小红喂好一点的草料,你自己也留一点,当作是给我喂马的工钱了。”
“多谢林公子。”王一没有拒绝,这些前几天两人就已经说好了。
虽然枣红马还是林安松的,但可以每天陪着自己心爱的枣红马,王一已经非常满足,搂着枣红马的脖子,满脸都是笑意。
而且枣红马也没有忘记他这个前主人,伸出粗糙的舌头,不断舔着王一的脸颊,王一笑的很是开心,一点都不嫌弃。
“林公子,那我先回去了?”王一和枣红马戏耍了一会说。
“去吧,路上小心点。”
“嗯。”
送王一出去,林安松来到书房,拿出一本英文书,开始读了起来,他的英语水平并不高,只能进行最简单的交流,稍微复杂一点的东西,就说不明白。
以后说不定要出国,而且和洋人打交到的次数也不会少,林安松觉得自己还是要加强一下英语水平。
英语书是他从教堂里要来的,教堂的牧师很不错,对基督教的信仰非常虔诚,并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假牧师。
不过因为中国人的排外,自尊,对洋人很是不忿,基督教的在中国很难发展起来,也就一些大的城市,才会有教堂。
佛教在中国已经有千年经历,如今即使一个破落的村庄,或许都会有一座破败的寺庙。
因此对于想要接触教堂的友好中国人,教堂的牧师是非常欢迎的,对于想要学习英语的林安松更是非常有好感,还特意叮嘱林安松,有不懂的,可以随时去问他。
不过林安松没读多久,向蒙来到他家楼下,一边敲着门,一边喊着林宇。
林安松只得放下英语书,下楼开门,闻到:“向大哥,有什么事情?”
“你赶紧出来吧,你那个朋友被使馆的人拦下。”向蒙也是刚刚出门,恰好遇到王一被人拦住,连忙过来叫林安松。
“发生了什么事情?”林安松也有些着急,这里是租界,就算洋人把人杀了,也是让洋人的法庭审判。
“我稍微听了一句,好像是要买你那兄弟的马,但是你那兄弟死活不卖,双方就起了争执。”
“还好。”林安松关上门,和向蒙朝外走去。
没多远,也就是
两百多米,林安松走了几步,就看到了围着的一群人,在枣红马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王一,你没事情吧。”林安松走近后,拨开人群,道。
“林公子,你来了,我没事情,这些人想要强买你的马。”王一说。
不用王一说,林安松早就注意到眼前这三个洋人,两男一女,都很年轻,应该是跟着长辈过来的。
身上的衣服也都很时髦,两个男的一个粗狂,一个帅气,女孩金发碧眼,身材超级棒,上身是红色马甲,里面一件白色衬衫,胸前两大团呼之欲出,下身是一条紧身黑色皮裤。
就这一身,加上精致的脸蛋,傲人的身材,即使在两百年后,也能吸引无数人的目光,不过现在,在这中国,在这大清的天下,许多人男人都不敢看她。
那些腐儒看到,绝对要喊着打倒妖精,禁止洋人入华。
一个女人怎能穿成这样出门。
这位洋妞在许多人眼中,就是狐狸精,就是属于那种红颜祸水的,是属于让人批斗的。
也就是现在洋人的地位在华国越来越高,要是早几十年,在鸦片战争之前,铁定要被官府抓起来。
官府可以容许青楼中的女孩,因为早已见惯,但金发碧眼的洋人,在他们眼中就是魔女了。
“你们要买我的马?”虽然已经在租界住了几个月,但林安松并不认识眼前的三人。
“是的,这位先生,你出个价吧。”帅气的男子用中文说到,然后又用英语和身边的两人交流两句。
林安松英语虽然过了四级,但平时级几乎没有用英语交流过,而眼前的洋人语速又很快,林安松根本没听明白他说了什么。
第70章 领事之女()
林安松自然不会开价,枣红马他自己也喜欢。
现在只不过是让王一带回去照顾而已。养马是个精细的活,林安松自己自己是不行的,这段时间也是多亏向蒙的帮助,不过即使如此,枣红马比起以前,还是差了一点。
虽然这段时间,它吃的都是上等的草料,但毕竟一直都被关在马棚内,根本没有出来过。
不过没想到,今天才让王一牵出来,就被这几个洋人给看到。
这几个都是英国人,英国人对于马也是情有独钟,和蒙古人满人差不多,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英国的贵族,几乎就没有不会骑马的。
在这租界里,就有好几条道路,是给他们骑马用的,或者说,是因为他们在这些地方骑马,所以变成的了道路。
王一今天才刚从林安松的房子出来,就被这个三人看到,三人对马都很是喜爱,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匹枣红马。要出钱买下。
但因为这匹枣红马还是林安松的。王一自然不会答应。就算现在枣红马还是他的,王一也不会卖。
当初在京城的时候,那是迫不得已,因为急需要钱,去打听杀父仇人的信息,现在他又没有急需钱,枣红马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在加上对洋人的偏见,他是绝对不会买给这些洋人的。
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去通知林安松,王一也是有些担心,担心林安松出来后,会将枣红马卖给这些洋人。
“你们为什么要买我的马?”
“因为喜欢啊。”帅气的英国男道,觉得林安松的问题很是白痴。
“这匹马对我和我的兄弟来说,很有意义,就像是亲人一样,所以我们不会把它卖掉的。”
火辣的洋妞不等翻译,就直接问道:“他说什么?”
帅气的英国男对于汉语也不是非常精通,用了好一会,才将林安松的话解释清楚。
“你跟他说,我愿意出十英镑。”洋妞道。
边上猛男听到,马上接道:“这也太高了,我看还不如直接牵走了就是,随便扔点钱,管这么多干嘛。”
“约尔逊,我们要公平买卖,他们已经够可怜了,我们不能再欺负他们。”洋妞道。
“哼。”猛男约尔逊哼了一声,扭开头继续保持沉默。
洋妞道:“约尔克,你跟他说,十英镑我要了。”
帅气的英国男约尔克虽然也觉得十个英镑不值,但还是对林安松说:“碧纱小姐说愿意用十个英镑买你的马。”
林安松还是摇头:“我说了,这匹马我是不会卖的。”
林安松对这些洋人,心中并没有什么自卑感,也不在意他们的身份。
其实和这些洋人打交道,比和大清的那些官僚打交道更简单。因为这些洋人几乎都是只谈利益,不讲情面。
即使林安松拒绝他们,他们也不会公然让租界的警察将他抓进牢房。
不过在林安松身边的向蒙可不这样想,见林安松拒绝,轻轻扯了一下林安松的衣服,低声道:“林兄弟,你还是答应他们吧,不就是一匹马吗,你知不知道这个洋妞的父亲是谁?”
“是谁?”林安松问:“难道很有来头?”
“当然,她父亲可是英国领事馆的领事。”向蒙在这租界里生活了好几年,对租界的情况很是了解,特别这些租界官员更是时常打听的对象,每个的喜好,每个人的家属,性格,都属于必须打听的。
林安松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身材火辣的碧纱,本以为只是一个富商的女儿,没想到竟然还是英国在天津领事馆的领事的女儿。
不过就算她是领事的女儿,林安松说了不卖,就算她是大使的女儿,林安松也不会将枣红马卖掉。
不能将枣红马卖给碧纱,可林安松也想和眼前这个领事女儿攀上交情。
林安松给如同西方骑士,给碧纱鞠了一躬,用英语道:“亲爱的碧纱小姐,这匹马是我最重要的伙伴,我不能将她卖给你,不过我可以保证,给碧纱小姐找到一匹更好的战马。”
所有人都被林安松吓住了,没想到林安松这个年轻的中国人,竟然会说讲英语。
就连向蒙都愣住了,他跟英国人打过很多次交道,但至今就连谢谢两个字用英语都说得很结巴。
碧纱碧眼放光,就像看到一个了不得的玩具,她来中国也已经有大半年了,林安松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会讲英语的中国人,虽然讲的不是很好,但她确实可以听懂。
唯一不爽的就是约尔克了,觉得林安松刚刚在耍他,既然会将英语,刚刚咋就不说,还要他来翻译。
碧纱很是兴奋,一张小嘴连珠带炮,一秒蹦出五六个单词,说完才发现林安松双眼呆滞,显然没有听清她的话。
林安松口语本来就差,虽然单词很多都知道,但与人交流总是要有一个反应的时间,他要先将每个单词的意思转成汉语意思,碧纱一下子一串话几十个单词冒出来,林安松是完全反应不过来。
“我英语水平不是很高,你能说慢一点吗。”林安松他也是第一次正式用英语和洋人交流。
不用林安松说,碧纱也意识到自己说的太快了,说了一声对不起,又道:“你怎么会英语的,是谁教你的。”
这一次,碧纱说的很慢,差不多一秒念一个单词,林安松完全能听得明白。
林安松道:“是一个牧师。”
“你也是基督徒?是上帝的子民?”碧纱道。
林安松摇头说:“不是,我只是跟着牧师学习,我信仰的是佛教。”
“哦。”听林安松说不是基督徒,碧纱有些失望:“虽然有些失望,但你只要不是******就好。”
碧纱一时间却是忘记了枣红马的事情,和林安松一句一句聊起来。
她来到中国这半年,最初的新颖过后,可是闷坏了,因为语言不通,她一直交不到什么朋友,身边也就只有约尔逊约尔克两兄弟能说说话。
也不知道她父亲是如何教育的,竟然没有歧视黄种人,愿意和林安松说话,交朋友。
第71章 请客()
眼见碧纱兴趣越来越大,林安松干脆邀请她到自己的家中。
碧纱也没推辞,欣然答应,只不过边上的帅哥约尔克和猛男约尔逊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王一,你先回去吧。”林安松朝已经有些麻木的王一打了个招呼,就带着碧纱三人回到自己的家中。
回到家中,林安松和碧纱说起中国的趣事,风土人情,碧纱虽然之前也听过别人说过,但毕竟也是洋人和她说的,哪有林安松了解,脸上一直很是兴奋,满面荣光,只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遇到林安松。
三人在林安松的洋房中待到中午,到肚子感觉有些饿的时候,才提出离开。
林安松干脆提出来,请他们去酒楼吃饭。
碧纱想和林安松交朋友,林安松同样想借这个机会接近碧纱。
碧纱没有拒绝,跟着林安松出了租界,来到天津的一家酒楼。
林安松之前就和那些官二代吃遍了天津的大小酒楼小吃,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一清二楚。
碧纱虽然也吃过中国的食物,但对中国的食物不熟悉,即使吃过很多中国菜,但还是有许多美味错过。特别是一些卖相不怎么好,但味道超级棒的。
“林宇,这家酒馆我以前来吃过一次,好像没什么好吃的,要不我们换一家?”碧纱道。
林安松道:“那是你们不熟悉,每家店都会有自己的招牌菜,你们不熟悉,所以不知道,跟着我,保证你可以吃到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