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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你说我戴哪一条更好看?”
“这颗红宝石太迷人了。”
“我从来没见过如此纯粹的蓝水晶。”克丽丝完全沉迷其中,如痴如醉,时而拿起红宝石项链,时而拿起蓝水晶项链。
“都是你的,今天戴一条,明天换一条就是了,有什么好纠结的。”
“你……”克丽丝有些气恼。
“快过来,帮我戴上这条项链。”
克丽丝一只手拉起秀发,露出白皙光滑的脖子。
林安松接过项链,站到克丽丝身后,微微俯身,闻到一股清香。手臂绕过克丽丝的脖子,轻轻触碰到克丽丝的脖子,手指一酥,好像被电到般。
“有镜子吗?”
说着,克丽丝已经自己跑到镜子面前。
“感觉还是蓝水晶更好看?”
“帮我摘下来,我要换上蓝水晶的。”
“感觉这条翡翠更适合我。”
林安松很是无语,帮克丽丝换上,摘下,换上……
就三条项链而已,也知道来了几次轮回。
“红宝石吧。”林安松最后强硬的给克丽丝换上红宝石项链,也不管克丽丝的反抗。
“我觉得红宝石最适合你,耳钉也用这对红珊瑚。”
“那手镯呢?”
“血玉凤栖。”
林安松可算看出来了,要是让克丽丝自己选,她就是一个晚上也定不下。
“你喜欢红色的?”
“嗯。”
“好了。”
克丽丝站到镜子前,虽然是林安松给她选的,但是她还是很满意。
“就这样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克丽丝终于露出不好意思的表情。
本来,爱克威是让她送林安松一程的,结果她直接跟着林安松回旅馆了。现在又让林安松送她回去?
“都这么晚了,我可不敢让你一个人回家。”
巴黎并不是那么太平,小偷混混的数量也是非常多的。
克丽丝不仅是个大美女,现在身上的几件首饰更是异常显眼,就算不懂珠宝的人,也知道这几件首饰不凡,价值连城。
现在要让克丽丝独自一人回去,几乎百分百会被人抢劫。
克丽丝自然也知道晚上巴黎的危险,没有在拒绝。
可惜,让林安松和克丽丝没想到的是,即使有林安松相送,他们还是被几个混混给盯上了。
才走出旅馆没多远,两人就被十几个混混给拦住去路。
“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遇到抢劫的,克丽丝比林安松想象的要镇定,没有一点慌乱,不过身体还是紧贴林安松。
“老大,这个妞好亮。”
“别想太多,我们只要财,不要其他的,乖乖交出钱,我保证不会伤害你们。”
言下之意已经很明显。
“林,把钱给他们吧。”克丽丝低声道。
“不用怕,只是几个小毛贼而已。”林安松道。
“可是你没带枪!”
“真没事。”林安松现在是没枪,可是真的需要,他下一秒手中就能出现一把。
林安松现在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前怕狼后怕虎的少年,如今的他也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
怎么也不可能被几个混混给逼住。
“呵呵,你一个黄皮猴子也敢说这大话?”对面的混混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
这些混混平时就守在旅馆外面,林安松住的是巴黎最好的旅馆,能住在这里的人可都是富贵逼人的。
而住旅馆的,显然又不是本地人,这些混混就靠着在这里抢劫外地来的,吃喝的钱从不缺少。
第287章 失手()
外地人,对巴黎不熟悉,很多住旅馆的,经常在半夜外出。
给了这些混混非常好的作案时间。
而因为是外地人,通常被抢了,也因为各种原因,或者没去报案,或者报了案,但只是做个记录,就走了。
其实,十天前,林安松刚入住这家旅馆的时候,就被这伙混混给盯住了,只不过林安松晚上都不怎么出门,这些混混一直没有找的机会。
黄种人,一直是他们最好的下手目标。
毕竟相比白种人黑种人,黄种人的体形要小很多,更容易对付,而他们这些的观察中,黄种人的胆子也比较小,更愿意交钱,息事宁人,事后也不会去报警。
实在是他们最佳的作案目标。
“老大,那项链好漂亮。”其中一个混混一直用一双色眯眯的眼睛看着克丽丝,自然就看到了克丽丝胸口的那颗红宝石,眼中闪着贪婪的光芒。
“滚。”林安松吼了一声,虽然和克丽丝没什么关系,但是身边的女人被人用这种眼神看着,还是让林安松一阵不爽。
“喔,黄皮猴子还挺嚣张的。”
“克丽丝,你退后一点。”
林安松冲了过去。
后面的克丽丝一声惊叫,很是担心。
但是接下来的场面,却是出乎他的意料。
十几个混混,根本不够林安松打的。
这些混混根本挨不住林安松一拳。
即使有几个混混掏出匕首,也不是林安松的对手,刺向林安松的匕首,被他轻易散开,然后一脚将人踢飞。
“啊。”
“住手,停。”
林安松身后传来克丽丝的惊叫,以及一个混混的喊声。
林安松回头一看,却是发现一个混混不知何时摸到后面去,用匕首挟持了克丽丝。
眼见如此,林安松只能收手。他没有金志锐那例无虚发的飞刀技术,也没有皮蛋那恐怖的枪法。
他现在要是弄一把枪出来,没打到混混,反而把克丽丝一枪打死了。
心中对自己很是不满意,如果此刻在这里的是霍元甲或者金志锐,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自己和人打斗的时候,还是不能做到眼观四面耳听八方。
如果是霍元甲,这混混刚露出挟持克丽丝的意图,马上就会被霍元甲察觉到。
“你不是很嚣张吗?”
“你不是很能打吗?”
“你还手啊?”
说一句话,就一拳打在林安松的肚子上。
林安松捂着肚子,供着身体,脸上看起里很是痛苦。
“你们不要打他了,我把身上的钱都给你们。不要在打他了。”
这群混混,并没有因为克丽丝的哀求而收手,反而每个人都上来给林安松来几拳,在踢上几脚。
林安松一身西装,很快就变得脏兮兮的,看起来很是狼狈。
“打啊?”
“你在打我啊?”
这些混混心中很是愤怒,他们一群人竟然打不过一个黄种人,最后竟然是靠威胁一个女人,才让林安松停手。
混混也是有尊严的。
他们觉得他们的尊严被林安松眼中践踏,现在要从林安松身上找回来。
“不要打了,你们不要在打了。”克丽丝脸上全是泪水。
“我把钱都给你们,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这项链也给你们,耳坠手镯戒子都给你们,你们不要在打了。”
林安松躺在地上,眼睛半睁半闭,似乎已经被打得不省人事。
“好了,别打了,在打下去真要死人了,拿了钱赶紧走。”
“哼,算你运气好。”一个混混显然还是不过硬,又是一脚踢在林安松身上。
“走了。”
“老大,这妞真的太漂亮了。”
“如果你想死的话,你就去做,我可以保证,你要是真的动了她,你见不到明天的月亮。”
“老大,没这么严重吧。”
“哼,你管好你那根东西吧,出了事,我可保不住你。”
就在这时,躺在地上的林安松见这群混混放开克丽丝后,突然暴起。
惨叫连连,十秒不到的时间,这群混混全都躺下了。
以林安松现在的身体素质,这群混混想要用拳脚打死他,就这上百拳,根本不行。
他一切外在的表现都是装出来的。
他们的拳头,落在林安松身上,虽然不能说是挠痒痒,打在林安松身上也很疼,却伤不到林安松。
就像是李良打努毕尔一样。
只不过因为担心克丽丝,他才一直没有反抗。
一见那个混混收起匕首,而且和克丽丝拉开了距离,林安松马上从地上跳起来。
这次,他可是没有留手。
刚刚对付这群混混的时候,他还是留手了,以至于这些混混后面还能站起来打他。
但,这次林安松可不手软,一拳下去,几个混混直接就昏了过去。
有几个体弱的,更是直接被林安松一拳给打死。
从几个混混手中拿回钱和珠宝,林安松走到克丽丝面前。
正想说点什么,克丽丝却是一下子扑进他的怀中,紧紧抱住他。
许久,林安松感觉克丽丝的情绪稳定下来后,才轻声道:“好了,我送你回去。”
“刚刚吓死我了。”
“都跟你说没事了,就他们那点力气,我站着让他们打,都没事。倒是差点让你受到伤害。”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很快就到了克丽丝的家中。
“进去吧。”
“嗯。”
克丽丝点了点头,却是突然再次抱住林安松,柔软的双唇更是贴了上来。
二楼,一直站在窗边的爱克威中将,一声冷哼,关上了窗户。
林安松脑袋有点蒙,就才他要把持不住的时候,克丽丝却是松手了,红着脸跑进屋子。
林安松看着克丽丝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很是无奈。
回去的时候,那几个躺在地上的混混已经不见了。
但是,第二天却是来了一群警察。
那一群混混中,有几个被林安松给打死了,虽然是混混,死了人,他们又打不过林安松,又不想放过林安松,于是一大早就去报警了。
面对警察的质问,林安松这才意识到,昨天他失手打死了人。
不过警察来的快,去的也快,原本想将林安松捉去警局的几个警察,最后有的连连道歉,有的看林安松却是充满逼视和愤怒。
第288章 兔子()
警察的离开,自然是因为克丽丝,克丽丝得到消息后,就哀求她的父亲出面。
昨天,林安松杀人,可完全都是因为她。
看着林安松因为她,而放弃抵抗,看着林安松因为她,而愤怒。
她心中的那根弦被拨动了。
她才不管林安松是不是杀人,就算林安松杀的不是混混,她也要让她父亲保住林安松。
两天后,林安松收到一百万两银子后,就离开了法国。
“你真的要走了?”
“你还会回来吗”?
林安松点头,“我当然还会回来,我还有很多武器没有卖给你父亲呢。”
“我等你。”
林安松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让克丽丝不要等?
这也太伤人了。
“或许过一段时间她就会忘记我了。”林安松心想。
“我今天的衣服好看吗?”克丽丝今天窗了一身火红的衣服。
“好看。”
“我走了。”
林安松带着娜美登船。
克丽丝站在码头,看着中华号缓缓离开。
“先生,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娜美站在林安松身边,心情愉悦,终于离开巴黎了。
来的时候,她很期待,但是真的到了巴黎,她恨不得马上就离开。
“德国。”
在德国待了半个月,林安松才得知,德国已经有ak的图纸了。
又花了许多钱,才得知是英国那边透露给德国的。
但不是英国卖给德国的,而是德国在英国的间谍获得的。
让林安松一阵心惊,没想到,德国现在就已经有间谍在英国,并且看起来职位还不低,不然根本接触不到这样的机密。
德国这一趟的生意,自是做不成了。
“是不是要间谍的事情告诉英国,或许还能卖出一个好价钱。”林安松心想。
他还没有下定决心。
主要是德国虽然也强占中国的领土,但相对来说,对中国还是比较友好的,在二战期间,虽然和日本是轴心国,但是却有资助过中国。
接下来,林安松又花了半年的时间,在欧洲其他几个主要的国家都转了一圈,以不同的价格将ak卖了出去。
这一圈下来,他足足挣了将近一千万两的白银,快赶得上马关条约的一半赔偿了。
“先生,这就是你说的小岛?”
“是啊,终于回来了。”
“太美了,好想一直留在这里。”
“你想的话,当然可以,就是把这里当作你的家,也没问题。”
“看见没,那些黑人,他们都是我从一艘奴隶船上解救下来的,这座小岛的建设离不开他们,现在,他们都已经把这里当作他们的家了。”
“能留在这里,真的太幸福了。”
“这还不够,我会让他们更加幸福的,这里将是一座世外桃源。”
“什么是世外桃源?”
“就是你们的天堂。”
“我想要留在这里。”
“不是说了,你想留就留。”
一年多了,小岛的变化非常大,当初林安松走的时候,小岛也就只有一个兵工厂,就是那些宿舍也都在建设中。
如今回来,小岛上的建筑面积已经翻了十几倍。
小岛中心也多出了一栋城堡,城墙高达十米,上面有许多孔洞,还有箭楼。
“老板,这可是我让人给你建造的城堡,怎么样?”昆迎了过来。
“我非常喜欢。”
这是一座典型的西方,不过现在这座城堡还处于半完成状态,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建造好,但已经可以入住了。
没建造好的,主要是一些攻防设施,这些东西可以在后面慢慢补。
城堡外的壕沟还在挖掘中。
“老板,你说要不要引海水,把这壕沟给填满?”
“不用。”
林安松摇头,要引海水将壕沟填满,这个工程非常大。
城堡在小岛的中心区域,想要将海水引过来,至少要挖一条十几公里长的沟渠。
而且,小岛地势是中间高两边低,想将海水引到小岛中心,就更加困难了。
这是一座典型的西方城堡,林安松喜欢他的模型,而不是他的防护能力。
以马上就要出现的武器变革,城堡的防护措施在按照十三世纪的修建,没什么太大的作用。
“壕沟也不要在挖了。”林安松并不在乎城堡的防御。
他不会让敌人踏上小岛的,而对于火炮那些,城堡的这些防御也就只是装饰,而这装饰还不好看。
“娜美,你自己挑一间喜欢的屋子。”走进城堡后,林安松说到。
城堡内,已经住了许多人,不过这些人都住在外圈。
皮蛋和飞龙小队也都住在城堡里。
“对了老板,我们的旗帜是什么?”
“旗帜?”
林安松一愣,他还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每一座城堡,都会飘扬旗帜,代表了城堡的身份。
不过这简单,林安松从系统商店中买了一只很卡通的兔子画。
“兔子?”昆不可思议道。
有谁会用兔子做自己旗帜?就算是用动物,也都是用熊虎鹰这些凶猛的动物吧。
兔子,这么弱小温和的动物,可以代表他们吗?
“老板,我觉得用老虎更好,或者用龙。”用兔子,昆觉得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