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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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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诗·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则汤当伐桀之前还伐过韦顾两国;韦在如今河南的滑县,《左传》注“东郡白马县有韦城”,《郡国志》作韦乡。《通典》:滑州韦城县,古豕韦国。顾在如今山东的范县。《郡县志》:顾城,在濮州范县东二十八里,夏之顾国。

    又桀的都城,《伪孔传》说在安邑。《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他说“汤升道从陑,出其不意;陑在河曲之南”。《正义》:“盖今潼关左右。”“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他说“地在安邑之西,桀逆拒汤”。皇甫谧就再连昆吾也拉到安邑来,说:“今安邑见有昆吾邑,鸣条亭”;然而昆吾所在,证据确凿,苦于不能一笔抹杀,就说明“昆吾亦来安邑,欲以卫桀,故同日而亡”。如此信口开河,真乃千古笑柄。金氏鹗据《史记》吴起对魏武侯“夏桀之居: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国语》“幽王三年,西周三川地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断定桀之都在洛阳,韦注引禹都阳城,还不密合。《求古录礼说》卷六《桀都安邑辨》。我说:古人都邑所在,不过传得个大略,见上节。阳城、洛阳,数十百里之间,实在无从硬断。《小戴记·缁衣》引尹吉就是《尹诰》,书经篇名。序书的又把他唤做《咸有一德》,见郑注。“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注,“天当为先字之误。……夏之邑,在亳西。”《正义》:“案《世本》及《汲冢古文》云:禹都咸阳。……”咸阳,是误字,如今《汉书·地理志》注引《世本》、《续汉书·郡国志》引《汲冢古文》,正作阳城,“西邑夏”,似乎是对于东迁的夏而言之。《国语》史伯对郑桓公曰:“昆吾为夏伯矣。”韦昭注,“祝融之孙陆终第三子,名樊,为己姓,封于昆吾。昆吾,卫是也。其后夏衰,昆吾为夏伯,迁于旧许”。据此,桀似乎是始都阳城,后迁旧许,同昆吾在一起的;所以同日而亡。《商颂郑笺》。

    再看《逸周书·殷祝篇》“汤将放桀于中野;士民闻汤在野,皆委货,扶老携幼奔,国中虚。……桀与其属五百人,南徙千里,止于不齐;不齐士民,往奔汤于中野。……桀与其属五百人徙于鲁,鲁士民又奔汤;……桀与其属五百人去居南巢。……”就可以知道桀的踪迹,是步步往东南退的。《御览》八十三引《尚书大传》略同。

    桀既然是往东退,汤自然是往东进;那么,一定是先都商县的亳,再都偃师的亳,再都邻葛的亳的。不过,“既绌夏命还亳”的毫,却无从断定其在哪一处。因为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他唤做亳,所以不敢断定这毫是灭桀以前最后所住的亳。何以知道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他唤做亳呢?据上文所考证,当汤的时候,就有三个亳,是一个证据;左襄二十年,“乌鸣于亳社”,是宋国的社,还唤做亳社。《史记·秦本纪》:“宁公二年,……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集解》:“徐广曰:荡音汤,社,一作杜。”《索隐》:“西戎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其邑曰荡社。徐广云:一作汤杜,言汤邑在杜县之界,故曰汤杜也”,《封禅书》:“于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索隐》:“徐广云:京兆杜县有亳亭,则社字误,合作杜亳。”《说文》:亳,“京兆杜陵”。是汤之后在雍州的,所居的城,还唤做亳。是两个证据。所以我只说汤的时候,考得出的亳有三处。并不敢说汤的时候,亳只有三处。

    然而汤用兵的形势,却因此可以推定。商周用兵形势相类,秦亦相类。

    汤初都于今商县的亳,后来进取偃师;桀大约是这时候(或者不是)弃阳城,退到旧许;汤再进到现在河南的东境(邻葛的亳);从此以后,伐葛,伐韦,伐顾,然后迥向南伐昆吾。伐昆吾,就是伐桀;桀是从中野、不齐、鲁,步步东南退,最后逃到鸣条;汤以其间,又伐三。

    鸣条是东夷之地;三、鲁,也是和东夷逼近的。参看第六章第五节。中野、不齐无可考。我们因此悟到:汤用兵的形势,实在和周初相同;不过周朝灭纣,东征,伐淮夷,是武王、周公、成王三世相继,汤却是一个人干的罢了。《孟子·滕文公篇》:“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赵注》:“载,始也。……一说,言当作再字;再十一者,汤再征十一国;再十一,凡征二十二国也。”不论十一、二十二,总之汤用兵的次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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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商朝的事实() 
以上商朝的帝系图,是据的《史记·国语》“玄王勤商,十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亡”,又姜氏告公子重耳,“商之享国三十一王”。《大戴礼·保傅篇》:“殷为天子,三十余世,而周受之。”《少闲篇》:孔子告哀公“成汤卒崩,二十一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都和《史记》世数相合。又《书经·无逸篇》述殷中宗高宗祖甲诸君享国的年数,似乎也还确实。

    商朝一代,可考见的事情,分述如下:

    其(一)是伊尹放太甲。《史记》上说:

    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适长孙也。……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见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这件事,本来没有异说,伪古文《太甲》才说“王徂桐宫居忧”,又说“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伪《传》就说“汤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阕”;又解《书序》的“太甲元年”,做“汤没而太甲立称元年”;伪《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做“汤崩逾月,太甲即位,莫殡而告”以就之;就把外丙中壬两君革去,又把《史记》的“太甲既立三年”,“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两个“三年”缩成一个三年了。这是不值得一辩的。但看上文商朝的世数,各书都与《史记》合,就知道决不能略去外丙、中壬两君。商朝的“君位继承”,大概是“兄终弟及”,而所谓“弟”者,以“同母”为限,所以《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说:“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主天者法商而王,故立嗣予子,笃母弟;主地法夏而王,故立嗣子孙,笃世子。”《公羊》何注隐七年。说:“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分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厚异于群公子也。”《史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废适”的“适”字,包括“弟”与“子”而言;和“诸弟子”的“诸”字一样。以次当立的母弟,唤做“适弟”;同母的弟兄,以次都立尽了,似乎应当回转来,立长兄的儿子;譬如,仲壬死了立太甲,沃丁死后立祖丁;这个也要包括于“适子”二字之中。至于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自然是非常之举,与所谓“古之人皆然”的“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无涉。《论语·宪问》,《小戴记·檀弓》。因为他在三年以外。桐宫,《史记集解》“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赵岐《孟子》注(《万章上》)也只说“放之于桐邑”。《史记正义》:“《晋大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阎若璩又说——《尚书古文疏证》——《续汉书·郡国志》梁国虞县有桐亭,虞是如今河南的虞城县,离邻葛的亳,只有七十里。才便于伊尹,既然摄政,又可往来训诲。这两说:怕都是因亳而附会的,未必可据。

    其(二)是殷朝的屡次迁都。据《史记》所记是:

    仲丁迁于敖。《书序》作嚻,《正义》李颙曰:嚻,在陈留浚仪县(如今河南省城西北)。皇甫谧云:仲丁自亳迁嚻,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仓(就是《括地志》的说法),二说未知孰是。《史记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河亶甲居相。《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亶甲筑都之所,故名殷城也。”

    祖乙迁于邢。《书序》作“祖乙圮于耿”,《正义》“郑玄云: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国为水所毁;于是修德以御之,不复迁也。……”又《正义》前文说皇甫谧“又以耿在河东,皮氏县耿乡是也”。《史记索隐》“邢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正义》“《括地志》云: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县。故耿国也”。

    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都之故居。……乃遂涉河南,治亳。案这个亳,就是偃师,见上节。

    ……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这个河北,不能确定其在什么地方。《史记·项羽本纪》:“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集解》:“骃案应劭曰:洹水,在汤阴界,殷虚,故殷都也。瓒曰:洹水,在今安阳县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里;然别此殷虚非朝歌也。”有人疑心这殷墟是武乙所迁,然亦无确据。

    其中考得出理由的,只有《书·盘庚序正义》引“郑玄云:祖乙居耿后,奢侈逾礼,土地迫近山川,尝圮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又《序注》云:“民居耿久,奢淫成俗,故不乐徙。”此外都无可考见。《书·盘庚》“盘庚迁于殷”。《正义》:“郑玄云:商家自徙此而号曰殷,郑以此前未有殷名也。”“于今五邦”,《释文》:“马云:五邦,谓商丘,亳,嚣,相,耿也,《正义》郑、王皆云:汤自商徒亳,数商,亳,嚣,相,耿为五。”

    其(三)是殷朝的兴衰。据《史记》说是:

    (太甲)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雍已)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大戊)殷复兴,诸侯归之。

    (河亶甲)殷复衰。

    (祖乙)殷复兴。

    (阳甲)帝阳甲之时,殷复衰;自仲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盘庚)殷道复兴,诸侯来朝。

    (小辛)殷复衰。

    (武丁)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殷道复兴。

    (帝甲)淫乱,殷复衰。

    (帝乙)殷益衰。

    大抵所谓兴衰,以诸侯之朝不朝为标准。其中中衰的原因,只有从中丁到阳甲,是由于内乱,可以考见,此外都无从稽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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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商周的兴亡() 
周朝的先世,便是大家所知道的后稷,《史记》上说:

    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嫄。……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封弃于邰;如今陕西的武功县。号曰后稷。别姓姬氏。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间。

    这其间要注意的,便是“后稷卒,子不窋立”的后稷,是最后居稷官的,并不是“封弃于邰,号曰后稷”的后稷。不窋以后的世系,《史记》所载如下:

    不窋——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喻——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追尊为大王。——季历是为公季,追尊为王季。——昌是为西伯,西伯曰文王。

    他所述的事迹是:

    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徙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公刘卒,子庆节立,国于豳。如今陕西的邠县。……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积德行义,国人皆戴之。熏育戎狄攻之,……乃与私属遂去豳,逾梁山,止于岐下。如今陕西的岐山县。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尽复归古公于岐下;及他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于是古公乃贬戎狄之俗,而营筑城郭宫室,而邑别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乐之,颂其德。公刘亶父不为戎狄所化。

    大抵如今的陕西,在古代是戎狄的根据地。参看第六章第一节。所以周之先世,屡为所迫逐。公刘、古公,都是其中能自强的令主。古公之后,更得王季、文王两代相继,周朝的基业,就此光大起来了。

    文王和纣的交涉,《史记》所记如下:

    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闳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骊戎之文马,有熊九驷,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费仲而献之纣。……乃赦西伯,赐之弓矢斧钺,使西伯得征伐。……西伯阴行善,诸侯皆来决平。于是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让畔,民俗皆让长。虞芮之人未见西伯,皆惭,相谓曰:吾所争,周人所耻,何往为,只取辱耳。遂还,俱让而去。诸侯闻之曰:西伯盖受命之君。《郡县志》:“故虞城,在陕州平陆县东北五十里,虞山之上,古虞国。闲原,在平陆县西六十五里,即虞芮让田之所。”明年,伐犬戎;见第六章第一节。明年,伐密须;《汉书·地理志》;安定郡阴密县,《诗》:密人国。如今甘肃的灵台县。明年,败耆国;令《尚书》作黎,《释文》:“尚书大传作耆。”《说文》:黎邑,“殷诸侯国,在上党东北”,如今山西的长子县。明年伐邘;《集解》:“徐广曰:在野王县西北。”《正义》:“《括地志》云:故邘城,在怀州河内县西北二十七里。”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歧下而徙都之;在如今陕西鄠县境内。明年,西伯崩。太子发立,是为武王。西伯盖即位五十年。……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七年而崩。谥为文王。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为大王,公季为王季。

    文王受命称王的年代,和纣囚文王的年代期限,各书互有异同《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平伐邘;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又说:“得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文王出则克黎。”“伐崇则称王。”见《诗·文王序》,《礼记·文王世子》,《左》襄三十一年疏。郑康成说: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明年改元,改元后六年而伐崇,居丰,称王就在这一年。又有一说:以为文王再受命,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受洛书,二十九年受丹书,俱见《诗·文王序》疏。《左》昭十一年,卫北宫文子说:“纣囚文王七年。”《战国·赵策》,鲁仲连说:“拘之牖里之库百日。”然而文王在纣的时候,必有“称王改元”的事情是无可疑的。

    武王伐纣的事情,《史记》上所载如下:

    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是时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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