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另外一边,美国这帮泥腿子,再跟欧洲旧贵族联姻了之后,一下子就觉得自己的血脉是高贵的贵族血脉了,一下子就各种装逼了,好像自己家族就不再是泥腿子出身了!就像是叛变了之后的家伙会更加冷血的对付原来的战友一样,这些攀上了欧洲血脉的美国泥腿子们,也更加的鄙视其他没有欧洲贵族血脉的本土新贵家族。上流社会对于“新贵”的排斥,甚至连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人都不放过。相传波士顿的一位旧贵族对于肯尼迪家族的发迹史一直耿耿于怀,即使在肯尼迪当上美国总统后,也不忘咒骂肯尼迪家族是“在街上流浪的、下贱的爱尔兰人”,并拒绝与肯尼迪家族交往。而假设这肯尼迪家族如果历史上跟欧洲贵族通婚过的话,那么这“在街上流浪的、下贱的爱尔兰人”的评语绝对就不会落在肯尼迪家族的身上!当然,在美国,最终决定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的还是“经济实力”。
当然了,对于贾鸿渐来说,这么一个要把新钱洗旧的事儿并不难,也不需要多少时间,只需要默多克介绍他一下,那就足够了!这默多克几十年来已经早就打入了美国的上层社会了,而贾鸿渐这边虽然是炸富的新贵,可是他在美国那也算是有一定影响力,然后也受到不少人尊重的这么一个人了——受到尊重最主要的就是他在网络时代创造出来的这么一些新产业!像是在线购物平台、搜索引擎之类的,这还一般一些,像是最近弄的那么一个让教科书价格下降的平板,那可是很让普通人尊敬他。毕竟他一个人就解决了美国几十年没有人来解决的问题!而在纽约这边,想要快速的进入上流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要点就是不能单单只有钱,必须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必须起码站出来以后让不少人尊重尊敬这人才行!
在以前,攀上了欧洲贵族的纽约上流社会可以很鄙视美国的政治新贵,但是如今却不会了。而且通过统计就可以发现,美国的政治新贵基本上并不是传统大家族出身,可能很多人都是家里挺有钱,但是真的跟那些什么洛克菲勒家族比起来,那还是不能比的。但是如今像是布什家族啊像是克林顿家族啊,那都进入了上流社会了,这证明美国上流社会已经开始接纳各种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群,他们也需要与时俱进!贾鸿渐并不是什么做没有任何影响力的贸易起家的暴发户,他对美国社会还算是有贡献的。凭借着这么一点,加上他弄出来的手机几乎让摩托罗拉这一年下来卖不出去什么手机,加上他弄出来的手机好像是创造了一个新的产业,这一下子就让他有了进入这上流社会的基础了。剩下的,那就是只要有人介绍,就行了!
第三千五百六一章 尊重与推广()
在纽约这旮瘩,一个人家庭住址的邮政编码实际上就代表了这个人所处的阶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传统纽约这边的上流社会,那基本上都住在上东区的。纽约这么一个地区,特别是在曼哈顿岛上面,那是分为“上城区”“中城区”和“下城区”的。而美国英语中那种,就是来自于纽约。纽约的上城区分为上东区和上西区,这基本上都是上流社会住的地方。然后中城区呢,基本上就是各种商业中心摩天大楼区,像是时代广场就是中城区靠着上城区那边的一片。而下城区呢,那就是各种普通老百姓的聚集区,这里有唐人街,有什么小意大利,有什么韩国街。这按照道理来说,应该下城区是三教九流鱼目混杂的地方啊,为什么美国别的地方的人模仿着纽约人说“去下城区”的时候,会被翻译成中文的“去市区”呢?
因为其他人都是住在郊外啊!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市区范围内的下城区,可不就是他们能够娱乐的地方?这不就是“去市区”的意思么?否则工作在纽约居住在新泽西的居民,他们去时代广场娱乐?他们去摩天大楼底下娱乐?还是去上流社会的上城区娱乐?纽约的邮政编码,那就是按照区域来划分的,所以实际上看编码就知道这人住在什么区域,也就知道了这人家是什么阶级。比如说邮政编码是10021的,那就是住在纽约上东区的!这上东区呢,就是上城区里面东南部分的这么一个区,确切的说从西南到东北走向的这么一个中央公园,右边也就是东边的就是上东区了。而西边的就是上西区。
这上东区是传统上流社会住的地方,以前最早的时候,这里建的房子那都是模仿欧洲古堡一样的建筑。后来被很多外国使馆购买下来,作为外国驻纽约的领事馆。于是一些卖掉了这房子的上流社会呢在上东区又没有别的房子可以买。渐渐的也就跑到了上西区去住了。所以现在上西区,那也是上流社会云集的地方。贾鸿渐他们那么一个小楼所在的位置是时代广场,这地方算是中区,但是呢,中区本身也不差,毕竟都是摩天大楼聚集的地方。而且几十年下来,也有一些房地产商尝试在中区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弄高档公寓。就像是什么一层楼百十平方米,电梯直接入户。一层楼要几千万美元的那种。所以很多科技新贵啊什么的,那也在这中区买了公寓了,因此这住在中区的人,基本上也是被认为是上流社会的预备军了。因此,贾鸿渐进入上流社会,这还有什么阻碍么?
贾鸿渐这边要找默多克他们帮忙,当然不能说直接就上门去找人家,然后说“大哥帮个忙”。咱们毕竟不是熟的不行的好朋友,只是因为合作了关系才不错,所以也不能直接就开口说要让对方介绍啥的。不过咱作为中国人。找借口拉关系那真是太简单了,这简直就是存在于血液中的!谁从小到大没见过爸妈跟别人交往啊,可以说光是看着这么一种人际交往时候的一些做法。那就知道怎么做事儿了!贾鸿渐他们怎么做?很简单,之前咱们跟默多克和他老婆吃饭的时候,不是当着他们的面说要买餐厅的么?
如今餐厅买下来了正在装修当中,然后各种厨师什么也差不多到位了,这菜色也差不多行了,咱请人家过来试吃一下,这行吧?来请默多克提提意见什么的,这样可以吧?然后呢,贾鸿渐脑子里面还有一个计划。可以让名正言顺的让默多克出面在之后拉着一帮人过来帮忙试吃!这边贾鸿渐准备好了之后,跟默多克一打招呼。说是要请默多克和他老婆吃饭,这默多克很快就答应了。几天之后约定的时间到了。这默多克和老婆带着一瓶香槟酒,那就来到了贾鸿渐他们在时代广场的小楼了。
这次贾鸿渐那是找了老张他们过来当厨子,做的当然就是中国菜了。这边做好了之后,端到了默多克和邓文迪的面前,这俩人一吃当时就瞪大了眼睛了!默多克瞪大眼睛是因为他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中餐,而邓文迪惊讶的是这中餐做的味道很正的同时,还很符合美国这边的口味!而且整体做的那都是小盘量小数量多,摆盘什么的又有一定的中餐风格,同时还像西餐进行了靠拢。“鸿渐,你们餐厅能做到这种水平的话,那绝对可以开的风生水起!”默多克竖着大拇指对贾鸿渐说道。说完,他还赞赏的说道,“而且你们这菜做的跟我们犹太人的饮食习惯还真符合!我们犹太人讲究的多的人,那都是说要肉奶不能同时吃,甚至放都要放在不同的地方。其他白人一般吃东西的时候,很多肉类上面都要放奶酪之类的奶产品,我们犹太人还真不能吃。而你们中餐就好多了,如果我没记错,你们中餐很少用到奶的是吧?也怪不得美国这边犹太人都习惯光明节的时候去你们中餐馆吃饭……”
这事儿贾鸿渐是知道的,在美国特别是纽约这边,犹太人那在过光明节的时候,过的是犹太历的12月25号,这日子跟公历还不一样,基本上就是12月初或者是12月末跟圣诞节重合。在12月末跟圣诞节重合的时候,这些犹太人本来按照习俗应该是举家出去吃饭的,但是那时候因为是圣诞节,可以说除了中国人的餐馆以外就没有什么餐馆开门了!然后中国人的餐饮习惯呢总体来说跟犹太人还相对比较合拍,除了肉奶不能一起吃之外,这犹太人还有很多讲究,比如不吃猪肉啊,或者吃羊肉要去筋什么乱七八糟的,吃鱼还必须要吃有鳞的。虽然这么一个年头很多犹太人都不是那么完全的讲究了,但是他们吃外面的西餐碰到肉奶先后上的,他们还是有点别扭。于是在美国的犹太人基本上都养成了过光明节的时候要去中国餐馆吃饭的习惯了。当然了,这些习惯那都是中下层的犹太人的,高层的犹太人比如像是默多克之类的,那家里就有自己的厨子,这根本就不用外出吃饭了。
就在默多克提到了这事儿之后,贾鸿渐则是决定抓紧机会打蛇随棍上!“鲁伯特,我这边有个事儿,你知道的在纽约现在的上流社会里面,很多人都是犹太人。所以我们当然要尽量的符合犹太人的口味了,所以我在想,要不要找一些犹太人里面比较有身份的过来,我们餐厅办一个试吃会,看看我们中餐能不能保持我们自己特色的基础上,满足犹太人日常饮食的口味和需求,不至于冒犯到犹太人的习俗……”这话说的够婉转够尊重的吧?说的好像非常看重犹太人,好像非常尊重犹太人,这让犹太人听到了肯定非常开心吧?但是实际上贾鸿渐不就是想找一群有钱人来试吃一下么?不就是想提前的打出来一个知名度,让有钱人知道贾鸿渐他们的餐馆味道好么?
同样一个事儿,用不同的方式说出来,明明是找人过来试吃打名声,但是换一个方法说,那就变成了特别尊重犹太人了!默多克这么一个老头子,当时一听贾鸿渐的话就开心了起来,他也没想太多,直接就笑着说道:“好!我看可以从我们新闻集团里面弄起来嘛,我先找我们新闻集团里面的犹太人,以及其他高管来参加这么一个试吃会,你看怎么样?”这默多克虽然好像没有想太多,但是他也没有一下子就答应利用他的影响力拉着纽约其他的上流社会过来试吃。不过虽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是贾鸿渐也没有觉得碰钉子了。因为这些新闻集团的高管们,那不也是他们餐厅的目标消费者么?这些人可能并不是上流社会的,但是钱也不少啊!那也是下高级馆子不眨眼的那种啊!所以这么一来,虽然没有马上拉到上流社会,没有融入上流社会,但是至少对有钱人群体展开宣传这么一个事儿有眉目了,剩下的咱可以一步步的来么!
到了这时候,贾鸿渐那很开心的感谢着老头儿,然后另外一方面也敏感的感觉出来默多克这老头儿果然是富一代,这辛辛苦苦打拼了几十年之后创造了自己新闻王国的老头儿,那果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当枪使的!哪怕人家可能没想那么多,但是下意识做出来的决定就可以很谨慎,避免自己出面帮别人做担保之类的!不过这点并不重要,只要咱们初始宣传到了,就算没能吸引到上东区那帮家伙,吸引到了长岛那边住着的一片高级中产阶级,那也行啊!至少这牌子打开了,至少一开始咱们餐厅客人就能不少,不是么?
第三千五百六二章 奥巴马试吃()
一辆黑色的克莱斯勒停在了华盛顿机场停机坪上,车门一开,一个穿着西装的黑人走了出来。“谢谢你,参议员,谢谢你参加我们这次的试吃会,我代表我和我的未婚夫,对您表示最大的感谢。”一个亚裔女人走了过来,漂亮的她用一口流利的英文跟这老黑一边握手一边说道。“呵呵,能参加这么一个试吃会,也是我的荣幸,叶小姐。”黑人笑着说道。“呵呵,那就这边请,奥巴马先生。”叶小姐伸手邀请奥巴马上不远处的一架专机。没错,这黑人参议员就是两年之后将会竞选美国总统的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而请他上飞机的自然就是叶静了。
作为重生者,贾鸿渐怎么会不知道尽早的抓住一些政治资源?奥巴马作为一个半黑半白的参议员,那是非常值得投资的,特别是这么一个参议员还因为妈妈那边血统的关系而成为了一个犹太人!没错,按照犹太民族的习惯来说,只要母系这边是犹太人,那孩子就是犹太人,他们并不是跟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是按照父系的血脉来的。所以哪怕奥巴马本身算是黑人,哪怕他老爹是个非洲黑人,他也是犹太人,就是因为他老妈是犹太人血统!这奥巴马呢,作为参议员,那是得到了贾鸿渐他们的很多优待的,比如说有未来一亿美元投资的一个竞选资金!虽然说奥巴马此时还没有宣布要参加08年的大选,但是现在贾鸿渐他们已经宣布了要给一亿美元的竞选资金给奥巴马,原因是——这对有色人种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机遇!
看在大家都是有色人种这事儿上,然后看在贾鸿渐还这么尊重犹太人,当然了,还有看在钱的面子上。参议员奥巴马最终很开心的决定坐着专机去纽约来专门参加一次试吃会。这么一个试吃会呢,其实就是贾鸿渐之前跟默多克他们说的那么一个试吃会。默多克他们会让新闻集团里面的各种年薪20万以上的员工过来试吃,这人数一下子就爆棚了好么。顿时就有300多人过来!然后光有这300人那还是不够的,贾鸿渐在招待了他们试吃的同时。也在找着各种有社会影响力的人物特别是犹太人过来试吃,最后他就想到了这奥巴马了!
这奥巴马过来试吃的时候,那跟他一起进行试吃的并不是什么新闻集团的各种高管们,而是纽约以及附近地区的各种议员以及各种政客人物。这些政治人物对于认识贾鸿渐以及参加贾鸿渐他们的试吃会,那也是很开心的。在美国这边政客还是很喜欢跟这种新兴富豪接触的。一方面新兴富豪需要融入高层社会,虽然不一定政客们都算是上流社会,但是起码算是社会和政治层面的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认识一些政客总是有好处的。而另外一方面政客也需要各种新兴富豪的资金来帮助自己竞选什么的。在美国这边。权钱交易这就是明码标价的,都是写成了法律的。就像是曾经美国的泥腿子上流社会流行跟欧洲破落户贵族联姻,双方都很开心一样,这新来的有钱人和政客的“联姻”,那也是让双方都觉得很开心的。
此时的奥巴马作为参议员,并不像是后来成为了总统一样有一帮子保镖跟在身边,他此时那就是一个人来到了贾鸿渐他们的小楼里面,然后见到了一些见过几面的同行——大家在国会里面都见过面,可能没有打过什么交道,但是名字还是知道的。互相之间打了打招呼。寒暄了一下之后,这奥巴马那就跟大家一起坐了下来,准备开始试吃之旅了。这次他们试吃的。那是5道菜的一个大餐。这第一道菜呢是冷盘开胃菜,上来的东西看起来像是一碗粥一样,里面浮着一片蝌蚪一样的小东西。
贾鸿渐和叶静此时就和男女主人一样,坐在饭桌的边上微笑的看着大家。而一边上菜的服务员呢,此时则是有一个人站出来介绍这么一道菜了。“这道开胃冷盘,叫做娃娃鱼两份。它并不是用中国特有的大鲵这种动物制作的,虽然这么一种动物在中国也被叫为娃娃鱼,因为它的叫声比较像是婴儿哭声。这道菜是用红薯淀粉制作的,热量并不高也不含有脂肪。制作时将水和红薯淀粉混合然后煮开。熬制到一定程度成为了透明果冻补丁状物体,通过特殊的筛子将这些果冻布丁一样的淀粉糊变成了这样蝌蚪状的东西。之后我们加入了白砂糖和醋。并且还有芝麻香油、香菜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