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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骚重生传-第15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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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就要在诺兰马上要练手的《无间道》里面要外加什么打斗镜头——《无间道》要什么打斗啊?港港的原版那也没有什么打斗镜头啊!要程龙指导的打斗镜头那是为了《蝙蝠侠》!而蝙蝠侠要拍还早着呢。怎么都要等到《无间道》拍好了之后再说。同时估计《无间道》拍完了,再加上筹备《蝙蝠侠》的时间,那程龙的《我是谁重制版2》怎么也拍完了,到时候大家不都有时间了?

    这样的好事儿贾鸿渐当然先答应下来了!“那好。麻烦龙哥了!”贾鸿渐客气了一下,结果谁知道他这边刚一客气,紧接着程龙那就大巴掌直接搂住了贾鸿渐了,“客气什么?大家自己人,咱们是兄弟,还这么客套干什么?之前你不也帮我弄了很多电影的创意么?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就一句话,我能帮绝对帮!我是武行出身,讲的就是义气!”

    好吧,程龙就是这种性格,整天大大咧咧的。往好里说呢。那就是没有架子,这哥们儿哪怕现在身价超高,在美国都已经成为了1500万美元左右的一流男星的身价了,可是整天还是自己洗袜子和内裤——哪怕是在外面拍戏的时候住酒店,那也是自己带一根绳在酒店里挂起来。然后自己洗澡的时候洗了内裤和袜子完了就在房间里面晾上。这样的人算是有架子的人么?不过另外一方面来说的话,这哥们儿就是有点“没素质”,有时候兴致上来了那就是不管不顾起来,比如跑到了别人的演唱会做嘉宾,结果抢着麦克风不下台,自己唱的开心了让人家主唱尴尬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这哥们儿就是这么一个很草根的人。他不是完全高大上,也跟平常人一样有很多缺点。

    这边跟程龙拍定了让他来帮忙的事儿之后,贾鸿渐那就叫了诺兰过来。这诺兰来到了贾鸿渐家之后,那先是热情的跟贾鸿渐拥抱了一下,表示了对贾鸿渐成为了电影学院会员的羡慕嫉妒恨……好吧,这是开玩笑。不出意外的话,过几年诺兰也可能能进入,这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的,诺兰也不过就是表示了一下祝贺而已。

    在祝贺完了之后,这诺兰就把他润色好的《无间道》剧本拿给贾鸿渐看了。贾鸿渐这边拿过来了一看。只见着里面的一些设定还是被诺兰稍微改动了一下下。比如说整体背景给改到了80年代末,而“梁超伟”这么一个角色在成为了打入黑帮的卧底之后,刚开始并没有一下子就被当成心腹,而是刚开始先在街头混了一段时间,带着一帮所谓的伙计分到了三五个街区这么一个范围的地盘儿,成立了一个类似小帮派的赶脚,还负责这么一个区域里面的“快客”的销售。

    “唔……什么叫快客?”贾鸿渐不解的问道,难道是国内后来的便利店品牌?“是可*卡*因的一种,简而言之就是一种片状的经过提炼的可*卡*因,80年代中后期开始风行美国。我找过西海岸这边的专门研究黑帮的学者,他们说在80年代中期以前大…麻这玩意儿简直就卖不了高价格,而传统的粉末可…卡…因又是有钱人的玩意儿,比如各种华尔街金融精英,而地痞流氓的黑帮又不认识这些人,所以其实80年代前期的时候美国的黑帮大多数还都只是小混混,收收保护费或者偷偷东西卖卖枪之类的。可是后来80年代中期美国有人做出来了快客可…卡…因,可以跟香烟一样加热抽吸,快感来的很快而且比传统鼻吸粉末可…卡…因更加爽更加强力,但是持续时间也短,据说只能持续15到20分钟,而传统粉末可…卡…因可以长达几个小时。所以这快客一下就成为了80年代末美国各大城市地痞流氓们发财的支柱产业……”

    我艹?毒品还有这么多搞头?不过想想看,好像的确美国片儿里面涉及毒品交易的好像都是粉末,然后用信用卡啥的弄成一条然后鼻子吸?然后港片儿之类的里面就没有太多这种桥段?哪怕同样的尝毒品的桥段好像港港那边也是用嘴巴尝的比较多?难道这就是不同毒…品之间的区别?不过不管怎么样,诺兰这种调查都能够更加的贴近美国这边的现实?

    就在贾鸿渐想着的时候只听着诺兰又说道:“这么一个快客需要可…卡…因精炼,所以也需要有地下工厂什么的,这样也就可以加上你想弄的那么一个卧底到警察局的人通过装律师来诈出来了可…卡…因工厂的桥段了,同时犯罪家族也要进口可…卡…因,他们就需要跟墨西哥的黑帮交易,而交易的这个场景就可以加入各种斗智环节,对吧?”

    恩?这么说起来好像还真不错!起码把港片儿里的那些经典桥段都给跟美国这边的实际情况贴合起来了。到时候只不过是把在居民区里面的毒…品交易给改成了在荒郊野外的交易,也许可以跟《绝命毒师》一样,在边境弄一个小木屋啥的,然后一群大佬在那边面谈?接着小弟则是在别的地方交易?这样老大很聪明,把毒…品交易的事儿基本都甩给了手下了,自己就算被抓,除非是手下反水否则基本不可能被定重罪的!这么想起来的话,那整体来说就更加有斗智的赶脚了啊!

    想到了这里的贾鸿渐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事儿——刚才诺兰说啥?说80年代早期美国大城市的黑帮混的不咋地?卖可…卡…因没客源,卖大…麻太便宜,没办法发家致富,或者没办法暴富。最后就只能靠着保护费和各种偷抢之类的赚钱?这听起来也太寒碜了吧?真的假的?“克里斯,你之前说80年代初期美国黑帮的处境……他们真的那么……过不上好日子?我听你说的他们怎么感觉活得一点都不光鲜亮丽呢?”

    “因为他们的确过的不光鲜亮丽,”谁知道诺兰却是这么回答道,“美国黑帮最强大的时候,那就是2030年代美国政府禁酒的时候,黑帮专门负责做私酒卖,这样才能赚钱,虽然后来也的确是有用冲锋枪跟对头厮杀之类的,不过在后来渐渐的就没有那种好日子了。哪怕美国政府刚开始比较清教徒,但是后来渐渐也放开了。这黑帮在美国的话,要不然就经营皮肉生意,要不然就是卖大…麻收保护费之类的……这离他们表现出来的光鲜亮丽其实差的很远。我记得我去问的那个一直研究美国黑帮的教授说,80年代早期那些霸占了三五个街区的小帮派头头甚至都还不得不跟爹妈住在一起……你知道在美国这边成年了还跟爹妈住在一起怎么都不能算成功……甚至那教授还说,哪怕现在有了快客和冰毒什么的,可是基层真的在街头卖…毒…品的那些混混,其实收入少的可怜。他们平均下来一个小时的工资差不多就是3美元,比麦当劳那边的最低时薪还低的多!更不用说风险了……”

    我擦?街头毒…贩卖毒…品赚的钱还不如去麦当劳打工?诺兰真的是这个意思?这你妹的太冲击人的固有思维了啊!街头卖…毒…品的啊!这种人赚的钱还不如在麦当劳打工?那他们这些人还卖…毒…品干嘛?还冒着被仇杀和被抓的风险干嘛?冒那么大的风险肯定要有大回报才对啊!否则卖啥毒…品?干脆打工好了!所以贾鸿渐此时觉得要不然是诺兰听岔了,要不然就是那个所谓的教授脑子坏了!

第两千七百六九章 坏人之友() 
“真的,那教授说着玩意儿就跟普通人生活中遇到的管理学技巧一样,上面的人总是会让下面的人觉得未来有远大场景,所以下面人觉得可以稍微忍受一下现在的困窘,但是他们不知道其实这玩意儿就是唬人的。那教授说的确做黑帮老大挺赚钱的,大概一年三四十万美元不成问题,但是真不如开一家公司来的赚钱多。而这些老大需要剥削下面的小喽罗,就跟500强公司的ceo总是给自己开几百万美元甚至上千万美元一年的工资加分红一样,下面真正办事儿的基层员工钱拿的少的可怜。”诺兰拼命的想证明自己的话。

    “刚开始我跟你一样,根本不相信他说的。但是那哥们儿跟我说,黑帮老大就是这么忽悠小崽子的,他们故意开着豪车带着美女,满身现钞,然后各种金银珠宝炫富一样,实际上这些都是故意弄给小崽子们看的!豪车搞不好是租来的,美女都是鸡,金银珠宝甚至很多都是假的,金戒指都只是镀金的!他们这么作就是为了跟传销一样的忽悠傻乎乎的年轻人进来,然后无止境的压榨这些年轻人的所有可以被压榨的东西,甚至是他们的生命……”诺兰认真的说道。

    好吧,这么一听的话好像的确是有点靠谱了。所谓黑帮给一般人的感觉,那肯定是不能跟《古惑仔》里面一样义气云天啊,肯定是各种没心没肺把人往死里坑的那种啊!不然怎么会卖…毒…品什么的坑人呢?更不用说各种抢劫各种盗窃了!当一个黑帮老大把帮会以外的普通人都当成了是牛羊一样的资源“搭载物”的话,他怎么又会把自己手下当成人呢?血汗工厂那还讲究压榨工人的每一分剩余价值,黑帮老大做的还不要更过火更没下限?反正早就已经违法犯罪了,难道还要遵循劳动法的善待每个“员工”么?

    于是顺着这么一想的话,如果贾鸿渐是一个没心没肺,根本不把最基层的小喽罗当人的话,那的确可能采用这种手法来控制和经营——只要抓好核心团队建设,拉拢自己身边的左膀右臂,把他们当人。然后拉着他们一起剥削小喽罗那就好了!这就有点像是高利贷剥削借款人一样。那肯定是要尽量压榨他们的每一分血汗,甚至让他们真的为了贾鸿渐这种黑帮老大付出性命!这样才能给贾鸿渐这样的老大创造利益不是?甚至别说是黑帮了,前世的时候社会上很多企业不都是这样么?公司招一批刚毕业的学生来当业务员,然后什么技巧都不交。就逼着他们做业绩。就像是没教这些人游泳就把他们给踢到了河里一样,能呛几口水没淹死还学会了游泳的,那就把他拉上来让他成为“正式成员”,而那些学不会淹死的呢?管这些公司什么事儿?

    甚至说起来后世银行里面刚进去的小姑娘被压下来的拉存款业务给逼的出去陪人睡觉的事儿都不是没有!虽然说这么作的小姑娘那也是脑子缺根弦,要是看中自己的身体,哪怕不在银行工作又能怎么样呢?逼急了自己到路边摆摊就养活不了自己了么?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这种来自体系的压榨能力可见一斑!而这还是正经银行压迫的呢!而黑帮要压榨的不更狠?黑帮那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甚至老**着手下染上毒…瘾什么的,或者刻意的先期照顾,结果弄的跟高利贷一样的利滚利,这手下还想轻轻松松的打个辞职报告就走?不把这一身的血肉碾碎绞成肉泥挤出来真金白银。黑帮老大能让他走?

    所以从这些角度来说,配合上各种忽悠,各种炫富,忽悠着普通老百姓觉得当黑帮很有钱,是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好骗年轻人加入,这好像是符合逻辑的。但是真的想一下,一个黑帮底层的混混在街头卖…毒…品还不如在麦当劳打工?这也太夸张了吧?“好吧,这么解释一下的确有点符合逻辑了,但是抱歉,我还是有点在理智上不能接受这个**,如果一个人进入了黑帮一个月就知道自己能赚多少钱了吧?哪怕他只是一个小喽罗。但是在发现了当喽啰还不如在麦当劳打工的时候,他为什么还要继续?为什么不跟周围的人讲?或者说一个人的亲戚朋友有人成为了黑帮喽啰了,那么看着这个人的经济状况那就应该知道混黑帮到底是好是坏了吧?可是为什么整个社会都还觉得混黑帮很有钱?”

    没错!贾鸿渐就是觉得情感上觉得说不通啊!虽然逻辑上是符合逻辑的,哪怕跟做传销很像,可是做传销那还要讲究禁锢讲究洗脑,老百姓大多数人还是知道传销似海深。可是黑帮……为什么就没有传销那么烂的名声?为什么老百姓都觉得黑帮人不好惹而且黑帮人靠着违法犯罪赚了很多钱?“你要是不相信我的话。我可以带你去找那个教授。他80年代末开始在全美各大城市贫民窟的黑帮研究坏人的组织结构等等东西,甚至在芝加哥的一个地区性分支黑帮组织里面陆续研究了他们10年之久。去年他得到了博士学位然后直接被纽约的哥伦比亚聘为了社会学教授,而在他卧底黑帮的时候,芝加哥那边还有一个经济学家配合着他的调查内容做了一个关于犯罪经济学的课题……”

    擦?一个博士研究生花了十年做一个课题?然后还深入调研了全美各大城市的黑帮?这哥们儿是……多牛掰啊!光是听着就足够让人震惊和佩服了好么!所以哪怕现在贾鸿渐其实对这个理论只是一点半信半疑的,但是他还是想去见见这个研究黑帮社会学的教授!这简直是神人啊!而且这种知识太开眼界了。完全是日常书本上学不到的内容啊!于是贾鸿渐立刻让诺兰帮着跟那个教授预约了一下,接着就带着诺兰以及叶静就飞往了纽约。

    这哥伦比亚大学呢,在纽约的曼哈顿,所以跟贾鸿渐他们时代广场的那栋自住的楼都是在曼哈顿岛上。这个岛上有世界500强绝大多数公司的总部,同时也是纽约摩天大楼最密集的地方,更是联合国总部的所在地。贾鸿渐他们坐着专机到了纽约,租了一架直升飞机直接飞到了哥伦比亚大学之后,那就在社会学学院的教授办公室里面。见到了这么一位神奇的教授。

    这个教授名叫苏德…文卡特斯,在哥伦比亚这种奥巴马的母校里面被聘为了社会学教授,在教师的办公楼里面有一间大大的单人办公室。这教授肤色颇深,一眼就看出来是南亚人。结合着名字的话更让人觉得是印度人。他的肤色极黑,有点像是美国黑人和白人结合之后生下来的第一代混血儿的赶脚,不过鼻翼没有黑人那么宽,而且鼻梁也更高,所以看起来一眼就让贾鸿渐联想到了印度,不过不得不承认,这教授本身单说五官那还是挺帅的!。

    “嘿,文卡特斯教授你好,这是我的制片人也是我的老板,贾鸿渐。这是他的女朋友叶小姐……”大家一见面了之后,诺兰首先就打招呼介绍道。“哦,嘿,你们好,叫我苏德就可以了。我在电话里面听说你们想要了解一下我研究美国黑帮十年里面的事儿?请坐,想了解具体哪方面的?”这教授问道。不过这教授说话的时候,赶脚不是那么放得开……怎么说呢,就有点像是《生活大爆炸》这样讲述美国“书呆子”教授们的情景喜剧里的角色一样,这教授给人的感觉也是有点呆呆的,好像宅男一样的不太善于交际。看到人来了之后,虽然好像知道应该怎么做。但是却有点手忙脚乱似的!

    看着这教授的样子贾鸿渐都有点呆住了!这样一个手忙脚乱的、一眼就让人觉得是书呆子的人深入黑帮不说,而且还调查了十年?这样的人真的能跟黑帮打交道?“好了,诸位想了解一点什么?”这书呆子教授双眼颇为有神的看着贾鸿渐,然后兴致勃勃的问道,好像一涉及到了他的学术范围,这人一下子就“精明”了起来似的!“唔……教授。无意冒犯,你真的在黑帮卧底十年?”贾鸿渐忍不住问道。

    “对,不过并不是卧底,我就是光明正大的跟他们在一起,甚至到现在他们中的一些黑帮老大还是我的好朋友。时不时我们还会打电话联系一下,每年过圣诞节我也会给他们寄贺卡……”教授微微笑了笑回答道,好像这根本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事儿,好像只是跟朋友在一起十年一样,而不是跟穷凶极恶的黑帮在一起十年!

    擦!跟黑帮老大是好朋友?这你妹的让贾鸿渐脑子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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