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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睛,随时准备吞噬他。
来到酒馆,约翰告诉他冯斯并没有来过,年轻的巡警只能折回。在临近圣贝拉街道的拐角处,他忽然感觉脚下粘粘的,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一般人也许不会当成一回事,但是巡警十分机敏,他当即弯下腰,用风灯照了照。
地上满是斑驳的血迹。
布拉佛斯不禁叫了出来,他本能的举起风灯,向四周照去。可是浓重的黑雾像墙一样横在他面前。布拉佛斯深吸一了口气,稳定一下情绪。俯下身沿着血迹寻找源头。在附近一个小巷的垃圾堆里,他找到了可怜的冯斯。布拉佛斯心中一阵难过,冯斯几乎可以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了。他忍住悲痛,仔细检查了冯斯身上的伤口。伤口有两处,一处在喉咙,一处在心脏,均是致命伤。
布拉佛斯的脑袋飞速运转,是什么人,为什么杀了冯斯?冯斯曾经把五六名毒贩送上绞刑架,他们的同伙可能会来报复。但从伤口上看,应该不是这样,毒贩的报复往往具有强烈的复仇性质,他们会在受害者身上捅出十几个窟窿来泄愤。而且这些人是典型的莽夫,如此精准、直击要害的刀法不是他们能做到的。如果不是毒贩,那是什么人干的呢?难不成是强盗?不,不,这就更不可能了,哪个强盗会对一个身上装不了几个子却佩戴着武器的巡警动手呢。
他略一思忖,检查了一下冯斯的脖子。果然,哨子不见了。
布拉佛斯心中豁然开朗。刺客的目标不是冯斯,而是另有其人,他杀掉冯斯是怕哨音引来麻烦。这个刺客武艺高强又十分狡诈,因为无论哪个伤口在先,冯斯都是必死无疑,可他偏偏还要再补上一刀,这一定是个极难对付的恶徒。
那么他的目标又是谁呢?
不消说,在这片区域之内,最有钱有势的非贝瑞纳提男爵莫属了。男爵虽然没有封地,但是在战事频仍的几年靠着祖传的铁矿获利极多,他又是坚定的主战派,在现今的大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没准哪个对手会把他视作眼中钉。
想到这,布拉佛斯掏出哨子,准备呼叫支援。但在将要吹响警报的一刹那,他犹豫了。自己的辖区内要是死了一名贵族,大人们为了推卸责任,巡警是肯定做不成了。更可怕的是,等警队所有的人赶到这里,这件事就完全变成了自己的失职,无论男爵是否能活下来,他都有可能被以渎职罪论处。
但反过来想想,如果他能孤身一人救下男爵,并亲手抓住罪犯,这件事就变成他的英勇之举,自己不仅可能会受到表彰,男爵也会感恩戴德——男爵的感激之情最起码可以折算成一个不错的职位。
想到这,他把心一横,扔掉警棍,按了按腰里的佩剑,忽然想起自己的心上人卡蜜拉小姐好像就在男爵家里做家庭教师。这就更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为了事业——当然了,也为了心上人的安全,布拉佛斯决定孤身犯险。
冷风如刀,四周是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黑雾。布拉佛斯靠着风灯发出的微弱光亮踽踽前行。
五
贝瑞纳提男爵别墅的大厅里,炉火发出毕毕剥剥的声音。D·B戴维布朗坐在一把椅子上,悠闲的用一块小砂轮轻轻打磨着匕首。男爵则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沉默许久,男爵终于开口说道:“先生,如果你是来求财的,我可以给你。但请你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说得好,但我为什么不先把你杀掉,然后再拿走你的钱呢?”
“先生,我看得出你并非寻常强盗,而是一名绿林好汉。像我这样的贵族通常会把贵重物品放在一只大保险箱里,而且只有本人才知道密码。我愿意用所有财产换取妻儿的性命,而你要做的只是高抬贵手。只要你放过我们,我所有的财产,只要你愿意,都是你的了!”
“只换你和你家人的命吗?我记得你还有几个仆人和厨师,你难道不考虑多开点价,连他们一块救吗?”
“人各有命,先生。在灾难来临的时候我首先要保全我的家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道德会因此指责我!”
“多么傲慢呀!你甚至懒得替他们求求情。虽然开价很优厚,但恐怕我要告诉你交易不能实现了,因为你儿子,就是那个十来岁的男孩已经被我杀了。”
男爵面如死灰,瘫倒在沙发上,喃喃自语:“不……不会的,你没有杀他,你想要赎金,你不会杀了他的。”
刺客发出一阵冷笑,犹如怪鸮夜啼。“这个孩子见到我,居然拿出一把废铜烂铁做的剑要和我决斗,”他顿了顿“不过我答应了他。我向你保证,他死于一场公平的决斗,而非暗杀。”
男爵努力不让眼泪流出眼眶,继续问道:“那我的妻子呢?你总不会去伤害一个手无寸铁还怀着孕的女人吧!”
“我才没有那么下作,她和一个姑娘被我的同伴绑起来了。等我把你宰了,她死也好活也好都与我无关。至于那个姑娘,想必你是不会介意我享用一下的。”
“那么现在事情很简单了。先生,既然你不要钱,为什么要杀我,让我死也死个明白吧。”
“贝瑞纳提,你很聪明,从我一进屋你就认清了形势,你没有做多余的动作,也没有干任何蠢事。或许你听说过戴维布朗的大名,知道我的匕首有多快。你若胆敢反抗一下,我就会用许多你难以想象的方法折磨你。不得不说,你让我的工作变得简单。看在你这么配合的份上,我就让你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说到这,戴维布朗挽起自己左臂上的袖子,露出纹身,那是一条狰狞的毒蛇,盘踞在烈火之中。
男爵惊叫道:“拜火教!”
“嘘嘘!没错,如你所见,这个图案是拜火教的标志,而我本人正是拜火教的一员。两个月前,我们的首领收到了一封信,一个老人愿意以鲜血生命为代价来祭祀撒旦,只请求我们完成他的复仇。首领得知他的故事后,答应了这个请求。
这个老人是城外的牧羊人,他唯一的儿子在铁匠铺里工作。这是对可怜的父子,但生活原本还能过得去。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儿子喜欢上了一种神奇的小烟卷,据说只要吸上一口就能让人体验人世间最高的欢愉。男爵先生,你应该知道这种小烟卷是什么吧?”
男爵用低沉的声音回答道:“是的,这是古柯叶。世界上最强力的毒品。”
“没错,你当然知道。
那个儿子染上毒瘾以后就开始不务正业,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去飞叶子,很快就变得家徒四壁。最后,他又把老人仅剩的几只羊偷出去卖掉,老人真是流干了眼泪。有一天,这个败家子感到口渴,想去酒馆喝一杯,却错走到了铁匠铺,把熔化的铁水当成松子酒喝了下去。
老人去巡警队告状,要求警察抓住制毒的罪魁祸首。想都不用想,那些废物才懒得管他呢。老人又去神父那里祈祷,希望他的天父能给他指明一条道路。但你猜神父怎么说?他居然告诉这个可怜的老人要忍耐!要宽恕!要忘掉仇恨!哈哈哈,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吗?”
戴维布朗把小砂轮揣回怀里,轻轻的吹了下那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男爵知道自己死期将近了。
刺客继续说道:“无奈的老人最后听说只要把鲜血献祭给堕落之王,就会得到他的帮助,而他在人间的爪牙就是我们。因此,老人付出了生命,我和我的同伴则对着祭坛起誓为他报仇。我们追查了三个月,终于知道这些古柯叶都是我们敬爱的男爵——您的私人财产。因此,我们今天见面了。好了,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根据撒旦的法律,我将对你施行磔刑。”
男爵用颤抖的声音问道:“磔刑,那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俗称的大卸八块。”
“不,强盗!你根本无权给我定罪!”
“可笑,我说了,我就是审判官。”
“胡说,你根本没有证据,一切都是你胡说的!”
“很遗憾,恰好我有。”
戴维布朗站起来,走到火炉旁,胸有成竹的拉了一下墙上的拉环,背后随即打开了一道暗门。他用手在暗门里随便一抓,拽出一个麻袋扔在地上。里面撒出一大堆烤干的古柯叶,散发出让人头晕的气味。
“现在还有什么要辩护的吗?”
看到这一幕,男爵忽然跳了起来,发疯似的往外跑。戴维布朗冷笑一声,抓起身后的椅子往外一掷。他的力气好大,椅子不偏不倚的砸中了男爵的后脑。男爵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地上。戴维布朗从腰包里掏出四根长长的钉子和一把小榔头,慢悠悠的走到男爵身边,一脚踩住男爵的左腿,朝男爵的脚掌钉了下去,顿时鲜血飞溅。男爵开始猛烈的挣扎,刺客丝毫不为所动,如法炮制,把男爵的四肢全都钉得死死的。他动作娴熟而沉稳,就像一个木工在修理家具一样。
正当戴维布朗吹着口哨,准备给可怜的男爵致命一击时,从门外传来一声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怒喝:“住手,恶徒!”
随即一道寒光扑面而来。
戴维布朗猛地往旁边一闪,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伫立在他面前。此人的外套和脸上都被鲜血侵染,手持长剑,正是巡警布拉佛斯。
六
布拉佛斯在黑暗中艰难的跨过两个路口,来到本地最豪华的别墅——贝瑞纳提男爵的府邸门前。这与其说是一栋别墅,不如说可以算是一座小型的庄园了。布拉佛斯用风灯照亮了门牌,上面用鎏金字写着男爵的名字,门牌下面是门铃的拉绳,这条拉绳通向门房,通常是由下人来接待客人。出于谨慎考虑,布拉佛斯还是先拉响了门铃。然后侧耳静听里面的动静。
不一会,院子里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来人似乎打着火把,隔着黑雾,布拉佛斯只能隐约看见他的身影。
只听这人问道:“是哪位客人到访?”
巡警回答:“我是警队的布拉佛斯,能靠近说话吗?”
那人仿佛犹豫了一下,但还是靠了过来。两人都凑到大门旁边只隔着栅栏,这才看清了对方的脸。
布拉佛斯对面站着一个高大的青年,几乎比自己还高。留着平头和管家标志性的小胡子。仔细端详了一会,布拉佛斯说道:“先生,请您把火把拿的离我再近一些,我给您出示证件。”
来者把火把递出栅栏,在这一瞬间,布拉佛斯飞快的朝他的手臂上扫了一眼。然后垂下目光,在身上翻出警员证,给那人看了看。
“如您所见,我是一名巡警,请问阁下是?”
“不必客气,我可不敢当阁下二字。我是男爵的新管家阿德,作为巡警,想必您已经听说过了。”
“没错,听说您是位青年,但想不到居然这么年轻,您真是少年得志啊!”
阿德谦卑的一低头:“谢谢抬爱,请问尊驾有何公干?”
“哎呀,您看看,我都忘啦。治安官有一封信要我转交给男爵大人,还请您通禀一下。”
“这个……真是抱歉,男爵今天身体有恙,不能会客。请让我代为转交吧。”
“哦,不不,管家先生,治安官告诉我务必将此信亲手交给男爵大人。”
“那……您可否改日再来呢?”
“先生,”布拉佛斯摆出了一副政府工作人员特有的傲慢表情“容我提醒,这是治安官的信。”
阿德似乎被布拉佛斯的神气打败了,无奈道:“好吧,悉听遵命”然后打开大门,“请让我为您带路。”
布拉佛斯略一点头,跟着阿德走进院子。可能是雾太浓了,阿德的脚步异常缓慢。院子里安静的吓人,几乎能听见两人的心跳。
突然,阿德手中的火把猛地熄灭,他整个人都消失在布拉佛斯的视线里。但几乎在同时,巡警手中长剑刺出。黑暗中只听得阿德一声惨叫,踉跄几步,噗通摔倒在地。
布拉佛斯赶紧吹灭风灯,半跪在地上,仔细聆听周围的动静。两人僵持了一会,阿德虚弱的说:“巡警,我投降,我把武器扔掉了。”然后远处咚的响了一声“你刺中了我的腰,疼死了。快给我来个痛快吧。”布拉佛斯没有说话,他重新点燃风灯,朝阿德的位置扔过去。阿德挣扎着抓起风灯,用双手把它抱在自己起伏不定的胸口。“这样总可以了吧?见鬼,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布拉佛斯冷冷的回答道:“别人不认识你,我可认识。你换了发型,留了胡子。但我见过你的通缉画像,你是拜火教的‘小山猫’阿弗莱德。阿德恐怕是你后改的名字吧?”
“别吹牛了巡警,就凭一张不怎么像的画像你就能确定是我?”
“没错,开始我还怀疑,但我看见了你手臂上的刺青。虽然你藏得很好,只稍微露出了火焰的边角和毒蛇尾巴,但我能确定那是拜火教的标记。再加上你的长相,这就绝不是巧合了。”
阿德,或者说阿弗莱德的脸上露出惨淡的微笑。他低声说:“好吧,栽倒你手上倒不冤枉。你动手吧。”
布拉佛斯却一动不动。“别急,我还有话问你。来这做案的只有一个人吗?”
“当然了,你能不能别婆婆妈妈的像个女人一样?”
少许沉默后,布拉佛斯握紧手中的长剑,刺入了阿德的胸膛,他知道无论这个罪犯说什么自己都不能相信。
阿弗莱德死了,是否意味着危险已经解除了呢?
不,不是这样的,他一定还有同伙。阿弗莱德身手一般,这样的武艺即使偷袭冯斯胜算也不大。阿弗莱德应该只是个内应,下手的一定另有其人。
想到这,布拉佛斯再次熄灭风灯,现在黑雾对他来说反而是最好的保护。
七
布拉佛斯轻轻地进入府邸,看见男爵双手双脚都被钉在地上,一个满脸刀疤的人骑在他身上正要下手,便来不及多想,一剑挥出,先解了男爵之危。
不消说,那个满脸刀疤的刺客正是大盗戴维布朗。
戴维布朗狞笑着说道:“很好,很好。一个贵族和一条狗,都是我最喜欢的。看来今天又多了一份祭品。”
巡警看见这张丑陋的脸,心里一凉,失声道:“你是D·B?”
“没错,正是本人。”
布拉佛斯再不答话,侧步上身,把长剑狠狠挥了出去。谁知道戴维布朗一矮身,躲过这一击的同时,把手中弯曲的匕首向上反钩,正好卡住了巡警的手腕。布拉佛斯心里一惊急忙缩手,只听嘶啦一声,右手腕上连皮带肉被撕掉好大一块,顿时鲜血淋漓。布拉佛斯疼痛难当,但他咬着牙握紧了长剑,如果此刻扔掉武器那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戴维布朗并不急于进攻。他向后轻轻地跃出两步,得意洋洋的看着巡警。而布拉佛斯脑中则飞快的盘算着对策。
匕首这种武器利在小巧轻便,非常适于暗杀,但不适于正面决斗。不可否认,在这场战斗中,武器方面戴维布朗是明显吃亏的。匕首长度太短,很难直接命中要害。如果他近身缠斗,那么攻击的动作一定会失去准头,甚至被自己抓住破绽。万一丢掉武器进入肉搏的局面,戴维布朗身材矮小,自己则人高马大,他会完全处于下风。很显然,这个狡猾的大盗不会采取近身搏斗的战斗策略。
也许,对于他来讲最佳的战术是先出其不意造成割裂伤,让自己大量失血,并消耗体力。在自己体力不支的时候再补上致命一击。所以他割伤自己后没有乘胜追击。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