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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大唐打天下-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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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子的眼中闪过一丝贪婪,嘴角已经泛起了弧线,今日撞上了冤大头!

    却不料李青云一股脑塞给了王日天,然后道:“东西在他这,你有本事就来拿吧,不过我得提前说好了,我这兄弟脾气不太好。”

第229章 黑吃黑() 
汉子像是听到了极好笑的事情一般,这些外乡人根本不知道樊楼的后台是什么,敢在樊楼装大爷?已经有好多年没人敢这么干了!

    汉子朝门口两个大汉使了个眼色,铁塔般的两个汉子虎着脸地走了过来,看着王日天,眼神里满是杀气,这两人身高足有八尺之高,比王日天都高出了半头。

    “年轻人说错话,做错事,总要付出些代价。”汉子不咸不淡地说道。

    铁塔汉子将蒲团大手朝王日天一伸,道:“拿来!”

    王日天不闻不问,跳梁小丑也敢来捋胡须?

    “直娘贼!欠打!”铁塔汉子见他不理睬自己,勃然大怒,挥动拳头就抡了过去。

    王日天冷哼一声,抬起一脚,揣在铁塔汉子的小腹处,这一脚用上了“冲力”,足尖在对方身上一点,内力在这一点瞬间爆发,凭借强大的爆发力将对方震飞出去。

    铁塔汉子肥大的身躯如同肉球一般飞出了门外,噗通一声摔在门外,如同闷雷一般,连窗户都有些震动。

    “你找死!”另一名汉子见同伴被打,暴怒出手,结果却和同伴一样飞了出去,就连落地的位置都丝毫不差。

    之前那名精壮汉子在王日天出手的同时,就飞起一脚,直踢他的胯下!他瞅准的正是王日天出手的刹那,想要趁他分神的瞬间,突下杀手。

    眼看这一脚就要踢中了,精壮汉子心中大喜,自己这一脚足可开碑裂石,胯下乃是一个男人最脆弱的地方,对方一旦中招,不死也要脱层皮。

    “啪!”王日天一掌朝下拍去,正好挡住了对方那凌厉攻势的一脚。

    精壮汉子落地,右脚微微颤抖,他的脚尖剧痛无比,刚才那全力一踢被对方用手挡住,就如同踢在了铁板上一样,他有种直觉,脚趾上的指甲盖怕是保不住了。

    “去死!”门口骤然响起一声大吼,之前被摔出去的铁塔巨汉,居然将门口的石狮子搬了起来,高举过头顶!这一尊石狮子连同底座,最少也有一千斤重,竟被他就这样举了起来,这巨汉的力气也当真了得。

    此时门口已经围拢了不少看热闹的人,众人纷纷议论是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在樊楼闹事,难倒不知道樊楼的后台是什么吗?

    巨汉爆吼一声,奋力将手中石狮砸了过来,石狮在空中翻滚,裹挟着奔雷一样的呼啸声,朝着三人头顶砸来!

    众人纷纷一声低呼,这要是被砸中了,还不直接变成肉泥了?

    精壮汉子心中又惊又怒,这个一根筋的蛮子一旦被激怒,就不管不顾!要是将三人当场砸死,这么多人看着,岂不是又惹出了大麻烦!

    突然平地又是一声暴喝,孙经武连跨两步,双足呈弓形在地上一扎,双手托举,稳稳地接住了石狮子!

    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他的脚下一沉,竟然激起了些许灰尘。

    “好!”众人纷纷鼓掌。

    精壮汉子眼中闪过一丝惊骇,这少年好强的臂力!要知道石狮子借助惯性飞来,重量何止增大了一倍?这个少年居然就这么硬抗着接住了!

    孙经武又是一声大喝,猛力将石狮子往空中一抛,然后在它落到与自己齐高的时候,突然双掌用力朝上面拍去!

    “砰!”地一声闷响,石狮子顿时如同炮弹般平飞了出去。

    门口围观的人群吓了一跳,纷纷大叫着躲避。

    铁塔汉子脸色大变,对方也太变态了!

    石狮子携带奔雷之势,从樊楼大门冲出之时,因为方向有些许偏颇,直接将一闪木门砸得稀烂!一直飞出了五六丈方才落地。

    “好!”

    “好!”围观的百姓拼命鼓掌。

    精壮汉子气得咬牙切齿,他看得出来刚才孙经武分明是有意为之,他是故意将樊楼的大门撞碎的。

    “尔等知道我樊楼的东家是谁吗?”精装汉子无奈只好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

    “我管你是谁!”孙经武拍了拍手上的尘土,满不在乎道。

    精壮汉子傲然道:“北方绿林总瓢把子,二贤庄庄主,单雄信!”

    三人顿时一愣,单雄信这个名字太熟悉了!隋唐演义中十八好汉之一,根据历史记载,他的确是二贤庄庄主,照这人说来,樊楼也是他的产业?

    精壮汉子见到三人微愕的表情,心中一阵得意,抬出单雄信这三个字,但凡江湖中人,谁敢不给他三分颜面?谅你们几个毛头小子也不敢跟二贤庄作对。

    樊楼的动静已经传遍了整个北市,不少樊楼的好手都赶了回来,此时樊楼大厅中已经有二十多人了,这些人将李青云三人团团围了起来。

    精壮汉子见到援军到来,顿时又有了底气,下令道:“这些人无故来我樊楼闹事,兄弟们,给我将他们打出去!”

    “住手!”一个中正温和的声音几乎在同时响了起来。

    门口一个道士打扮的人走了出来,此人约莫三十多岁,一身杏黄色道袍,手历拿着一杆拂尘,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意蕴。

    “潘老爷!”精壮汉子和樊楼的众人,慌忙弯腰拱手。

    他就是樊楼的东家,潘老爷?李青云心中暗忖。

    潘老爷朝精壮汉子使了个眼色,汉子会意急忙命令手下将门口百姓疏散。

    潘老爷上前两步,来到李青云三日内面前,施礼道:“贫道潘师正,这里代樊楼众位兄弟,向极为赔罪了。”

    精壮汉子眉头一皱,刚要开口,却被潘师正一个严厉的目光瞪了回去,顿时闭口不言。

    潘师正?这个名字好熟悉!对了,此人乃是上清茅山派的开山祖师!

    李青云想起此人的成就,心中也暗暗咋舌,于是也客客气气地施了一礼道:“原来是潘道长。”

    潘师正道:“刚才的事情我都听说了,是我们樊楼不对。那条蓝色手链,我樊楼愿意出价五百两买下。”

    李青云倒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将手链拿了出来,而精壮汉子也急忙派人将银子送了过来。

    李青云此次前来樊楼无意惹事,见事情解决,便告声打扰,带着王日天和孙经武离去。

    潘师正望着三人远去的背影,眉头紧锁,似乎在思索什么。

    精壮汉子不解道:“为何要对他们这么客气?”

第230章 桃花会() 
俗话说饱暖思那啥,这话放在孙经武身上极为合适,这厮来到大隋后的生活只能用两个字形容——苦逼!据他自己描述,从来就没吃过一顿饱饭、睡过一次暖炕,作为一名穿越者,混到他这个份上,也是没谁了。

    物极必反,剥极则复,这货骤然乍富,天天拉着王日天去逛青楼,前世硬盘中珍藏的100G片子,什么三十六式,四十八手,挨个尝了个遍。

    王日天也是个闷骚之人,虽然每每口上推说不去,可每次都没落下。

    最苦的是李青云,他也想去青楼快乐快乐,可想起袁天罡的告诫“一年内不得与女子同房,否则灾劫必至!”。

    李青云也曾怀疑会不会是老东西故意整自己,可想想之前他算出的几件事都已一一应验,便只好奔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忍了下来,不就是一年吗?老子过去二十几年不都是靠五姑娘过来的吗?我忍!

    所以每次看到孙经武与王日天归来之时,那一脸骚包的样子,他就满腹郁闷。为了转移注意力,便只好发奋修习武功,将过剩的荷尔蒙,通过这个释放出来。

    此时距离花楼之约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自从上次在驿站见到张冰夏后,李青云便明白,必须加速崛起了,再按部就班显然已经有些跟不上节奏了,并且这几日雍州传来消息,雍州俊才榜已经开始物色今年冲榜的对象了。

    这一日清晨,驿站来人通知,今夜乃是三年一度的“桃花会”,邀请李青云前去参加。

    桃花会顾名思义就是去赏桃花,榆林郡有一座山,名为桃花山,山上种满了桃树,此山海拔足有两千米之高。因为越往高处,气温越低,所以山上的桃花从山脚开到山顶,从四月一直持续到八月,形成了桃花山独有的美景。

    榆林郡惯例,每三年一届的科举考试完后,趁着全郡的才子佳人云集于此,便举办桃花会,如今已是第十届了。

    李青云其实并不想去,什么桃花会、杏花会的,名字起的好听,说到底其目的还不是创造机会让一帮读书人聚在一起装逼。跟这帮人装逼,没有一点挑战性,李青云甚至都提不起性子。

    但是林灵萱却非常想去,女人嘛都是感性动物,榆林郡的桃花会,她早就听说过,这一次正好赶上,便想现场去感受一番。

    于是李青云只好陪着她去,顺便连王日天和孙经武也叫上了一起去看看。

    桃花山半山腰有一所酒馆,名为桃花坞。

    这里卖的酒是桃花酒,做的饼叫桃花饼,上的蜜饯是桃脯,总之所有的东西都离不开一个“桃”字。

    每一届的桃花会前一个月,桃花坞便会闭门谢客,专心筹办桃花会的酒宴。

    这一次总共来了一百多人,但凡榆林城中有头有脸的才子佳人全都到了。自从唐轩伦夺下榆林第一才子的美誉后,最近两届的桃花会都由他主持。

    众人都已落座后,唐轩伦方才姗姗来迟,陪在他身边的,不,确切地说是他陪着的人,是张冰夏,那位榆林第一美女。

    第一才子和第一美女一同出场,自然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众人早已炸了锅,无论哪个朝代的年轻人都是极其八卦的。

    “早就传言唐家与张家已经联姻,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要说这二人还真是绝配。”一个才子羡慕地说道。

    另一个才子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张家小姐指腹为婚的夫家乃是李家,金河的李家。”

    越是秘闻,流传的速度越快,不一会儿的功夫,这个秘密已经传遍了全席,最后到了李青云这里后,便戛然而止。

    二人肩并肩走进来,唐轩伦几次想要去拉她的手,却都被张冰夏不动声色地避开了。

    经过李青云面前之时,唐轩伦不着痕迹地看了他一眼,眉头微皱,他的眼中有一丝厌恶一闪而过……

    唐家与张家也算门户相当,而且唐轩伦的舅舅就是榆林郡守!

    张氏族长也就是张冰夏的父亲张正浩曾经在私底下答应过唐轩伦,只要他能高中,便将自己女儿许配给他。

    多少年了,唐轩伦心中一直有一个梦: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

    眼看这个美梦就要成真了,郡试结束后,他有很大的信心能拔得头筹!

    唐轩伦目光中的不善,李青云看在了眼里,不由心中暗骂:又把老子当做假想敌了!

    张冰夏经过之时,却是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李青云,就好像没有看见他一样。她与李青云指腹为婚的事,今日在场的好多人都知道,她这么做就是在向众人证明:我张冰夏与他不熟。

    因为今年来参加桃花会的人数众多,酒馆的大厅根本摆放不开这么多桌子,于是便临时改为露天酒宴,地点就在酒馆门前的空地上,此处地势平坦,临近桃林,景色绝佳。

    一百多张桌子摆成了一个圆圈,中间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小型舞台。

    众人都到齐后,唐轩伦一整衣袍,潇洒地迈步走上舞台,略一沉吟,微笑道:

    “七月人间春欲尽,只得桃山春意扬,狂风吹落霞满天,笑看桃花随流水。”

    这首诗乃是他现场所做,第一才子果然不是吹的。

    “好诗,好诗!”众人纷纷鼓掌。

    唐轩伦听得众人的赞叹,微笑不语,他似乎早已习惯了这种偿命,并没有展现出一丝的得意的样子。

    李青云听得起了一身的鸡皮圪塔,这特娘也叫诗?

    唐轩伦清了清嗓子道:“唐某不才,权当抛砖引玉了,今日桃花会的第一个活动就是以桃花为题作诗。谁做出的诗最好,这顶桃花帽便花落谁家。”

    话刚说完,一个美丽的婢女就捧着一个桃花帽子在场中走了一圈,向众人逐一展示。

    在场的佳人们的眼睛顿时亮了,好漂亮的桃花帽!

    桃花帽子用新鲜的桃枝和桃花编织而成,隐约还有桃花淡淡的香味,这当然是给女人戴的,为的就是激发在座才子们的荷尔蒙:想要赢得美人心,那就得拿出些真才实学。

    男人都是好面子的,尤其是喜欢附庸风雅的才子们,只要有佳人在场,他们就会跟打了鸡血一样,拼命卖弄才学。以佳人来激励他们,是烘托宴会气氛的不二法门。

第231章 桃花会(2)() 
确切得说那应该叫做花箍,由嫩绿的桃枝和粉红色的桃花编织而成,就如同神话传说中花仙子戴的发饰。

    林灵萱的望着那顶花箍,美眸中流露出希冀之色。

    李青云微笑道:“你喜欢?”

    林灵萱点了点头,但旋即又摇了摇头。

    女儿心海底针,李青云无奈笑了笑,小丫头明明内心想要,嘴上却不承认。

    爱美之人人皆有之,鲜花的诱惑力,没有哪一个姑娘能够抵挡,林灵萱自然也不例外,她跟在场的佳人们一样,也想要那顶桃花箍,可是她又害怕给自己的青云哥哥带来困扰,所以才摇头否认。

    唐轩伦说完,目含微笑地下了台子。他的桌子紧挨着张冰夏的桌子,便笑着对张冰夏道:“我来将这顶桃花帽赢来,亲手给你戴上,怎么样?”

    张冰夏美眸眨了眨,冲他微微一笑,算是默许。

    唐轩伦嘴角一扬,端起桌上的酒杯凑在鼻下,轻轻闻了闻那混合着花香的美酒,诗词已经开始在他腹内成稿。

    众才子都跃跃欲试,到处都是此起彼伏的讨论声和窃窃私语声。

    就在众才子冥思苦想的时候,一个清朗的声音大声吟道: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醉半醒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

    不愿鞠躬车马前,但愿老死花酒间。

    车尘马足权贵趣,酒盏花枝痴人缘。

    若将富贵比痴顽,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全诗吟完,李青云端起一杯桃花酒,饮了一口后,淡淡笑道:“有人觉得能做出比我这首《桃花庵歌》更妙的诗的,大可一试!”

    众才子心中暗骂这厮不要脸,他的意思岂不就是说:你做出来的诗,若是不如我这首,那就趁早别念了,省的浪费时间!

    不过在座的才子们都是有真才实学的人,他们分辨得出,这首诗诗画面艳丽清雅,风格秀逸清俊,音律回风舞雪,意蕴醇厚深远,虽然满眼都是花、桃、酒、醉等香艳字眼,却毫无低俗之气,反而笔力直透纸背,让人猛然一醒。

    尤其是那句“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风流不羁中透着一股霸气,直接将全诗的意境提升了一个档次,原来桃花也可以咏志!

    “哐当!”唐轩伦手中的酒杯落地,他急忙装作手滑,擦了擦手,内心却在反复品味全诗,越品心中越惊,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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