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怎么证实?”王局问道。
我掏出钥匙扣上的水果刀,在王局面前晃了晃,王局大吃一惊:“小陆,不行,我不同意,我们是警察,可不是古代那种行刑官,万一这事儿传扬出去,咱们这祸就闯大了。不行,我不同意。”
“王局,直到现在,你能想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吗?况且这种只是办案时耍一点手段,不会明显的。你还说我,上一次,有个犯人不是没有招供吗?你情急之下,还不是抡起拳头打他,要不是我拦着,就凭你那身力气,那家伙能吃得住吗?”
王局脸上一红:“那会儿我不是着急吗?那家伙在百汇商场里放了炸弹,他不交待,那可是威胁多少人的生命啊,情急之下我才这么做的。”
“那不就结了,就这么办。”说着,我转头对小刘说道:“带丁老四。”
小刘应了一声,转身离开,过了一会儿,他便押着丁老四走了出来,丁老四手腕上带着手铐,因为他曾经暴力拒捕,所以丁老四坐在了审讯椅上时,我让小刘将他的双手反铐在椅子上。
“姓名?”
“丁佑麟。”丁老四老老实实地回答道,继而又补充道:“你们还是叫我丁老四吧,叫名字我不习惯。”
“职业?”
“‘午情迷情’总经理。”
“知道犯了什么事儿吗?”
丁老四抬起头来,看了看我,说道:“我是一个良民,能犯什么事儿?”
“你再好好想想。”说着,我点了一支香烟。
丁老四得意地笑了笑,说道:“你们可是冤枉好人哪,我知道你们在调查马公子失踪的案子,可这确实不是我做的,你说,我和他一无仇,二无怨,我干嘛要绑架他?”顿了顿,又道:“这人犯事儿嘛,总得有作案动机,要不就是为了财,要不就是为了情,再不然就是报仇,对不对?马公子他是很有钱,可我的钱也不少哇,我连自己的钱都花不完,我干嘛还要去绑架他?这是其一;其二,我和马公子素不相识,他经常到我的酒吧,最多就是见过几次,更加没有仇怨,我干嘛要去绑架他?至于情嘛,那更是扯蛋,他有没有老婆,我都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说这一切都是安娜所为?你是故意栽赃她,还是你知道些什么?”
“这……”
“丁老四,政府的政策你不是不知道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喷了一口烟,继续道:“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争取宽大处理。”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丁老四一脸的无奈。
“不知道?不知道你干什么暴力拒捕?”我蓦地用力一拍桌子,“呯——”的一声闷响,审讯室并不大,声音只震得在座所有的人的耳朵都嗡嗡作响。
丁老四拉耸着脑袋,刚才的趾高气昂早已不复存在了,他低着头,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又像是在犹豫着什么,王局和我面面相觑,我们两人共事多年,彼此间的默契早就培养出来了,我唱完白脸,自然该由他上前唱红脸了。只听他轻轻咳了一声,问道:“慢慢想,想清楚了再说,争取宽大处理,其实,这种事情,可大可小,你要是将你知道的一切全都说出来,明天就放了你也不是不可能的。”顿了顿,王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盒红塔山,抽出一支点上,慢条斯理地吸了一口,问丁老四:“你要不要来一支?”
丁老四咂咂嘴,咽了一口唾沫,点了点头。
王局抽出一支红塔山,向我使了一个眼色,说道:“把他的手铐松了,在这里,他跑不了。”
我会意地点了点头,接过王局手中的香烟,用打火机点燃后,吸了一口,走上前,将香烟递了过去,丁老四一口咬住,我掏出钥匙,走到丁老四身后,掏出手铐钥匙,插进手铐里,反方向用力一扭,“啪——”的一声轻响,钥匙断了,我这么做其实是故意的,只有这样,才能去证明我的推断是不是正确的。钥匙一断,我抱怨地骂一句:“妈的,这钥匙又断了。”说着,我掏出小刀,对丁老四说道:“忍着点,我用刀把断在锁眼儿里的钥匙掏出来。丁老四无所谓地点了点头,津津有味的抽着香烟。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用小刀掏着锁眼,然后手一抖,装作用力过猛的样子,用刀刃在丁老四手腕上不轻不重地划了一下,顿时,丁老四的手背便锋利的小刀划开了一个口,鲜血顿时流了出来,我正准备假装惊慌地说出后面的台词的时候,我看到了我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忘掉的一幕,就在丁老四手背流出鲜血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我看到丁老四的伤口正迅速地愈合,速度之快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仅仅三、五秒钟的时间,伤口已经不再往外流出鲜血了,约摸再过了二十秒,丁老四的手背,除了先前流出来的血形成的血渍以外,几乎看不到一点儿伤口,甚至连痕迹都找不到,我愣在丁老四的身后,嘴巴大张,形成了一个夸张的“O”字型,半晌合不拢。
伤口的迅速愈合,就像科幻片中所描述的那样,一点儿也不夸张,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想我这辈子肯定不会相信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点让我更加奇怪,手背被小刀划开,虽然力度我拿捏得恰到好处,可是丁老四就像是没有知觉一样,一动也不动,甚至就连条件反射都不曾有过,以至于我事先想好的道歉的话,都没有说出来。
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的存,于是只好长长叹了一口气,将手铐打开,然后回到座位,继续对丁老四进行审讯。丁老四一支香烟抽完,仍觉得不过瘾,又向王局要了一支,不过王局这一次并没有给他,只是说道:“丁老四,现在你可以交待了吧。”
丁老四想了想,只好点点头,交待道:“马公子的失踪案,确实不是我做的,他也不是被绑架,只是……只是……他成为了我们其中的一员。”
“成为了你们其中的一员?”我和王局面面相觑,都对丁老四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你们其中的一员?什么意思?”
“没什么,就是我们其中的一员。”丁老四显然对我们这种不明白的态度有些嗤之以鼻,不屑地说道:“在网络说,兴趣爱好相同的人,聚在一起聊天,就可以加入群,或者群组之类的,这算得上是一个集体,而马公子和我们都是有些相同兴趣嗜好的人,所以他成为了我们其中的一员。”
“那你们都有着什么样的相同兴趣呢?”我冷眼望着丁老四,“是吸毒?还是赌博?”
丁老四望着桌上那包红塔山,咽了咽口水,王局无奈,又递了一支过去,并亲自用打火机替他将烟点燃:“说吧。”
丁老四想了想,说道:“我不该怎么去说你们才会明白。”顿了顿,他又道:“好吧,这里这么多人,我就打个比方,喜欢吃辣的人,都举一下手。”
王局、我和王娇都举了手。
“那其余的都是不喜欢吃辣的喽?”丁老四得意地笑了笑,说道:“这就是答案。”
“什么答案?”王局仍是不明白,我也不明白。
“陆警官,你这么聪明,难道你想不到吗?”丁老四喷了一口浓浓的烟,提醒道:“血腥玛丽!”
我“啊”的一声,忍不住叫了出来,颤声道:“你们喜欢血?”
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王娇,这时说道:“爸爸、陆轩,我曾经看到过国外的一些犯罪的文献资料,好像真的有那么一些人,因为疾病,又或者内分泌一类的病,导致病人对血的顏色,或者那味道非常喜爱,就像是吸毒一样,每一天都喝上一些新鲜的血,否则他们便会感到很难过,很不舒服,不过这样的病人,在国内确实闻所未闻。”
“不对。”我皱眉道,“那安娜手中的那杯‘血腥玛丽’,其实是人血,王娇,化验结果出来了没有?”
王娇道:“DNA比对结果还没有出来,不过从血型上来看,应该就是马公子自己血。”
“和我所猜想的一样,就算你们都是那种喜欢血的人,总不至于无私地将自己的血奉献出来让你们大家喝吧?”
丁老四冷笑道:“这是我们的规矩,每一个加入我们的人,都必须得这么做,况且加不加入都是自愿的,这谈不上犯法吧,陆警官?”
“既然你们都是这一群人,那你为什么还要将所有的黑锅让安娜一个人来扛?”
丁老四脸色一变,有些憎恨地咬牙道:“她想背叛我们,你说我们能让她舒舒服服地过日子吗?”
“咦,你不是刚才还说,加不加入都是自愿的吗?安娜可能现在已经不喜欢血了,所以要退出,你们为什么还要拦着她?这也不算是背叛啊?”
丁老四沉吟道:“这和吃钳锅蟹一样,有的人喜欢微辣,有的人喜欢特辣,还有的人喜欢中辣,口味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只要是喝过人血,那就回不了头了。”
…………
审讯持续了整整一个通宵,直到天色微明,我这才站起身来,对王局说道:“看来这家伙所知道的就这么多了,安娜的下落他也不知道,况且他只是提供了一个聚会场所,供他们这群有这怪癖的人聚会所用,其他的,我看他真的没做过,不如把他放了吧。”
王局想了想,说道:“只好这样了。”说着,转头对丁老四说道:“丁老四,没你的事儿了,你可以回去了,记住,在案子没结之前,你哪都不能去,给我乖乖地在你的‘午夜迷情’,有事儿我们叫你来的,记好,要随叫随到。”
谁知道丁老四面如土色,摇着脑袋,说道:“不,我不回去。”
“哟喝——你还待在拘留所待出瘾来了?”王局说笑般站起身来,又道:“对不起,你没有坐牢,我这里可不收留你,待在这里我们也不管你饭。”
“不,不用你们管我的饭,你们把我拘起来吧,我求求你们了。”丁老四几乎要跪下来给王局磕头了。
我忍不住暗暗好笑,说道:“喂,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犯贱哪,抓你的时候,你拒捕,现在到了这里,你反而不想出去了?”
“出的,出的,我晚上再出去,现在出去,我会死的。”顿了顿,见我们不相信,于是又郑重其事地说道:“真的,不骗你们,自从我喝过人血以后,很久都没有在白天出过门了,不知道为什么,天色一亮,我心里就发慌,你让我待到晚上再走吧。”
“那可不行,我们有我们的规矩。小刘,送他回去。”说着,我关上了审讯时用的灯,一把将窗帘打开,谁知道丁老四极为痛苦地“啊”的一声后,我们所有人再一次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见丁老四痛苦地捂住脸,不停地往阳光没有照射的角落奔跑过去,可是为时已晚,只见丁老四的头顶处,冒出了缕缕青烟,还伴随着一阵阵糊臭味,就像是猪皮被烧焦的那种味道,我还清清楚楚地看到,丁老四的原本白净光滑的皮肤,此时,就像是被开水烫伤一样,起了一个一个水泡。这些水泡,不停地由小变大,然后破裂,破裂后的水泡,又流出一些黄色的液体,这些液体流经之处的皮肤,又开始起水泡,丁老四刚奔走了两步,“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身体痛苦地在地上扭曲着,翻腾着,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丁老四会突然间变成这样,而且他的这种不正常的反应越来越剧烈,身上发出浓烟,弥漫着本就不是很大的审讯室,我突然间意识到什么,将窗帘再次拉上,可是为时已晚,躺在地上的丁老四,早已化成了一滩液体,除了几件名牌衣服。
第八十六章不老之谜
整个审讯室里的人都傻眼了,包括见多识广的王局,大家都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目光都直愣愣地盯着地上那些衣服裤子,谁也没有说话,空气静得让人直发毛。终于,王局一声怒吼打破了这样的沉寂:“人呢?谁告诉我丁老四去哪里了?”
“他……他消失了……”我声音有些颤抖,憋了许久才回答王局,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发生在丁老四身上的一切,“消失”只是一个回答,而实质上,并不是那么简单。丁老四不单单只是消失,更像是在他的身上,发生了某种剧烈的化学反应,而这种反应,使得丁老四的身体消失了。
王局一个站立不定,踉踉跄跄地退开几步,王娇急忙上前一把扶住她的父亲,宽慰道:“爸,您……您别这样,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我们想不到的。”
王局摇了摇头,郑重地说道:“一条人命,在我们面前就这样消失了,是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你让我这个局长怎么当下去,你让我怎么面对人民群众?别说丁老四只是一个嫌犯,他就算真的是这几起失踪案的主谋,就算他罪有应得,那也应该通过司法程序对他进行制裁,可是现在,他就这样消失了?小张,你马上起草一份关于丁老四的说明报告,下午我呈交到公司厅,陆轩,你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且写一份检查,王娇,这些衣物上还沾有丁老四身上流出来的液体,马上组织人进行化验,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楚整个‘消失’的原因,听到了没有?”
我们默不做声地低着头,王局又吼了一声:“听到了没有?”
“是,听到了。”
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点了一支香烟,沉思起来。丁老四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化学反应”,似乎是接触到了阳光,为什么他接触到了阳光,就会“消失”呢?他临死之前说过,自从他喝过人血以后,很久没有在白天出过门了,天色一亮,他心里就会发慌,但他并没有说接触到阳光会消失啊?表面上来看,罪魁祸首是阳光,但这只是表面,而实际上,丁老四消失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喝了人血,那为什么喝了人血后,再接触到阳光,就会消失呢?想来想去,我始终也没有弄明白,我唯一的猜测,就是丁老四喝了人血后,身体里产生了某种化学物质,而这种化学物质可以和阳光直接进行化学反应,从而使丁老四在极短的时间里“消失”。可这毕竟只是我的推测,我却一点儿证据也拿不出来。
王娇这时走进来了,见我埋头沉思,淡淡地说道:“陆轩,这不是你的错,没有人会知道丁老四接触到阳光会变成那样,况且,你也不是故意这么做的,你不要太过于自责了。”
“都是我,都是我不相信丁老四所说的话,若是我相信,我也就不会拉开窗帘了,丁老四也就不会消失了,都是我。”说着,我痛苦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
“别说是你,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相信,包括我。”王娇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说道:“丁老四说他是因为喝过人血后,才很怕见到阳光的。看来,丁老四消失的最根本的原因是人血。”
“这一点我也想过了,我推测丁老四喝过人血以后,身体里产生了某种化学物质,而这种化学物质会使他的身体和阳光发生化学反应。”
王娇沉吟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并不是丁老四因为喝了人血而使体内产生某种化学物质,而是他喝的人血里,就含有某种物质呢?”
我一拍桌子,恍然大悟道:“不错,你说的很对,我们大家都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线索。”
“什么线索?”
“之前在抓捕丁老四的时候,小刘曾给对丁老四开过一枪,而这一枪,子弹不偏不倚地从丁老四的肩头上穿过,这是我亲眼所见,而现场也留下了丁老四的血迹,然而,丁老四的肩头上并没有枪伤,后来,在审讯室,我在替丁老四解开手铐的时候,曾经做了一下手脚,我用水果刀,假装不小心,在丁老四的手背上划出一个伤口,结果你猜怎么着,那丁老四就像是没有知觉一样,就连疼痛的神经反射都不曾有过,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是,我看见丁老四的伤口居然迅速地愈合。”说到这里,我不住地摇了摇头,叹道:“难怪丁老四面对着小刘的枪口,也敢拒捕,还曾经试图从五楼跳下去逃跑,要不是小张他们在楼下围住‘午夜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