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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孩儿招招手,示意他上来。
又换坐骑了!!
红孩儿也懒得吐糟了,什么都没说,只是调动全身气血,猛然一跃,一下子跃出十几米高,最后稳稳地落在了船头。
接着,牛魔王左手一挥,木舟表面顿时出现了数以万计的金色符文,部分符文大亮,撑起一道防护阵法,接着又有五分之一的符文,木舟霎时间如同惊了的野马一般冲了出去,让留在原地的众妖王吃了一口飞灰。
虽然牛魔王这一次更换的坐骑小木舟速度较慢,但是丝毫不妨碍父子俩享受。
此时,红孩儿和牛魔王正坐在船舱里,悠闲地下着象棋。此象棋及棋盘是红孩儿无聊之时自己做出来的,为了追求一点儿特色,红孩儿故意把楚河汉界改成了银河魔界。
凭着前世小学时玩的经验,前五盘一路碾压,大获全胜,可是紧接着下的四盘,情况就没那么乐观了,红孩儿可谓是惨胜。有一次己方玩的只剩下一个将和一个马,不可谓不惨。
至于之后,红孩儿简直无语了,怎么每次自己都输的那么惨呢?没事,可能是牛魔王活的时间长城府深的缘故吧!红孩儿一直这样安慰着自己。
看着眼前的棋局,红孩儿脸拉得很长,面色极其凝重。只见棋盘上,自己唯一的棋子——将,被三个兵围着,旁边还有一个马,一个车,一个炮看着。
这样的局面,红孩儿内心抓狂得都想掀棋盘了,他郁闷地把将给反转了一下,使其正面朝下,落在了棋盘上,这是红孩儿牛魔王制定的认输规则。
“爹啊!你怎么可以不给儿子我留一丁点儿面子呢?至于把我的棋子给杀的那么惨吗?”红孩儿苦着脸,对牛魔王抱怨道。
牛魔王笑了笑,反问道:“刚开始你还不是把我的棋子杀的七零八落?”
他稍稍顿了顿,又赞赏道:“不过,孩儿,你这游戏可真好玩,不仅可以打发时间,还能培养谋略。要是早点拿出来,宴会上肯定也不至于那么无聊。”说着,他还要重摆棋局,继续大杀四方,不过千万可不要以为牛魔王因此沉迷了,作为一只活了几百年的妖,大成期修仙者,道心极为坚固,估计,除非让他立马突破真仙级还没有副作用的话,也许牛魔王的道心才会有那么一丝一毫的动摇。
红孩儿看牛魔王还要来,不愿意再失了脸面继续输下去,立马扯开话题,用灼热的目光盯着牛魔王道:“爹,听说凡世间非常好玩,要不咱们玩玩去吧!”
牛魔王立马摇头,道:“不行!红尘扰心,六界之内不知又有多少天才因为红尘而从此堕弱,你只有等到准备突破元婴期的时候,才能入世感悟凡尘。”
红孩儿看着牛魔王化成人形后颇为英俊的面孔,道:“就三天,就三天,好不好?而且,我还能为以后入世打下基础,免得到时候一问三不知。”
牛魔王沉吟了一下,想着应该不会出啥大问题,就点头答应了。
红孩儿顿时兴高采烈,心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都快一个月了,却连古代人的日常生活都不知道,太有损穿越者的颜面了!
“不过,我有条件!”牛魔王说道。
红孩儿的脸蓦然垮了下来,有气无力地问道:“什么条件?”
牛魔王没有在意红孩儿的表情,他平静地说道:“第一,只许三天。”
“好。”红孩儿回道。
“第二,不许离开以我为中心十万里方圆之境。”牛魔王拿起旁边的酒壶,喝了一大口。
“好的。”红孩儿答应道。
“好了,没了。”牛魔王淡淡地笑道。
“就这些?”红孩儿心中一喜,惊讶地问道。按照以往牛魔王的严厉程度,红孩儿以为牛魔王至少会出五个条件以上的,没想到今天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严厉。
“难道你还想要第三条,第四条?”
牛魔王一听,立即板起脸,假装严肃地问道。
红孩儿慌忙摆摆手,才不要呢,被条条款款束缚着的生活,会很累。
四大部洲都有各自的凋灵之地,因为这些地方灵气匮乏,所以几乎没有修仙势力愿意在这里扎根,因此这种地方就成为了修士们感悟凡尘的最佳场所。不过因为凋灵之地分布比较密集,所以平均每平方十万里才会有一个感悟凡尘的修仙者。
南赡部洲的某一处凋灵之地,有个国家叫秦国,有座城池叫咸阳,有个丞相叫李斯,有个大王叫嬴政。
红孩儿觉得这些都跟前世学的历史很像,一种熟悉感涌上心头,随即一拍掌,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里。
咸阳城门口,红孩儿与牛魔王正排队准备接受检查。
这时的秦国还没统一六国,但经过商鞅变法和历代秦王的努力之后,便一跃成为天下间最富强的国家之一。
第三十章 十六公主()
咸阳城下,车水马龙,高大的城墙横贯千里,巡逻的士兵面如沉水。来往的商贩急匆匆地走过,驮货的牲畜一声不吭,只管前进。需要进城的人排起了长队,素衣之下,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不同的神采,有喜,有忧,有哀,有怨。
虽然这处凋灵之地跟前世那秦国的历史有点儿相似,但毕竟是因为在另一个世界中发展,所以是有那么一些偏差的。比如,刚刚听几个老百姓小声议论,商鞅变法后,商鞅并不是被残酷的刑法给玩死的,而是被源源不断的刺客给杀死的。
转眼之间,轮到牛魔王和红孩儿接受检查了。
“喂!你俩!要想进城,先拿三个钱来!”守城门的一名高壮士兵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二位,凶神恶煞地吼道。
其实,红孩儿和牛魔王在小木舟的时候就把绫罗绸缎换成了现在的粗布麻衣,呵呵,这二妖打扮成如今这个样子,谁看谁都会以为他们的生活比乞丐好不到哪去。
守城士兵只想从这俩穷鬼身上捞点油水。他顿了顿,拿起旁边的铜戈,在红孩儿和牛魔王的眼前晃了晃。
为什么士兵要看见衣着穷酸的牛魔王和红孩儿就打算暗揩油水呢?原来,咸阳是秦国的都城,是秦国的经济政治中心,每天出入的大多是锦衣玉食的达官贵人,他们的身份,可不是守城门的小兵能招惹得起的!而这些贵族平常就爱攀比,这么一搞,就无意间带动了咸阳的物价上涨,使得普通老百姓在咸阳根本没有消费能力,以至于每天进出的人中十有八九都是贵族,而剩下一两成又被多个城门给分摊了,所以一上午就三四个普通百姓。小兵们当然惹不起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就只好欺负一下这些老百姓,勒索多少是多少。
牛魔王看见士兵趾高气昂的熊样,无奈地耸耸肩,立马从衣袖中掏出了一块如同成人拳头般大的金元宝,接着满不在乎地往地上一甩,只听“嘭”的一声,地面都微微颤抖了一下。
这闪闪的金元宝把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紧接着,周围传来一阵阵倒吸凉气的声音,为数不多的老百姓面面相觑,纷纷议论着。
“哇哇,这是哪家的大地主啊?那么有钱!我活了六七十年,也没见过这么大个的元宝。”
“是啊!那么大的金元宝,绝对不是普通人家能拿的出的,这俩人可真低调,穿成那个样子,我还以为是下地干活的呢!”
“那个小孩真帅气呀!长大之后一定是个美男子!”
“那小孩皮肤好白啊!”
红孩儿听地满头黑线,怎么扯到自己身上来了啊?
守门的士兵见状,大为惊诧,自己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低调的人家,穿的那么破旧,却随手扔出一块大元宝,眼都不眨一下,跟扔垃圾一样。这也太特么有钱了吧!
守门士兵直勾勾地盯着牛魔王摔在地上的金元宝,眼珠子都快粘到元宝上了。他吸了吸嘴角的口水,一改之前轻蔑的目光,立即换了一副谄媚的嘴脸,他尊敬地半跪在牛魔王面前,大喊道:“大人,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真是节操无下限,财帛动人心啊!红孩儿一脸感慨地想道。
牛魔王并没说什么,而是把元宝留在身后,接着拉着红孩儿走进了咸阳城。
红孩儿刚开始挺好奇于古代的城池的,但过了一会儿就完全失去了兴趣。
作为一国都城,在城市环保和卫生方面做的并不是很好,除了贵族集中区,其他地方基本随处可见垃圾。而且在娱乐文化方面,更是远远不如前世,一切都跟自己想像中的差别极大,于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凡世之旅根本没让红孩儿觉得有趣,甚至,他都想立马回到乐仙湖去了。因此,一路上红孩儿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金阳酒楼,咸阳城内一家颇具规模的酒楼,红孩儿和牛魔王选在了二楼一个靠窗临街的位置,点了几盘招牌菜,而后静静地坐了下来。
忽然,酒楼响起一阵惊呼。
“没想到镇南王世子来了,还有,他旁边的那个女子,貌似是十六公主!”
“奇怪!他们都是顶级贵族,应该去青云酒楼那样的大酒楼,怎么会来到这里呢?”
“这十六公主被称为秦国第一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牛魔王和红孩儿闻言,可不会在意那什么劳什子世子啊,公主啊什么的,他们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窗外的风景,很是惬意。
据说,这镇南王世子李驓天今天可谓是踩了****运了,路上偶遇到号称大秦帝国第一美女并被国教的一位长老收为亲传弟子的十六公主嬴语冰,他清楚地记得当见到嬴语冰第一眼时那怦然心动的美妙感觉。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而功夫不负厚脸人,后来在自己死皮赖脸的恳求下,十六公主嬴语冰终于肯陪自己逛街了。
十六公主嬴语冰虽在咸阳宫中长大,并深得其父王嬴政的宠爱,却不喜欢太过奢侈的场所,于是把这次出宫吃饭的地点选在了金阳酒楼。
环视四周,李驓天发现酒楼已经爆满,他怀揣着要为自己暗恋的人选个好位置的想法,对旁边的嬴语冰笑道:“十六公主,我们上二楼吧。”
嬴语冰看都不看他一眼,默默地点了点头。
李驓天随即带着身旁的护卫和嬴语冰上了二楼。
红孩儿正在享受着古代佳肴,突然听见一声呵斥:“你们给本世子我滚开!”
红孩儿转头看去,看见一位高高瘦瘦的锦衣青年正站在自己和牛魔王的饭桌旁,一脸不善,而青年旁边的女子一脸平静,那可人的容貌简直漂亮得无可救药,凤眼朱唇,肤如凝脂,白衣胜雪,好似仙女下凡。
红孩儿淡淡地扫了一眼这位大美女,发现此女子身上居然有一股微弱至极的灵力在波动。
第三十一章 刺杀()
原来这位十六公主还是个不折不扣的修仙者呀!
奇了怪了,牛魔王不是说凋灵之地的都是感悟凡尘的修仙者嘛?而那些都是修为达到一定层次的高手,可这公主身上的灵力波动明显不是那种层次的修仙者。
红孩儿正疑惑着,牛魔王的声音传入耳畔。
“有些宗门曾遭遇过灭门之灾,只有少数人才能逃出来,而这些人大都是修为低下之辈。他们为了保存实力,往往会选择进入凋灵之地,希望有一天可以重振宗门,再次立足于大陆之间。”
嬴语冰看见红孩儿盯着自己,黛眉微微一皱,虽然盯着自己的明明只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不点儿,但为什么产生了一种被成年男子注视的感觉呢?
“李驓天,”嬴语冰侧过脸,“你怎么还不让他们走?本公主可没那么多耐心去等待。”
闻言,李驓天自知公主高傲,眼里容不得沙子,便对正吃得津津有味的两人再一次发出警告:“快滚!”语气中满是火气。
牛魔王和红孩儿假装没听见,各自抓起一只红烧猪蹄啃了起来,边吃边议论着秦国有名的小吃。活生生的两个吃货,管他什么公主什么世子,照吃不误!
李驓天见饭桌上的一大一小两人不答理自己,勃然大怒,二话不说,拔出腰间那柄在这个时代相对罕见的铁剑,一声大喝,冲了上去。身为镇南王世子,君子六艺自然精熟至极,其中就有关于搏击的招式,何况自己的师父可是秦国第一剑师。
嬴语冰见状,眉头拧得更紧了,心想这个李驓天竟然欺负普通人!
可是尽管如此,她也没管,毕竟对方是如此不知上下尊卑,一国公主镇南王世子来临都不避让,确实应该给他们点儿教训。
李驓天手拿长剑,直直地向牛魔王刺去,这在普通武者看来完美无瑕的一剑却是漏洞百出。但是,牛魔王没有动,而红孩儿却看不下去了,小小的身影一闪,便来到了李驓天的左侧,一掌慢悠悠地向李驓天打去。
李驓天见红孩儿一瞬间就来到了自己身侧,顿时心生惶恐,立即想挥剑去挡,嬴语冰一看,毫不犹豫地施展随风术向红孩儿冲去。可是,这一切都晚了,红孩儿的一掌已经印在了李驓天的左臂上。
咔!
一阵骨头粉碎的声音传来,李驓天口吐鲜血,一下子倒飞了出去,隐约之间还能看到内脏碎片。
当李驓天落在地上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变成了一个恐怖的血人,锦衣变血衣,面目全非。
嗬嗬!
李驓天刚想要说些什么,但是话到嘴边,却是喷涌不息的鲜血,此时的李驓天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没撑多久,就气绝身亡了。
围观的小伙伴们目睹这一幕后都惊呆了,气氛猛然紧张起来,诧异,恐慌,焦躁,不安,这些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汇成了一声声震耳的惊呼。
“啊。杀人了,镇南王世子被杀了。”
“杀人了,救命啊!”
“快跑啊!有杀手!镇南王世子死了!”
人们争先恐后地逃出酒楼,一边跑一边喊。那么大的动静,没过多久,这件事就传遍了整个咸阳,惹得满城风雨。
城卫军大营,一名身材健硕的统领大喝道:“快速集合!”
霎时,五百名士兵瞬间集结,向案发地点快速奔去。
此刻,嬴语冰正与红孩儿对峙着,嬴语冰心中骇然,刚才自己完全没看清那个小孩的动作,等到自己来到那个小孩面前时,那个小孩已经把李驓天打飞了,收回掌,准备应对自己的攻击,嬴语冰是个聪明人,明知自己实力不如对方还以身犯险,那就是傻了,于是,她立即调动全身灵力爆退,接着就出现了现在这种局面。
嬴语冰堵在了楼梯口,她认为这是这小孩唯一的出口。
红孩儿挺身站在桌前,望着嬴语冰,缄默不言。
擦,没想到第一天就在一个国家呆不下去,真是活得太悲催了。
嬴语冰盯着红孩儿,呵斥道:“大胆狗贼,竟敢在咸阳行刺镇南王世子,好大的狗胆。”
红孩儿无奈地耸耸肩,说道:“谁让那个狗屁镇南王世子呵斥我,还要杀我,什么玩意。”话语中还加重了呵斥的读音,并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嬴语冰。
嬴语冰心里气啊,对方明明杀了镇南王世子,还那么理直气壮,而且,自己看到红孩儿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竟然吓得退后了一步。
正在这时,城卫军来了,他们立即团团围住金阳酒楼,像包粽子一般把酒楼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城卫军首领进来后看见公主嬴语冰,立马单膝跪地,行礼道:“末将陈勋参见十六公主。”
嬴语冰扫了城卫军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