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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雨那孩子真是被他妈给教坏了!”
宝镜接到消息后,才赶回蓉城。
老太太身体算不上多好,本来还能多享几年福,再被李明雨母子气下去,宝镜担心外婆的健康。
徐家的极品要处理,李家的极品也不能坐视不管。
这是她三年多来,第一次见到表弟李明雨。
眼前的黑胖子,和她记忆中的小表弟差别很远……如果不计较李明雨上辈子的没心没肺,在表姐弟年龄还小的时候,其实关系还算不错。宝镜从小就活泼好动,正好带着李明雨到处玩,姐弟感情还挺瓷实。
发生变化,是她拥有前世记忆,长大后的李明雨忘却了姐弟情,没像徐城那样坑她,却也没帮过她。
上辈子宝镜“天煞孤星”的名号被徐老太喊响了,李明雨大概怕沾上这个倒霉表姐,自发离她远远的。二舅一家人其实也一言难尽,今生因她重生,二舅李立德和王爱群离婚,颇有从自私泥潭里爬起来的趋势。
起码这几年,李立德帮她照管超市的事,没啥突破性的创举,也没惹过大乱子。
李明雨上辈子挺混账,却也没混账到这种地步。
蝴蝶的翅膀一扇,改变了二舅的命运,也让李明雨的境况变得更坏。
宝镜打量着眼前黑胖的沉默少年,长得倒是老实敦厚,骨子里却是一个十足的小混混。有些混混挺孝顺,像南县的李三哥。李明雨就属于不孝顺那种……老外婆差点没被熊孩子气得发病,宝镜心里是挺烦他的。
“李明雨,你能和姐说说,你心里到底在想啥不?”
李明雨闷声不搭腔,宝镜牙痒痒,真想把他狠狠揍一顿。
宝镜手指头捏得咔嚓咔嚓响,李明雨眼珠子一翻:“你不是我姐,你让我爸和我妈离婚,我没有你这个姐姐!”
宝镜都给气笑了。
她也觉得自己挺牛叉,可二舅和李明雨他妈离婚时,宝镜记得自己还在青城后山学医。那时候,她正面临着冯师傅的考验,尝试着救治一个癌症病人……先不说远距离操纵李明雨家庭变故的可能性,熊孩子脸也太大了,当时她连二舅都不相认,操心李明雨家的事才有鬼了!
宝镜懒得和中二少年多说废话,直接拎住他脖子:
“跟我回京去,李明雨我郑重告诉你一声,你真的需要好好管教一番了!”
第两百九十三章 百年好合?专治不服()
宝镜在离开蓉城前还听到一个消息。
上辈子双双背叛她的闺蜜和未婚夫,何珊珊与池羽订婚了!
消息是从保姆黄英嘴里说出来的。
黄英替徐家当保姆好几年,之前不是没有过其他心思,她保姆的本职工作干得不错,宝镜不介意顺手提携下她。可做生意真是讲究天份的,黄英她大姐能管理小吃店,在李淑琴手下节节高升,如今更当上了服装厂的经理……换了黄英,连几个人都管理不好,不能服众。改革开放初期,做什么都赚钱,有李淑琴提供货源,黄英的服装生意仍然做不好,这人就不是做生意的料!
闯荡了半年,依旧要让徐家收留,所以二老的保姆仍然没换。
如今李淑琴带着小儿子在羊城孝顺婆婆,黄英只负责宝镜外公、外婆的日常生活,手里的工作挺轻松。
生意失败,黄英回到徐家,特别珍惜保姆的工作。她又不想当何家的好儿媳,实在没有理由替侄女何珊珊隐瞒,主动交待了自己和何珊珊的“亲戚关系”。
宝镜当时没说什么,就让黄英看着办。
“聪明人知道怎么样选择对吗?黄阿姨,我希望你记得自己在领谁的工资。”
黄英拿徐家的钱,自觉当了宝镜的眼线。
所以宝镜没有刻意打听,却时不时能听见何珊珊的消息。
何家和池家在宝镜的刻意关照下都在走衰路,考上大专的池羽将来至少能吃公家饭,成了何珊珊必须抓住的稻草。池羽到了外地上学,学校里的师姐师妹们青春漂亮,不乏家境比何珊珊好的,池羽心里肯定会动摇。
何珊珊做的也绝,使出了怀孕的大杀招。
两人偷食禁果大概是高考之后的事,何珊珊直到肚子显怀了才挺着肚皮跑到池羽学校。
全校园都知道了池羽在老家有了未婚妻,未婚妻还怀孕了,看池羽长相清秀而动心学姐、师妹们全部倒了胃口。何珊珊挟肚子以令池家,池母不同意伤风败俗的女人当儿媳妇,何珊珊挺着肚皮冷笑:
“那我就找池羽学校领导好好说说!”
池母翻着白眼,这毒妇是要毁了她儿子的前程啊!
何珊珊早几年也从何姨婆手里学到些贱招,和池母斗法,恶婆婆和恶儿媳斗得旗鼓相当,谁也没占啥便宜。
池家被迫同意两人先订婚,但池母要求何珊珊生儿子……生不了儿子,她就不同意两人将来领结婚证。
如今何珊珊被池母以养胎的名义拘在家里,两人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黄英拿笑料来讨好宝镜——仇人过得不痛快,宝镜就痛快了,慰藉了宝镜被极品亲戚弄得郁闷的心情。
“订婚好啊,祝他们百年好合吧!”
两人走到一起不奇怪,要是真正想分开,还要看宝镜同不同意呢。
大专毕业的池羽再也当不了官场新秀。
有宝镜阻挠,何珊珊这辈子也当不了白富美……两人上辈子口口声声说是真爱,狗男女私奔了还求宝镜大度成全,她倒要看看,这辈子注定要混迹在底层的何、池二人,会不会恩爱到白首!
奸夫淫妇的真爱?
呸,值五毛钱不!
……
等宝镜回京时,虽然带着个大拖油瓶李明雨,心情依旧不错。
李明雨被宝镜带走,王爱群觉得复婚的事有了眉目,果断不再吵闹。这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不知道这是李家不肯让她再进门,所以釜底抽薪隔离她和李明雨,认为是李家妥协了!
外公、外婆有了清净生活,宝镜将李明雨带回京城。
秦云峥已经回了部队,一点小事宝镜也不想打搅他,就琢磨着找谁将李明雨弄进部队。这小子年纪不够,根本不能用正规门路参军。她认识的军队人物,只有秦家。小事更不可能麻烦六公子,秦家么,云峥爷爷对她正有意见——宝镜正苦恼,谭曜主动凑了上来。
谭曜依旧对宝镜挺有意见,不过发小于烨还“病着”,谭曜为了发小的健康,认为自己应该忍辱负重和宝镜修复关系。
谭大少是真正的纨绔公子、大院子弟,满口京片子,言谈举止都说明这人是天之骄子。
李明雨没有接触过这样的人,对谭曜的风采很是羡慕。
谭大少被一个黑胖子目光灼灼看着,浑身不舒坦:
“这谁啊?”
宝镜给介绍道:“是我表弟,明雨,这位你要叫谭大哥。”
谭曜没太走心,一开始没重视什么表弟。说了好几句话,大少爷忽然后知后觉问道:“是哪个表弟?”
宝镜说是二舅的儿子。
谭曜的态度顿时热情起来。
“是李总的儿子,那就都是自己人了!”
他反应慢,才想到宝镜的表弟,岂非就是兰芯的表弟?兰芯的表妹他已经是没有好印象了,兰芯的表弟总得拉过来吧。
谭曜前后反差的态度给了李明雨错觉,黑胖子还以为他爸李立德面子真的挺大呢。
谭曜十分热情,提出带李明雨吃大餐,他带黑胖子去西餐厅吃饭,不说刀叉用法让谭大少好好显摆了一番,西餐厅的女服务员姿色都在水准上,时不时冒句英文,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场合,让李明雨大开眼界。
宝镜见两个臭蛋大有同流合污的趋势,也不开口让谭曜给弄进部队去——她是想让李明雨学学做人,不是让李明雨近墨者黑。
最终替宝镜解决难题的是秦小叔。
幼荷死了,秦善存受到了大打击,借着许晴的死,秦山又好好替儿子上了一番课,秦善存彻底醒悟了。
浪子回头金不换,秦善存三十多岁,不上不下的年纪,部队回不去,从政也晚了。
秦山让他参照大儿子的例子,从企业干起,如今的国有单位做得好,随时能跳到政界,也算是另一条出路。不过秦善存而立之后才发力,想要赶上同龄人,只有去更艰苦的地方。秦山将他安排到了海上油田,油田领导肥头大耳,油田的小兵兵都很苦,海油更是其中之最……宝镜发现秦家人都不简单,秦山她只见过一次,印象里不善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尊秦胜利为先。
没想到轻易不发表意见的秦山眼光很毒辣,石油系统,真的是能再兴盛三十年的地方,秦小叔若能吃了苦耐得住寂寞,在石油系统里未尝出不了头。
秦小叔对未来没底,听到宝镜也赞成,他心里轻快不少。
宝镜也不客气,直接请他帮忙,要求把李明雨弄到一个管理严格条件艰苦的部队。
“先当两年兵看看,不行就继续往死里操练!”
晴天霹雳砸到了李明雨头上,他还梦想着拿着老爸的钱在京城花天酒地,宝镜却要送他去当兵!
“不行,我还要上学……”
李明雨一想到这个理由,差点没喜极而泣,这种时候,上学倒成了他喜欢的挡箭牌。
宝镜没理他,径直和秦善存商量着具体事宜。
李明雨暴怒,“你没权决定我的事,我妈才不会答应,奶奶知道这件事吗?我要告诉奶奶去!”
李明雨知道他妈王爱群并不被宝镜放在心上,估计是治不住宝镜,但是他奶奶的话,宝镜要听啊。
秦善存挺惊讶。
他虽然当了多年浪荡子,但在秦家,长辈的话很有权威,秦善存连嫂子的话都不敢顶嘴,遇见李明雨这么熊的孩子,秦善存觉得双手在发痒。
他舒筋动骨,将李明雨结结实实揍一顿。
“侄媳妇,你放心把人交给我,我保管这小子在部队里就按我下手的程度,一天最少挨三顿打!”
一天打三顿,连打上三个月,再怎么倔的刺头儿也该被收服了。
部队人不和你讲道理,他们喜欢和人讲拳头……不服气?铁拳专治各种不服!
李明雨是哀嚎着被拖走的。
秦善存动作很快,两天后就告诉宝镜一切安顿好了。
秦小叔善良可爱,将宝镜的烦心事解决了,她总算想起自己学生的本分,回到了学校。
回了学校,宝镜发现寝室的气氛很怪。
一向和热情的黄甜,一会儿对她笑得羞涩,一会儿眼神又不敢和她接触,走路都避着她走。
老实朴素的陈秀欲言又止,还是叶隐雪当了回好人。
宝镜听了叶隐雪的说法,也一脸被雷劈中的表情。
这几年,她都在琢磨着怎么阻拦谭纨绔对表姐兰芯的兴趣,室友眼睛居然瞎掉了看上谭曜……黄甜要是早出现两年,宝镜巴不得她冲上去对谭曜死缠烂打。
可这种时候——
宝镜已经看明白了,谭曜大概是真喜欢表姐。
所以她不喜欢谭曜呢,花花公子,若是痴恋表姐,又怎么会招惹上天真的小姑娘?
黄甜总不会莫名其妙就对谭曜喜欢上了吧!
……
谭大少将车停在外交部办事处外,嘴角挂着几分笑容。
谭大少心情挺高兴。
洋鬼子最近没怎么缠着兰芯了,好像真在四处奔波弄什么酒店。
他不仅和兰芯的表妹缓和了关系,又拉拢了兰芯的表弟。
等兰芯的家人都向着他,谭曜认为自己的胜算又多了许多。他还记得,当初有章则时,兰芯母亲是很偏向他的,明显喜欢他更胜过喜欢章则。
未来丈母娘都搞定了一半,他难得搞不定未来老婆?!
------题外话------
祝大家中秋快乐,阖家团圆!
第两百九十四章 痴汉纨绔,黄甜误会()
一见兰芯误终身。
可怜一个花花大少,无师自通点亮了痴情技能,异国分隔两年,谭曜的心中简直像藏着一团熔浆。
求而不得,思念成魔,这团炽热在他胸腔里翻滚煎熬,折磨得谭曜性格越发暴虐。物极必反,他在人前反而变得谦谦有礼起来,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谭大少年岁见长,变得成熟稳重了。
只有谭曜自己才能察觉到被压抑住的疯狂——自李兰芯回国,谭曜还没有正面宣告过自己的存在,像眼下这样在李兰芯上班的地方远远窥视着,也不是因为谭曜能忍。
他就是担心自己忍不住,一旦真正靠近李兰芯,那压抑的疯狂就会喷涌而出,将李兰芯灼伤,直到两人一起烧成灰烬堕入地狱,直到骨灰相融,再也分不出彼此,谁也没办法把两人分开。
下午七点过,谭曜终于在单位门口见到了李兰芯的身影。
李兰芯在学校里成绩优异老师喜欢,但在藏龙卧虎的外交部,她只是一个实习生。
外交部里,会说一门外语的只是基础,想要被派遣出国,谁不身兼两门其他语言?
李兰芯容貌娇美,在京大是当之无愧的系花。
但到了外交部,还有人比她更美——这里有不少内外兼具的时髦女郎,80年代的华国,她们踩着从外贸商店里买来的包臀裙和玻璃丝袜,脸上永远化着得体的妆,头发也是仔细打理过的。如果说当下的华国有什么时尚达人,一定是外交部这群美丽的妙龄女郎。
李兰芯清水出芙蓉的美,在精心打扮的诸位前辈面前一时难免被淹没。
她不会穿那种凸显身材的包臀裙,也没有烈焰红唇,下了班推着自行车离开单位时,和京大里的女学生也没什两样。
李兰芯也的确还是学生,外交部的工作暂时是兼职。
十二月的京城已经很冷了,寒风吹在李兰芯脸上,雪白的皮肤也会起皱。
她轻轻呼吸,都会哈出大团热气,身上最值钱的无疑是外面那件藏青色的羊绒大衣……谭曜知道,那是徐宝镜送给兰芯工作的礼物。
谭曜好像一个痴汉,默默尾随在李兰芯身后。
看着她小脸被寒风吹皱,却甘之若素每日准时上下班,谭曜的心里就挺难受。
其实像李兰芯这样刚工作的穷学生不知道有多少,更有比她条件还不如的应届毕业生可能正顶着寒风到处跑腿,与她们这样的天之骄子比起来,更苦的是基层工人,比如宝镜堂叔徐海昌从前干得烧锅炉工作。比基层工人更苦更穷的,自然是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民……也不见谭曜何时会发善心做做好事,李兰芯不过是像其他职场新人那样下班晚,略被冻着了,他就觉得心疼了,可见谭大少有多么不食人间烟火,人的心也是多么偏!
冬季来临,夜长日短,七点过天已经微黑,谭曜一直不远不近护送着李兰芯回到住处,才放心。
李兰芯托系里教授的福,在外交部是兼职,一周只需要去上三天班,其他时候依旧是在学校里念书,自然也要住在学校宿舍。谭曜克制着自己的疯狂,时常在京大学校里晃荡,没有与李兰芯偶遇过几次,倒时常见到一个自来熟的女生。
他只和黄甜有过一面之缘,当时饭局上谭曜挂念于烨的事,压根儿没注意到席上的人长啥样。
事后才想起来,白羽的表妹当时也在。
叶隐雪在谭曜心中的印象都很浅,更别提无足轻重的黄甜。
就算李兰芯没有出现前,谭曜也没招惹过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子,他喜欢的姑娘都